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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年來,我國不斷推進美麗鄉村建設,不斷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以期改善農民生活環境,提升農民生活質量,但由于國家前期發展需要,農村水環境污染嚴重,要想建設美麗鄉村,就必須要對農村水環境進行改善,但長期以來,農村水環境的治理只是依賴于政府財政投入,農民的保護意識不強,現實中的治理措施難以全面開展,因此,文章以樂陵市作為研究對象,對樂陵市當前水環境治理現狀做出分析,提出關于農村水環境治理的建議和意見。
關鍵詞:水環境治理;樂陵市;污染;美麗鄉村建設
作為人類賴以生存的基礎,水資源制約著我國社會經濟的長期發展。我國作為全球13個貧水國家之一,對水資源的需求很大,但人均占有量卻很低。隨著21世紀我國市場經濟的發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物質需求不斷得到滿足,城市建設不斷完善,但在前期經濟發展中,犧牲了農村地區的環境保護,將環保工作重點放在城市,忽略了農村水環境治理,導致占全國面積百分之九十的農村被嚴重污染,環境問題日益嚴重,不容忽視。農村水環境治理也被提上日程來。據環保局最新統計,我國農村每年生產生活垃圾1.2億t,生活污水達80多億t,糞便總量25萬t,但這些污染物都并沒有得到妥善處理就被排入周邊的生態環境中,造成了環境污染的同時也危害著當地農民的身體健康,引發了一系列的心腦血管疾病[1]。其中農藥化肥的使用對農村水環境帶來的污染更是不可逆的,很難治理,形成了潛在的健康風險,威脅著當地農民的生活,作為新發展地區,樂陵市的污水排放現狀與山東大部分鄉村地區都很相似,因此本文以樂陵市為樣本,分析當前農村水環境污染治理的舉措。
1樂陵市水環境治理現狀
1.1樂陵市水環境污染現狀
1.1.1污水組成糞便排放、廁所污水、化肥排放、日常洗漱污水、廚房污水等共同組成了農村生活污水。其中日常洗漱污水和廚房污水統稱為灰水。廁所、畜舍產生的糞尿廢水統稱為黑水。黑水和灰水共同組成了農村地區污水,其中黑水的有害成分含量更高,直接排放帶來的環境污染也更嚴重[2]。
1.1.2污染現狀(1)生活水污染現狀進入21世紀以來,我國不斷加大對農村基礎設施的建設,到如今,大部分農村都已經開始使用自來水,而隨之增加的也是農村生活污水的排放量。由于我國農村地區大部分農民思想傳統,沒有接受過太過程度教育,很難形成保護水資源的觀念,加上污水處理站、排污管道等基礎設施的建立并不完善,農村的生態環境隨著水污染的程度而不斷惡化,到目前為止,農村地下水水質已經被嚴重惡化,異味很重[3]。(2)污水處理模式目前樂陵市在農村地區對污水進行分散式處理,而樂陵市的處理主要是利用沼氣池技術。在對農村水資源利用的調查中,主要是以“—池三改”和“四位一體”模式為主。以“單建池”模式、“生態家園”模式和“豬-沼-果”模式為輔。在原料充足的情況下利用微生物進行厭氧發酵,這種技術就被稱為沼氣池技術。
摘要:近年水環境治理PPP項目在我國得到了快速發展,取得了良好成效,但在角色認知、考核指標、利益回報、規范性合同等方面還存在著一些發展困境。為破解這些困境,提出加大宣傳培訓力度、科學設置績效考核指標、健全利益回報機制、規范合同文本和成立技術專家組等對策建議。
關鍵詞:水環境治理;PPP項目;困境;對策
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即“公私合作”是20世紀90年代開始在英國興起并迅速在西方國家推廣的一種公共產品供給模式。目前,國際上PPP的運用范圍幾乎已拓展到所有領域。2013年我國正式將PPP作為推進公共產品和服務改革的目標模式,并在全國范圍內廣泛推行。在當前我國經濟處于新常態、財政緊運行的狀況下,運用PPP模式提供公共服務也將是今后一段時期的常態。引入PPP模式治理水環境,不但可以為需求大量資金的水環境治理提供較好的資金保障,而且可以充分發揮政府和社會資本的各自優勢,進而降低項目的整體風險,提高水環境公共產品與服務供給質量,實現政府、企業和公眾的三方共贏。這對于有效解決我國水環境治理問題、優化生態和人居環境以及提升可持續發展能力等均具有重要意義。
一、我國水環境治理
