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小編為你整理了5篇鄉村旅游培訓參考范文,供你參考和借鑒。希望能幫助你在寫作上獲得靈感,讓你的文章更加豐富有深度。
摘要:旅游扶貧是一種新型的扶貧方式,通過開發貧困地區的旅游資源,可以帶動區域內經濟社會發展,使貧困人口快速脫貧。但結合實際情況來講,我國鄉村旅游精準扶貧中存在諸多問題,這些問題影響著鄉村精準扶貧的進度。基于此,本文淺談了鄉村旅游精準扶貧的瓶頸,并提出了突破瓶頸的對策,以供借鑒。
關鍵詞:鄉村旅游精準扶貧;制約;破解
貧困地區因為遠離城市,保留了原有的自然生態文明,貧困區域與旅游資源富集區在空間分布上形成了疊加效果,為貧困地區利用旅游開發手段實現脫貧致富奠定了基礎。在上個世紀末,旅游扶貧才在我國發展起來,正因為發展時間短,我國在鄉村旅游精準扶貧中存在很多問題,而如何突破這些問題也成了促進鄉村旅游精準扶貧進程的重點。
一、開展鄉村旅游精準扶貧的重要性
鄉村旅游精準扶貧可以說是一種產業扶貧方式,在提高農民收入、創新農村發展模式、改善鄉村生活環境等方面發揮著積極作用。
(一)有益于完善和創新鄉村發展模式旅游經濟具備產業關聯度、產業鏈完善、綜合性較強等特征。促進鄉村旅游經濟發展,有益于實現貧困地區更好的“造血”。近些年來,我國各地區鄉村旅游精準扶貧轉變了傳統農業發展模式,拓展了農民經濟收入途徑。在我國“精準扶貧”政策出臺后,很多貧困地區借助自身特色,發展了鄉村旅游精準扶貧。首先,鄉村旅游精準扶貧確實促進了現代種植業、住宿業、農副產品等工業的發展,大大推動了農村市場的完善。其次,鄉村旅游精準扶貧使我國各地區農民以多種形式積極的、主動地參與到鄉村旅游經濟發展中,為人們脫貧致富提供了新渠道。通過調查數據發現,近些年來我國已經有了將近四萬個旅游景點,其中很多景點都在農村地區分布,這些景點實現旅游經濟收入高達2千億元。從這一點上可以看來,鄉村旅游經濟有著可觀的發展前景,有助于鄉村可持續發展,為推行精準扶貧注入源源不斷的動力。
(二)有益于改善鄉村環境通常而言,好的旅游資源通常都在偏遠農村,但這些地區交通不便、經濟發展落后、缺乏人才。而促進鄉村旅游精準扶貧可以發揮鄉村旅游資源,在我國各大政策法規輔助中,改善鄉村交通條件。同時,在開發廣大貧困地區鄉村旅游資源中需要人才,不但可以推動在貧困鄉村中應用旅游科技,也能夠豐富貧困農戶知識視野,提高他們繼續發展能力。另外,鄉村資源重新整合有助于貧困鄉村轉變開放包容型模式,這既能夠拓寬農民收入渠道,也可以實現貧困人們生活質量的提高。
關鍵詞:精準扶貧;鄉村鄉村旅游;財政政策問題
一、引言
隨著改革開放取得初步成就,黨和政府將扶貧工作提上議程,在黨中央和各級政府長達30多年的努力下,扶貧工作的廣度、深度和成就得到了國內外的認可。報告指出,黨的十八大標志著脫貧工作被正式予以重視和堅決實施,自此脫貧致富獲得了決定性的進展,穩定脫貧基礎達到6000多萬,2012—2017年間考核脫貧的重要指標貧困發生率從10.2%下降到4%以下,全國貧困縣數量首次實現減少了153的目標,提交了黨和國家扶貧工作史上的最好成績。扶貧涉及的主要地區是農村,其中鄉村旅游是一種重要的扶貧方式與手段。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于2013年印發文件,明確將鄉村旅游作為扶貧手段,對此工作進行重點開發,隨后,國家旅游局等部門攜手在2016年了主要指示扶貧工作行動方案的政策文件,鄉村旅游業得到了政策支撐,扶貧精準到各個農戶,旅游業在鄉村獲得了更廣闊的發展空間。根據國家統計局的統計,2016年全年全國接待鄉村旅游的游客數近21億,直接受益農民戶數達到672萬,創造了超過5700億元的營業收入,越來越多的農民享受到鄉村旅游不斷發展帶來的紅利[1]。在精準扶貧政策背景下,鄉村旅游建設起到了重要的脫貧效果,財政政策在鄉村旅游扶貧中起到重要作用。
