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小編為你整理了5篇環保法律培訓參考范文,供你參考和借鑒。希望能幫助你在寫作上獲得靈感,讓你的文章更加豐富有深度。
摘要:隨著我國經濟的高速發展,環境保護形勢面臨著深刻變化,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對美好生態環境需求成為環保工作的重中之重。近年來,經過環保法律法規的全面修訂更新,形成了更加嚴格和完善的環保法律法規體系。通過對環保法律法規體系進行淺析,總結出新構建的生態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體系的特點。并基于環保法律法規體系特點,對企業作為環境保護的責任主體應當如何通過加強環境管理來達到更好的環境效益進行了探討。
關鍵詞:環保優先;嚴標重罰;環境管理;科技支撐
0引言
近年來我國污染問題凸顯,并呈現出污染復合型和區域性影響的特點。黨的指出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而美好生活需要包括人民對美麗環境的需求。綠色發展、可持續發展和環境保護成為引領中國發展的新理念[1]。改革生態環境保護管理體制,加強企事業單位污染治理,扭轉污染態勢,成為迫切需要。2015年1月1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一次提出了經濟發展如何為環境保護服務,將環境保護置于優先位置。環境保護相關的單行法、法規規章、環保標準陸續進行了修訂更新,構建了我國生態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體系。新的體系思路強調了政府和企業的責任,號召“全民治污”,體現了“嚴標重罰”鐵腕治污思想。企業作為治污主體應該擔負更多責任,通過加強環境管理改變污染現狀,使我國的環境保護工作迎來嶄新的一頁。
1環保法律法規體系的主要特點
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把新發展理念、生態文明和建設美麗中國的要求寫入憲法,體現了生態文明建設在新時代黨和國家事業發展中的重要地位。生態文明強調人與自然相互依存、相互促進、共處共融,是人類文明形態和文明發展理念、道路和模式的重大進步,同時也是一種重視生態環境、重視環境保護的意識、價值觀和文化[2]。“用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保護生態環境”體現了生態文明思想的法治觀。新構建的生態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體系呈現以下特點。
1.1指導思想轉變,環境保護優先
【摘要】保護環境人人有責,而保護環境的有效途徑之一就是加強環保執法。當前環境問題不斷加劇,人們對于環境問題的關注度不斷提升,環保意識也在不斷增強。然而在實際的基層環保執法中存在一些難點,這就限制了環境保護效果發揮,所以這就需要采取有效的措施解決,提高環境保護的水平,充分發揮出其作用。本文分析了基層環保執法中的難點及解決方法。
【關鍵詞】環保執法;難點;方法
引言
我國在經濟不斷發展的同時,也越來越重視人們生活環境的改善,但經過調查后發現了一個不爭的現實問題,目前環境污染范圍大、時間久且破壞性強。因此為了國家的可持續發展以及社會的穩定,我們要對環境污染這個重大問題進行探究解決,其中有效的途徑之一就是加強環保執法,我國對于環保執法工作也出臺了相應的法律法規。2015年1月1日,我國出臺了新環保法,成為史上最嚴環保法。要想真正發揮它的作用,關鍵在于要建設一支高素質的環保執法隊伍來確保新環保法的施行。
1環保執法的難點
1.1生態環保部門責權不明、職能交叉
環保執法是依法享有環境管理權的不同級別的行政主體,合理的職能配置可以調動環保執法中每一個部門的積極性,但我國環保執法過程中的權責不明與職能交叉嚴重影響了執法的力度與效率。根據有關部門的研究報告,在國家列出的53項生態環境保護職能中,生態環境保護部門占40%,9個部門占60%。生態環境保護部門承擔21個職能,生態環境保護部門承擔職能的比例為52%,其他部門的比例為48%。在有限的環境行政資源下,降低環保執法效率,也使得環保總局權威性降低。它既沒有能力制定具體的法律法規來約束政府部門完全執行環保任務,也沒有足夠的手段把環保納入考核標準,對同級政府部門和下級政府的監督形同虛設。環保執法能力也就無法體現,許多具體的環保問題也因種種原因無法得到解決。
摘要:當前,人類生產生活對自然環境的負面影響進一步凸顯,環境治理與生態保護也成為今后一個時期各國面對的國際性任務。在各類環境問題中,大氣污染具有涉及面最廣,危害程度較大,防控難度較大的特點,它不但對人類和動植物正常生存生活造成較大危害,也對生態環境中的生物多樣性以及生態平衡產生了較大威脅。文章就環境工程架構下大氣污染的危害及其成因、防治管理措施做了探討和分析。
關鍵詞:環境工程;大氣污染;防治管理措施;探析
