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小編為你整理了5篇法律教育培訓參考范文,供你參考和借鑒。希望能幫助你在寫作上獲得靈感,讓你的文章更加豐富有深度。
摘要:新時代背景下,人們對高質量高水平教育的需求刺激了教育培訓市場的蓬勃發展,但與之相隨的是教育培訓行業的一些問題頻繁暴露,損害了受培訓者的合法權益,同時也加劇了教育培訓市場內部的不正當競爭。而造成這些現象的原因眾多,主要體現在法律制度缺失方面。綜合分析教育培訓法律制度問題,以便提出合理的建議,完善教育培訓行業的相關法律制度,進而解決教育培訓行業所面臨的問題,促進我國教育事業的發展。
關鍵詞:新時代;教育培訓;法律制度
一、引言
教育培訓行業自在市場上出現以來,一直保持著蓬勃發展的趨勢。當下,人們對美好生活的需要反應在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其中最重要的體現就在于人們對高質量高水平教育的需求增加。學歷教育通過學校所提供的是一套基礎性的、適應能力不強的教育,而教育培訓則以其靈活性、高效性的教學吸引了廣大群眾。教育培訓作為學歷教育的一種補充性教育,對國家的教育事業做出了巨大貢獻。但是,教育培訓繁榮市場的背后,受逐利心理的影響,一些關于教育培訓行業的“負面”新聞報道頻繁出現,大量的“無證無照類”的培訓機構被查處、受培訓者與機構之間頻繁爆發“服務糾紛”問題,如培訓教師資質不合格,這些問題大大損害了受培訓者的合法權益。一方面,受培訓者尋求不到合適的途徑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另一方面,我國目前關于教育培訓方面的相關法律法規存在很多缺漏,司法、執法部門就沒有一部可執行的法律規定,再加上行政管理部門責任不明確而相互推諉,使得教育培訓行業的問題得不到根本性的解決。因此加劇了教育培訓市場內部不正當競爭現象,整個教育培訓市場一片混亂,急需治理。為了解決這些問題,就有必要對問題背后的根本原因—法律制度的缺失進行深層次的研究并提出合理化的建議,健全相關的法律制度,規范教育培訓市場,從根本上解決教育培訓所帶來的負面影響,繼續發揮其好的作用。目前我國關于教育培訓法律制度問題的研究相對較少,大多數學者主要是從經濟學和教育學的角度對于教育培訓行業存在的問題進行研究,如胡天佑的《我國教育培訓機構的規范與治理》,李一凡的《教育培訓市場存在的問題與對策研究》。有些期刊和論文則是從消費者權益保護的角度進行研究,例如:楊清的《教育消費者權益保護問題初探》,張靜的《教育培訓機構“虛假承諾”的法律規制—以消費者權益保護為視角》等。然而,這些研究并未深入涉及到法律制度層面,筆者主要從教育培訓行業法律制度層面來分析教育培訓行業問題出現的原因,并在此基礎上提出完善相關法律制度的建議。從而希望能夠為當下我國教育培訓行業出現的問題提供一些有效的解決措施。
二、新時代背景下教育培訓出現的原因
新時代背景下,人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同不平衡不充分之間的矛盾體現在生活的各個方面,其中教育方面更為突出。主要表現為人們日益增長的美好教育需求同不平衡不充分之間的矛盾。即當下傳統的教育—學歷教育提供的教育存在科目眾多、課時繁雜、時間地點的安排不能照顧到一些的特殊群體,不能夠滿足社會群眾追求高質量教育的需求等問題。因此在這樣的矛盾下,教育培訓行業應運而生,并快速發展為我國的朝陽產業。作為學歷教育的一種補充教育方式,教育培訓以其靈活性、服務范圍廣泛等特點受到了社會群眾的歡迎。[1]不同于傳統的學歷教育,它的服務對象不只局限于學生的課外輔導,而且對于社會各個行業,如司法、經濟、藝術等方面都有涉及。抓住了當下社會群體對知識、技能的渴望,同時又創新教學模式,利用網絡教學等多種教學方式進行知識的灌輸,同時改善了傳統教育科目繁瑣,耗時大等缺點,關注“針對性”的教學,設立“專門技能”課程的培訓,這樣的專門培訓更加有利于教學效果的提高。這里我們所說的教育培訓與學校教育不同,學校教育即學歷教育,是指由教育部門認可的教育機構(即學校)所提供的有目的的、有組織的、有計劃的、由專職人員承擔的,以影響受教育者身心發展為直接目標的全面系統的訓練和培養活動。而教育培訓指的是非學歷教育,它以滿足公眾的興趣、技能、文化等某個專項的需要為目的,主要存在于教育培訓機構、國際夏令營、留學中介、學生課外輔導、考研以及公務員培訓、幼兒早教機構、教育機構等。它的形式靈活,培訓的周期短,上課的時間地點安排上的優勢更能滿足當下社會公眾的需求。[2]