二、精準扶貧背景下鄉村旅游財政政策存在的問題
(一)缺乏完整的鄉村旅游財政政策體系
目前,由于缺乏相關的政策支持,我國對大力鼓勵發展鄉村旅游的理念至今未形成完整的旅游產業體系。我國旅游財政政策立法中幾乎將旅游企業和旅游地居民排除在外,旅游立法程序尚待修正,且缺乏監督旅游政策實施效果的部門,鄉村旅游難以取得相應的效果。鄉村旅游政策體系的不完整嚴重削弱了財政政策相應的效果[2]。
(二)鄉村旅游財政資金漏出,降低資金使用效率
[提要]不同于高度成熟的旅游景區,鄉村基礎設施較落后、違法經營亂象、政府監管力度不足,導致鄉村旅游市場更加復雜。而我國尚未健全針對鄉村旅游市場的法律規范,消費者權益屢受侵害。應當健全鄉村旅游市場相關制度、加強旅游巡回法庭建設、創建鄉村旅游協會投訴途徑,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關鍵詞:鄉村旅游;消費者權益;法律制度
目前,我國鄉村旅游大多為家庭式經營,依靠畜牧、種植、漁業等特色農業來發展農家樂、漁家樂等,缺少提供規范、統一服務標準的鄉村旅游合作社。而農家樂基礎設施不健全、存在安全隱患,從業人員未經過系統的上崗培訓、經營不規范、相關部門對鄉村旅游市場的監管還不到位等問題,不能滿足消費者的合理期待,表現為供給不足。因此,鄉村旅游市場供需關系不平衡,市場需求量大,而供給不足,消費者合法權益受損嚴重。
一、鄉村旅游消費者權益受侵害現狀
消費者與經營者之間普遍存在利益沖突,且因雙方信息不對稱,消費者通常處于弱勢地位。鄉村旅游經營者作為與鄉村旅游消費者相對的物質利益實體,為追求利益最大化,不吝侵害消費者的權益。首先,安全保障權易受到侵害。鄉村旅游消費者的安全保障權包括人身安全與財產安全,該權利在《旅游法》與《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均有規定。但因農村基礎設施、人居環境還較為落后,在交通、住宿、餐飲等消費者基本需求上還存在安全隱患,致使消費者健康權、身體權、甚至生命權受損。雖然消費者可依據相關侵權責任法律制度做事后救濟,但缺乏針對鄉村旅游民宿或農家樂資質、管理上的立法,導致對鄉村民宿或農家樂監管不足、經營不規范,大多都未配備基礎消防設施、未設置消防通道,無法滿足事前預防。另外,在一些特色農場有騎馬、滑道等危險體驗項目,若鄉村旅游經營者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到位,消費者的人身安全容易受損。其次,知悉真情權易受到侵害。知悉真情權的“情”是產品或服務的真實情況,是消費者與經營者進行交易時的首要權利,規定于《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第8條,以及《旅游法》的第9條第2款。消費者通常將品嘗綠色有機食物作為鄉村旅游主要體驗項目,但部分經營者為牟取暴利,以次充好,用冒充綠色有機的食品高價出售給消費者。市場監管部門對鄉村旅游餐飲的監管遠不及市區內,甚至出現監管的真空狀態,部分經營者通過假冒知名餐飲公司注冊商標的手段誤導、欺詐消費者,既侵害了其他公司的商標權,也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再次,公平交易權易受到侵害。市場經濟的本質要求是公平交易,公平交易權旨在保護消費者獲得產品或服務的質量保障、價格公允、計量正確的公平交易條件,且有權拒絕強制交易。