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期刊網作為一個在線學術文獻分享平臺,為用戶提供相關學術文獻信息,基于對用戶上傳內容做保護處理,對上傳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同時,公務員期刊網高度重視知識產權保護,遵守中國各項知識產權法律、法規和具有約束力的規范性文件,堅決反對任何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版權法律法規的行為。為此公務員期刊網制定了旨在保護知識產權權利人合法權益的措施和步驟,若著作權人和/或依法可以行使信息網絡傳播權的權利人認為公務員期刊網用戶上傳內容侵犯了其對該等作品的信息網絡傳播權等合法權益時,應按照以下措施和步驟書面通知公務員期刊網,屆時公務員期刊網會立即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移除并停止繼續傳播任何盜版和非法轉載以及其他侵權作品。 具體措施和步驟如下:
書面權利通知
一、被控侵權信息的文檔名稱;
二、被控侵權信息的文檔在本網站的對應的網絡地址或信息出現的頁面截圖(為了及時處理,請閣下提供作品的網絡地址而不是文檔名稱的搜索地址,最好附帶發現侵權信息的詳細操作步驟,方便我們的工作人員準確定位);
三、本人的電話、傳真和電子郵件地址;
四、通知人或者通知人所在機構擁有版權的相關信息說明和權屬/資質證明,包括:
1、若涉及單位請提供貴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2、若涉及個人的請提供身份證復印件或護照復印件;
3、若您由律師,請提供對律師事務所的授權書。(可以附件的形式呈現)
五、請在權利通知書最后寫上以下陳述:“本公司(本人)保證,本通知中所述信息是充分、真實、準確的,本公司(本人)是該投訴內容的合法權利人(合法權利授權人),有權行使該權利。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糾紛,與公務員期刊網無關,由我本身承擔。
六、自然人簽字或者單位加蓋公章。
書面權利反通知
只要符合上述條件,公務員期刊網會在收到相關材料后依法采取包括移除在內的相應措施,并告知在本站作品的人。被告知人可以依法向公務員期刊網發出關于被移除內容不侵犯著作權或其他合法權益的反通知。反通知發出后,公務員期刊網可以恢復被移除的內容或鏈接,且依法對該恢復行為不承擔法律責任。 反通知需要按照以下段落格式書寫:
一、被移除文檔的名稱;
二、被移除文檔在本網站的對應的網絡地址(為了及時處理,請閣下提供作品的網絡地址而不是文檔名稱的搜索地址);
三、本人的電話、傳真和電子郵件地址;
四、被移除內容的合法性證明,包括但不限于反通知人對已移除的內容擁有著作權或其他合法權益的權屬證明或反通知人可以合法使用該作品或該內容的證明。包括:
1、若涉及單位請提供貴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2、若涉及個人的請提供身份證復印件或護照復印件;
3、若您由律師,請提供對律師事務所的授權書。(可以附件的形式呈現)
五、請在權利反通知書最后寫上以下陳述:“本公司(本人)保證,本反通知中所述信息是充分、真實、準確的,本公司(本人)是被移除內容的合法權利人(合法權利授權人),有權行使該權利。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糾紛,與公務員期刊網無關,由我本身承擔。
六、自然人簽字或者單位加蓋公章。
特殊說明:
書面權利通知/反通知提交者應對其陳述之真實性負責,如果權利通知/反通知的陳述失實,權利通知/反通知提交者將承擔對由此造成的全部法律責任(包括但不限于賠償各種費用及律師費)。如果不確定網絡上可獲取的資料是否侵犯了其合法權益,公務員期刊網建議應首先咨詢專業人士。
上述聲明不包括公務員期刊網與其他簽約合作伙伴的合作專區內容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