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小編為你整理了5篇教育法制建設參考范文,供你參考和借鑒。希望能幫助你在寫作上獲得靈感,讓你的文章更加豐富有深度。
一、坦桑尼亞小學教育管理政策之演變
1.社會主義時期的小學教育管理政策(1967~1994年)
坦桑尼亞社會主義時期的小學教育管理政策以“國家發展”為核心,期望通過基礎教育發展實現國家振興。其政策探索主要表現在以下幾點。
第一,倡導教育為自力更生服務,責任由國家承擔。1967年,尼雷爾總統提出把“為自力更生服務”作為教育發展的主要目的,強調教育與農村生活相結合,“在他看來,發展基礎教育是坦桑尼亞擺脫愚昧,促進鄉村進步的首選之路,應將發展教育視為發展社會主義的重要戰略舉措”。[2]1969年《教育法》規定將基礎教育學校管理權收歸國有,使小學教育僅成為國家的責任。1974年政府通過決議,決定實施免費小學教育,并從1977年起強制施行小學義務教育,教育經費逐年增加并主要用于初等教育。
第二,強調政府社會共同管理,教育要面向生活。坦桑尼亞政府在加大政府辦學力度的同時,實行基礎教育管理權力分散化,強調地方政府的責任,推動地方政府、學校委員會與社區對小學施行共同管理。為實現教學語言民族化,“坦桑尼亞政府在第二個國民發展計劃中提出將斯瓦希里語作為初等學校唯一的教學語言”。[3]為貫徹自力更生教育政策,“在初等學校課程中充實進了大量的農業科學,并要求學生參加更多的農業勞動”[4],將考試制度與師生的勞動評定相結合,“小學畢業生強調不再為升學做準備,而是要走向生活,教育部因此將小學入學年齡由5至6歲提高到7至8歲”。[5]
第三,鼓勵社會力量辦學,改革教育支付制度。從20世紀70年代末開始,坦桑尼亞經濟蕭條、財政拮據、教育經費不足,國家公立小學勉強度日。為走出困境,“政府在1984年11月制定《通向2000年的坦桑尼亞教育制度》,揭開了坦桑尼亞教育改革新的序幕,其中包含兩項重要決定:一是取消對集體和私人辦學的限制,二是逐步改變免費教育的做法”。[6]“1989年《社會優先行動計劃》出臺,指出教育在社會發展中的優先性,提出教育經費應由中央政府負責逐步轉向由地方和社區分擔的政策。”[7]1992年11月,《關于21世紀坦桑尼亞教育政策改革的建議》提出小學教育經費分攤政策,并從當年起小學生開始繳納學費。
2.后社會主義時期的小學教育管理政策(1995~2011年)
1高校教師遵守職業道德的必要性
從教育發展的自身規律來看,高校教師職業自覺遵守職業道德有利于增強教師教書育人的主動性和責任感,有利于教師鉆研業務,提高科研能力,增強自主創新意識。當教師充分認識到自己的角色定位和社會責任的時候,就會一絲不茍、嚴謹務實地對待每一堂課,對待每一位學生,有一種戰戰兢兢,唯恐因備課不充分、講課不透徹、輔導不到位而誤人子弟的憂患意識。這就使得教師自覺花費更多時間和精力,下大氣力提高專業素質,涉獵廣博知識,嚴謹治學,愛崗敬業。一旦有了這股精神和這種態度,教師就會潛移默化,傳遞給一屆又一屆的學生,引導他們養成嚴謹、求真、務實的作風。就教育管理層面來說,加強高校教師職業道德建設也有利于樹立良好的校風。教師職業道德素質的提高會帶動高校良好學風、嚴謹教風和嚴格考風的養成,這有利于高等院校形成優良的育人環境。在這樣的環境中完成學業,學生久而久之就會訓練成崇尚求知、探索、誠信、合作的良好品質,自覺遵守校規校紀,抵制不良社會風氣熏染。
2高校教師遵守法律規范的必要性
高等教育事業的發展離不開制度監管和法律保證。高校教師要自覺學法、懂法、守法、用法,認真執行我國高等教育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積極貫徹黨的教育發展戰略、方針、政策。高等教育事業要實現科學、全面、正規發展,就必須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我國國家行政機關根據教育發展規律和國情制定以及頒布的所有有關教育的法令、條例、規則等規范性文件,統稱教育法規”,是國家發展教育事業發展所遵循的基本依據。當然,面對復雜多變的國際國內局勢和新時期新階段的人才培養特點以及教育發展趨勢,我們還需進一步制定和完善高等教育法律法規體系,逐步健全高校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和師德業績評價和獎懲辦法,形成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這樣才能促進現代高等教育的健康發展。教育是一個國家的長期戰略,有繼承性和創新性,更要有戰略性和穩定性。高校教師自覺遵守教育法律規范,有利于把黨的教育方針和國家教育戰略落到實處,按照教育自身發展的基本規律科學執教,依法治教;也有利于高等學校形成自覺守法,自覺維護法律尊嚴的良好風尚,避免教育領域的違法犯罪行為。