引言
工業技術和信息技術革命的縱深推進,讓人類享受了工業化、信息化成果紅利的同時,也承受了過度開發及環境保護不力帶來的污染后果,對人類的可持續發展構成了較大的威脅。尤其是在大氣質量管控和污染防治上,在十九世紀歐洲許多國家已經有過類似問題的慘痛教訓,因此當前環境工程科學的研究顯得尤為重要。對于應用實踐而言,大氣問題關系到各行各業與千家萬戶,要從制度設計、防控措施、長效機制和行為引導方面進行努力,保護環境共建美好家園。
1大氣污染的破壞性及其原因分析
通常情況下可以把大氣污染原因分為客觀的地理環境變化和主觀的人為影響。自然環境變化有地殼運動引起的火山爆發、極端天氣、沙塵暴等等,這些自然現象產生的大氣污染會延續較長的時間,同時防控的難度也較大,集中性的對某一地區會造成較大的危害,危害程度相對較大。主觀性人為活動是目前對大氣產生污染的主要原因,其通常是含有毒有害物質的廢氣、廢液、廢物等的排放,造成了大氣環境中的空氣質量受到嚴重破壞。目前較為集中的問題是各類機動車尾氣排放和工農業生產中處理不達標的廢氣排放,如秸稈焚燒,化肥農藥的濫用、農村取暖季傳統的燃燒燒煤取暖方式以及城市的垃圾焚燒、高污染工業企業廢氣排放等。大氣污染的破壞性最直觀的是體現在對人類身體機能的影響上,主要有以下幾方面:一是大氣中的有毒有害物質會通過各種形式進入人體,最終造成人體的器官組織出現異常或者病變,例如氮氧化物、硫化物物質會對人體的呼吸道、肺、肝、鼻等多個器官造成破壞,誘發肺炎、氣管炎、鼻炎等急慢性疾病,最終導致全身系統性的機能受損,對人類的身體健康安全具有極大的威脅。二是破壞自然界生態平衡,大氣的有毒有害物質會經過呼吸作用進入動植物體內,同樣會破壞其生理結構,影響生殖發育,而后依靠攝入食物讓毒素在不同生物體內循環累積,會嚴重侵害到生態鏈結構,也可能造成一些動植物的基因突變,這些都對自然界與人類的和諧相處以及美麗家園的守護產生較大的挑戰。
2基于環境工程視角開展大氣污染防治的對策分析
一、企業環境成本控制
要實現可持續發展,降低環境污染,企業需加強環境成本管理,抓好環境成本控制。從會計核算角度來看,郭道揚教授以成本的耗費與補償的辯證統一觀為依據,給環境成本下定義為:“環境成本是以維護生態環境為目標,充分考慮在產品生產前后對生態環境所產生的影響,按照所測定的人力勞動消耗、自然資源消耗標準,對產品投入進行計量,并計算所必須的資源消耗與環境治理補償性費用,這些資源消耗與環境治理費用便是環境成本。”王立彥認為,生態環境成本在環境科學和宏觀微觀經濟核算實踐的發展水平下,可以由四個方面來明確:維護環境支出,預防污染支出,治理環境支出,人為破壞生態環境造成的損失。李靜江將成本概念用于環境領域,與企業的環境管理相結合界定的環境成本,是企業因預防和治理環境污染而發生的各種費用支出,以及由此而承擔的各種損失,具體包括環境污染預防成本、環境污染治理成本、廢氣物回收再利用的成本、環境損失。從控制角度來看,王躍堂、趙子夜認為,隨著環境成本管理已從事后處理延伸到事前預防,可將環境成本分為環境控制成本和環境故障成本。金友良、肖序、王偉達從便于對環境成本進行管理和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企業的環境負荷的角度,從環境成本效果觀出發,以降低環境成本的影響因子為基礎,對環境成本進行了分類。孫繼輝、蘭柏超、許昕等認為,環境成本包括自然資源成本和環境污染成本。
步丹璐等、陳亮等將質量成本引入環境問題,把環境成本分為預防成本、檢測成本、內部故障成本和外部故障成本。管理中的控制是對管理系統匯總的計劃實施過程進行監測,并將監測的結果與計劃目標相比較,找出偏差,分析其產生的原因并糾正,以保證計劃的正常實施。企業的成本控制就是在成本形成過程中,保證成本達到預期效果的手段。企業環境成本控制是企業采用一定的方法對經營活動中產生的環境成本進行計量、分析,并找到產生的原因及影響因素,實施改進措施,進而達到政府環保要求。其目標是實現經濟效益、環境效益和社會效益的統一。目前,環境成本控制的方法主要集中于產品生命周期法,基于價值鏈法分析,基于作業成本法分析和環境質量成本法。產品生命周期法認為,企業環境成本存在于產品的各個生命階段,要對產品的整個生命周期內的成本進行核算和控制。基于價值鏈的環境成本控制,是將企業價值鏈各個環節作為環境成本控制的切入點,構建價值鏈模式進行成本控制。基于作業成本法是以作業為核算對象,將環境成本分配到各個作業量中,從而真實地反映環境成本。環境質量成本法是通過提高環境控制水平,降低環境污染水平,以提高環境質量,降低環境總成本。
二、生態文明建設對企業環境成本控制的影響
