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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應對全球氣候變暖,碳排放權交易是目前最有效且應用最廣泛的方式之一。碳排放權交易是把碳排放權作為商品在市場上流通,當企業的碳排放量大于其持有的碳排放權配額,企業需從市場上購買碳配額,反之,如果企業持有的碳排放權配額有所盈余,則可以拿到市場上出售以獲取經濟利益。碳排放權交易通過經濟手段優化碳排放權市場配置,使其變成稀缺的產品,企業無法像過去那樣毫無節制地向大氣排放溫室氣體,促進企業不斷地改進節能環保技術,最終緩解全球氣候變暖的狀況。
[關鍵詞]碳排放;交易市場;歐盟市場;對比研究
目前,世界上有多個國家和地區都在大力發展碳排放交易,包括中國、歐盟、美國,日本和澳大利亞等。其中,歐盟碳交易市場最大、發展最為完善,對其它各國都有極大的借鑒意義。我國市場與歐盟市場有著眾多的相似之處,本文通過對比兩個市場的結構,發現其異同點,結合兩個市場的減排成效提出符合我國國情的碳排放市場發展建議。
1中國碳排放交易市場建設及成效
中國是全球最大的溫室氣體排放國家,根據在《東京議定書》中作出的承諾,積極擔負起減排任務。在2009年哥本哈根國際氣候會議上,我國政府主動提出“到2020年,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在2005年基礎上降低40%”,在“十二五”規劃中,首次把“到2015年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0年降低17%”的減排目標作為約束性指標列入其中。為實現這一目標,其中一項重要舉措就是著手建立碳排放市場。2011年10月,國家發改委批準了北京、天津、上海、重慶、湖北、廣東及深圳“兩省五市”開展碳排放試點交易。截止2019年6月底,7個試點成交量達到3.3億噸,累計成交金額達71億元,覆蓋了鋼鐵、電力、水泥等行業近3000家重點排放單位,形成了初具規模的地方市場。這7個試點在碳交易體系設計和運行的各方面做了不同嘗試,積累了豐富寶貴的經驗,為建立全國碳排放市場的奠定了基礎。2017年12月18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了《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方案(發電行業)》,正式啟動全國碳排放交易市場。它以電力行業作為突破口,率先全面實現碳排放交易,并且逐步擴展到其它行業,不斷增加交易品種。眾多學者采用不同的研究方法對我國碳排放交易體系的成效進行檢視。其中,楊博文,尹彥輝(2019)運用合成控制法對湖北和廣東兩個試點的減排效果進行檢視,結論顯示碳排放交易政策對廣東省的減排效果顯著,對湖北省并沒有實質影響,廣東省碳排放權交易政策的效果要強于湖北省,并且指出其原因包括:廣東省初始配額分配過程中采用拍賣方式的配額比例遠高于湖北省,并且當一個履約周期結束時不履約的懲罰力度較湖北省的小。趙立祥,王麗麗(2018)認為國內碳交易市場屬于淡薄交易市場,各試點碳市場發展不平衡,碳價水平差異顯著。交易量為零的天數多,碳價無法很好反應市場的供需情況。市場價格容易被操控,投資風險大。蘇亮瑜,謝曉聞(2017)指出廣東和湖北碳交易試點取得了顯著的進展,截止2017年1月13日,二級市場交易量分別為3631萬噸、3218萬噸,分別位居第一和第二。廣東在一級市場的交易量排名為第一。
2歐盟碳排放交易市場建設及成效
歐盟作為《京都議定書》簽署國之一,為落實它做出的減排承諾,于2005年1月開始運行歐盟碳交易市場。它覆蓋了31個國家11000多所電站和工廠,占歐盟溫室氣體排放的45%左右,其碳交易總量占世界交易總量的85%左右,是目前世界上最大最活躍的碳交易市場。它的運行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2005-2007)為初試階段,第二階段(2008-2012)正式運行。2009年,2009/29/EC法案被采納,規范2013年以后第三階段(2013-2020)的運行。歐盟碳排放市場自運行以來取得了巨大的成效,到2017年歐盟28國溫室氣體排放在1990的水平上降低了22%,相當于減少了12.40億噸的二氧化碳同等氣體排放,趕超了歐盟之前所設定的到2020年為止溫室氣體排放在1990年基礎上降低20%的目標。
摘要:本文系統的了回顧了歐美日韓等發達國家碳排放權交易體系建設發展歷程,研究了我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發展現狀,重點分析了我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對電力行業發展的影響。
關鍵詞:碳排放碳排放權交易碳排放權交易市場
一、國際碳排放權交易體系發展綜述