三、教育培訓面臨的現狀與問題
一、當前我國大學生農民工教育培訓中存在的問題
1.法律法規的缺失。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相繼出臺了一系列涉及教育培訓的法律法規,這些法律法規也適用于大學生農民工教育培訓。我國2004年修正后的《憲法》明確規定:“國家發展社會主義的教育事業,提高全國人民的科學文化水平。”“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我國是成文法國家,憲法是我國的根本大法,憲法的這些規定是我國大學生農民工教育培訓最根本的法律保障。《勞動法》是規范我國職業勞動領域中的基本法律,該法這些規定指明大學生農民工要實現自己的勞動權,必須要具備相應的職業技能,而獲得一定的教育培訓是獲得職業技能的前提。1996年頒布的《職業教育法》規定:“本法適用于各級各類職業學校教育和各種形式的職業培訓”,“職業培訓包括從業前培訓、轉業培訓、學徒培訓、在崗培訓、轉崗培訓及其他職業性培訓,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分為初級、中級、高級職業培訓。職業培訓分別由相應的職業培訓機構、職業學校實施。其他學校或者教育機構可以根據辦學能力,開展面向社會的、多種形式的職業培訓。”2007年頒布的《就業促進法》規定:“國家依法發展職業教育,鼓勵開展職業培訓,促進勞動者提高職業技能,增強就業能力和創業能力。”“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加強統籌協調,鼓勵和支持各類職業院校、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和用人單位依法開展就業前培訓、在職培訓、再就業培訓和創業培訓;鼓勵勞動者參加各種形式的培訓。”“職業院校、職業技能培訓機構與企業應當密切聯系,實行產教結合,為經濟建設服務,培養實用人才和熟練勞動者。”《教育法》、《職業教育法》、《就業促進法》等有關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內容同樣適用于大學生農民工教育培訓。上述這些法律盡管為大學生農民工接受教育培訓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保障,但由于有關規定只是包含在某些條款中,而且這些法律規定比較分散,涉及大學生農民工教育培訓內容不多,而且往往僅僅是原則性的抽象規定,因而在實際操作中適用性不夠,導致人們對大學生農民工教育培訓重要性認識嚴重不足,而且這些法律對相關部門未開展職業教育培訓以及教育培訓措施不到位如何處理,并未做出較為具體規定,這使得在大學生農民工職業教育培訓中遇到的很多問題仍然很難得到較為滿意的解決,大學生農民工教育培訓很難達到令人滿意的效果。
