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小編為你整理了5篇社會行政管理參考范文,供你參考和借鑒。希望能幫助你在寫作上獲得靈感,讓你的文章更加豐富有深度。
一、信息社會對我國政府行政管理工作中的影響
信息社會作為一種新的社會發展技術,其對社會的發展和政府行政管理既有機遇又會產生一定的挑戰,這就需要相關政府部門能夠有效調整好信息社會帶來的機遇和挑戰。其一,信息社會使得政府行政管理更加趨于復雜化。信息社會的高速發展勢必會給社會的發展引進新的設備和理念,這就需要廣大工作者適度調整政府工作方式方法,甚至需要多種工作方式協同發展,給政府行政管理工作帶來一定的復雜性。此外,社會發展的信息化使得國家政治、經濟、文化等環境聯系更加緊密,相互之間的影響也越來越大,使得行政管理環境更加開放、復雜,這就需要國家政府逐步提升行政管理水平和能力,以應對不斷復雜的信息社會。其二,信息社會要求政府行政管理工具和管理模式發生改變。不斷發展的信息化社會使得大量的信息處理和傳輸工具開始涌現,互聯網、手機等現代化信息傳播手段實現了政府行政管理信息的快速傳播,加之不斷復雜化的行政管理環境。這就需要國家政府能夠增強自身行政管理能力和水平,高效應對新形勢下的社會信息。
二、信息社會政府行政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1.政府行政管理組織結構的不合理性
隨著我國經濟產業結構不斷復雜化,我國政府行政管理程序更加繁瑣和復雜,各級行政機關職能交叉重疊現象普遍存在,各項工作在開展的過程中缺乏默契的配合,導致我國政府行政管理組織結構缺乏必要的合理性。
2.國家政府在化解突發事件和社會沖突的處理方式上存在不足
在信息社會的發展形勢下,國家在文化、經濟領域高速發展的條件下,需要國家政府更加綜合的行政管理,而且各類突發事件和社會沖突的發生幾率也在不斷增加。當政府在處置社會沖突事件時,由于政府一些行政管理工作者缺乏必要的工作經驗,往往都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甚至會導致矛盾的激化。因此,相關政府行政管理工作領導者要做好突發事件和社會沖突的預防工作,全面提升廣大行政管理工作者的工作經驗和能力。
1.地理環境原因分析
1.1我國傳統社會生產方式的分析
地理環境對生產方式的選擇具有重要的影響作用,人類社會越往前追溯,地理環境的影響作用就越大。從人類文明的起點來看,地理環境對于生產方式的選擇具有決定作用。我國傳統社會中,由于處于相對封閉的環境下,形成了自給自足、小農業和家庭手工業結合在一起的生產方式,缺乏有效的對外貿易,社會財富只能進行內不循環,因而使得社會總財富總是處于相對有限的狀態,而有限的社會總財富總是在政府集團、豪強集團和勞動階級之間進行分配。豪強集團通過土地兼并、壟斷資源經營等,不斷地進行著社會財富的積累,而勞動階級始終處于基本生活線附近,社會財富分配的不公,導致了社會矛盾的激化,此時作為政府集團的統治階級就要從中調和社會矛盾,因而就要掌握更多的權力。所以說,中國傳統自給自足的農業生產方式,為大一統的中央集權提供了客觀的要求。
1.2中西行政管理路徑選擇原因對比分析
古代中國和古代希臘、古羅馬在選擇國家發展道路和國家管理方式時存在著明顯的差異性。在原始部落時代,社會發展就有兩種不同的發展傾向,一種是部落聯盟中各成員是之間相互平等的,共同參與決定部落聯盟事務的行政管理模式,這是民主傾向;另一種是部落中聯盟成員地位不同,其中一個或是幾個在經濟或是軍事上處于核心地位,于是處于領導地位,手中掌握著權力,自行處理聯盟中的行政事務,這是專制的傾向。在西方文明發展史上,由奴隸制原始社會向城邦文明社會的過渡,經歷了一系列的變革。希臘、羅馬以及地中海沿岸的國家具有優越的海上優勢,為其海上交通和海上貿易提供了便利的條件。因此,歐洲國家就有條件大規模地進行游牧活動、商業航海和海外殖民活動。隨著這些活動向外擴展,西方國家紛紛在本國之外建立起新的殖民地,舊的民族體系被打破,其內部關系不再是天然的血緣關系,而是政治關系,從而政治性的國家統治代替了血緣性的氏族管理,原部落成員在新的行政機構中地位平等。