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小編為你整理了5篇稅收收入管理參考范文,供你參考和借鑒。希望能幫助你在寫作上獲得靈感,讓你的文章更加豐富有深度。
【摘要】健全地方稅體系是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財力保障與重要工具。文章以北京市地方稅體系為例,分析了目前地方稅體系存在著收入規模偏小,地方財政自給率低;地方稅權配置不充分,地方財政存在風險;地方稅改革相對滯后,不符合高質量發展的要求等問題。要解決這些問題,應打造以共享稅為主,專享稅為輔的地方稅體系;將政府間事權與支出責任法治化,完善財政管理體制;適當賦予地方稅收管理權限,提升地方治理能力。
【關鍵詞】高質量發展;地方稅體系;財政管理體制
進入新時代,我國經濟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稅收是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財力保障,也是重要的宏觀調控工具。進一步深化財稅制度改革,是高質量發展的必然要求。2019年政府工作報告把“健全地方稅體系,穩步推進房產稅立法”作為深化改革的幾個重點領域之一。北京正處在減量、提質發展的關鍵時期,隨著“營改增”、大規模減稅降費及疏解非首都功能,稅收減收效應明顯,財政收入明顯放緩,而同期各方面資金需求旺盛,財政收支矛盾凸顯。地方稅體系的建設問題日趨迫切,構建適應高質量發展的地方稅體系勢在必行。
一、高質量發展與地方稅體系構建
(一)高質量發展的內涵
實現經濟高質量發展,首先要明確高質量發展的內涵。單獨從經濟范疇來理解,高質量發展是在技術進步和管理創新條件下,資源配置效率顯著提高、產出數量增加、產出的品質得到明顯提升,經濟效益大大提高。在經濟新常態下,高質量發展還應考慮社會、政治、生態、文化等諸多范疇。高質量發展不僅僅包括經濟的高質量發展,還包括經濟結構的協調優化、社會的公平與和諧發展、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提升、生態的文明與可持續、文化價值觀的優化,從而實現更高質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和更可持續的發展,建立現代化經濟體系。黨的十八大提出了“全面落實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從這個角度來看,高質量發展和“五位一體”總體布局的要求是相適應統一的。高質量發展是系統性的重大變革,是以經濟為核心的社會全方位發展。具體來講,高質量發展應包括“五大內涵”。1.有質量的經濟增長,提高全要素生產率。產業轉型升級、經濟結構優化、創新競爭等可以通過實現資源重新配置來提高全要素生產率。表現為產品結構從低附加值產品為主轉向高附加值產品為主;產業結構由資源、勞動密集型產業為主轉向技術、知識密集型產業為主;消費結構實現改善升級,經濟效益不斷提高。2.社會公平與和諧,增進社會福利。在收入分配上更好地協調不同產業部門之間的平衡,優化二次分配結構,促進城鄉與區域的協調發展,扎實推進精準扶貧,實現分配的公平化、充分就業、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社會福利的帕累托改進,共享發展成果。3.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是高質量發展的制度保障,深化行政體制改革和機構改革,轉變政府職能,提升行政執行力,提升宏觀調控能力,進一步增進市場活力,把制度優勢轉化為國家治理效能,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4.文化價值觀的優化。高質量的文化建設必須堅定文化自信,樹立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凝聚社會精神,營造和諧社會氛圍。堅持創新發展,增強文化傳承與文化引領力;深化文化領域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日趨完善,提升文化服務力。5.生態的文明與可持續。提出的“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生動地描述了高質量發展與生態保護的關系。高質量的發展須伴隨自然環境的友好可持續。轉換增長動力,轉變發展模式,培育新興產業,優化產業布局,生態環境不斷治理和改善,由高排放、高污染轉向循環經濟和環境友好型經濟,激活經濟發展的內在動力,人民的獲得感、幸福感不斷增強。