法律規范的重要作用之一在于它的導向性和約束力。在高等院校,管理者必須依靠它來調節教育行為,約束高校教師行為的隨意性。教育活動本身是最直接的處理人與人之間的關系的活動,高校是知識分子之間進行專業知識和思想觀念交流和傳播的重鎮,教師行為在很大程度上帶有隱蔽性和隨意性,需要靠良好的個人道德修養來約束,但是完全靠自覺就有風險,必須輔之以法律法規作為底線來約束,觸犯法律就要受到法律的嚴懲。比如,近些年來某些高校教師,特別是高職稱、高學歷的教授相繼出現科研成果造假,部分教育行政人員利用職務之便在招生、就業和后勤管理方面違規違紀操作,謀取私利等都應該受到教育法律法規的制裁。這一方面是對違法違紀人員自身的教育和改造,更是對廣大教師和教育工作者的有力警示,更是凈化學術環境,樹立高校良好教育教學風尚的有力保證。
3.結語
在高等教育發展進程中,道德建設和法制建設是一體之兩翼,二者相輔相成,互為補充。高等教育要培養人才、創新發展和服務社會,必須擁有一支精湛的教師隊伍,這支隊伍要求職業道德素質高,專業知識儲備足,創新發展思路活,自我管理能力強。因此,高校教師既要自覺遵守職業道德,做學生的榜樣,又要自覺遵守法律規范,做社會的楷模。
作者:魏麗 徐廣林 邱嚴力 單位:滄州醫學高等專科學校口腔系 滄州師范學院英語系
一、立法是繼續教育順利實施的重要保障
自20世紀60年代以來,世界繼續教育發展的一大趨勢表現為繼續教育的法制化管理。[1]它標志著繼續教育已由初始階段的自發狀態上升到由國家法制管理的高度,標志著現代繼續教育逐漸成為一種與傳統正規教育并列的、制度化的新型教育形式。從一些繼續教育較為發達的國家來看,莫不通過立法來調節繼續教育中專業技術人員同企事業單位、國家同企事業單位之間的關系,來保障和規范本國繼續教育的順利實施。美國早期繼續教育的主要法律依據有1966年頒布的《成人教育法》和1982年制定的《職業訓練合作法案》。法國國民議會于1971年頒布了《職業繼續教育法》,指出“接受職業繼續教育是勞動者的權利,每個勞動者都應享有職業繼續教育的機會”。1978年和1984年,法國國民議會又先后通過了《繼續教育補充法》和《新職業繼續教育法》,為繼續教育的實施提供了有力的國家法律保障。而在一向注重成人繼續教育的德國,從20世紀50年代開始,一些州就已開始通過頒布法規來管理本州的成人繼續教育,至今,德國聯邦及各州為成人繼續教育頒布了相關的法令上百部,幾乎涵蓋了對所有職業、技能和社會生活領域的繼續教育的規定,尤其是各州的《繼續教育法》。另外,德國政府也不斷通過繼續教育相關法令的修訂來保證繼續教育的順利開展。比如,1969年制定的聯邦繼續教育相關法令——《職業教育法》,于2005年被廢止,同時頒布了新的《聯邦職業教育法》,對新時期的職業繼續教育做出了較為全面的規定。由此看來,通過立法來保障本國繼續教育的順利實施,是發達國家開展繼續教育的一條重要經驗。我國自20世紀80年代初引入“繼續教育”概念以來,二十多年的繼續教育工作取得了較大的成就。目前,繼續教育已經成為全國4200萬專業技術人員更新知識、完善知識結構、提升專業能力素質的主渠道,成為更好實施人才強國戰略和建設創新型國家的重要舉措。但是,我國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的立法工作明顯滯后”。2007年9月,人事部、教育部、科技部、財政部聯合印發《關于加強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的意見》,對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提出了四點意見,其中之一就是加強繼續教育法制建設,建立完善相關管理制度,推進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的制度化和法制化。所以,對我國繼續教育立法現狀及相關問題進行研究是推進繼續教育立法工作、保障繼續教育工作順利實施的一個重要課題。
二、我國繼續教育立法現狀
為了盡量客觀真實地反映我國繼續教育立法的現狀,本文采取實證研究的方法,對1985年以來我國繼續教育相關法規政策文本進行了收集,共獲得相關法規政策文本350多項,通過統計分析,得出以下結論:
1.我國現有的繼續教育相關法規政策主要包括相關國家法律、地方性法規、國務院部門規章、地方政府規章和地方部門規章等5類。相關國家法律是指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并頒布的、與繼續教育相關的法律文件,比如我國《教育法》第四十條規定“從業人員有依法接受職業培訓和繼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國家機關、企業事業組織和其他社會組織,應當為本單位職工的學習和培訓提供條件和便利”、《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三條規定“高等學校和其他高等教育機構應當根據社會需要和自身辦學條件,承擔實施繼續教育的工作”,以及《職業教育法》和《勞動法》中對我國公民或職工進行職業培訓的規定等。地方性法規是指由擁有立法權的地方人民代表大會或地方人大常委會通過并頒布的繼續教育相關法規。目前,這一類法規主要是以地方(省、自治區或較大市)繼續教育條例的形式呈現。比如,1989年我國第一部由地方人大通過的繼續教育專項法規——《天津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2001年12月廢止并頒布了新的《天津市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繼續教育條例》),以及《江蘇省蘇州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等。目前我國除臺灣、香港、澳門以外的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中,只有天津(1989制定,2001修訂重頒)、北京(1995)、福建(1995)、陜西(1997)、河南(1998)、云南(1999)、寧夏(2001)、重慶(2003)、江蘇(2005)、山東(2005)、甘肅(2007)、山西等12個省級行政區制定了繼續教育地方性法規。此外,也有少數具有立法權的較大市制定了繼續教育地方性法規,如《深圳經濟特區成人教育管理條例》(1994)等。國務院部門規章指國務院下屬部門部務會議或委員會會議決定并由部門首長簽署公布的繼續教育相關規章,比如人事部《全國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暫行規定》(1995)、鐵道部《鐵路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暫行規定》(1997)、財政部《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暫行規定》(1998)。地方政府規章指由地方政府常務會議或者全體會議決定,并由省長或者自治區主席或者市長簽署命令予以公布的繼續教育相關規章。比如,河北、遼寧、安徽、湖北、新疆、浙江、貴州等省的《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或暫行規定)》,以及較大市如杭州、青島、成都等城市的《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或暫行規定)》等。地方部門規章是指由地方政府部門制定的繼續教育相關規章,比如《北京市建設行業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湖南省物價局關于湖南地區房地產估價師繼續教育培訓班收費的批復》、《貴州省檔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管理辦法(試行)》、《浙江省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實施辦法》等。從法律效力上看,國家法律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規、規章,部門規章和地方政府規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地方部門規章法律效力最低。上述五類繼續教育法規政策基本構成了我國繼續教育的法制體系雛形。
2.目前,我國還沒有國家層面的、專門針對繼續教育的法律或國務院行政法規。除臺灣、香港、澳門以外的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中,12個行政區已經制定了繼續教育地方性法規,16個行政區制定了繼續教育地方政府規章,內蒙古自治區的繼續教育規章是自治區人事廳的《內蒙古自治區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實施辦法》(內人發字[1996]第56號),一定程度上屬于地方部門規章,而湖南、海南兩省雖然制定了很多繼續教育部門規章,但是指導全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的法規或規章仍在制定過程當中。總的來看,盡管我國繼續教育相關法規政策已有很多,但是大部分屬于政府規章或部門規章,法律效力不高,有可能產生有法不依的現象,對我國繼續教育工作產生負面影響。