2.大學生農民工思想觀念守舊。盡管我國高等教育進入了“大眾教育”階段,學生的精英就業觀念卻沒有改變,一味追求物質待遇和地域條件,不知道自己適合做什么[1]。部分大學生農民工仍然堅持舊的觀念,不能正確給自己定位,不了解用人單位的實際需求,自以為是,期望值過高,對一些相對較低薪水的工作不屑一顧,剛剛畢業,剛剛踏入社會,就認為自己高人一等,希望自己的薪水高出社會現實水準,而且他們中有些人自身適應社會的能力有所欠缺。在他們的思想里,根本沒有存在去自主創業的意識。不敢實踐,害怕風險,缺乏創新精神。還有一部分大學生農民工當初就有著“考上大學跳出農門以光宗耀祖”的思想觀念。加上城市的優越環境使他們寧可扎堆在城市從事與自己專業無關的單調而機械的工作,也不愿回到農村。而城市所提供的崗位是有限的,這就使大學生不得不自降身份與農民工一起競聘[2]。相當多的大學生農民工主動接受職業教育培訓意識淡薄,市場經濟時代金錢主義的沖擊更加劇了他們自身的功利主義思想,有空余時間時沒錢去接受培訓,而有工作時又忙于掙錢沒時間去培訓[3]。相當多的大學生農民工哪怕接受教育培訓也帶有強烈的功利主義思想,他們參加教育培訓往往首先會對教育培訓的成本和收益進行權衡,看中短期收益,往往參加在短期內可以帶來收益的項目的教育培訓上。他們往往更多重視從業能力教育培訓,而對法律、思想道德、生活常識、自我保護意識、人生觀等方面的教育培訓往往持比較模糊甚至排斥的態度。
3.有關單位重視程度差強人意。第一,相關政府部門重視程度不夠。一些地方政府部門提供的教育培訓對象將大學生農民工排除在外,少數政府部門對大學生農民工教育培訓工作無規劃,有些政府職能部門的培訓機構經費投入不足,已撥付的經費出現挪用現象,必須通過收取一定的培訓費來維護正常運轉。甚至有些地方的培訓機構片面追求經濟效益,對大學生農民工教育培訓收費過高,這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大學生農民工參加教育培訓的積極性。大學生農民工教育培訓涉及教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財政、工會、婦聯等不同部門,需要這些相關部門“分工負責,相互配合”才能做好。但是大學生農民工教育培訓協調機制尚未完全形成,各部門往往各自為政,一些政府部門對市場上的培訓機構缺乏監管,這也在一定程度上挫傷了大學生農民工參加教育培訓的積極性。第二,用人單位對大學生農民工教育培訓關注程度有待提高。對于已就業的大學生農民工而言,許多用人單位往往更看中短期的成本收益分析,缺乏長遠發展規劃,盲目追求眼前利益,對大學生農民工接受職業教育培訓支持的熱情并不高。由于對大學生農民工的教育培訓支出增加了用人單位的運營成本,而且這樣的教育培訓具有較高的外部性,用人單位對大學生農民工教育培訓投資容易發生收益外溢的現象,特別是在那些用工季節性強的單位中,這種收益外溢現象表現得特別明顯。這樣,用人單位對大學生農民工教育培訓往往就會缺乏足夠的積極性。第三,高校等教育培訓機構對大學生農民工教育培訓態度亟待改變。長期以來,很多高校沒有意識到職業教育培訓對大學生成長成才的重要性,把職業教育培訓安排在大學生畢業階段,而且開設的課程往往也是講座或者選修課,造成大學生職業教育培訓嚴重不足,使得一些大學生畢業未能就業或就業質量很差,以至于部分人成為大學生農民工。對于已經畢業的學生,一些高校有著“嫁出去的女兒是潑出去的水”觀念,對已畢業的學生職業教育培訓重視程度不夠,哪怕即使予以職業教育培訓,也是由繼續教育學院進行。此外,社會上也存在一些針對成人包括大學生農民工教育培訓的機構。但是,無論是高校的繼續教育學院還是社會上的其他教育培訓機構,針對大學生農民工教育培訓往往都存在教育培訓質量問題。一些教育培訓機構為了賺取利潤,打著教育培訓的幌子,卻不管教育培訓效果,教育培訓搞形式主義。教育培訓課程不考慮內容的針對性和實用性,不能充分了解普通成人教育培訓與大學生農民工教育培訓的差異性,隨意壓縮教育培訓時間,有的教育培訓設施落后,相當多的教育培訓教師空有理論知識但缺乏實踐經驗,甚至有些教師授課時隨心所欲,授課的質量有待提高。
4.教育培訓內容亟待完善。目前,我國針對大學生農民工教育培訓的書籍種類很多,但是質量良莠不齊。而且這些書籍內容往往偏重于理論,有些教育培訓書籍內容陳舊,內容未能很好地做到與時俱進。部分有關大學生農民工教育培訓書籍以及教育培訓單位教育培訓內容常涉及的是農林牧副漁以及建筑、油漆、電焊、餐飲、美容美發、縫紉編織、家政服務等行業的教育培訓,對日益發展的制造業所急需的科目卻很少,與現代化大工業、制造業相關的教育培訓很少,有關思想道德、法律知識、文明禮儀、人生觀等方面的教育培訓內容不多。教育培訓內容的缺失,加之實踐性不強、內容陳舊,這影響了大學生農民工參加教育培訓的熱情。