雖然該項權利明確規定于《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第10條,但是鄉村旅游經營者“宰客”的行為屢禁不止,極大地損害了鄉村旅游消費者的合理期望,嚴重影響了鄉村旅游市場健康、可持續地發展。在鄉村旅游過程中,時常出現經營者提供不能保障消費者安全的民宿;為牟取暴利對旅游體驗項目不合理地加價;使用不符標準的計量工具而缺斤少兩;設定最低消費額來強制消費,加重消費者責任。這些違法經營行為均侵害了鄉村旅游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最后,自主選擇權易受到侵害。依據《旅游法》,旅游者有自主選擇旅游產品和服務、拒絕強制交易行為的權利。然而,設置最低消費、綁定消費、搭售在鄉村旅游市場中屢見不鮮。農家樂內張貼“謝絕自帶酒水”的告示,在實質上含有“若需飲品,須在本店購買”之意。該非法經營行為屬于《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禁止的,用店堂告示限制、排除消費者權利,侵犯了消費者的自主選擇經營者的權利。鄉村旅游經營者向消費者推薦特色體驗項目無可厚非,但搭售或綁定消費卻損害了消費者自愿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的權利。
二、鄉村旅游消費者權益受侵害的原因
(一)實體法立法不健全。目前,我國無規范性法律文件來直接調整鄉村旅游經營者與鄉村旅游消費者之間的法律關系。立法缺失是導致鄉村旅游消費者權益易受損的重要原因,若達不到有法可依,就更談不上執法監管是否嚴格,救濟時是否有實體法可適用的問題。1、法律、行政法規、部委規章。雖在《旅游法》中設有旅游者專章,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設有消費者權利專章,但無專門保護鄉村旅游消費者權益的法律、行政法規、部委規章,也未設專章規定。所以,對鄉村旅游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保護還應適用相關消費者權益保護以及旅游者保護的法律制度。雖然整合現行有效的相關消費者權益保護、旅游者權益保護的法律制度,使零散的涉及保護鄉村旅游消費者權益的規定系統化,在一定程度上也能有效保障其合法權益。但是,鄉村旅游消費者既不同于一般消費者,也不同于普通旅游者,與成熟的旅游景區相比,鄉村基礎設施較落后,從業人員缺少上崗前的培訓,政府監管力度不足、違法經營行為缺乏規制,導致鄉村旅游市場更加復雜。因此,鄉村旅游市場對法律規范的可操作性要求更高。當然,考慮到立法的成本、法律的穩定性以及避免法律規范之間的沖突,編撰專門的法典還不實際可行,在現階段也沒有必要。但是相關的法律、行政法規、部委規章過于分散,無疑成為規制經營者違法經營行為以及消費者維權的阻礙。且涉及鄉村旅游消費者保護的相關法律制度本來也不健全,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與《旅游法》中雖均設有專章規定了消費者或旅游者權利,但很多規定傾向原則化,確少規則化的條款,法律制度的可操作性不強,導致政府監管不力甚至真空,還不能與發展迅速的鄉村旅游市場相匹配,不能全面、有效地規制違法經營活動。2、地方人大法規、政府規章、規范性文件。地方人大法規中,《湖州市鄉村旅游促進條例》不同于主體之一為消費者或旅游者的消費者權益保護制度、旅游法律制度,該條例使用了“鄉村旅游者”。雖然在首條明確了保障鄉村旅游消費者合法權益,但是保障效果不盡如人意。首先,在適用范圍上,該條例性質為地方人大法規,所以在適用地域范圍上僅限于湖州市行政區域。其次,在內容上,該條例總共僅33條,并且為“促進法”,內容主要涉及鄉村旅游的監督管理、宣傳推廣、行業培訓、產業拓展等方面,對鄉村旅游消費者權益保護無實質規定,僅在第一條做了綱領性點綴。