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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培養卓越法律英語人才是我國對外發聲的戰略需要,也是涉外法律事務實踐和教師轉型的需求。以人才培養為背景研究法律英語教學目標,培養重心在應用型法律英語人才而非學術型法律英語人才。思考語言與法律學科交叉下,語言學習策略、語言交際能力和跨文化與法律英語的關系。結合人才培養目標,對教學困境提出了完善教材、培養思維和重視師資建設的具體建議。
關鍵詞:人才培養;法律英語;教學內容;教學改革
一、法律英語教學的必要性
2012年,由中共中央政法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聯合舉辦的工作會議,確定了《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2016年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二十四次會議,會議審議通過的《關于發展涉外法律服務業的意見》指出,國家政策的教育計劃和指導意見對卓越法律人才的標準需要符合“通曉國際法律規則”“具有國際視野”“促進國際交流”“參與國際法律事務”的標準,直指法律英語的教學范疇。因此,發展法律英語教學是國家對外發聲,參與制定國際規則的戰略需要。有能力從事涉外法律事務的法律英語人才資源稀缺。2016年,我國85%的法務職位要求熟練掌握法律英語,64%的涉外案件則因通曉法律英語專業人士嚴重缺乏而無人問津,82%以上的法律工作者僅有單一法律知識背景[1]。從連續兩年的調研可見,涉外法律事務增長迅猛和法律英語人才的缺位導致法律英語教學改革迫在眉睫。國家政策、相關會議、調研數據凸顯了培養卓越法律人才的重要性,是大學英語教師轉型的有效途徑,也是社會對人才缺失的渴求。
二、法律英語教學內容的思考
法律英語是結合了法律和英語語言學的交叉學科,是ESP(EnglishforSpecialPurpose)英語的重要分支。法律英語教學是由教師講授“以普通法國家的英語為基礎,在立法和司法等活動中形成和使用的,具有法律專業特點的,服務于涉外法律工作的語言變體”[2]。法律英語的教學內容應包含以下方面。
(一)語言學習策略恰當的語言學習策略是法律英語教學的效果保障,語言學習策略是法律英語教學內容的必然組成部分。法律英語教學歸根結底是語言教學。語言教學的實質是通過各種各樣的學習活動來激發、培養學習者的語言能力,在這一過程中受到語言學習策略的影響。學習策略步驟為:1.制定明確目標:為學習語言打好心理基礎,并制定切合實際的待完成目標。2.目標分層細化:為實現展開次目標規劃,落實具體的學習行動、程序、步驟,并積極地完成細化目標,推進學習進度。3.人際交流實踐:在初步完成學習進度后,嘗試將所學理論知識轉化為語言場景中的實際應用,克服來自對于“書本”的心理依賴,并在應用與反饋的影響下,提高學習語言的熱情與自信力。法律英語專業教師在完成授課內容的同時,路徑的提供和篩選是法律英語教學的關鍵環節,路徑的選取及優化可直接關系到學習者的學習效果。從長遠來看,制訂切實有效的個性化路徑,是法律英語教學的可持續發展和實踐應用的必要環節。
一、診所法律教育的優勢
1.有利于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
作為一種教學手段,診所法律教育的實施有助于提高法科學生的綜合素質。首先,有利于提高學生的語言表達和書面表達的能力。法律職業需要從業者具有良好的口語表達和書面表達能力,而診所法律教育可以很好地鍛煉這方面的能力,如通過模擬法庭辯論,準備詞、答辯狀和辯護詞等,學生這方面的能力都可以得到培養與鍛煉。其次,有利于培養學生獨立思考和分析推理的能力。傳統的教學活動往往片面強調教師的主導性,偏重于對法學理論、法律概念和法律條文的解析,而忽視了對社會生活本身的關注,這不利于學生獨立判斷和分析推理能力的培養。在診所法律教育中,學生需要自己面對各種復雜問題,如麻煩的委托人、復雜的案情、其他領域的知識等等,這促使他們必須耐心地對待、仔細地分析、認真地思考,最終找到解決之道。