碳排放權交易的創立有其歷史淵源和法律根據,為了應對日益惡化的全球環境,1992年聯合國大會通過了《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以國際公約的形式約束各國碳排放活動。其后,相繼出臺了《京都議定書》、《哥本哈根協議》和《巴黎氣候協定》等一系列國際氣候協定,這些協定明確了有關國家減少溫室氣體排放責任,也對碳排放權交易體系建設作出了制度安排。
(一)歐盟碳排放權交易體系
歐盟碳排放交易體系(EUETS)建成于2005年,是世界上建立時間最早、交易規模最大的碳排放交易市場。2013年歐盟正式批準《歐盟溫室氣體排放交易指令》,該體系成為世界上第一個在公共法律框架下運行的碳排放交易體系,所有歐盟碳排放配額均在歐盟進行統一登記。目前,覆蓋28個歐盟成員國、冰島以及列支敦士登約11000個發電站、工廠及航空公司約45%的歐盟溫室氣體排放量,貢獻了全球約80%的交易額。歐盟碳排放交易體系屬于總量交易。據統計,從2005年的0.9億噸增長至2015年的66.8億噸,增長率高達7322.2%。但交易價格不太穩定,2005年開市時20歐元,2006年4月達到最高峰30歐元,2007年較長一段時間停滯在0歐元水平。由于市場政策的調整,拍賣成為排放配額分配的主要方式,碳排放上限逐年遞減,同時逐年增加額外碳排放的罰款額,市場供求狀況得到改善,排放配額價格穩步提升,2017年至今維持在9歐元左右。
(二)美國區域性排放權交易體系
摘要:本文在會計信息概念界定的基礎上,對我國七大碳交易市場的披露形式與內容的現狀進行整理,并分析其披露的會計信息質量,發現各碳交易市場會計信息披露形式與內容存在較大差異,同時各碳交易市場披露形式與內容的不統一影響了會計信息質量。為此,文章從統一披露形式與內容、完善審核制度與整合披露平臺三方面為即將成立的全國統一碳交易市場會計信息披露工作提出建議。
關鍵詞:碳交易市場;會計信息;披露形式;披露內容;披露質量
2015年12月各國簽訂《巴黎協定》,制定了2020年后全球協同應對氣候變化的行動計劃。2016年11月7日,馬拉喀什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決定《巴黎協定》和《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繼續落實。而我國“十三五規劃綱要”中也提出在下一個“五年計劃”中碳排放總量需得到有效控制,主要污染物的排放總量須大幅降低的目標。節能減排已成為全球關注的焦點,同時也成為我國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碳排放權交易作為一種市場調節手段不僅可以應對全球氣候變化,同時也是有效治理環境污染問題的重要機制。從2013年起,我國相繼在深圳、上海、北京、廣州、天津、湖北、重慶成立碳排放權交易試點。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七大碳交易市場累計成交量為1.16億噸,累計成交額約25億元。全國統一的碳交易市場將在2017年啟動,覆蓋約40億噸CO2當量,超過歐洲碳交易市場的兩倍,將成為全球最大的碳交易體系。當前我國碳交易市場會計信息披露形式與內容不統一,披露的會計信息質量存在差異。那全國統一碳交易市場應該如何披露會計信息?披露哪些會計信息呢?本文對現階段七大碳交易市場會計信息披露現狀及質量進行分析,以期為統一市場下會計信息的披露規范提供支持。
一、碳交易市場會計信息披露現狀
(一)會計信息披露形式
傳統會計信息以企業定期財務報告為載體,通過將企業會計期間內的生產財務狀況與經營成果以財務報表結構化數據和報表附注文字描述的形式進行披露。七大碳交易市場的會計期間、信息載體與表現方式如表1所示:第一,會計期間和信息載體方面,所有碳交易市場都以日為會計期間披露成交額、成交量、成交均價等信息。相較于傳統會計信息以月作為最短的披露期間,碳交易市場的信息披露更加迅速。七大碳交易市場中,北京和上海市場披露周期的層次更加完善,形成了以“日、周、月、年”為周期的交易報告;第二,表現方式方面,碳交易市場報告除了結構化數據外,更多的采用圖表、文字來分析市場的交易規模、價格走勢等信息,北京還用K線圖的形式直觀的體現交易情況。綜合來看,各市場之間披露形式存在較大差異。
(二)會計信息披露內容
摘要:隨著中國進入經濟新常態,經濟增長從過去的投資和出口驅動的高速度增長方式,轉變為依靠內需支撐的高質量增長模式。而商品交易市場作為承接生產端與消費端的交界點,是商品流通的重要一環,對當下中國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支撐作用。為更好地服務于實體經濟、降低供給過剩、促進商品高效流通,探索商品交易市場新模式具有重要意義。通過對江蘇省商品交易市場的研究發現,創新發展新模式為商品交易市場的發展提供了新思路。
關鍵詞:商品交易市場;商品流通;創新發展
一、引言