像希臘城邦,公民可以通過公民大會和陪審法庭等機構直接參與城邦重大事務的討論和決策。同時沒有血緣關系的人們之間形成了以財產關系為紐帶的赤裸裸的奴隸主與奴隸的剝削關系,形成了以奴隸勞動為基礎的社會結構。在國家機制度不完善的情況下,要靠多數人參政來加強其國家的管理職能,所以說西方國家更傾向于選擇民主制的國家。而中國文明則是華夏先民在黃河流域中原地區,在生產力和生產工具還極其落后的情況下,根據當時的自然環境選擇在黃河流域的土地上進行耕種,在這塊土地上生產出當時人們的生活必需品,從而為進入國家積累了物質財富。在中國早期國家產生的初期,社會分工不發達,農制度。在穩定的小農經濟結構之下,血緣宗法觀念得以保存,不像西方因游牧、商業航海、海外殖民等因素的作用下而削弱。在華夏、東夷和苗蠻等三大城邦聯盟間的戰爭,最后華夏族聯盟取得勝利,從而為“家天下”的王朝產生奠定了基礎。在商周時期推行的分封制,對后來的君主專制和大一統的局面產生了深遠的影響。經過春秋戰國時期各諸侯國之間的爭霸斗爭,最終,秦國選擇以商鞅變法為基礎,以法家韓非的君主專制思想為指導,吞并六國,完成大一統。至此,為我國高度集權的行政管理模式奠定了基調。這是適合中華民族發展的合乎邏輯自然的選擇。
2.啟示
2.1當代中國行政管理路徑的選擇
摘要:隨著時代的進步,市場經濟的發展,對行政管理專業課程提出了新的要求。就目前形式看來,各高校行政管理專業的課程存在結構失調、教師專業知識與社會發展脫軌并呈現功利化發展等問題。基于此,為了適應社會發展對人才需求的變化,行政管理專業課程必須進行優化升級轉型,重置課程結構比例,加強該專業課程與其他課程之間的聯系,全面提升專業課程的有效實用性,通過此種方式,培養適合社會經濟發展需求的高素質應用型人才。
關鍵詞:行政管理專業;社會需求;課程設計
專業課程的內在實質是指各高校以國家高等教育目標所設置的系統化、理論化的各種相互聯系的學科及相關教學實踐活動,是一種有計劃、有準備的學生學習活動,其目的在于培養學生構建成熟的知識文化結構、參與社會實踐而獲得豐富經驗;值得強調的是,對高校專業課程的設置直接關乎到高校對人才培養目標的確立及實現程度。到就目前情形看來,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對各高校的財政支持力度不足,又受限于高校專業課程繁多,管理起來十分困難,倘若對專業課程的設置不能滿足于社會發展的需求,將嚴重影響學生的健康成長及就業方向,也不能達到國家教育對人才培養的基本要求[1]。因此,在此種形勢下,必須優化高校專業課程設置結構,構建滿足國家人才培養目標、高校對人才培養的需求以及適應社會發展需要等三方協調發展的專業課程體系。基于此,本文就針對行政管理專業課程設置問題,分析影響該課程設置的主要因素,并提出相關可行性建議。
一、社會需求對行政管理專業課程設置的影響
專業課程是連接高校與社會兩者之間相互交流的橋梁,課程作用的發揮在很大程度上影響兩者之間的交流情況。研究發現,大學教育一經25年時間,基本實現一次教學課程目標變革,其目的在于不斷適應社會發展變化的需求;因此,有關設置行政管理專業的高校一直立志于對該專業課程的改革。在社會需求多重因素的影響下,要求高校對行政管理專業課程的設置必須以區域經濟發展為導向,在尊重教育基本原則的條件下,結合自身辦學條件,針對不同需求類型進行個性化、針對化課程設置,加快國家人才培養模式由傳統的理論型轉向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模式。
二、當前行政管理專業課程的基本情況
