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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當前福建海洋經濟發展的制約因素
展望未來,福建海洋經濟要達到科學發展跨越發展,實現質的飛躍,從而實現海洋經濟強省的目標,仍面臨著諸多制約因素。一是海洋經濟總量較小。與同為海洋經濟發展試點的廣東、山東兩省相比,福建海洋經濟發展相對不足,海洋資源優勢還沒有很好地轉化為海洋產業優勢,產業鏈較短,深加工產品不夠,產品附加值不高。二是海洋產業結構有待進一步升級。海洋新興產業尚處于研發、試驗階段,要大規模實現產業化還面臨一些技術和政策方面的瓶頸制約。海洋漁業正處于由傳統漁業向現代漁業、由近海捕撈向遠洋捕撈的轉變過程之中,與發達地區有不少差距。海洋旅游資源沒有得到相應的開發,海洋休閑旅游業如游艇旅游業才剛剛起步。海洋可再生能源方面的標準體系還不完善,示范試驗規模嚴重不足。三是海洋科技人才缺乏,創新能力不足。海洋科研機構及院校和海洋開發人才相對缺乏,高等院校內設置的與海洋相關的專業也較少,海洋科研機構和科研力量相對薄弱,海洋科技創新能力不足。四是海洋生態環境保護形勢嚴峻。一是隨著福建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和臨港工業的發展,陸域直接或間接入海的生活污水、工業廢水、農業面源污染物不斷增加;港口和臨港工業特別是石化、造船、冶金、大型林漿紙一體化等行業的快速發展使工業污染源和海上污染源大量增多,全省應對溢油、危險化學品泄漏等突發事件的應急響應能力建設十分薄弱。二是全省沿海地區海洋環境保護隊伍和能力建設相對滯后,大部分沿海縣還處于缺海洋環保機構、人員、設備的狀態,完善的海洋環境保護綜合管理機制和體制尚未形成。
二、加快福建海洋經濟強省建設的對策思路
(一)強化海洋意識,加快建設海洋經濟強省
福建在邁向海洋經濟強省進程中,要面向世界,面向未來,與時俱進,牢固樹立新的海洋價值觀、海洋國土觀、海洋經濟觀,注重建設海洋文明。各級政府要培育全民海洋意識,普及海洋知識,宣傳海洋文化,積極調動各類資源向海洋集聚,營造良好的發展氛圍。各級政府還應充分發揮戰略主導作用,主導制定海洋產業、海洋區域發展戰略,注重各地海洋資源因地制宜的開發,形成由資金、政策、法律、管理支撐的海洋開發戰略體系。同時,加快完善促進海洋經濟綠色發展的政策體系。
(二)統籌兼顧,構建四大海洋產業基地
一是統籌海洋傳統產業與新興產業發展。傳統海洋產業要向高端發展,要引導傳統產業的重大項目向臨港區域集聚,培育出一批全國領先的高端臨海產業集群和基地。海洋新興產業方面,要堅持立足本地特色,走特色發展之路,防止一哄而上。二是統籌海洋三次產業發展。要進一步突出海洋服務業與海洋工業,海洋工業繼續優化升級產業結構,海洋服務業重點發展港口物流、海洋旅游和海洋文化創意產業。三是統籌產學研政。發展海洋經濟必須依靠科技創新的引領,企業是創新的主體,大專院校、科研院所是科技創新平臺建設和突破海洋重大關鍵共性技術的主力,政府則主要從政策、資金等方面給予指導與扶持。
一
我市在貫徹執行《海域法》、《海環法》等法律法規時取得了一些成績,但在實際進行海洋監察執法時還存在一些問題和困難,主要表現在:
1.人們對海洋國土資源的認識不足,思想觀念陳舊
由于歷史原因,祖宗海、誰先占海誰使用等陳舊思想觀念在一些地方仍然存在,嚴重缺乏海洋國土資源意識。亂圍墾、亂占海,一些基層政府甚至無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任意出讓海域使用權,如汕頭市某居委會受經濟利益驅動,在未經任何政府部門批準的情況下,擅自將汕頭港灣內屬國家資源的牛田洋南大圍外1。。多畝淺海灘涂違法發包給村民進行圍墾養殖,造成不良的影響和后果。因亂占海域、亂圍墾養殖而造成生產場地糾紛、用海權屬糾紛等事件時有發生。此外,人們的海洋資源環境保護意識淡薄,存在重陸輕海、重開發輕保護思想,海洋資源開發利用與海洋環境保護方面的矛盾日益增多。
2.實際困難較多,執法難度較大