PPP項目的發展現狀2015年4月,國務院的《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國發〔2015〕17號)(以下簡稱“水十條”)和財政部、環境保護部聯合出臺的《關于推進水污染防治領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的實施意見》(財建〔2015〕90號)兩個文件,對運用PPP模式解決水環境綜合整治問題提出了明確的要求和操作規范。國家《“十三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明確指出,要加大對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治理環境污染的支持力度。在國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下,我國的水環境治理PPP項目得到了大力發展,呈現出了以下較為明顯的特點。1.項目數量多在“水十條”出臺的2015年,就完成了195個水環境治理PPP項目的申請工作。據財政部PPP中心數據顯示,截至2016年年底,全國入庫PPP項目共計11260個,其中環保類項目2334個,占全部入庫項目總數的20.7%。在環保類PPP項目中,涉水項目就超過了80%。2.市場前景好依據投資單價和工程任務量初步估算,預計完成“水十條”的全社會投資大概是4.6萬億元。據2017年中國水網公布的《水環境綜合治理深度研究報告》顯示,當前我國77%的水環境治理PPP項目仍處于執行前階段,即在2017—2020年會有大批量的水環境治理PPP項目落地,市場投資前景廣闊。據業內人士表示,2017年水環境治理PPP項目釋放的市場空間就高達萬億元。3.項目規模大對傳統的市政項目而言,如果單個項目達到10億元,即可稱得上大項目。而在PPP時代,單體項目規模普遍較大。據財政部PPP中心統計資料顯示,水環境治理PPP項目30億元以上規模的占到總項目數的35%。有的單體項目規模甚至超過了百億元,如北京市通州區一個水環境治理PPP項目金額高達233.5億元。
二、我國水環境治理
PPP項目面臨的困境由于PPP模式在我國還處于起步階段,其主要應用領域多集中于基礎設施建設領域,對于水環境治理方面的應用仍在摸索之中,在角色認知、績效考核指標、利益回報、規范性合同等方面還面臨著一些困境,成為制約當前水環境治理PPP項目發展的瓶頸。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角色認識不到位當前一些政府部門與社會資本對于自身在PPP項目中的角色定位還缺乏明確的認識。有的基層政府簡單地認為,通過PPP形式把水環境治理項目委托給專業公司來做,而自身只要做好項目驗收工作就足夠了。事實上,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主動權”更多的在于政府。因為政府不僅應積極參與項目的管理,及時了解項目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并為解決問題創造良好的條件,同時還要做好監管工作,如監督水環境治理的公益性目標不受損害。若政府不深入到項目的實際工作中,則難以做好這兩方面工作。有的企業認為,公司已拿到項目,自身又有技術、懂市場,自己干就可以了,不需要政府的干預。但由于水環境治理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的利益相關方較多,如果沒有政府的大力支持,僅僅依靠企業的力量,有些工作難以協調和推進。PPP項目的本質是合作,是政府與社會資本形成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聯合體,共同參與項目管理。這有別于傳統融資模式下政府主導的項目管理模式。只有政府和社會資本正確認識自身在PPP項目中的角色定位,才能更好地發揮各自應有的作用,做好各自應做好的事情,進而實現PPP項目的多方共贏。2.績效考核指標難設置水環境治理PPP項目治理的內容較多,程序復雜,周期較長,有的甚至長達二三十年。在如此長周期內,會經過不同的治理階段,而不同的治理階段又有不同的績效考核指標。因此,項目初期設定的目標可能難以準確體現項目全生命周期的質量要求。同時一個流域的水質不僅受到該流域自身的因素影響,同時也會受到上游及流域外環境的影響。總之,一個水環境治理PPP項目面臨著較多的無法控制的流域內外因素影響。