2.有利于培養學生的實踐能力
法律是一門應用科學,它歸根結底是為了設立人與人之間交往的規則,并對逾越規則的行為劃分責任。長期以來,我國法律教學中存在著畢業生實務操作能力嚴重不足的問題,無法適應法律實踐的要求,由此形成了法律教學活動與法律實踐相脫節的問題。法科畢業生需要具備一定的理論素養,但他們更需要具備較強的實戰能力,即分析處理法律實務的能力。在診所法律教育的模式下,學生在教師的指導下親自為委托人提供服務,有利于提高他們的法律實務能力,從而為就業打下堅實的基礎。
3.有利于培養學生正確的人生觀
在當今社會,一些法律人功利心很重,有的怠于為弱勢群體提供服務,有的甚至以身試法,究其原因在于其沒有樹立正確的人生觀。診所法律教育以弱勢群體為法律援助的主要對象,學生在法律服務中,親身體會弱勢群體的訴求,根據法律規定為其爭取權利,有利于形成正確的法律理念和樹立正確的人生觀。
[摘要]民法學應以培養學生的民法思維能力,尤其是實踐思維能力為教學目標。“參與式”實踐教學法強調在低年級民法教學中推行“問答參與式”教學法,進行民法理論思維能力訓練;在高年級民法教學中采用“案例參與式”實踐教學法,以糾紛防范能力培養為重心,進行民法實踐思維能力訓練。設計新的民法課程考核方法是推行“參與式”實踐教學法的必要保障。
[關鍵詞]民法;民法思維;實踐教學;參與式案例教學
作為一門與司法實踐緊密聯系的學科,法學教育不僅要傳授法學知識,還要擔負起培養掌握各類法律技能,勝任實際法律工作的“法律人”的重任[1]。“卓越法律人才”培養計劃的實施,對法學教育改革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民法課程亦應對教學方法進行適時調整和創新。
一、民法教學模式創新的目標———民法思維能力的培養
法學教學方法的改革創新雖進行多年,出現了若干相對成熟的實踐教學法,但總體上未能改變教師單方面灌輸知識的授課模式,學生思維僵化,創造力低下的狀況依然嚴重。傳統法學教育模式陷入困境的理由是沒有將培養學生的法學思維能力作為教學目標,部門法的教學亦未能擔負起培養學生不同法律思維能力,教授法律思維方法的重任。著名法學家E.博登海默先生認為:“教授法律知識的院校,除了對學生進行實在法規和法律程序方面的基礎訓練以外,還必須教導他們像法律工作者一樣去思考問題和掌握法律論證與推理的復雜藝術。”[2]民法課程的教學應以促進知識、能力、素質的協調發展為基本任務,將民法思維能力的培養作為民法課程設置和教學方法設計的終極目標。民法思維能力包括理論思維能力和實踐思維能力,二者相互交織,密不可分。民法思維能力是法律職業能力結構中的決定性因素,是學生將法學知識運用于實踐,掌握職業法律群體必須具備的法律意識和思維方法的基礎。民法思維能力的培養應注重以下三點內容:首先,民法規則的準確認識。法律思維的重要特點是從具體的規則出發考慮問題。雖然法律思維并不直接來源于規則,但是法律判斷始終是以事實與規則判斷為中心的思維活動。法律職業者的法律思維首先應服從法律規則而不是服從情感[3]。民法是一套概念、原則、制度和理論的體系,其基礎是一套有嚴密邏輯關系的規則。因此,培養民法思維的起點是幫助學生準確認識規則。這一目標要依靠教師的課堂講授環節得以實現,教師對具體規則的原理、立法背景、制度價值、各國制度異同進行分析、比較、評論,是幫助學生準確、高效認識規則的有效途徑。其次,民法規則的準確理解。任何規則的存在和運用都不是孤立的,民法教學中應進行將抽象規則置于社會現實中理解的邏輯思維能力訓練,要求學生不僅要掌握規則,更應懂得規則存在的價值。因此,民法課程教學中應增加引導學生對立法背景,社會需要及社會價值等制度價值層面的思考環節,通過“透過現象看本質”的反復訓練,提高學生對規則的理解能力,加強記憶,進而達到靈活運用規則的效果,不因社會歷史條件的變化、法律的改變而喪失判斷能力。再次,民法規則的準確表達。“法律是詞語的職業”,對于法律人而言,不僅要準確認識規則,理解規則,更需要用準確的方式表達規則。法律專業術語的嫻熟運用是法律職業素養的最直觀表現,所以“法言法語”的訓練和正確使用對于法律思維的養成至關重要。因此,民法實踐教學環節中應適時采用靈活多樣的教學手段,給學生創造運用法言法語表達的機會,培養學生規范、自然地運用法言法語的能力。