地方政府規章中,新疆出臺的地方政府規章《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鄉村旅游促進辦法》,其調整的對象相似于湖州的鄉村旅游促進條例,即為產業促進法而非對消費者的保護法。地方規范性文件中,雖不見對鄉村旅游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專門規定,但存在直接規范鄉村旅游民宿或農家樂資質與經營活動,而間接保障了鄉村旅游消費者權益的規定。蘇州市政府的《關于促進蘇州市鄉村旅游民宿規范發展的指導意見》規定了鄉村旅游民宿的衛生條件、消防安全設施、從業人員的上崗培訓等,升級傳統型農家樂為鄉村旅游民宿,維護了鄉村旅游消費者的安全保障權。
關鍵詞:鄉村振興;鄉村旅游村;衛生室;醫療緊急預案
在鄉村振興的大背景下,鄉村旅游已成為當前旅游的熱點,每逢大小長假,各鄉村旅游村往往是人滿為患。這對旅游村的醫療設施配備及醫務人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僅要滿足當地村民的日常簡單醫療需求,游客的安全問題也是應該給予考慮的一個重要因素。
一、旅游村的衛生室現狀及改造必要性
在鄉村振興的大背景下,近幾年興起鄉村旅游的熱潮,許多有特色的傳統村落借助自身資源優勢積極發展旅游業,這些村莊一般都在中心城市周圍,是小假期時城里人休閑的熱門去處。但這些由傳統村落改建而成的鄉村旅游村,在公共設施配置上存在各種不足,特別是醫療這種較為基礎但使用頻率不高、不屬于游客緊急需求的設施,往往不被景區重視。有的景區甚至沒有配備必要的醫療急救設施,在15分鐘步行范圍內也沒有衛生服務站。近期曾出現多起由于缺少必要醫療設施而導致救治不及時的慘痛案例,在網絡上多次引起熱議,值得反思:在鄉村旅游景區中是否存在這種隱患,以及如何通過醫療設施和專業醫療人員的投入,在滿足村民的日常醫療需求的基礎上,進一步提高鄉村旅游村應對突發醫療事件的能力,保障游客的生命安全?;谵r村本就落后的醫療服務設施和醫療服務能力,在鄉村改造過程中衛生室的醫療設施配置及醫務人員能力不足成為亟待解決的問題。
二、鄉村振興背景下旅游村的衛生室改造要求
(一)規范要求鄉村旅游村的醫療設施主要針對本地居民,并為游客提供緊急救助。游客對醫療設施中的衛生室、中西藥店有較大需求量,對綜合醫院和門診所需求較??;本地居民對綜合性的醫療設施有較大要求。滿足本地居民需求的醫療設施的設置,可參照城市公共設施標準。農村衛生室應滿足基本的醫療職能,同時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兼顧預防、保健、健康宣傳等職能,與綜合醫院的職能進行有效配合,形成完善的醫療服務系統。滿足游客需求的衛生室配置,可參照《旅游衛生標準》中的規定:建立緊急救援和緊急醫療救助體系,能及時有效處理突發事件和意外人身傷害事故。非城市風景區設有醫務救助站,配有專職醫務人員及常用藥品,建立處理突發事件檔案。城市景區建立與城市緊急救援系統緊密相聯的機制,有緊急救援預案并具備一般性救助條件,記錄檔案詳實。
(二)衛生院及村衛生室基礎設施建設要求根據《村衛生室建設基本標準》:村衛生室須配備無障礙設施等必要基礎設施;診斷室、治療室、觀察室、藥房和衛生室等分室設置,布局合理;有條件的可設置康復室。診斷室數量與醫生人數匹配,候診區設置合理。觀察室應設有觀察窗(能清晰了解觀察室內情況),具備通風條件。各室布局合理,符合感染管理要求。治療室配備治療(處置)臺、物品(藥物)柜、無菌柜、冷藏包(箱)、出診箱、急救箱(急救藥品不得少于12種)、治療盤、有蓋方盒、利器盒、地站燈、必要搶救器材(如氧氣瓶、開口器、簡易呼吸器、吸痰器等)等。
