《檢察調研與指導》創刊于2014年,發行周期:雙月刊,最高人民檢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檢察日報社主管、主辦的學術期刊。《檢察調研與指導》雜志作為一本專注于檢察理論研究與指導的學術刊物,其宗旨在于搭建一個高質量的理論交流平臺,促進檢察理論研究的深入與創新,以應對新時代檢察工作面臨的新挑戰與新機遇。
在新時代背景下,社會的快速發展和法治建設的不斷推進,對檢察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檢察理論作為指導檢察實踐的重要思想武器,必須與時俱進,緊密結合實際,才能更好地發揮其在檢察實踐中的指導作用。雜志積極響應這一時代要求,致力于推動檢察理論研究的深入與創新。首先,雜志通過廣泛征集高質量的檢察理論研究成果,搭建了一個學術交流的平臺。這個平臺匯聚了來自全國各地的檢察理論研究者和實踐者,他們通過分享各自的研究成果和實踐經驗,共同推動檢察理論研究的深入發展。
其次,雜志注重理論研究與檢察實踐的緊密結合。它鼓勵研究者從實際案例出發,深入剖析檢察實踐中遇到的問題和挑戰,提出切實可行的解決方案。這種將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研究方法,不僅能夠提高研究的針對性和實用性,還能夠促進檢察實踐的不斷發展。同時,雜志還積極推動檢察理論研究的創新。它鼓勵研究者敢于突破傳統思維,勇于探索新的研究領域和方法。這種創新精神不僅有助于推動檢察理論研究的深入發展,還能夠為檢察實踐提供新的思路和方向。
案例剖析_專家點評、工作研究、調查報告、實務研究、經驗交流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安定]外安華里504號A座,郵編:100011。
1、稿件須具有原創性和時效性,且未曾公開發表,不得涉密。文責自負,嚴禁抄襲和一稿多投,重復率不迭標者將不予審閱。
2、在正文中,引文按出現先后順序加阿拉伯數字連續編碼,序號置于方括號內采用上角標形式,參考文獻放置文末,排列順序及序號必須與正文中引文序號一一對應。
3、正文標題:內容應簡潔明了,層次不宜過多,層次序號為一、(一)、1、(1)等,或者采用1、1.1、1.1.1等,層次少時可依次選序號。
4、注釋采用圖書腳注形式,每頁重新編號。圖書著作引用應依次標明作者、書名、出版社、出版年份、頁碼;期刊文章引用應依次標明作者、文章名、刊名、年份、期數;報紙文章引用應依次標明作者、文章名、報紙名、年、月、日。除非必要且真實、權威,一般不得引用網絡文獻。
5、文章標題下方務必寫明作者(鼓勵獨著,署名一般不超過3人),作者簡介(包括姓名、單位、職務、職稱、電話、地址、郵編、Email)須以腳注形式放頁下,各類課題、項目須在腳注中注明名稱及編號。
6、列出至少5個中、英文關鍵詞。中文關鍵詞放在中文摘要后,英文關鍵詞放在英文摘要后,中、英文關鍵詞一一對應。
7、屬于課題基金項目的成果或論文,請在首頁注明基金項目類別、課題項目名稱及編號。如有鳴謝文字請附于文末。
8、引言作為論文的開場白,應以簡短的篇幅介紹論文的研究背景和目的,對相關領域內前人所做的工作和研究進行簡要的概括。
9、插圖力求簡明清晰,用計算機清繪,線條要勻,線寬0.2mm,圖中文字、符號、縱橫坐標必須與正文一致;照片要求黑白清晰,層次分明,標明比例尺;表格采用三線表的形式,圖表名應附相應的英文名。
10、在尊重作者文意的基礎上,編輯部有權對來稿作必要刪改,不同意者請注明。人力有限,恕不退稿。自來稿4個月內未見采用,作者可自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