二、“參與式”實踐教學法助益民法思維能力的
訓練在民法思維能力中實踐思維能力的培養對學生整體素質的提升有決定性的作用。“參與式”實踐教學法擬通過課堂教學方法的創新,實現兼顧民法理論思維能力和實踐思維能力培養的目標。
摘要:高等院校涉農專業經濟法教學目標建構應契合涉農專業特點,同時需要拓展“傳達法律規范”這一目標,通過結合法源、法律精神及不同法系等內容深究“法律規范”產生及變動的原因;并且有責任提出“法律規范”效用發揮的前置命題,即法律信仰、經濟法律思維、和法律操作技藝等法學培養目標。這些目標需借助以能力測試為核心的多元考核方式來實現。
關鍵詞:經濟法;法律精神;法律思維
1經濟法教學目標的專業限定性
傳統法律觀點指出,法律規則體系的存在形式是獨立的,若能正確理解和運用,即可解決復雜社會問題。于是,中國法學教育較多地遵循“法條+法律解釋+案例分析”的教學方式。經濟法教學亦多數如此。教師對于經濟法的教授,重視傳達“法律規范”本身,忽視挖掘“法律規范”產生及變動的原因、忽視鍛煉“規范”的思維意識,更不會涉及尋找“規范”不足的深度。美國法學家龐德提出,法學教育目的不在于教授法學知識,而應在于涵養法律思維,因為無論教授了多少實定法知識,總也無法趕上法律的制定、修改和廢除等的變化。所以傳達“規范”本身,是經濟法教學的第一層目標;挖掘“規范”產生及變動原因是經濟法教學的第二層目標;強化“規范”思維意識是第三層目標,尋找“規范”的真空地帶是第四層目標。第一層目標層次最低,教授最為普遍,也最為容易達到。這在法學專業和非法學專業區別不大,但鑒于學時及培養目標的差異,二者學習范圍存在差異。第四層目標是法學專業的培養目標,但不限定于法學專業。第二、三層目標在經濟法教學中應該合理設置,并且能夠通過教師適度引導和學生的積極探索,予以實現。針對第一層目標,由于經濟法課程涉及法律、法規眾多,教學中不能全部覆蓋。因此必須立足涉農專業特點,思索其對經濟法律知識的個性需求,有選擇地設置教學內容。這種限定性來自以下三方面:
第一,涉農專業知識結構及專業培養目標導向;
第二,涉農專業人才培育可以簡單直觀地理解為服務農村;
第三,涉農專業要求掌握農村發展理論。因此,在經濟法教學中應適當引入國際經濟法的內容,讓學生了解經濟法的國別性(區域性);適當引入經濟發展水平與經濟法發展的關系,讓學生認知經濟法隨經濟發展程度的變動性。第一層目標解決了傳達“法律規范”是什么的問題,但若停留在“規范是什么”的層面,教學效果不會理想。因為知識學習與知識本身具有異質性,前者是將知識本身整合入已有的知識結構中,建構新知識,生成新價值與意義的過程,而非知識的簡單記憶和機械訓練。[1]換言之,學習在于尋求“獲取什么”、“怎樣獲取”及“獲取后要怎樣”,而非知識本身。因此,需要適時修正與拓展子教學目標。
摘要:思想政治議題式教學重視教學的參與性、思辨性、活動性和實踐性,契合《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綱》倡導的教學方式要求,是培育學生法治素養的一種具有可操作性的教學方式。議題情境的創設是議題式教學的重要環節。在法治教育課堂上,教師要善于利用法治案例,創設案例型議題情境,培養學生分析和解決現實法律問題的能力;引入思辨性議題情境,把握情境的真實可辨性、深層可探性和適度開放性,提升學生的法治思維能力;設計活動型議題情境,通過模擬法庭等法治實踐活動,增強學生的法治情感體驗,鍛煉學生的法治實踐能力。
關鍵詞:法治教育;議題式教學;情境創設
