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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案例教學法在應有法學教學中具有重要價值,有利于學生理解應用法的基礎理論,體悟法律制度和培養學生法律技能。然而,實踐中應用法學教學存在舉例教學現象嚴重、案例典型性缺失和學生主體性發揮有限等問題。應用法學教學中優化案例教學,不僅應選擇典型教學案例,應巧設問題,引導學生探尋思考案例問題;而且教師也應精心組織課堂討論,激發學生討論熱情,善于歸納總結。
[關鍵詞]應用法學;案例教學;運用
法學案例教學法是以法律案例作為教學工具,教師充分運用啟發式教學,通過引導討論、分析和歸納案例問題,讓學生掌握法律知識、培養法律技能和培育法律精神的教學模式。法學案例教學是以法律案例為中心,通過案例將教學知識點有機地串聯起來,以問題為導向,以討論為基本教學方式,以培養法律技能為主要目標。法學案例教學與傳統的講授教學有著重大區別。傳統教學方式中教師往往單打獨奏,“填鴨式”教學,學生的主體性和教師的主導性都未有效發揮,教學效果較為低下。法學案例教學則能通過教師精選案例,并以案例為焦點,能有效地發揮學生主體性和教師的主導性,并且有效培養學生法律應用技能。
一、案例教學法在應用法教學中的價值意蘊
(一)案例教學法有利于學生理解應用法教學中的基礎理論應用法學是相對于理論法學而言,應用法學與民事、刑事、行政等司法實務密切相連。相對理論法學而言,應用法學純理論性的知識較少,法學實踐性強,但也有基于具體法律制度的理論基礎,往往表現為相對抽象的理論觀點或學說。具體來說,應用法學的理論基礎表現為其基本原則、法律關系、法律構成等,這些基礎理論在學生學習中往往難以理解。案例教學法通過典型案例能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典型案例能給學生以在場感,“案例教學最淺近的使命是增強抽象理論和規范的現實感。”[1]學生基于對案例中人物的命運觀照主動探索案情真相,追尋案件的公平與正義。學生主動性被激發出來后,必然會從多層面多角度加強對應用法中理論知識的理解。學生基于對應用法學案例教學的興趣,對于那些經過自己鉆研還難以理解的較為抽象的知識點,往往就會向老師或其他同學請教從而獲得理解和掌握。因此,案例教學法在加強應用法教學中對其基礎理論的理解和掌握往往有“化腐朽為神奇”的效果。
(二)案例教學法有助于學生體悟法律制度的實踐價值應用法無論是刑法、民法還是行政法等都是由一系列的法律制度所構成,如民法中的繼承制度、婚姻制度、擔保制度等等。而具體法律制度是“紙上之法”“紙上得來終歸淺”,在校學生不可能“躬行”實踐案例,從而一個個鮮活的案例則能起到逼近實踐真實的作用,讓學生體悟到相關法律制度的實踐意義和價值。其直觀性讓學生對法律制度的價值體悟得更具體、更真切,更能入心入腦,“學生就能強烈感受到具體法律規范的鮮活的生命力,理解具體法律制度的實踐價值,從而獲得關于具體法律制度的微觀而又生動的理解。”[2]
(三)案例教學法有利于培養學生法律基本技能法律基本技能是法律人從事法律職業的基本能力。它主要包括法律思維能力、探索法律事實能力和法律表達能力等。法律思維能力既包括法律人對法律概念和法律命題的理解和把握能力,也包括法律推理能力;探索法律事實能力是法律人在調查分析基礎上,還原案件真相的能力;法律表達能力是法律人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充分運用法理去闡述法律觀點的能力。在案例教學中,以一個個真實案例為載體,以案例問題為導向,學生通過對案例問題的深入分析思考,探討案例問題答案。只要案例問題設計得當,分析解決案例問題過程就是整體解決案例的過程。在課前,學生探索案例過程中,必然要運用所學的法學知識,綜合自己對案件事實的認知,通過分析、綜合、討論等方法不斷解決案例問題。在這個過程中學生法律思維能力就得到提高潛移默化的提升。在課堂教學中,教師運用啟發式教學針對案例問題,通過學生和學生之間、教師和學生之間觀點不斷交鋒,教師的歸納總結,不斷修正學生的認識錯誤或補充學生思維缺失。這樣學生的法律思維能力、法律探索能力和法律表達能力都能得到綜合提升。“案例教學法獨特的優勢在于其不僅可以讓學生掌握相關法律知識,更重要的是可以通過分析案例有效培養學生實際運用理論知識解決問題的能力素質。”[3]
摘要:“知識產權法學”教學改革是一個長期的探索過程,在“知識產權法學”教學中引入案例教學法非常有必要。當前,“知識產權法學”課程中開展案例教學存在案例選擇不合理、案例教學設施和手段落后、學生投入不足、案例教學濫用等問題。在分析過程中適當引入國外“知識產權法學”案例教學的經驗,準確進行教學目的定位,科學選擇和編排知識產權案例,轉換教師角色,優化教學環節設計,豐富教學手段,能有效提高教學質量。