隨著中美貿易摩擦加劇、地方貿易保護主義勢力抬頭以及逆全球化的沖擊,我國亟須轉變以出口為導向的經濟發展方式,構建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商品交易市場作為商品流通過程的重要一環,對我國商品的生產與消費具有重要的支撐作用。為更好地提高商品的流通效率、降低供給過剩,國務院辦公廳在2016年4月15日發布了《關于深入實施“互聯網+流通”行動計劃的意見》。該計劃符合我國互聯網與各產業融合的趨勢,對傳統商品交易市場粗放式發展具有一定的沖擊。傳統商品交易市場應抓住新一輪科技革命的歷史機遇,利用信息網絡加快轉型升級,改進商品流通效率,降低交易成本。2019年2月27日商務部等12部門聯合發布了《關于推進商品交易市場發展平臺經濟的指導意見》,進一步明確傳統商品交易市場平臺化轉型的重要發展方向。我國商品交易市場的發展一直受限于信息不對稱、交通運輸不發達等窘境而發展滯后。同時也因為規劃不合理、市場準入門檻低、重復建設等自身問題,使得商品交易市場大多處于集貿市場階段,綜合競爭力不足。近年來隨著國內交通基礎設施不斷完善以及互聯網電子商務的普及,商品的交易成本不斷下降,擠壓了傳統商品交易市場的生存空間。2019年《中國統計年鑒》顯示,近年來我國商品交易市場的數量、年末出租攤位數以及營業面積于2012年前后呈現出先增后減的倒U型趨勢,表明我國商品交易市場擴張達到了拐點,同時存在產能過剩,其粗放式增長方式已經難以為繼。而在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背景下,商品交易市場同樣面臨著產能過剩與去庫存的挑戰。因此有效發揮商品交易市場對實體經濟的支撐作用,提高產業競爭力,打造新型商品交易市場勢在必行。江蘇省作為我國經濟最為發達的省份之一,商品交易市場的建設位于全國前列,因此研究江蘇省線下商品交易市場的發展能夠有效指引我國商品交易市場未來發展問題,同時對欠發達地區商品交易市場建設具有重要的啟示作用。在2019年第十一屆中國商品市場峰會上,中國社會科學評價研究院發布了“中國商品市場百強榜”榜單,江蘇省有14家入圍,位列第三,僅次于浙江省35家、山東省19家。而2015年江蘇僅入圍11家,相對而言,江蘇商品交易市場的發展取得了一些進步,但與浙江省相比仍然有著明顯的差距。為引導江蘇產業融合發展,拓寬商業機構和江蘇政府規劃部門決策思路,響應國家“互聯網+”行動計劃,對江蘇線下商品交易市場轉型的研究具有重要的意義,有利于江蘇省充分發揮區位優勢,培育新的增長極,打造可持續的核心競爭力。
二、江蘇省商品交易市場發展現狀
江蘇省憑借省內制造業集聚的優勢,2018年交易規模億元以上的商品交易市場數量達到469家,在全國占比10.9%,僅次于浙江省703家。而銷售總額達到2.07萬億元,占比19%,位列全國第一。2005~2018年全國與江蘇省億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場數量變化趨勢如圖1所示,總體而言江蘇省億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場數量與全國億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場數量都呈現相同的倒U型增長趨勢。其中全國億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場數量一直增長并且在2012年達到拐點,歷史最高數量達到5194家,而江蘇省億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場數量一直增長并且在2011年達到拐點,最高數量為575家,此后規模以上的商品交易市場數量都呈現下降趨勢。2018年全國億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場數量相比2012年減少了898家,同比下降17.3%。2018年江蘇省億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場數量比2012年減少106家,同比下降18.4%。這種增長趨勢表明我國億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場數量擴張于2012年達到高峰,此后進入以市場質量競爭為主的創新增長期。根據表1江蘇省2005~2018年億元規模以上商品交易市場數據發現,年末攤位數與年末已出租攤位自2011年以來增長比較平穩但近年來略有下降,整體營業面積略有波動但總體呈現上升趨勢。總之,商品交易市場的平均年末攤位數、平均年末已出租攤位數以及平均營業面積實際上都在不斷提升,表明江蘇省規模以上的商品交易市場數量雖然減少,但平均市場規模卻在不斷擴大,競爭優勢不斷增強。商品交易額雖然在2015年與2016年略有波動,但總體成交額不斷提高,2018年總的交易規模已經超過2萬億元,表明商品交易市場交易增長依然強勁。