PPP項目建設完成后,要應用哪些指標來衡量項目達到治理標準,項目運營過程中要應用哪些指標來衡量運營情況,上述階段各指標所占的權重是多少等等,都需要進行明確。因此,科學地設置水環境治理PPP項目績效考核指標是一個亟須解決的問題。3.利益回報機制難建立水環境治理的標準越高、效果越好,通常需要的治理成本也就越高。而社會資本逐利的本性,可能會使其在水環境治理過程中盡可能地減少投入,降低治理效果。因此,建立以依效付費為核心的利益回報機制就顯得特別重要。由于績效考核指標的難設置,就造成了難以建立科學的依效付費機制。同時,項目治理的性質也不盡相同,有經營性的、準經營性的,還有非經營性的。經營性項目收費來源明確,收費標準好確定,利益回報機制相對好建立,也容易受到社會資本的關注。準經營性和非經營性項目,或者投入多而收益少,或者只有投入而沒有收益,利益回報機制不好建立。而水環境治理PPP項目投資巨大,投資回收期長,未來存在較多不確定性,如果沒有穩定的利益回報機制,社會資本參與治理的積極性必然受到影響。4.缺少規范的合同文本由于PPP在我國發展時間短,再加上一些基層政府相關人員認識不到位,難免在制訂PPP項目合同時感到茫然。對于單體水環境治理項目而言,其合同的制訂相對簡單。但綜合性水環境治理項目復雜,涉及專業技術問題較多,合同制訂較難。若相關人員對水環境治理不熟悉,難免考慮不夠周全,可能出現合同內容等不科學、不規范的問題,由此導致一些有實力、有意愿參與的優秀企業不愿參與PPP合作。為了讓社會資本更好地了解水環境治理PPP項目的思路和技術路線,讓企業對自身的責權利有明確的認識和把握,提高企業參與治理的積極性,需要通過制訂水環境治理PPP項目合同的規范文本,以指導和規范政府部門更好地開展PPP相關工作。
摘要:水利工程建設數量的增多,為我國社會經濟發展奠定了良好基礎。水環境治理是水利工程中的重要內容。只有不斷加強水環境治理效果,才能有效保障水利工程的可持續發展,提升水利工程建設的環境效益。本文主要針對水環境治理的水利措施進行分析,僅供參考。
關鍵詞:水環境治理;水利工程;措施
水是人類賴以生存的物質基礎。在當前的社會發展進程中,人們對水環境保護越來越重視,其對我國社會發展以及經濟建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水利工程作為我國的基礎民生工程,在水環境治理中發揮著顯著作用。在水利工程施工中會造成一定的水環境污染,因此必須加強水利工程中的水環境治理,提升水環境治理效果。
1水環境治理的特點
1.1自然性
在進行水環境治理時,首先要具備的特征就是自然性。也就是說,要加強對自然環境的重視,保護周圍的自然環境,確保生態平衡最大限度地實現水環境治理與自然環境的和諧統一。同時,要強化水利工程的和諧發展,進一步實現水利工程建設的科學化、環保化,降低水利工程建設對自然環境的破壞。
1.2可持續發展性
[摘要]十八大以來,多次強調“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們的奮斗目標”,這是總書記對人民群眾的錚錚誓言。2013年浙江省委提出了“五水共治”,以治水倒逼發展方式轉型、以治水滿足人民需求、以治水承載文明之道、以治水保障基本民生、以治水恢復自然生態。治水,正是浙江省委對人民群眾美好生活向往的強力回應。事實上,在長三角和珠三角以及京津冀等地區有很多水鄉,有不少縣市處在水域下游,由于受上游來水與自身污染的雙重影響,這些縣市地表水體污染嚴重,建立水環境長效機制迫在眉睫。客觀分析當前平原地區的水環境治理所面臨的形勢,有針對性地改進和完善水環境治理的制度籠子建設和機制體系建設的關鍵環節,對水環境治理工作有借鑒示范意義。
[關鍵詞]水域;平原地區;水環境
1分析:水域下游平原地區水鄉特色縣在水環境治理中的共性問題
1.1頂層設計制度缺失
我國已頒布實施了《水污染防治法》等一系列有關水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但大多屬于原則性條文,致使實踐中無法得到具體落實,污染治理體制機制與法規政策依然不健全,水環境保護的法制建設相對于實踐的需要仍嚴重滯后。突出表現為自上而下的考核方法缺陷,主要是將水資源與水環境管理視為一個整體問題的管理考核辦法不完善,往往陷入“出事強執行,不出事虛執行”的惡性循環。如一些環保責任考核指標不具體、責任不落實,使地方政府普遍重經濟發展輕環境保護,環保責任被虛化。環境被普遍污染,但老百姓沒有能力來要求改善和獲得補償,只能無奈忍受,公民的環境權利被忽視和侵占。如“河長制”若缺少相應的嚴密考核,必然會導致形式化。必須要強化治水責任追究,對考核不合格、整改不給力的“責任河長”,實行類似年度考核“一票否決”的嚴懲。當今水環境受到的瘋狂破壞和污染,主要還在于違法成本過低,如一些企業往往只需偷排一兩天,其“省”下來的治污費用就會遠遠超過其因違法行為而承擔的處罰。而農業部分,豬糞直接入河更多的只是道德問題而非法律問題。近年來,盡管各地各縣市各相關部門不斷加大水環境執法力度,堅持嚴厲打擊涉水違法犯罪行為,但當前水環境監管、執法漏洞仍然較多,水環境事故和糾紛處于易發、多發階段。