關鍵詞:“知識產權法學”;案例教學法;教學目的;教師角色;教學環節;教學手段
一、在“知識產權法學”中引入案例教學的必要性
(一)知識產權法課程特點
與其他法學課程相比,“知識產權法學”出現的時間較短,同時,也具有突出的綜合性及學科交叉性,給這門課程的教育賦予了一定的特點。深入認識和把握這些特點,是改進教學效果的邏輯前提。其一,理論深刻。相對于民法、經濟法、刑法、行政法等學科來說,“知識產權法學”還屬于新興學科,條文規定較為抽象,涉及到的理論也較為深奧。其二,內容繁雜。從內容構成的角度來看,知識產權法涉及多個方面,授權方式各有不同,相互之間的邏輯關系不夠緊湊,體系性較差,理解起來也較為困難。從實踐操作的角度來看,“知識產權法學”同時涉及到了實體法和程序法兩個層面,與民事訴訟、刑事訴訟、行政復議甚至刑法的關系都較為密切〔1〕。并且“知識產權法學”的法律條文一直處于變動過程之中。其三,專業性突出。智力成果或知識產品構成知識產權的客體,這種創造性智力勞動結晶使知識產權問題的專業性非常突出,在教學中通常會涉及到許多專業性技術專用語。
(二)在“知識產權法學”中引入案例教學的迫切性
“知識產權法學”有關理論知識只有通過實踐才能體現其價值,脫離了實踐的知識產權法是孤立的、不完備的。同時,實踐中不斷出現的知識產權案例也能推動相關理論研究趨于成熟。只有通過案例教學,才能夠使學生對受理、審理、判決和執行等司法程序形成體系化的、程序化的思考。通過對案例中權利義務關系的深刻剖析,可以深化學生對法律問題的理性認知,還可以通過教師的點撥升華,使案例教學產生植根于現實而又高于具體案例的啟發價值。
摘要:案例教學是管理教育中廣泛采用的重要教學形式,可以有效幫助學生實現從理論到實踐,從知識到能力,從接受到運用的轉化,并訓練學生闡述觀點、表達立場、說服他人、團隊合作、權衡應變等管理能力。案例、組織、變通是制約案例教學效果的三個關鍵。
關鍵詞:案例;案例教學;管理教育
一、管理教育中教學案例的要素與類型
1.教學案例的構成要素
案例也稱個案、實例,通常指對某一事件或過程及其背景、條件等的描述性資料。常見于管理學以及醫學、法學等實踐性、操作性較強的學科的科研與教學活動中。管理教育中的教學案例是指圍繞管理課程中的特定教學內容而采集和編撰,體現一定教學目的,描述現實事件及其背景與條件,由文本、數據、音頻、視頻等資料構成的相對獨立和完整的信息單元。一般來說,教學案例中必須包含事實、問題、目的等三個基本要素。“事實”即教學案例必須以在管理實踐中實際存在的事實為依據。出于教學以及商業、法律等方面的考慮,案例呈現中可以有選擇、掩飾、改編,但基本事實必須來自管理實踐,不可搞成憑空虛構的藝術創作。“問題”即教學案例必須包含實際的管理問題。唯此才能訓練學生運用所學知識來發現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實際能力。“目的”即教學案例必須有明確的教學目的。對于每個案例,關聯何知識點,驗證何理論,訓練何能力等,編撰者必須胸中有數,不可單純追求所謂“劇場效果”。
2.管理教育中教學案例的基本類型
管理教育中的教學案例有應用式、思考式、開放式、拓展式等四種基本類型。“應用式案例”的案情與某一知識點有明確的對應關系,情節較簡單,篇幅較小,一般是圍繞問題直接展開表述,沒有冗余或干擾性信息,有明確易見的答案,多用于教師對該知識點的說明、例證,以及訓練、檢驗學生對該知識點的掌握與運用,常見于基礎課程的講授及標準化考試,適用對象主要是沒有或較少管理經驗與管理訓練的非管理專業學生、管理專業的低年級學生、低資歷的基層員工等。“思考式案例”的案情與某一知識單元有對應關系,情節相對復雜,篇幅相對較大,一般是圍繞該知識單元的主題展開表述,信息提供比較充分,不一定有唯一或最佳的答案,多用于教師對相應知識單元的例證,以及檢驗與訓練學生對相應知識單元的掌握與運用,常見于講課、作業、課堂討論及開卷考試,適用對象主要是有一定管理訓練的高年級學生、有一定管理經驗的基層干部等。“開放式案例”的案情往往是對某一管理情景真實而全面的描述,提供的信息是全方位的,包括某些背景、冗余、干擾性信息,頭緒較多,篇幅較大,問題本身和解決問題所涉及的知識是綜合性的。這種案例不僅沒有唯一或最佳的答案,甚至解決問題的思路與方法也是開放性的,常見于深度討論及專門的案例課程,適用對象主要是中高級管理干部,如MBA、MPA教育和高級管理培訓等。“拓展式案例”的案情往往不是與某門具體課程相關,描述的多為傳統管理知識與工具無法有效解決的實際問題,需要學生與教師共同研究和探討,理出思路,給出概念,提出方法,不僅創新與拓展知識,也服務于管理實踐,一般只見于高級研討班等研究型教育。