(二)地方稅體系與高質量發展
摘要:隨著數字經濟的高速發展及全球化,數字支付廣泛滲透到各領域,由此衍生出許多新的商業模式和新的交易類型,而這些也給現代服務業的增值稅稅源管理帶來挑戰,而這種挑戰能否給經濟帶來影響,將是文章研究的一個重要問題。文章將從數字經濟的角度出發,系統回顧數字經濟與數字支付的發展歷程,試圖分析稅源與經濟的關系,探討數字支付時代下現代服務業的增值稅稅源管理對經濟的影響,從而為完善我國增值稅稅源管理制度提供參考。
關鍵詞:稅源管理;稅收管理;增值稅稅源管理;數字支付
1引言
隨著數字經濟的高速發展及全球化,稅源管理的重要性更為突出(陳莞爾,2020)。有研究認為,在稅收征管過程中,若能加強稅源管理工作并加以重視,則能使稅收收入持續、穩定增長(李峰,2020)。張慶玲(2020)則認為,大數據、人工智能、區塊鏈、云端等新一代信息技術的應用,稅收征管部門已將稅源管理作為稅收征管工作的重要工作,其認為稅源管理在稅收中發揮著重要作用,同時,做好稅源管理工作,需要將其放在稅收征管工作中的重要位置,做到稅源管理專人專崗,稅源管理系統化,這樣才能使稅務機關的稅收征管工作處于良好狀態(劉冰,2020)。張國鈞、李偉和吳俊培(2020)研究認為,隨著數字經濟高速發展,新的商業模式不斷出現,稅源信息日益復雜化,從而導致傳統稅收征收管理已很難適應新經濟體系下的稅源管理要求,新經濟體系時代的稅源管理應更加多元化。因此,在數字經濟迅速發展,數字支付廣泛滲透到各領域,稅源管理是否對經濟產生影響,這將是一個值得研究的重要課題。基于此,文章將從數字經濟的角度出發,系統回顧數字經濟與數字支付的發展歷程,試圖分析稅源與經濟的關系,探討數字支付時代下現代服務業的增值稅稅源管理對經濟的影響,最后嘗試得出相關結論。
2數字經濟
在新冠肺炎疫情迅速全球化后,且還在不斷地擴散和惡化,從而造成全球經濟發生前所未有的經濟風險,也加劇了全球經濟的進一步分化與衰退。同時,也造成全球經濟貿易規則的重整,世界經濟的不斷低落,但由于數字經濟的特性,即加速了數字經濟的發展及全球化,使數字經濟在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成為世界經濟發展的新引擎,也成為促進世界經濟增長的新動力。據前瞻產業研究院發布的《2020年中國數字經濟發展報告》顯示,目前,我國數字經濟增加值規模不斷提升,數字經濟占GDP比重也不斷增大,在2019年數字經濟占GDP比重高達36.2%。而根據中國網絡空間研究院編撰的《世界互聯網發展報告2020》和《中國互聯網發展報告2020》都指出,在新冠肺炎疫情的驅動下,全球工業互聯網平臺市場規模呈持續活躍創新態勢,制造業數字化轉型也將呈積極態勢,同時預測其市場規模到2025年將同步增長到199億美元,中國今年也將達到3億美元以上的市場規模。因此,數字經濟將成為推動我國經濟發展的新動力,也將成為推動世界經濟增長的新引擎。
3數字支付
摘要:從國際經驗上來看,各國中央與地方政府之間的財權和事權劃分都很清晰和科學,我國也應加快科學匹配中央與地方政府的財權和事權,分散稅權的同時加強管控和監督,實現權利與義務對等。
關鍵詞:區域財力均衡;地方稅體系;分稅制
自1994年分稅制改革以來,地方財政稅收收入規模持續增大。然而2016年營改增后,地方稅收面臨著主體稅種缺失和由此帶來的稅收收入難題,加之央地政府間財權與事權的不合理分配,使區域財力差距日益擴大,地方收支赤字嚴重。因此,基于區域財力均衡發展視角下的地方稅體系建設問題變得尤為迫切,建立健全一套穩定可靠、合理分權、統籌兼顧效率與公平并行之有效的地方稅體系勢在必行。
一、地方稅與區域財力均衡發展的關系
1.地方稅體系的組成部分
地方稅體系是基于國家的實際經濟條件、財政支出需求、稅收征管能力和財政調節能力等現實情況,通過劃分稅收管轄權、合理設置稅制、確立稅收征管法律等形成的地方層面的稅收體系,能夠保證地方政府職能的順利履行、提高地方公共服務水平以及增進地方經濟的發展。地方稅體系包括四個方面,地方稅種、收入規模、稅權劃分和征收管理。在地方稅體系范圍方面,學界進行了更為細致的劃分和定義,現有大小兩種口徑以供研究,二者的區別在于是否將中央與地方共享稅涵括在內,考慮到實現區域財力均衡發展的目標,地方政府應盡力最大化地方稅收,因此本文有關地方稅體系的分析和討論均以稅收收益性為標準,采用的是大口徑的地方稅體系概念,更有利于各區域的財力平衡。