企業實施環境成本控制,在減少本企業環境成本支出,提高環境污染控制水平的同時,可減少對社會對自然資源的總消耗,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相處,以實現可持續發展。生態文明建設下企業環境成本控制的終極目標可以這樣描述:在堅持成本效益原則下,通過對環境成本實施全面、有效的控制,使經濟效益、環境效益、社會效益、生態效益相協調,以實現人與自然、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的和諧發展。近年來,隨著全球對環境保護、可持續發展意識的加強,隨著環保法規的陸續出臺,一些企業已經開始重視并實施環境成本控制,生態環境正逐步得到改善,但是,要實現生態文明建設,當前的企業環境成本控制還存在一些問題。企業外部存在的問題。缺乏環境會計準則及環境審計評價體系。環境成本控制是環境會計的核心內容,但是從2006年頒布的38項企業具體會計準則來看,沒有專門關于環境會計的準則,在其他準則中也很少涉及環境成本的核算。沒有系統的環境成本方面的具體制度或指南出臺,企業無法找到環境成本核算的依據,難以實施成本控制。環境審計評價體系的缺失。2009年國家審計署制定了《關于加強資源環境審計工作的意見》,使環境審計工作在我國政府審計中提升到一個重要位置。環境審計是現代審計的延伸與擴大,承擔著環境保護與環境管理的重要責任。它既有傳統審計的監督功效,又有評價、鑒證、管理、服務等多種功能,但是目前我國除《憲法》、《審計法》等法律法規包括環境保護審計內容外,其他環境保護的相關法規基本沒有明確審計機構在環境保護監督方面的職能作用和主要工作內容,環境審計準則處于空白狀態,缺乏可操作的環境審計標準,審計人員的實施難度較大。
企業內部存在的問題。企業實施環境成本控制主動性較弱。筆者對40家企業做過調查,調查分析結果顯示,無論是從總量上分析,還是分行業分析,按現行環保法規要求,對原有設備改造或重新購置費(90.3%)、排污費(90.3%)、綠化費(87.1%)的三項支出,都是當前企業環境成本控制支出的主要項目。很顯然,這些支出是被動性支出,意味著企業目前實施環境成本控制主動性較差,還沒有達到自愿、自覺和自律的要求,企業責任感整體偏低。企業對環境成本控制缺乏統一規劃。環境成本存在于產品整個壽命周期的各個階段,分散在各個部門。為了達到國家管制的標準,一些企業僅對生產過程的廢棄物進行處理。為了適應企業制定的考核機制,各個部門盡可能優化減少本部門的環境成本,把減低企業環境成本的任務轉嫁到了其他部門,企業的環境總成本并沒有降低。環境成本控制專門人才缺乏。環境會計是一門邊緣性學科,會計學、環境學、經濟學等學科相互交叉滲透,而企業內部的會計從業人員大多熟練掌握本專業的知識以及相關的審計、稅務知識等,因此,實施環境成本控制,企業急需既懂環境、會計,又非常了解本企業產品生產的專業人才。
三、生態文明建設下企業環境成本控制的實施
摘要:安全生產是國家法律法規明確要求的,關乎企業發展和員工生命安全健康的重要問題。企業應通過對員工進行健康安全環保教育培訓,提高其安全環保意識,學會規避風險,最大程度上避免危險事故發生,以促進企業的健康持續發展。
關鍵詞:員工培訓;健康安全;環保
1健康安全環保教育培訓的重要意義
1.1國家法律法規的要求
以人為本,安全生產。我國重視企業的生產安全和環境保護以及員工的生命安全健康,國家頒布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規,從法律上保障安全環保生產,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環境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條文規定,企業要對員工進行必要的職業培訓,強調進行安全環保生產的重要性和安全環保生產操作,提高員工對于危險的辨別能力和對應的自救能力,使員工能夠在危險發生的時候及時的實施自救,盡可能地避免事故的發生,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健康。我國法律規定,企業進行生產活動的原則為“安全第一,預防為主”,企業所有者對員工進行健康安全環保培訓教育是法律規定的義務。最新修訂的《生產安全法》和《環保法》分別于2014年12月1日和2015年1月1日正式實施了,新版法律加強了對企業違法行為的處罰,嚴格了職業健康監護和職業病危害控制等相關要求,企業開展安全環保教育培訓是認真貫徹國家法律法規的基本要求。
1.2企業可持續發展的前提
近年來,企業安全事故與環境事故頻發,安全生產、清潔發展形勢異常嚴峻,安全環保各項管理規定不斷更新,各項管理要求不斷完善,對企業的要求也日趨嚴格,企業的安全生產是企業長期可持續發展的需要,不僅能提高企業經濟效益,也能夠保持企業良好的社會信譽形象,最重要的是,安全生產是保障企業職工生命安全健康、提高和改善職工生活質量的重要保障。企業員工失誤導致的事故不僅會降低工作效率,造成經濟損失之外,還會影響到企業的社會信譽和社會效益。企業的環保工作一方面能保護環境、避免污染,另一方面也能減少企業在污染治理上的投入。因此,做好企業的安全環保工作,對于企業的發展極其重要,企業要保證生產過程中各個環節、各個部門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實處,特別是在加強企業職工安全意識方面,企業要提高安全管理素質,在工作中切實把“安全第一”的思想放在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