二、大學生農民工教育培訓措施的完善
1.制定完善涉及大學生農民工教育培訓法律法規。加強法制建設是辦好大學生農民工教育培訓,維護大學生農民工繼續接受教育培訓權的重要措施。為了更好地發展大學生農民工教育培訓,充分保障大學生農民工的受教育培訓權,我國相關部門應當制定完備的涉及大學生農民工教育培訓法律法規,形成嚴密的適合我國國情的中國特色法律體系,具體而言就是要建立起適應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國情,與社會主義的根本任務相一致,以憲法為統帥和根本依據,由部門齊全、結構嚴謹、內部協調、體例科學、調整有效的法律及其配套法規所構成,保障大學生農民工教育培訓各項法律制度的有機的統一整體。只有做到有法可依,我國大學生農民工職業教育培訓才能得到充分的保障。在我國,有必要制定有關大學生農民工教育培訓的法律法規,其內容涉及大學生農民工教育培訓的相關主體、客體、具體內容以及相應的肯定性或否定性法律后果,從而做到由國家統籌安排,具體相關職能部門協調并指導實施大學生農民工教育培訓。為了使大學生農民工在教育培訓中受益,法律應當明確規定各級政府應當制定教育培訓費用減免、時間如何保證以及參加教育培訓可以獲得補貼或獎勵等一系列優惠政策措施來激勵大學生農民工產生參加教育培訓的積極性。
崗前三級安全教育是法律法規的剛性要求,一線作業人員良好的安全意識和技能水平是確保企業安全生產最直接和基本的保障。結合當前施工人員基本素質狀況,電力施工企業創新安全管理思路,通過建立層次分明的培訓大綱、劃分合規適宜的教育時長、采取形式多樣的教育模式、明確靈活適宜的培訓時機等舉措,將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要求真正落實到位,達成三級安全教育的目標。電力建設工程屬于高危行業,由于工程條件復雜,高風險作業多,易受外部環境影響,導致施工過程安全風險大,事故事件發生概率高。施工企業一旦發生事故,除可能導致經濟損失甚至人員傷亡以外,還將面臨承擔行政或法律責任的風險。提升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水平是電力施工企業發展的內在需求,其中最關鍵的就是“人”的因素。一線施工人員的安全意識和技能水平是確保企業安全生產最直接和基本的保障。而當前大多電力施工人員知識層次低、技能水平低、安全意識低以及農民工占比高的“三低一高”現象比較明顯,加之企業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誘發諸多安全事故。相關研究數據表明,新員工發生事故的比例要比熟練員工高3~5倍,凸顯了崗前安全教育的重要性。
隨著社會經濟進入高質量發展階段,國家對安全生產的要求也日益完善和嚴格。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均對崗前安全教育提出了嚴格要求。其中,《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也明確了“作業人員進入新的崗位或者新的施工現場前,應當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未經教育培訓或者教育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的要求。此外,《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第1部分:火力發電》第4.1.7第三條也做出了“新入廠人員上崗前,必須按規定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崗前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72學時”的細化規定。因此,電力建設工程崗前三級安全教育培訓是法律法規、強制性標準的剛性要求,必須嚴格遵守。縱觀當前電力建設工程崗前三級安全教育現狀,仍存在一些不嚴、不細、不實的現象,培訓模式和效果均有較大的提升空間。客觀條件上人員分批進場的現狀,導致分批組織教育培訓對資源耗費較大;主觀因素上較長的培訓學時所導致的成本壓力,使施工企業產生將三級教育形式化的僥幸心理。探索一條既依法合規,又符合市場規律和企業管理實際的三級安全教育道路,是電力施工企業贏得差異化競爭優勢的重要手段。