2.區域財力均衡的量化標準
摘要:全面“營改增”之后,我國增值稅稅率結構復雜問題突出,確有簡并稅率的重要性。目前,我國正加快推進增值稅稅率三檔并兩檔改革,同時,近年來我國財政壓力明顯上升,因此,稅率改革對稅收收入的影響值得關注。本文基于擴大稅基的角度,從激發市場活力、減輕征稅成本、推進產業鏈形成等方面進行分析,預測增值稅稅率三檔并兩檔改革會增加我國稅收收入,但由于處在減稅降費背景下,稅收收入增速會放緩,預計總稅收收入增速約為1%-2%左右。此外,鑒于稅率并檔改革,本文提出相關政策建議,如確保全行業稅率只降不升、加強稅務部門征管力度等。
關鍵詞:增值稅;三檔并兩檔;收入預測
一、引言
我國經濟已經進入高質量發展階段,為助力經濟增長,新一輪稅制改革以減稅降費為核心。增值稅作為我國主體稅種,2019年約占全國全部稅收收入40%,隨著“營改增”的完成,增值稅開始進行又一輪深化改革。從稅率調整角度,既有稅率的下調(從17%、11%到13%、9%),也有稅率四檔并為三檔的改革。2019年財政部工作會議上提出要推進增值稅稅率三檔并兩檔改革。在減稅降費的背景下,我國增值稅稅收收入依舊呈現上升趨勢,但增速相較于之前明顯放緩,2019年增值稅收入同比增長僅為1%。因此,在進一步推進增值稅稅率三檔并兩檔改革進程中,對改革后稅收收入預測分析顯得尤為重要。
二、增值稅稅率簡并的必要性
通過增值稅確立、轉型、“營改增”等不同方面的改革,我國增值稅制度已經基本完善,但還存在一些不足,稅率結構復雜是其主要方面。簡并稅率已經成為我國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必然要求,具體如下:一方面,可以發揮增值稅稅收中性的作用。增值稅的優點之一在于符合稅收中性原則,稅收中性,即稅收活動應盡量減少對市場活動的干預,減少因稅收所造成的超額負擔,提高市場的資源配置效率。增值稅僅對增值部分進行征稅,可以很大程度地減少稅收的干預,在國際上,增值稅一直被稱為“良稅”。在全面“營改增”之后,增值稅占我國稅收收入的主體地位進一步明確,貢獻了大部分稅收收入。但伴隨著營業稅稅目的加入,增值稅稅率結構變得較為復雜,復雜的稅率結構勢必會影響增值稅稅收征管、增值稅政策的制定,從而會打破稅收中性。因此,為了發揮增值稅所特有的優勢,稅率簡化顯得尤為重要。另一方面,有利于降低征管成本。目前,我國增值稅稅率由13%、9%、6%構成,稅率的選擇主要根據行業性質、納稅人交易性質所決定。納稅人在選擇具體稅率時很容易產生投機行為,通過隱瞞交易實質選擇優惠稅率進行銷項稅額的計算,從而達到減輕稅負的目的。在實踐中,上述情況還是比較常見的,對我國的增值稅稅收收入造成了極大的侵蝕。而這就要求稅務機關對納稅人稅率的選擇進行識別,大大提高了征稅成本。簡化稅率可以減少納稅人選擇低稅率的情況,從而減少因這種情況而產生的征稅成本。2018年,總理在政府報告中提出:要進一步減輕企業稅負,改革完善增值稅,按照三檔并兩檔方向調整稅率水平。2019年,財政部部長劉昆指出,增值稅稅率進一步下調(由16%、10%、9%調整至13%、9%、6%)有利于我國增值稅稅率三檔并兩檔的改革。由此可見,稅率三檔并兩檔改革將會成為增值稅下一步改革的重點。
三、增值稅并檔改革稅收收入預測
自地方稅的概念提出以來,我國的稅收制度就開始走向了中央與地方分稅的征收之路。1921年中國共產黨的建立成為推動這一歷史進程的關鍵因素,戰時稅收政策與建國后服務于國民經濟建設的稅收政策體制一脈相承,傳遞著中國共產黨為實現人民解放和民族復興所蘊含的勇氣、智慧與擔當。
一、1921-1949年,為新中國稅制建設奠定基礎
在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中國共產黨的地方稅制由于依托于革命根據地和人民群眾,很好地適應了不同地區生產力發展水平。一方面,通過土地稅、遺產稅的設立以及合并苛捐雜稅,黨中央在維持正常財政運作的基礎上,鞏固了群眾基礎,表明了共產主義的階級立場,為取得今后的革命勝利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另一方面,地方稅制的探索與革命根據地稅收工作的開展為新中國的稅制建設奠定了制度基礎,在這期間不僅培育了大量的稅務人才,還積累了寶貴的管理經驗與制度改進經驗,國民政府財權劃分的矛盾也為今后分稅制的建立埋下了伏筆。