就現階段說來,行政管理專業學生畢業就業情形十分緊張,致使該現狀出現的因素有很多,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課程設置的結構不夠科學,學生只注重其專業課程,往往忽視對選修課程的學習,且專業課程門類較少,學生可選擇性不高;二是受專業教師知識背景的影響,同樣的課程教學目標,經各教師不同的解讀與改造,由于每位教師所形成的課程觀不一致,導致教學內容呈現差異化發展;因此,在這種情況下來看,教師知識背景在一定意義上影響著學校對專業課程的設置與對人才培養的質量[2]。三是課程設置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市場化,為了全面培養適應社會經濟發展需要的人才,各高校將行政管理專業課程設置的主要內容轉向市場對人才需求的培養目標,但由于過分重視對學生專業操作技能的培養,盲目灌輸“市場理念”,進而導致部分學生學習的根本目的是為了更好地就業,而忽視學習過程的內在價值。因此,學生往往為了謀求一個好的職業,不惜花費大量的精力、物力投入技能操作性的學習,而忽視那些基礎性的理論知識。
摘要:簡牘所見秦漢制定的社會治安行政法,對打架斗毆、造謠惑眾、搶劫偷盜、聚眾造反、圖謀不軌、謀財害命、偽造公文、攔路強奸、家庭糾紛、殺人放火等擾亂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權利、財產權利的危害社會行為進行處罰,規范和保障各級官吏依法履行社治安管理職責,維護社會治安秩序。治安行政法主要集中在《賊律》《盜律》打擊“賊”和“盜”的犯罪行為,《告律》和《捕律》打擊非法告訴和捕系罪犯違法行政行為,形成了比較完善的秦漢社會治安行政管理制度,維護了社會治安的穩定。
關鍵詞:秦漢;簡牘;社會治安行政管理制度
從出土的秦漢簡牘看,秦漢政府建立了較為完善的社會治安行政管理制度,在睡虎地秦簡《法律答問》、云夢秦簡《法律答問》、張家山漢簡《二年律令》等律令中均有較為嚴密的社會治安行政法規,依法規定了社會治安行政管理機構及官吏的職責、以購賞制度和失職處罰制度為代表的維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激勵機制,以及對危害社會治安行為的處罰制度,保障秦漢社會治安穩定有序,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依法治國的精神。
一、規定了社會治安行政管理專門機構和官吏的職責
簡牘所見秦漢中央行政最高長官丞相、御史大夫,地方行政長官郡守、縣令長、鄉嗇夫都有責任維護地方治安。從中央到地方都設置了管理治安的專門機構,中央太尉主管全國軍政,也負責全國的治安穩定;郡都尉主管軍隊,兼管一郡治安,指導各縣警察機構“亭”的工作,還設有賊捕掾,主管抓捕盜賊;縣尉雖是武職,但主要任務是捕盜賊,設有游徼負責巡邏,維護地方治安;鄉也有游徼,負責一鄉社會治安;亭,設有亭嗇夫、亭長、亭校長、求盜、害盜等,維護社會治安。主管治安的各級官吏,負責社會的穩定,并對其違法失職行為進行嚴懲。睡虎地秦簡《法律答問》規定:“捕貲罪,即端以劍及兵刃刺殺之,可(何)論?殺之,完為城旦;傷之,耐為隸臣。”[1]122嚴禁治安官吏殺傷追捕的犯罪嫌疑人。張家山漢簡《二年律令•捕律》規定:“求盜勿令送逆為它,令送逆為它事者,貲二甲。”就是上級機關不得調用“求盜”從事非本職的工作。《捕律》規定了抓捕到輕、重罪人的各等獎金,以及追捕罪人的組織方式、獎懲辦法。例如,地方郡縣發生“群盜殺傷人、賊殺傷人、強盜”,縣令、縣尉要及時組織警力追捕,如果不能捕得,要判戍邊兩年的處罰。
二、完善了參與、維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激勵機制
簡牘所見秦漢以依法規定的治安獎懲制度,主要表現在購賞制度和失職處罰制度。一是購賞制度,凡是告發、舉報、捕獲違反治安規定的犯罪分子,就給予獎賞,以調動人們維護治安的積極性。例如:云夢秦簡《法律答問》載:甲告乙賊傷人,問乙賊殺人,非傷殹(也),甲當購,購幾可(何)?當購二兩。捕亡完城旦,購幾可(何)?當購二兩。夫、妻、子五人共盜,皆當刑城旦,今中〈甲〉盡捕告之,問甲當購幾可(何)?人購二兩。夫、妻、子十人共盜,當刑城旦,亡,今甲捕得其八人,問甲當購幾可(何)?當購人二兩。[1]124“購”就是購賞,即懸賞獎勵的意思。