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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上市公司財務重述不僅會給股民、監管部門、投資機構等信息使用者造成困惑,而且會增加審計服務提供方的工作成本并使其面臨各種審計風險,從而對發生財務重述的上市公司提高審計服務定價、收取更多費用。
【關鍵詞】財務重述;審計費用;審計風險;上市公司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上市公司財報、年報必須由具有相關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證明其信息真實可靠。然而,有的上市公司在披露經過審計的財務信息后,又頻繁地在企業官網和交易所各種財務重述公告。上市公司財務重述的補充更正公告相當于承認其此前的信息披露內容存在不妥之處,不僅會給股民、監管部門、投資機構等信息使用者造成困惑,同時也使得為其提供審計服務的注冊會計師及會計師事務所增加審計工作成本、面臨各種風險,甚至名譽受到損害。鑒于此,會計師事務所對那些發生過財務重述的上市公司提供審計服務時,是否可以針對不同類型的財務重述,提高審計服務收費價格?本文分析研究上市公司財務重述行為對審計費用的影響,以期為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定價、上市公司加強內部管控以及證監會履行監管職責提供參考。
基本概念與理論基礎
1.基本概念(1)審計費用審計費用是審計服務提供方(注冊會計師及會計師事務所)在提供審計服務后,向審計服務的接受方(被審計單位)收取的一定數額的勞動報酬。從二者的主體方向看,審計費用有著不同的解讀:對被審計單位來說,是為獲取審計服務所承擔的費用;對審計服務提供方來說,是業務收入。本文所述“審計費用”是從被審計單位角度出發,更容易與上市公司財務重述行為相聯系。(2)財務重述雖然大部分研究對財務重述的描述方式不同,但其核心內容基本一致,《企業會計準則》中的前期差錯更正與財務重述的概念有著類似的關系。基于上述理解,可將財務重述定義為:上市公司年度財務報告之后又在官網、交易所等場所,以公告的形式補充更正財務報告的行為。在財務重述類型的判定方面,本文沿用迪博數據庫對于財務重述的分類(如下頁表所示)。
2.理論基礎審計費用的理論基礎主要源于委托理論、信息不對稱理論、內部控制理論和審計產品定價理論。(1)委托理論委托理論是建立在非對稱信息博弈論基礎上的,由美國經濟學家伯利和米恩斯于1930年代提出。委托理論是契約經濟學的主要內容之一,認為委托關系是隨著生產力大發展和規模化大生產而產生的。生產力發展導致分工進一步細化,企業由于知識、能力和精力等原因,難以對公司進行全面的控制和管理,因此便委托具有專業知識和管理經驗的經理人代為管理。但是委托人和人都會追求自身的利益最大化或效用最大化,必然導致兩者的利益沖突,在沒有有效的制度安排前提下,人的行為很可能最終損害委托人的利益。在這一理論下,人根據事先約定的合同為委托人服務,委托人根據人的業績支付薪酬。所以委托理論研究的核心是解決委托人與人之間的利益矛盾。(2)信息不對稱理論信息不對稱理論主要是指在經濟活動中,各類人員對于信息的了解是不同的,掌握更多信息的人往往處于有利地位,掌握信息少的人處于不利地位。信息不對稱理論也說明市場中處于不同地位的人因為信息量、信息渠道等不同,獲取信息的成本也不同。(3)內部控制理論1990年代末,美國COSO委員會在相關報告中對內部控制進行了定義:“內部控制是受上市公司董事會、管理當局和其他職員的影響,目的在于取得經營效果和效率、財務報告的可靠性、遵循適當的法規等目標而提供合理保證的一種過程。”內部控制的主體包括上市公司的董事會、人、管理者和員工;內部控制的假設內容主要有控制實體假設、可控性假設、人性假設、不串通假設等;內部控制的基本原則為合法性原則、相互牽制原則、程式定位原則、系統全面原則、成本效益原則、重要性原則等;內部控制的方法主要有質量控制、資產安全控制、經營績效控制等。(4)審計產品定價理論審計服務是一種特殊的產品,既有著和普通產品和服務共同的性質,又有著本身固有的特殊性質。它與普通產品的共性在于其服務價格都是可以基于成本和利潤加成進行計算的。審計費用的研究者們也從一個新的方向對審計收費建立了模型:e(c)=cq+e(d)*e(θ)。其中e(c)是審計定價,c是審計資源的單位價值,q是消耗的單位量,e(d)為潛在的預期損失的折現值,e(θ)是潛在風險的可能性。通過該模型可以發現,審計產品除了成本和利潤之外,還應考慮未來可能發生的損失,即風險溢價。
財務重述對審計費用的影響實證結果