而從事交易人員數與市場個數高度相關,從事交易人員數在2012年達到最高112.4萬人,隨后人數不斷下降。但是市場平均從業人員數量從2005年的1294人擴大到2012年場均最高2000人,隨后幾年雖然略有下降但總體變動不大。而人均營業面積與市場平均從業人員數量表現不同,人均營業面積不斷擴大。按照市場類別可以將江蘇省商品交易市場分為綜合市場與專業市場,根據表2可以發現2008~2018年江蘇省億元以上綜合市場與專業市場數量都是先增加后減少。分析其百分比趨勢可以發現綜合市場占比不斷減少,而專業市場占比不斷增加,由此可見江蘇省商品交易市場專業化程度不斷增強,可能的解釋是因為商品交易市場之間的競爭不斷增強,而專業化與品牌化經營成為商品交易市場的主要競爭優勢。按照經營方式可以將江蘇省商品交易市場分為批發市場與零售市場,根據表2可以看出億元以上批發市場數量與零售市場數量都經過先增后減的變化趨勢,表明批發市場與零售市場的規模擴張都已經達到市場飽和,同時趨向于精細化與專業化發展階段。根據經營方式構成占比,批發市場占比增加,零售市場占比減少,批發市場依托于制造業集聚優勢與不斷完善的交通運輸基礎設施而獲得規模競爭優勢。零售市場則面臨新的商業模式沖擊而不斷分化,競爭優勢不斷弱化??傮w而言,江蘇線下商品交易市場的發展一定程度上受到互聯網技術引發的線上商品流通的影響,其粗放式的發展模式已經退出歷史舞臺,商品交易市場轉型升級勢在必行。
三、江蘇商品交易市場發展新模式
摘要:低碳經濟是在綠色可持續發展理念的指導下,通過技術創新、制度創新、產業轉型升級、新能源開發等多種方式,盡可能地減少煤炭、石油等高碳能源消耗,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實現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共贏的經濟發展模式。文章結合中國電力市場目前的發展狀況,通過對低碳經濟發展戰略下中國碳排放交易市場分析,提出電力企業重點是火電企業的應對策略建議。
關鍵詞:低碳經濟;碳排放;交易市場
引言
2020年9月22日,在第七十五屆聯合國大會一般性辯論上指出:中國將提高國家自主貢獻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CO2)排放力爭于2030年前達到峰值,努力爭取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同時,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建設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決策部署,根據國家有關溫室氣體排放控制的要求,2020年12月31日,生態環境部公布了《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這意味著我國按下了減碳的加速鍵、按下了碳排放市場建設的加速鍵。但受我國經濟發展起步較晚的影響,與發達國家相比,目前我國的碳排放交易市場建設相對滯后,部分行業還需轉型升級才能滿足國家關于碳排放的控制要求。電力行業是我國國民經濟最重要的能源供應行業。隨著我國經濟的不斷發展,電力需求不斷增長,如何解決發展與減排之間的矛盾,成為當前電力行業需要思考的重要問題。在全球氣候變暖的背景下,發展以低能耗、低污染為基礎的“低碳經濟”已成為全球熱點。通過借鑒國外發達國家的經驗,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場有助于我國2030年碳中和目標的實現。電力行業作為我國CO2排放的第一大行業,2019年CO2排放量在我國碳排放總量中占比超過40%,因此其是碳排放市場的重要參與者,是控排方面的高度關注行業。2021年1月1日,全國碳市場發電行業第一個履約周期正式啟動,首個履約周期到2021年12月31日截止,涉及2225家發電行業重點排放單位?;痣娖髽I如何在電力和碳排放交易雙重市場競爭中實現高質量的發展,壓力與挑戰并存。
1低碳經濟下我國的碳排放交易市場分析
歷經了10年發展,我國的碳排放交易市場已建立了碳排放監測報告與核查制度、碳配額管理制度和市場交易制度3項核心制度和碳排放數據報送系統、碳排放權注冊登記系統、碳排放權交易系統、碳排放權交易結算系統四大支撐系統,為在全國范圍內開展碳排放市場交易奠定了基礎。2020年,我國八省市試點碳市場共成交配額約5683萬噸,總成交額約15.62億元。廣東碳市場配額交易量和交易額繼續領跑試點碳市場,2020年共約成交3154.73萬噸配額、占試點總成交量約56%;完成80377.74萬元成交額、占試點總額的半數以上。2020年試點碳市場平均碳價最高的是北京為91.81元/噸,最低的是福建為17.34元/噸,而其余六省市的碳價則落在20~40元/噸[1]。
1.1擁有明確的政策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