這條法律是規定對告發殺人犯,告發、捕獲犯有相當于城旦以上刑罰的罪犯,不僅可以領取黃金二兩的獎金,還可以獲得罪犯隨身攜帶的所有財產。張家山漢簡《二年律令•捕律》規定:□亡人、略妻、略賣人、強奸、偽寫印者棄市罪一人,購金十兩。刑城旦舂罪,購金四兩。完城二兩。诇告罪人,吏捕得之,半購诇者。[2]27能產捕群盜一人若斬二人,(拜)爵一級。其斬一人若爵過大夫及不當(拜)爵者,皆購之如律。所捕、斬雖后會□□論,行其購賞。斬群盜,必有以信之,乃行其賞。捕從諸侯來為間者一人,(拜)爵一級,有(又)購二萬錢。不當(拜)爵者,級賜萬錢,有(又)行其購。[2]29這條律文不僅規定了捕獲到各類逃犯和斬殺各種類型的盜賊所得的獎金,即購賞的條件,還規定了捕獲到各類逃犯和斬殺各種類型的盜賊不能夠獲得購賞的條件。張家山漢簡《二年律令•盜律》規定:劫人、謀劫人求錢財,雖未得若未劫,皆磔之;罪其妻子,以為城旦舂。其妻子當坐者偏(徧)捕,若告吏,吏捕得之,皆除坐者罪。諸當坐劫人以論者,其前有罪隸臣妾以上,及奴婢,毋坐為民;為民者亦勿坐。相與謀劫人、劫人,而能頗捕其與,若告吏,吏捕頗得之,除告者罪,有(又)購錢人五萬。所捕告得者多,以人數購之。[2]18這條律令是對告發搶劫錢財盜賊的獎賞規定。對違反治安規定的犯罪分子不告發、不舉報、不捕獲或捕獲不力的人,要依法嚴懲,并追究官吏對所轄區內有盜賊的責任,鼓勵人們制止治安犯罪活動,維護社會治安。《二年律令•捕律》規定:縣道官在所轄之內發生盜賊,各級官吏不及時上報縣廷,因此而沒有抓獲盜賊,“皆以鞫獄故縱論之”;若士吏、求盜部者及令、丞、尉“弗覺智”(知)要節級論罪,“士吏、求盜皆以卒戍邊二歲,令、丞、尉罰金各四兩”;若能“先覺智”及“自劾”可免除刑罰。一年當中在所轄之內發生盜賊三次以上,而令、丞、尉并不知情,就是“不勝任”,要免除職務。《二年律令•捕律》規定:發及斗殺人而不得,官嗇夫、士吏、吏部主者,罰金各二兩,尉、尉史各一兩;而斬、捕、得、不得、所殺傷及臧(贓)物數屬所二千石官,二千石官上丞相、御史。[2]29這條律令規定,在所轄部內發生盜賊和出現斗殺傷人而沒有被抓捕歸案,官嗇夫、士吏、吏部主者、尉、尉史等官吏都要受到處罰。《二年律令•捕律》規定:與盜賊遇而去北,及力足以追逮捕之[而][官]□□□□□[逗]留畏耎弗敢就將爵一絡,<級>,免之,毋爵者戍邊二歲;[而][罰][其][所][將][吏][徙][以][卒][戍][邊][各][一][歲]。興吏徒追盜賊,已受令而逋,以畏耎論之。[2]28這條律文規定與盜賊相遇而逃跑的官吏,以及應有足夠的能力追捕到盜賊,而因逗留、害怕而不敢與之搏斗,要剝奪官吏的爵位并免除職務,對士兵要處罰戍守邊塞一年。官吏已接到追捕盜賊的命令而逃跑的,按臨陣畏懼罪論處。
1.如何進一步完善我國行政管理體制改革
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以及國家“一路一帶”戰略構想的制定實施,必然對我國行政管理體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針對上述我國行政管理存在的問題,下面是筆者結合自身的工作實踐提出的一些完善建設的意見,具體有以下幾點:
1.1精兵簡政,提高行政辦事效率
針對我國一些行政單位機構重疊,只能雷同的問題,需要不斷的精兵檢政,將一些類型相似進行合并,或者實行合署辦公;而對于一些重點部門需要保留強化,并根據實際需要進行必要的調整,以提高其辦事效率,轉變政府職能。
1.2強化政府的宏觀調控職能
在市場經濟體制下,政府的對于經濟的管理由原先的直接調控轉變為間接宏觀調控,將原先以行政手段為主的管理轉向為以經濟、法律手段以及服務相結合的管理手段,更加突出政府的社會服務職能,以建設一個更加良好的投資環境、法律環境以及管理環境。在政府調控經濟的過程中必須做到“兩手都要抓、兩手都要硬”的準備,將政府的宏觀調控和市場自身的調控有機的結合起來,以確保經濟發展的平穩。
1.3提高行政管理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