審計實驗的高仿真性要求模擬審計對象一定期間內發生的經濟業務,并詳細構造其公司治理結構、內部控制、行業情況等環境信息,以實施審計監督。而且,為使實驗效果更為逼真,審計實驗材料的時間跨度往往需要在一年及以上。這些特征決定了將會計模擬實驗的成果直接作為審計實驗的素材是極不充分的。審計實驗資料除了應包括一定期間內的會計資料外,還會涉及到與經濟業務相關的如股東大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記錄、相關合同、營業執照及產權信息等審計所需的原始資料。同時,指導教師還需要設置行業形勢、法律政策以及相關陷阱等信息,這些都加大了審計實驗材料的收集、設計難度。
審計實驗教學課程建設存在的主要問題分析
1.實驗教學中涉及到審計程序的應用不完整,學生參加實驗的積極性不高
受實驗材料等因素的限制,多數高校設計和實施的能夠讓學生通過實驗來學習和了解的只有審閱、核對、重新計算和分析等有限的狹義的審計程序,而詢問、觀察、函證、檢查有形資產等其他重要的審計程序卻得不到有效的實驗訓練。作為證實某項資產或經濟業務是否存在或發生的強有力的手段,這些審計程序一旦在實務中遺漏,很可能導致審計失敗的產生。另外,傳統的審計教學軟件難以增強學生對風險導向審計模式的感性認識,不利于鍛煉學生綜合運用有關的審計程序和方法進行審計風險的識別與評估,并根據評估結果來對擬進一步執行的審計程序做出合理的計劃安排。實驗教學很難全面提高學生所需的搜集證據、分析解釋證據的審計專業技能,證據的取得易流于形式,學生參與實驗的積極性不高。
2.審計實驗系統性、動態性差
審計實驗質量的提升離不開對審計實務的高度仿真。審計業務流程系統性強,各環節緊密結合,相輔相成。審計實務中的許多情景很難用具體的文字、圖表等形式描述得生動、全面。如審計人員與管理層、治理層的溝通等,實驗中要呈現諸如此類承前啟后、交錯復雜的動態特征,是目前審計實驗教學中較難解決的問題。另外,會計舞弊與審計博弈行為的手段和方法不斷推陳出新,實驗資料需要適時更新,也對審計實驗素材的動態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審計實驗教學缺乏層次性
摘要:OBE理念是指“清晰地聚焦和組織教育系統,使之圍繞確保學生在未來生活中獲得實質性成功的經驗。”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對審計工作和審計人員專業勝任能力的要求越來越高,但是高校在審計人員的培養方面,由于課程設置、教材選用、教師能力等方面的原因,審計專業學生往往缺乏靈活運用理論知識的能力。文章對應用型審計人才培養方式進行深入分析,并在此基礎上提出相應的改革措施,以期培養學生的實干精神,讓其在今后的工作或科研過程中靈活運用所學知識解決實際問題。
關鍵詞:OBE理念;應用型審計人才;審計教學
一、審計教學中存在的問題
(一)課程體系設置單一
審計學本科專業最早于1985年開設于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時間較短,課程設置不夠成熟。審計工作的開展需要以會計學、稅法、財政、經濟管理等多種學科知識為基礎,與其他學科相比,審計學的綜合分析性、判斷推理性、方法創新性都比較強。目前很多高校的審計專業課程體系設置和會計專業相同,開設基礎會計、中級財務會計、高級財務會計、財務管理、審計學等課程,忽視了審計學自身的特點和理論基礎,缺乏系統的學科體系支撐,審計理論比較膚淺。很多學生表示,基礎知識掌握不夠,以至于學習審計學時,難以發現會計中的錯報問題。另外,很多高校沒有設置審計實踐教學環節,學生上課學習的理論知識很難理解透徹,有的高校即使設置實踐教學環節,其實踐課程和實務中的注冊會計師審計相差甚遠,引進的審計軟件往往只使用一個月的數據,對于錯誤舞弊的覆蓋面較窄,很難真正鍛煉學生的實踐能力。
(二)師資隊伍缺乏審計實操經驗
教師對學生起到引領作用,想要學生具有實踐動手能力,需要教師擁有一定的實際工作經驗。但是目前,在很多高校,由于招聘要求以及師資個人發展的局限,很多教師都是從學校畢業來到學校任教,科研能力很強,但是由于沒有工作經歷,缺乏實務操作經驗,講起課來難免空洞,脫離實際,上課難免照本宣科,難以提起學生的學習興趣。另一方面,由于缺少實務操作經驗,有一些理論知識可能會和實踐脫節,學生學習掌握相關知識之后卻發現在實踐中沒有用武之地,難以做到知行合一,或者學生掌握的知識比較陳舊,跟不上實踐操作的變化。
雖然《審計法》是審計機關審計監督權力有效行使的基本保障,但我國目前的《審計法》法律規范過于原則和寬泛,從而帶來了一定的制度風險,這是導致廉政風險產生的主要根源之一。因此,在“依法治國”的大政方針下,真正的“依法審計”才是防范廉政風險的應有之義。以陜西省審計廳2007至2011年連續5年對廳機關各處室上報的年度審計人員拒收禮金、有價證券、貴重禮品,拒絕公款宴請、旅游、健身活動情況為例,截至2011年9月底,陜西省審計廳領導和審計人員共上交禮金、有價證券及貴重禮品34次,價值4.54萬元,拒收禮金、有價證券及貴重禮品60次,價值30.25萬元,拒絕宴請、公費旅游及各種健身活動23次。由此可見,僅陜西省審計工作受外部影響的程度之大就不容忽視,全國范圍更不用說。