1.2城鎮化推進迅速
資源需求變動和環境承載壓力是一個連續動態變化的過程,主要受到經濟社會發展階段、經濟發展方式的影響。今后隨著城市化和城鄉統籌進程的加快將給水污染防治和水環境保護帶來新的壓力。經濟持續較快增長對資源環境的要求更高,環境承載力面臨的壓力更大,矛盾將更加凸顯。隨著工業企業布局的調整和轉移,農村工業污染有迅速抬頭趨勢,城市污染向農村轉移的增加,造成農村地區水源開始惡化,空氣質量急劇下降,嚴重危害農民的身心健康,生活污水、生活垃圾長期得不到妥善處理,農村水環境保護刻不容緩。
一、污染來源分析
隨著城鎮規模的擴大、經濟的快速發展、人口的迅速增加以及面源污染的比重增大,上海市水環境治理仍然面臨嚴峻的挑戰。目前影響上海市河道水環境質量的污染源主要來自以下4個方面。一是上游來水。根據計算分析,全市省際邊界流域來水中CODCr和NH3-N污染物通量分別為27.55萬t/a和1.96萬t/a,而全市太湖流域CODCr和NH3-N的入河量分別為29.52萬t/a和2.38萬t/a,兩者基本相當。二是直排水體污染源。2013年,全市城鎮污水產生量為635.05萬m3/d,城鎮污水處理率為87.7%,每天仍有約78.3萬m3的城鎮污水直接排入水體(12.3%)。通過實施建成區直排污染源截污納管攻堅戰,將截除7724個污染源38.39萬m3/d的污水,約占現存污水量的一半。同時,郊區現有非保留工業區企業約12000家,農村分散小企業約15000家,很多屬于小作坊生產,混雜在各個角落,加上數量眾多的畜禽場、垃圾臨時堆場以及農村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河道,均對河道水質有較大影響。從全市入河污染源構成來看,全市污染源CODCr和NH3-N入河量分別為41.22萬t/a和4.73萬t/a,點源CODCr和NH3-N負荷量占總量的比例分別為46.18%和65.14%,點源和面源的污染負荷基本相當。三是雨水泵站放江。根據對全市雨污混接情況的判斷,全市雨污混接量在20%左右。根據徐匯田林地區漕河涇排水系統雨污混接調查,其混接量為35%,其中14個主要混接點占全部混接點數量的5%,混接量可占全部混接量的71%。另據松江區水務局開展的雨水泵站截流工程設計分析,旱天截流量約占小區污水的1/3。雖然漕河涇地區因新港箱涵的影響導致混接量偏大,但從現狀分析,全市目前的污水混接量比原來預計的還要大。2013年,中心城區泵站全年放江量為37225.12萬m3(102萬m3/d),其中旱流放江量為6169.25萬m3(17萬m3/d)。另外,四大污水處理廠尚有約40萬m3/d的雨天溢流量。經初步估算,全市放江的污水量約占全市污水量的10%左右,有很大一部分比例是向長江排放。四是面源污染。根據上海市水資源保護規劃分析,全市面源污染以地表徑流污染最為嚴重,其中COD地表徑流貢獻率最高,達到40%;其他還有農業面源、水產養殖等污染源。綜上分析,上海市水環境污染狀況的基本格局是:
①上游來水和本地污染負荷基本相當,點源負荷和面源負荷基本相當,未納管的直排污染源和泵站放江的污染負荷基本相當。
②中心城區雨水泵站放江是目前中心城區河道水質不穩定的主要因素(占中心城區入河污水量的60%,且為短時高強度排放),禽畜污染、雨污混接、分散企業和面源污染是郊區河道水質不佳的主要影響因素。
③河道的階段性黑臭、城鄉接合部的河道臟亂、突發性的河道污染等成為多渠道社會投訴的主要焦點(2013年上海市水務局共接到1186例涉河問題投訴,其中涉及水質污染的827例)。
④全市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2013年)為30%,其中太湖流域為15.6%。扣除上游來水影響后全市為43.3%,其中太湖流域為33.3%。與國家要求的2015年53%的水功能區達標率相距甚遠。
二、治理思路和對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