二、1949-1978年,地方稅收劃分初步明確
建國后,國家針對不同時期的政治體制采取了不同的地方稅管理體制。在1956年三大改造完成之前,黨中央與國家政府的稅收工作主要集中在規整舊中國以及革命根據地的稅收體制上,1950年1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的《全國稅政實施要則》暫定了貨物稅、工商業稅、關稅等14種稅收,但尚未對中央與地方稅種進行明確劃分。1953年11月政務院了《關于編造1954年預算草案的指示》,提出將印花稅、利息所得稅、屠宰稅、牲畜交易稅、城市房地產稅、文化娛樂稅、車船使用牌照稅和契稅劃分為地方預算固定收入。1958年后,隨著三大改造的完成,國家建立起了計劃經濟體制,并逐漸通過稅收立法實現了各個稅種的統一征收。由于地方的財政收支指標基本確定,除卻由部分稅種作為地方固定稅收以外,政府還會通過財政撥款的形式進行收入調節,多交少補。1968年后,中央對地方采取了財政統收統支的辦法,實質上就是將地方稅收入以中央稅的形式匯總再按需重新下發給地方政府,這一政策沿用至20世紀80年代。客觀地說,這一時期的稅制改革處于一個歷史過渡階段,稅收立法工作的開展是一個良好的開端,而在地方稅制變化過程中暴露的問題也為后期我國地方稅制的完善提供了寶貴經驗。
三、1978年至今,構建地方稅制新格局
1980年2月,國務院《關于實行“劃分收支、分級包干”財政管理體制的通知》,將鹽稅、農業稅、牧業稅、工商所得稅、屠宰稅、車船使用牌照稅、城市房地產稅、牲畜交易稅和集市交易稅列為地方固定收入,工商稅實質上成為中央地方共享稅,按照“收支掛鉤、總額分成”的方法由中央統一調度。1985年起,實行新的財政管理體制,對廣東、福建以外的省份實行“劃分稅種、核定收支、分級包干”的管理辦法,而這事實上已經構成了分稅制的雛形。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地方稅制呈現加速發展之勢。1982至1988年,國家先后頒布了牲畜交易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車船使用稅、耕地占用稅、筵席稅以及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對納稅人、稅率等稅制要素進行了界定,為我國復合稅制新體系的建立奠定了良好的制度基礎。歷史證明了分稅制的稅改道路是符合我國國情和社會發展規律的。基于蒂布特地方稅收競爭理論、施蒂格勒地方政府存在合理性等經濟學理念發展起來的財政分權理論,為我國新型分稅制體系的改革提供了重要的理論指導。1994年起施行的分稅制改革正式將我國現行稅種劃分為中央稅、地方稅、中央地方共享稅三種類型,除增值稅、資源稅、證券交易稅以及具有共享稅性質的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和城市維護建設稅外,關稅、消費稅被劃定為中央稅,而營業稅、契稅、印花稅、房產稅等14個稅種被劃定為地方稅(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牧業稅、農業稅、屠宰稅、筵席稅在進入21世紀后依次停征)。此次分稅制改革為地方稅制優化建立了良好的開端,隨著改革開放紅利的到來,我國經濟與科技實力在短短二十余年內快速上升,并由此提高了我國稅收收入的增長速度與質量。從收入情況上看,地方稅收收入在1994年到2019年的25年間增長了62倍;而從收入結構上看,分稅制改革之后,國家通過裁減稅種、簡化稅制使得稅收密集度不斷提高,大大提高了地方政府對稅收收入的征收效率,并降低了稅收收入流失的風險。其中,營業稅在“營改增”政策實施之前占據著地方稅收收入的主導地位,而在政策全面普及之后,地方稅收收入的稅種構成趨于平均化,但是依舊集中在土地增值稅、契稅、城市維護建設稅以及房產稅等幾個主要的稅種上。毋庸置疑,不論是分稅制改革,還是國家經濟科技的騰飛,都離不開中國共產黨的科學領導和英明決策,穩定包容的政治環境與和諧有序的社會秩序也是構成我國地方稅制不斷發展完善的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