[摘要]獨立學院以培養基礎扎實、適用面較寬、具有較強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高素質應用技能型人才為宗旨。案例教學法是一種以提高學生用所學專業理論知識解決實際問題能力為目的的啟發式的新型教學方法。鑒于獨立學院培養應用型人才的目標和案例教學的特點,獨立學院的“財務管理”課程采用案例教學方式更是迫在眉睫。本文分析了獨立學院“財務管理”進行案例教學的必要性,說明了獨立學院“財務管理”案例教學應注意的問題。
[關鍵詞]獨立學院;財務管理;案例教學
0引言
案例教學法是一種以提高學生用所學專業理論知識解決實際問題能力為目的的啟發式的新型教學方法。1870年案例教學法(CaseMethod)由美國哈佛大學法學院院長克里斯托弗•哥倫姆布斯•朗德爾(ChristopherColumbusLangdell)創立,之后在美國哈佛大學法學院開始使用。案例教學法在管理類人才培養中具有其他教學方法無可比擬的優勢,因此很快在全球得以推廣。獨立學院以培養基礎扎實、適用面較寬,具有較強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高素質應用技能型人才為宗旨。而“財務管理”是一門應用型學科。案例教學方法是一種實踐性比較強的教學方法,能夠提升學生的綜合素質水平,這與獨立學院的培養目標一致,與“財務管理”集理論性、綜合性、實踐性的學科教學需求一致(袁曉文,2014)。因此,在獨立學院的“財務管理”課程教學中采用案例教學方法具有很強的現實應用價值。目前關于獨立學院“財務管理”案例教學的研究,只是停留在表面,主要研究案例教學的必要性、困難、應用對策等方面,缺乏系統的理論探討,沒有深入研究獨立學院“財務管理”案例教學中教師和學生的角色定位,以及如何與企業聯合以獲得好的分析案例等問題,這使得獨立學院的“財務管理”案例教學方法缺乏有效的理論指導。本文擬對此進行深入研究。
1獨立學院“財務管理”進行案例教學的必要性
“財務管理”課程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課程,單純進行課堂講授已不能滿足其要求。隨著各大高校招生規模的日益擴大,獨立學院修讀“財務管理”課程的學生也日益增加,針對獨立學院以培養應用型、技能型人才為主的特點,其對“財務管理”的教學方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此大背景下,獨立學院“財務管理”的案例教學方法被提上日程。案例教學方法有其獨特的優勢,其不僅僅是單獨設置的一門實務課程,而且把案例教學的思想與方法貫穿于專業課程之中,使學生在學習理論的同時參與具體實踐:一方面,理論可以指導實踐,另一方面,實踐可以促進理論的學習,二者相輔相成,為獨立學院培養財務管理專業人才提供了良好的教學環境。因此有必要在獨立學院的“財務管理”教學中實施案例教學。
1.1有助于豐富獨立學院“財務管理”教學方法及其改革的理論研究
【內容摘要】
目前,國內外工業設計專業都開設了工程技術類課程,課程目標是培養學生形成良好的工程技術意識,提高在設計過程中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進而提升產品創意和產品設計質量,為學生建構系統性的產品設計知識體系。針對目前國內工業設計專業工程技術類課程教學中存在的瓶頸問題,作者引入案例教學進行改革,選擇機械基礎課程作為教改試點,通過編制原理示范型案例、設計項目練習型案例,訓練學生應用工程技術知識解決設計問題的能力。并根據教改反饋建立課程案例庫,最后推廣到其他工程技術課程中。教改實踐證明了基于案例法的工程技術類課程教學,具有極大的應用和推廣價值。
【關鍵詞】案例法 工程技術類課程原理 示范型案例
項目練習型案例案例教學法始于20世紀20年代的哈佛大學商學院,最先應用于法學教育中。上世紀80年代以后,我國教育界也開始探索案例教學法。在案例教學法中,教師通過精心設計教學案例,引導學生積極思考和探索,同時培養學生的動手和實踐能力。工業設計不同于工程設計,不是依靠科學公式、計算、技術手冊開展設計工作,對于工程技術知識的掌握并不要求深入到技術細節。,更多是需要了解在產品設計過程中如何使用技術,并能夠和技術專家協同工作。
一、編制原理示范型案例
以機械基礎課程為例,選擇若干個知識點,如杠桿機構、連桿機構、螺旋運動機構、彈簧機構、齒輪機構等。以生活中常見的產品為案例,如指甲鉗、移動門、晾衣架、卷尺、開瓶器等,編制出原理示范型案例,在課堂上用于討論分析技術原理。例如,用于講解螺旋運動機構的原理示范型案例。
二、原理示范型案例課堂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