建立層次分明的培訓大綱
企業總部根據教育培訓的目的,分別根據公司級、項目級、班組級各級的特點,設計具有針對性的各級教育培訓內容。對于公司級教育,應該設計法律法規、標準規范、企業制度等企業層面通用的要求;對于項目級教育,應該突出項目環境特點、安全風險、項目工作程序等具有項目特色的要求;對于班組級教育,應當側重于實操要求,如班組安全紀律、工種主要危險因素及防控措施、安全操作規程等,也可適當設計實操培訓內容。此外,在設計課程內容時,不要追求“大而全”,要挑選作業人員應知應會的知識點,堅決舍棄與之無關的內容。將培訓內容分級細化,即可形成層次分明的培訓大綱。
劃分合規適宜的教育時長
三級安全教育時長不得少于72學時是現行電力安全規程的剛性要求。但是,各級教育的時長應當如何分配,規程中沒有明確規定。電力施工企業“總部+項目部”的組織模式要求其必須建立統一的機制,以滿足規范化、合規性管理要求。應當基于三級安全教育課程設置內容進行各級時長的合理劃分。一般來說,公司級教育包括的內容較多,涉及法律法規、通用規范、專業規范、企業規章制度和安全標準化等,且均為作業人員應知應會內容,教育時長可適當長些;項目級教育不僅包括具有項目共性特點的內容,而且也包含通用安全技能實操培訓,在內容上較公司級稍少;班組級教育內容最為狹窄,多數是與現場實際直接相關的內容,教育時長可以適當少些。此外,考慮施工單位成本因素及現場施工因素,同時兼顧作業人員心理因素,適當縮短作業人員到場后的停滯時間,對各方利益均有利,反過來也能促進三級安全教育提質增效。因此,在分析各級教育內容的基礎上,綜合考慮其他因素,得出三級安全教育時長分別為:公司級32學時、項目級24學時、班組級16學時。
采取形式多樣的教育模式
摘要:本文簡要闡述了保密教育培訓的重要性,簡單羅列了提升保密教育培訓實效性的方式。
關鍵詞:保密教育培訓;保密意識;教育培訓形式
保密教育培訓是保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以確保國家秘密安全、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作為根本目的和根本宗旨。保密教育培訓必須把增強全體人員的保密意識,特別是領導干部、涉密人員和保密干部的保密意識和知識技能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為進一步強化企業全體人員的保密意識,筑牢“保密就是保國家安全、保家庭幸福、保個人前途”思想防線,個人認為,企業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開展有關工作,以使保密教育培訓取得實效。
一、開展多層次保密教育培訓
(一)保密教育培訓務必做到全員覆蓋對軍工企業來說,開展全員保密教育培訓是適應當前形勢的需要,是維護國家安全、保障科研生產順利進行的前提,是提高企業員工保密意識、筑牢保密思想防線的需要。企業應積極策劃,制定下發年度保密培訓計劃,各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分解細化形成部門的年度培訓計劃(具體可以細化到每月、每周),按月(周)開展教育培訓,根據企業的工作安排,及時調整培訓計劃。企業保密管理部門要及時對各部門的保密教育培訓開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落實獎優懲劣。
