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文學刊·教育版》創刊于1981年,發行周期:月刊,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主管,內蒙古師范大學成人教育學院主辦的學術期刊。雜志的編輯和評審團隊由一批國內外知名的語文學者和教育專家組成,他們在語文學科和教育領域具有深厚的學術背景和豐富的實踐經驗。這個團隊通過嚴謹的學術態度和專業的評審流程,確保雜志的內容質量和研究價值。該雜志的編輯團隊具有深厚的學術背景和豐富的編輯經驗。他們來自國內外知名的大學和學術機構,擁有語文學科和教育領域的博士學位和多年從事學術研究的經驗。他們對語文學科的前沿研究有深入的了解,能夠準確把握學術研究的動態和發展趨勢。在編輯過程中,他們會對每一篇稿件進行嚴格的審核和篩選,確保雜志的內容具有較高的學術價值和創新能力。
其次,該雜志的評審團隊由一批教育專家和語文學者組成,他們具有豐富的教育實踐經驗和學術研究背景。這個團隊在語文學科和教育領域具有較高的聲望和影響力,能夠對雜志的內容進行深入的評估和分析。他們會根據論文的質量和創新性、研究方法的科學性、結論的可信度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價,為雜志的質量把關。
此外,該雜志還注重與國內外學術界的交流和合作。編輯團隊會定期參加學術會議和研討會,了解最新的研究進展和學術動態。同時,雜志還與國內外知名的高校和科研機構建立了合作關系,共同開展研究項目和學術活動。這些合作關系的建立為雜志的內容提供了更多的學術資源和研究支持。
文學史與文藝理論、文化與傳播、閱讀與寫作、教育理論與方法
地址:呼和浩特市昭烏達路81號內蒙古師范大學《語文學刊》編輯部,郵編:10022。
1、文稿應資料可靠、數據準確、具有創造性、科學性、實用性。應立論新穎、論據充分、數據可靠,文責自負(嚴禁抄襲),文字要精煉。
2、來稿需注明作者的真實姓名、單位、地址、郵編、職務、專業等信息,寫明電子郵箱及電話以便聯系。凡學生來稿請務必注明學校、專業和年級。
3、題名:簡明確切,并能反映本文的特定內容,不宜過長,約20字,不得使用化學式、公式,除公知公用者外,不用縮寫符號和代號。
4、摘要的長度應在300字以內,直接明了地闡述論文的創新之處或主要觀點,每句話要表意明白,無空泛、籠統、含混之詞;摘要不分段。
5、正文各層次內容一律采用阿拉伯數字連續編號,同級標題不同層次的數字之間用下圓點相隔,最末數字不加標點。如:正文一級標題序號用1,二級用1.1,三級用1.1.1,均左頂格書寫,后空一格寫標題。
6、注釋采用腳注,每頁重新編號,著作的注釋內容依次為:作者、書名、卷冊、出版者、出版年份、頁碼,期刊的注釋內容依次為:作者、文章名、期刊名、年份、期數。
7、圖表:文中盡量少用圖表,必須使用時,應簡潔、明了,少占篇幅,圖表均采用黑色線條,分別用阿拉伯數字順序編號,應有簡明表題(表上)、圖題(圖下),表中數字應注明資料來源。
8、論文如果是基金項目、國家、省部級教育教學科研立項課題成果,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或上述立項的成果,需在文章標題右上角插入腳注,并在腳注中注明項目名稱及編號(若文章無此項可省略)。
9、前言:交代本研究歷史背景、研究意義和研究目的,提出研究需解決的問題,重點闡述本研究創新點。不需詳述歷史過程,不涉及本次研究的數據和結論。避免和摘要雷同。
10、參考文獻:應完整準確,序號為[1]、[2].....表示,書寫格式為:序號作者.書名[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