摘要:休閑農業與鄉村旅游為鄉村產業振興開辟了一條新路徑。與其蓬勃發展態勢相比,休閑農業與鄉村旅游專業人才整體供給不足,質量不高。我國休閑農業與鄉村旅游人才培養的途徑有全日制教育、繼續教育和短期培訓等,高素質農民學歷提升工程創新了休閑農業與鄉村旅游人才培養模式。分析了高素質農民學歷提升工程人才培養存在的問題,并提出了改進建議,旨在為進一步提升工程實施效果提供參考。
關鍵詞:休閑農業;鄉村旅游;人才培養;高素質
農民學歷提升工程作為鄉村產業的新業態[1],以休閑娛樂、健身康養、科普教育、農事體驗等為內容的休閑農業與鄉村旅游迎合了現代人向往青山綠水的精神需求,為城市居民打開了一扇棲居田園的門,為鄉村產業振興開辟了一條新路徑[2]。與休閑農業與鄉村旅游的蓬勃發展態勢相比,休閑農業與鄉村旅游的專業人才整體供給不足,因此需要加大人才培養力度,擴大休閑農業與鄉村旅游從業人員的規模。北京農業職業學院自2016年開始整合資源,聯手推進,開展了高素質農民學歷提升工程,取得了顯著成效,受到社會各方高度關注[3]。農村經營管理專業(休閑農莊經營管理)高素質農民學歷提升班面向北京郊區,招生對象主要面向鄉鎮農業科技員、農民專業合作社負責人、園區(農家樂)經營人員等,實行全日制學歷教育,學制3年,考核合格后獲得高職高專學歷。此項工程的實施為我國休閑農業與鄉村旅游人才培養創新了培養模式。筆者分析了現階段休閑農業與鄉村旅游的人才現狀以及培養途徑,并針對北京農業職業學院2016、2017、2018、2019級農村經營管理專業(休閑農莊經營管理)的人才培養情況進行了綜合分析,旨在為今后該工程的實施與推進提供參考。
1現階段我國休閑農業與鄉村旅游人才現狀
1.1管理型人才缺乏,服務型人才所占比重過大
休閑農業與鄉村旅游是農村第一、二、三產業融合的新型產業,對管理人員的要求較高。既要掌握種植、加工方面的知識,又要懂得營銷的策略和技能;既要具備現代管理理念,又要了解旅游接待服務方面的規范和要求。目前我國休閑農業園區、農莊、民宿的從業人員大多數由當地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過來,受教育程度較低,且服務型人才較多,管理型人才相對缺乏[4]。1.2新業態技能人才缺乏,舊業態人員流失嚴重隨著我國休閑農業與鄉村旅游的蓬勃發展,業態融合趨勢明顯,共享經濟、互聯網眾籌、在線直播等形式風起云涌,掌握新媒體、電子商務等專業知識和技能的跨界、復合型人才為社會急需[5]。休閑農業與鄉村旅游產品進一步細分,類型越來越多,森林課堂、親子農業、葡萄酒莊、中醫藥文化旅游項目、高端鄉村民宿等日益受到消費者的喜愛。森林旅游項目設計、親子活動助理、紅酒品鑒、保健食品養生、鄉村民宿設計等方面人才培養迫在眉睫。以我國最早發展起來的農家樂為例,經過多年的發展,農家樂以前的經營內容、服務品質已經不再適應都市人們的新需求,尤其是面臨鄉村高端民宿的興起和沖擊,一些經營理念還沒轉變和提升的農家樂老板不得不退出經營[6]。1.3信息化人才缺乏,傳統型人才培訓不足2020年肺炎疫情期間眾多行業產業遭受重創,停業、停工甚至倒閉,休閑農業與鄉村旅游也不例外。但是,休閑農業與鄉村旅游企業通過會員制培養起來的忠誠用戶雖然不能去實地體驗和消費,但可以通過線上訂購的方式實現農產品配送。營銷方面,從最開始的淘寶、微博營銷、貼吧營銷、QQ營銷等到現在的微信以及直播引流和短視頻APP營銷等,都需要信息化能力較強的專業人才。相比龐大的人才需求市場,傳統型的休閑農業與鄉村旅游人才培訓明顯不足,經過再培訓完成生產力再造已經迫在眉睫。
2我國休閑農業與鄉村旅游人才培養的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