思想政治課承擔著高中學校法治教育的重任。與小學和初中階段相比,高中階段的法治教育發展相對不足,教師要積極探索核心素養導向下的法治教育方式,培育學生的法治素養。議題式教學立足學生的長遠發展,旨在培育學生的學科核心素養,符合《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綱》倡導的注重活動、參與體驗、思辨探究的要求,它可以彌補高中思想政治法治教育忽視學生法治思維和法治實踐能力培養的缺陷,是培育學生法治素養的可行路徑。議題式教學的課堂實施過程就是圍繞任務,對議題、情境和活動進行整體架構的過程[1]。其中,情境是載體,起引導和媒介的作用,承載著議學活動的開展。借助情感氛圍,學生在關聯經驗的情感體驗中更容易理解和遷移知識。在法治教育課堂上,議題情境是法治素養培育的切入口。議題式教學以真實情境為載體,創設觸發學生法治思維的問題情境,引導學生理解和運用法律知識解決現實中的法律問題,使學生在體驗共鳴和思想碰撞中思考是與非、德與法、情與理,培養思辨能力。法治教育中較為典型的議題情境是案例型議題情境、思辨性議題情境和活動型議題情境。
一、案例型議題情境
法治案例以現實的法律事件為教學情境,引導學生判斷、分析案件事實和適用法律規范。教師要靈活應用法律知識,培養學生的邏輯推理能力、決策能力和表達溝通能力。高中法治教育拓展了法治原則和法治理念的教學深度,強調結合現實案例和法治實踐,加深學生對法治價值觀、法治理念的理解和認同。在學習法律概念、法治理念、法治原則、法律制度時,教師要引入真實的法治案例,將其設計為議題情境,引導學生結合具體生活情境理解抽象難懂的法律概念。教師還要引導學生在案例討論中思考道德與法律、公平與正義等深層次問題,將法治理念內化于心。在案例分析中,教師要闡述憲法法律至上、權力制約、罪刑法定等法治原則,展示法律制度,提升學生的用法能力和制度自信。將法治案例作為議題情境,需要注意以下幾個方面。第一,要確保案例來源的客觀真實性和權威性。對于從互聯網上獲取的法治案例,教師要查證其出處的真實性和權威性,避免使用虛假、編造的案例。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公報案例和指導性案例、中國裁判文書網、法律類期刊、央視焦點訪談報道等都是收集司法案例的理想途徑。第二,案例內容要有針對性。情境是為教學服務的,法治案例情境既要對應結構化的學科內容,又要貼近學生的生活經驗和認識發展階段。第三,案例要經過教師的改編,語言要精練準確,篇幅要適中,適合課堂展示。教師的問題設計要抓住學科知識與學生思維疑慮的結合點,邏輯嚴密,層層相扣。第四,案例要能引起爭議和探討。在創設法治案例議題情境的過程中,教師要據此設計出若干問題,啟發學生的思維,讓學生充分討論起來,碰撞出思想的火花。在學習高中思想政治必修3第九課“公正司法”時,教師可以選取陳滿案創設議題情境,設置探究任務。這是我國最高人民檢察院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訴的第一件刑事申訴案件,在司法實踐中具有里程碑意義,可以作為典型案例加以利用。教師可以利用視頻、文字或圖表的形式,向學生展示案例情境,介紹陳滿案的訴訟過程和案件爭議焦點,并提出探究任務:“時隔20多年,陳滿再審被判無罪,說明正義不會缺席。正義對訴訟提出怎樣的要求?”[2]引導學生結合案例對公正司法的內涵和標準進行思考和分析,體驗維護公平正義的情感,培育崇尚法治的精神。
二、思辨性議題情境
高中思想政治教學內容具有較強的思辨性,思辨能力是其著重培養的關鍵能力之一,《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綱》也明確要求增加教學的思辨性。創設思辨性議題情境,能夠引導學生思考、質疑和推理,激發學生探究的興趣,促使學生多維度地分析問題并做出判斷。經過分析、推理和評價,學生在爭論和辨析的思維碰撞中形成了比較全面的認識,鍛煉了法治思維能力。在法治教育課堂中,教師引入思辨性議題情境,需要把握以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