3.從各種繼續教育法規或規章的內容來看,現有的繼續教育地方性法規或國務院部門規章、地方政府規章的主要內容一般包括繼續教育的目的、受教育者的權利和義務、繼續教育形式、時間要求、領導管理、經費投入、獎懲制度等方面,內容比較全面,而且都是一些原則性規定。地方部門規章中,有的是關于本部門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的規定,有的是關于繼續教育收費問題的規定,還有的是關于繼續教育學分制管理或證書制度等的規定,內容比較多樣,規定的事項比較具體。
摘要:高校教師是教師隊伍中的高素質人才,應當以新時代“四有”教師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好教師應該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和普世的仁愛之心。然而,近年來隨著我國公民素質的普遍提高和輿論監督力度的逐漸加大,象牙塔中存在的師德師風問題也逐漸凸顯和暴露出來。本文從高校教師易出現的師德問題談起,分析其原因,思考師德行為法制化的內涵。
關鍵詞:師德滑坡;師德建設;法制化;高校教師
沒有教師的國家或民族是沒有發展前途的,教師這個群體肩負著知識的承載和傳播的歷史責任與國家振興的希望。教師把知識的火種傳遞給下一代,把智慧播撒在人間,人類文明才得以延續。近年來高校教師師德師風問題引起了社會的普遍關注。高校教師本身是高素質和高修養人群的代表,但由于種種原因,出現了害群之馬,引發輿論對高校教師群體形象的廣泛質疑。極少數高校教師為何會深陷師德缺失的輿論漩渦?這其中的原因除了與自身修養不足有關,恐怕也與師德行為相關立法的遲遲未確立脫離不了關系。接下來,我們首先來看看形形色色的師德問題,再討論師德行為法制化問題。
1從高校教師師德滑坡談起
1.1高校教師師德滑坡現象頻發
高校學術道德行為失范問題亂象叢生,科研經費腐敗問題屢屢曝光,已然引發輿論對高校教師立德樹人形象的信任危機。2017年12月25日,西安交通大學藥理學博士生楊某某溺水身亡。楊某某生前常被導師要求幫忙處理私人瑣事。校方對其導師進行嚴肅批評教育,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取消了其導師的研究生招生資格。北京大學校友要求現任南大文學院教授、原北大中文系教授沈某對在北大任教期間導致學生高某自殺事件負責。事件爆出后,北京大學率先公布了當年處理結果。南京大學文學院隨后發表公開聲明,建議其辭去教職。還有已被認定性侵的北航被撤銷長江學者頭銜的陳某某和已被停止研究生招生資格的武漢理工大學教授王某事件。2017年4月,國際知名期刊《腫瘤生物學》突然集中撤銷2012年至2015年發表的中國研究機構107篇論文,涉及多所知名大學,主要原因是同行評議造假。南京大學社會學教授梁某被曝光至少15篇論文存在抄襲或一稿多投。這股學術妖風甚至蔓延到研究生身上,如清華大學深圳研究院材料科學領域某博士生因圖片篡改、內容重復和虛假署名問題被撤稿11篇。
1.2師德問題引發的思考
摘要:高職院校繼續教育的發展應實現政府、企業、學校等方面互聯互通、有機結合,整合各方資源才能保證繼續教育的可持續發展,為建設全民學習、終身學習的學習型社會,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作出應有貢獻。
關鍵詞:高職院校;繼續教育;現狀;發展對策
引言
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是一項跨世紀的偉大工程,不僅需要培養數以億計的高素質勞動者和技術技能人才,還需要培養數以千萬計具有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的高層次專門人才,這就要求包括作為終身教育、高等教育重要組成部分的繼續教育必須不斷地進行改革與創新。《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中的戰略目標指出,“到2020年,繼續教育參與率大幅提升,從業人員繼續教育年參與率達到50%。現代國民教育體系更加完善,終身教育體系基本形成,促進全體人民學有所教、學有所成、學有所用。”因此,高職院校必須抓住機遇、迎接挑戰,才能跟上時代步伐,實現繼續教育的可持續發展,為推動高等教育發展、社會進步作出應有貢獻。
一、高職院校繼續教育發展的必要性
1.重視和發展繼續教育是社會進步、時展的迫切需要
繼續教育是一種特殊的教育形式,其任務主要是對職后人員或專業人員的知識及技能進行更新、補充和提高。在世界經濟高速發展和產業轉型的新時期,加快發展繼續教育是推進創新型國家建設的必然要求,是構建終身教育體系和建設學習型社會的迫切需要,也是持續滿足廣大社會成員日益增長的多樣化教育需求的重要舉措,對于我國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具有重大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