審計權力運行之廉政風險的理論基礎及原因分析
實際上,審計權力運行中大量存在的廉政風險的核心理論基礎是“權力尋租理論”。根據經濟學的觀點,從實質上來講,尋租是一種“權力的尋租”,是既得利益集團或個人用“手中的權力影響公共決策的過程”,從而為自己牟利的一種活動,巴格瓦蒂將其稱為“尋求直接非生產性利潤”,即人類社會中非生產性的追求經濟利益活動,而解決權力尋租最好的辦法就是分權制衡。2010至2011年,陜西省審計廳對我國審計機關廉政建設的現狀進行了深入調查與分析。對15個被審計單位紀檢監察部門或財務部門人員進行座談以及對省廳機關、咸陽市審計局及其所屬彬縣、旬邑、淳化等3縣審計機關共5單位部分業務和綜合部門人員發放100份調查問卷(其中有效問卷84分,問卷有效率為84%)。該問卷調查作為“提升審計機關廉政風險防控工作制度化水平”專題調研的一項基礎性工作,旨在為領導決策和完善審計機關預防腐敗制度提供第一手資料。在調查過程中,被調查對象普遍認為:一些審計人員職業道德缺失、相關規定不明確、自由裁量空間較大、監督不到位等是審計權力在運行過程中存在尋租可能的主要原因。
審計系統懲防體系構建的方案設計
基于上述分析,針對審計廉政風險及其懲防體系建設中存在的問題,筆者運用系統理論和方法,對審計懲防體系建設進行了設計與思考。具體如下:
審計機關懲防體系構建的總體目標是:針對審計機關廉政風險及其防控運行中存在的困惑與問題,從建立健全組織領導機制、宣傳教育機制、制度保障機制、監控管理機制、防范預警機制和責任落實機制等方面全面構建審計機關廉政風險防控體系,為防范審計機關廉政風險、杜絕腐敗行為提供理論支持和實踐基礎。結合陜西省審計機關懲防體系建設的具體實踐,本文認為審計機關懲防體系的構建應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教育引導機制(1)教育培訓。主要包括:教育培訓目標與重點;教育培訓范圍與內容;教育培訓方式與方法等。(2)廉政文化。主要包括:廉政文化構成要素;廉政文化建設形式;廉政文化示范標準等。(3)效能考評。主要包括:效能考評重點內容;效能考評分析指標;效能考評方式類型等。
審計課程是高職院校會計類學生的主干課,是一門具有很強理論性和實踐性的課程。學好審計這門課程,要求學生具備扎實的會計知識功底,具有較強的理解能力和分析能力。傳統的審計教學相對封閉,是以教材為基礎,重視理論教學,而忽視了學生學習的趣味性和案例分析在教學過程中的實際意義。案例教學法是指教師通過選用審計案例,在課堂講授過程中與學生互動教學,引導學生運用所學知識對案例進行分析討論,同時在分析過程中加深對所學知識的理解,從抽象到具體,達到良好的課堂效果。采用案例教學法,可以活躍課堂,提升學生參與感,提高學生學習的主動性和積極性,注重對學生學習能力的培養,而不是單純接受知識。所以將審計案例教學法應用于課堂教學中,對提高學生的綜合能力,完成審計教學任務具有現實意義。
一、我國審計教學的現狀
審計是一門實務性學科,集理論與實踐為一體的應用型課程。作為高職院校會計專業的主干課程之一,審計課程教學更是強調其操作性。近年來,審計環境發生了顯著的變化,而實際教學中,如果僅依靠傳統的授課方式,進行基礎理論教學,內容抽象又難以理解,不利于調動學生的課堂學習積極性,不能有效的啟發學生主動思考,傳統的審計教學模式明顯跟不上現有的審計環境變化,審計教學模式迫切需要改革。
二、案例教學法在審計教學中的實施意義
1.提升學生對審計概念的認知水平。傳統課堂教學基本上是理論講述,對于初學者,審計概念是相對抽象難以理解的。例如當講到審計工作底稿、審計業務約定書等專業名詞時,如果將一份真實的審計工作底稿展示出來,學生學習時就會有直觀的感受,對這些專有名詞有形象的認識。
2.提高學生的綜合分析能力。實施互動式的審計案例教學模式,要求學生分小組進行案例討論,培養學生融入案例情景中,分析問題與解決問題的能力,有助于全面提升學生的綜合學習能力。
3.提高教師的教學業務水平。采用互動式教學模式,要求教師不僅能淺顯易懂的講授審計理論基礎知識,還要在課余大量收集審計案例,篩選出有代表性,適合不同階段學生學習的審計案例;要求在教學過程中與學生良性互動,引導學生進入案例情景,運用所學知識進行分析;指導學生形成討論小組分工協作,學生分析結束后形成案例報告。教師不再是課堂的主角,將主動權交予學生,以一個旁觀者的姿態在一旁正確引導。這些要求都會促使教師不斷學習,拓寬自身業務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