(二)強化領導干部的保密教育培訓領導干部既是保密教育培訓工作的重點,也是難點。因此企業首先應提高對領導干部保密教育培訓的有效性,企業保密管理部門應協助企業領導做好頂層策劃,如策劃開展“黨政負責人上講臺”活動,由法人或主管保密工作負責人為全體領導干部講“保密(黨)課”,傳達最新的保密形勢、保密規定,以進一步筑牢領導干部的保密思想防線;企業領導人員、部門負責人等領導干部應積極參加上級機關組織的有關培訓,學習掌握最新規定和有關要求。企業各部門的領導干部應率先垂范,在業務工作之余自覺主動學習掌握國家保密法律法規、企業保密規章制度,為部門人員做出表率,同時應積極走上講臺,為部門全體人員講解。
(三)重點開展涉密人員的保密教育培訓涉密人員,是指在日常工作中產生、經管或者經常接觸、知悉國家秘密事項崗位工作的人員。涉密人員既是國家秘密的接觸者,又是國家秘密的保護者。國家秘密能否得到有效保護,關鍵在于涉密人員能否自覺遵守保密法律法規,切實履行保密責任和義務。根據“積極防范”的保密工作方針,加強對涉密人員的保密教育培訓工作,對于確保國家秘密安全同樣意義重大。重點開展涉密人員的保密教育培訓,就是要做好涉密人員的上崗、在崗和離崗教育。1.上崗教育新上崗人員是企業的新生力量,剛從大學畢業,對未來充滿希望,對工作充滿激情,思想單純,愿意接受教育,提高他們的保密意識,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接受教育培訓。通過保密教育培訓,使其養成逐步自覺遵守保密規定、按章辦事的保密行為習慣。2.在崗教育在崗教育,重點在于通過教授涉密人員保密常識、保密技能,以達到知保密、懂保密、會保密、善保密的效果,具備防竊密、防策反、防陷阱的技能,堅定理想信念,自覺履行保密責任和義務。教育培訓的方式很多,比如,可采用面授與考試相結合,面授與網絡授課相結合,組織內部培訓與參加外部培訓相結合等方式。所有的教育培訓必須切實可行,切忌流于形式,要真正落到實處,要有嚴格的制度規定和考核標準,要結合實際,以達到事半功倍。3.離崗教育雖然離崗人員在在崗期間已接受過保密教育培訓,但在離崗前依然不能放松保密教育,要提醒他們嚴格遵守保密紀律,離崗后同樣要保持清醒的頭腦,不該說的不說,違反保密法規的事堅決不做,盡到一個涉密人員應盡的義務,時刻牢記“國家利益高于一切,保密責任重于泰山”的核心價值觀,保密高壓線在任何時候都不能觸碰。
摘要:作為建設高素質檢察隊伍的重要推手,檢察教育培訓應當按照檢察職能的專業分類,配以相對應的檢察職業教育體系和層級,以提升檢察人員職業素養和專業水平為目標打造“精準化+個性化”的檢察教育培訓模式,以增強檢察教育培訓內容的針對性和實效性。目前檢察教育培訓尚無規范化體系,這是本文要探討的重點。
關鍵詞:檢察教育;培訓規劃;培訓體系建設
一、革新檢察教育培訓規劃
檢察教育培訓規劃應由短期單一向長期復合型轉變。根據《吉林省檢察機關“十三五”時期檢察教育培訓規劃》,結合吉林省檢察人才培養的實際需要,將教育培訓規劃分為1年、3年、5年三個短、中、長期有序銜接、逐級遞進的層次。每年學院檢察教育培訓計劃的制定,要充分考量和吸收基層檢察機關的培訓需求,適當擴大檢察教育培訓受眾,同時兼顧中長期教育培訓的目標和內容,適應檢察機關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的發展要求,以構建科學化、系統化、規范化的檢察教育培訓體系。
二、科學設置職業化、多樣化的教育培訓內容
檢察教育培訓的課程設置作為檢察教育培訓體系的核心應符合檢察工作的職業特點,科學化、多樣化設置培訓內容。
(一)本崗位所需的法律知識。結合檢察干警的工作實際和崗位需求,根據《檢察機關崗位素能基本標準》(試行)按照各部門的角色定位、擔負職責及崗位職能等具體要求,在課程設置上要包含與本崗位工作密切相關的法律知識、業務規則、工作程序等,以有效提高檢察干警適用法律和解決問題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