自古以來,靠海漁民以海為生,祖宗海、無償使用海域觀念歷史悠久,違規用?,F實在前,而法律法規相對滯后。現在要依法清理違規用海事件存在著各種各樣的問題和困難,執法難度較大,如南澳海洋監察大隊于2001年5月對深澳灣100多畝用竹樁及網片圍海進行違規養殖的海域進行強制拆除時,遭到30多位養殖戶的圍攻;又如媽嶼島村民歷史以來,就以占海養殖為生,并在汕頭灣內投人大量資金。現在汕頭市政府頻布了《關于加強汕頭港內灣資源和環境保護的規定》,需要拆除這些養殖場地,村民已投入的資金如何補償?以此為生的村民生活出路如何解決?幫助這些養殖戶轉產轉業又需要一筆數目不小的啟動資金,這些具體問題操作起來難度極大。
3,政出多門,海域管理效率低
一
我市在貫徹執行《海域法》、《海環法》等法律法規時取得了一些成績,但在實際進行海洋監察執法時還存在一些問題和困難,主要表現在:
1.人們對海洋國土資源的認識不足,思想觀念陳舊
由于歷史原因,祖宗海、誰先占海誰使用等陳舊思想觀念在一些地方仍然存在,嚴重缺乏海洋國土資源意識。亂圍墾、亂占海,一些基層政府甚至無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任意出讓海域使用權,如汕頭市某居委會受經濟利益驅動,在未經任何政府部門批準的情況下,擅自將汕頭港灣內屬國家資源的牛田洋南大圍外1。。多畝淺海灘涂違法發包給村民進行圍墾養殖,造成不良的影響和后果。因亂占海域、亂圍墾養殖而造成生產場地糾紛、用海權屬糾紛等事件時有發生。此外,人們的海洋資源環境保護意識淡薄,存在重陸輕海、重開發輕保護思想,海洋資源開發利用與海洋環境保護方面的矛盾日益增多。
2.實際困難較多,執法難度較大
自古以來,靠海漁民以海為生,祖宗海、無償使用海域觀念歷史悠久,違規用海現實在前,而法律法規相對滯后?,F在要依法清理違規用海事件存在著各種各樣的問題和困難,執法難度較大,如南澳海洋監察大隊于2001年5月對深澳灣100多畝用竹樁及網片圍海進行違規養殖的海域進行強制拆除時,遭到30多位養殖戶的圍攻;又如媽嶼島村民歷史以來,就以占海養殖為生,并在汕頭灣內投人大量資金?,F在汕頭市政府頻布了《關于加強汕頭港內灣資源和環境保護的規定》,需要拆除這些養殖場地,村民已投入的資金如何補償?以此為生的村民生活出路如何解決?幫助這些養殖戶轉產轉業又需要一筆數目不小的啟動資金,這些具體問題操作起來難度極大。
3.政出多門,海域管理效率低
一、海洋生態紅線區和海洋功能區概況
1.海洋生態紅線區。
2012年,國家海洋局啟動了渤海海洋生態紅線劃定工作,印發了《關于建立渤海海洋生態紅線制度的若干意見》,提出要將渤海海洋保護區、重要濱海濕地、重要河口、特殊保護海島和沙源保護海域、重要砂質岸線、自然景觀與文化歷史遺跡、重要旅游區和重要漁業海域等區域劃定為海洋生態紅線區,并進一步細分為禁止開發區和限制開發區,依據生態特點和管理需求,分區分類制定紅線管控措施。渤海海洋生態紅線的控制指標,包括面積、自然岸線保有率、水質控制以及陸源江河入海污染物減排等。2014年,渤海3省1市已完成各自的海洋生態紅線區劃定工作,2015年,全國沿海省市將陸續開展各自海洋生態紅線區的劃定工作。
2.海洋功能區概況。
《海域使用管理法》明確規定,海域使用必須符合海洋功能區劃。2012年3月,國務院批準了《全國海洋功能區劃(2011-2020)》(以下簡稱《區劃》),強調海洋功能區劃是合理開發利用海洋資源、有效保護海洋生態環境的法定依據,必須嚴格執行?!秴^劃》是我國海洋空間開發,以及控制和綜合管理的整體性、基礎性、約束性文件,是編制地方各級海洋功能區劃及各級各類涉海政策、規劃,開展海域管理、海洋環境保護等海洋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據。根據海域的地理位置、自然資源狀況、自然環境條件和社會需求等因素,我國海洋功能區劃分為農漁業、港口航運、工業與城鎮用海、礦產與能源、旅游休閑娛樂、海洋保護、特殊利用、保留區等8類。至今,我國沿海11個省區市的海洋功能區劃(2011~2020年)已全部獲批,共劃分出了329個一級類海洋功能區。
二、海洋生態紅線區與功能區的關系
1.法律地位。
一、海洋經濟可持續發展的概念及其內涵
可持續發展起源于環境保護,但它超越了單純的環境保護問題,它將環境問題與發展問題有機地結合在一起,成為社會經濟發展的全面性戰略。其實質是經濟、生態環境和社會三個方面持續的和諧統一。核心是健康的經濟發展需建立在生態可持續能力、社會公正和人民積極參與自身發展決策的基礎上,追求的目標既要滿足人類的各種需要,個人得到自由發展,又要保護生態環境合理開發資源,不會威脅后代人的生存和發展,它所關注的是各種活動的生態合理性,強調對資源、環境有利的經濟活動應給予鼓勵,不單純用GDP作為衡量發展的唯一指標,而是用社會、經濟、環境、文化等多項指標來衡量發展。海洋可持續發展就是處理海洋經濟、海洋社會、海洋資源與海洋環境四者之間的辯證關系。結合可持續發展理念可以把海洋可持續發展定義為:通過合理利用法律手段、政策機制和市場機制,依靠科技進步,盡可能科學、合理地開發與利用海洋資源,提高海洋產業的經濟效益和生態效益,確保海洋社會、海洋經濟、海洋資源和海洋環境的協調發展,并留給后代人一個良好的海洋資源生態環境。
海洋可持續發展具體內容包含海洋經濟可持續、海洋生態系統可持續、海洋資源利用的可持續和海洋社會可持續。海洋開發的可持續發展的內涵必然包含四層含義:一是海洋經濟的可持續性。海洋經濟的可持續性是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動力,也是實現海洋經濟可持續發展的中心。片面追求海洋經濟的速度、產值和規模,損害了海洋的可持續,則會使海洋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成為無源之水、無本之木。應該把海洋經濟的發展建立在“技術———開發———保護”體系的基礎上。二是海洋生態系統的可持續性。海洋生態系統的可持續性是海洋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基礎,主要體現在海洋生態過程的可持續。海洋生態過程的可持續表現為在時間和空間上,海洋經濟發展所依賴的生態系統能高效、和諧地自我調節。在海洋經濟開發發展中應以保護自然為基礎,不超越生態系統的更新能力,實現海洋生態的良性循環。三是海洋資源的可持續。海洋資源的可持續利用是海洋經濟可持續發展的物質基礎。海洋生態過程的可持續為海洋資源的可持續利用提供了保證,但是,人類對海洋資源過多的需求和有限供給形成尖銳的矛盾。人類利用海洋資源的觀念、方式和方法直接關系到海洋資源是否可持續利用。四是社會的可持續性。社會的可持續性是可持續發展的目的。社會是由個體人組成的,可持續發展是以當代人的需要和后代人的需要來定義的,所以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關鍵是人的問題。要以當代人之間的公平性和世代的公平性,要求當代人不應從事通過消耗包括自然資源在內的生態系統生產力基礎以支持目前的生活水準,而把比當代人更貧困的前景和危機留給后代的實踐活動。這四層含義互為依托,密不可分,四個方面融合統一構成海洋可持續的整體內容。
二、海洋經濟可持續發展是現實海洋發展狀況的必然要求
(一)日趨減少的陸地資源要求海洋經濟可持續發展來彌補成為必然
我國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國家,到本世紀中葉,我國人口將達到15-16億高峰,這意味著到那時中國必須接納比現在多出四分之一的人口,而人均占有資源將相應地減少四分之一到三分之一。如此眾多并且還在不斷增長的人口,需要經濟較快的速度增長來滿足其生存需要,而經濟的增長以自然資源為基礎,陸上的自然資源日趨減少,必然要加大海洋資源的開發力度,增加海洋經濟的貢獻率,而海洋資源盡管豐富,但她一樣不是聚寶盆,海洋資源的開發和利用如果不考慮合適的方法和方式,也一樣終有一天會枯竭。因此,海洋經濟的發展只有建立在海洋資源的可持續利用的基礎上才能獲得真正的成功。
(二)日趨嚴峻的海洋環境需通過海洋經濟可持續發展方式來改善成為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