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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和社會科學雜志(半年刊)于2006年創刊,本刊主要刊登原創論文,并要求論文的首發權,除非有特殊說明,一般不刊登譯文、書評或已公開發表的論文。致力于推動中國法學的知識轉型,主要發表跨學科法律研究論文,由此,期望能夠建設成為國內外這一研究領域的學術交流平臺。
研究報告、文獻綜述、簡報、專題研究。
地址:北京大學比較法和法律社會學研究所,
1.字數不設上限,以是否表達和論證清楚問題為取舍標準。來稿的形式要求是,稿件第一頁應包括以下信息:
(1)文章中文標題;
(2)文章英文標題;
(3)作者姓名、單位、聯系電話、通訊地址、電郵地址等;
(4)文章中文摘要(不超過200字)。文章正文的標題、表格、圖、公式應分別連續編號。一級標題用編號一、二、三、……,二級標題用(一)、(二)、(三)……,三級標題用1.、2.、3.……,四級標題用(1)、(2)、(3)……
2.采“隨到隨審”制度,隨時接受來稿。具體審稿程序是,先由初審編輯形式審查,初審周期為4周。如通過初審,實行雙向匿名評審制,由專家提出修改意見或傾向性用稿意見,編輯部綜合考量決定用稿與否。《法律和社會科學》保留對稿件必要的修改權。
3.注釋體例
原載《法律和社會科學》第四卷。援用本刊規范:蘇力:“中國司法中的政黨”,載《法律和社會科學》第一卷,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一般體例引征應能體現所援用文獻、資料等的信息特點,能
(1)與其他文獻、資料等相區別;
(2)能說明該文獻、資料等的相關來源,方便讀者查找。引征注釋以頁下腳注形式,每頁重新編號。正文中出現一百字以上的引文,不必加注引號,直接將引文部分左邊縮排兩格,并使用楷體字予以區分。一百字以下引文,加注引號,直接放在正文中。直接引征不使用引導詞或加引導詞,間接性的帶有作者的概括理解的,支持性或背景性的引用,可使用“參見”、“例如”、“例見”、“又見”、“參照”等;對立性引征的引導詞為“相反”、“不同的見解,參見”、“但見”等。作者(包括編者、譯者、機構作者等)為三人以上時,可僅列出第一人,使用“等”予以省略。引征二手文獻、資料,需注明該原始文獻資料的作者、標題,在其后注明“轉引自”該援用的文獻、資料等。引征信札、訪談、演講、電影、電視、廣播、錄音、未刊稿等文獻、資料等,在其后注明資料形成時間、地點或出品時間、出品機構等能顯示其獨立存在的特征。不提倡引證作者自己的未刊稿,除非是即將出版或已經在一定范圍內公開的。引征網頁應出自大型學術網站或新聞網站,由站方管理員添加設置的網頁,并且有詳細的可以直接確認定位到具體征引內容所在網頁的URL鏈接地址。不提倡從BBS、BLOG等普通用戶可以任意刪改的網頁中引證。英文以外作品的引征,從該文種的學術引征慣例,但須清楚可循。其他未盡事宜,參見本刊近期已刊登文章的處理辦法。
邊疆與英國憲制的生成
對話馮象:法學如何重新出發
編輯手記:被忽視的邊疆
這里沒有普通話:藏區的雙語司法實踐
“做工作”:基層政法的一個本土術語
非“民族”的民族問題:黑樹林水利紛爭的人類學研究
“法律人思維”是怎樣形成的——一個生態競爭的視角
中國律師的跨地域流動
中國商務律師究竟做了什么
法學教育的職業主義路線修正
中國法學教育的潮起潮落
律師職業研究的跨學科圖景——尋求結構性平衡的視角
法律服務職業者的行動邏輯
法官對社會科學的研究偏好——從法院學術討論會獲獎論文切入
法學院學生專業興趣個案調查
一個華語社會學家的努力與追求
法律社會學的知識處境——從古典的“認識論三元關系”到當代的“雙重競合關系”
批判與重構:思考林端《韋伯論中國傳統法律》
社科法學六人談
對話蘇力:什么是你的貢獻
資助課題 | 涉及文獻 |
國家社會科學基金(13BFX034) | 3 |
國家社會科學基金(10CFX038) | 2 |
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基金(10YJC820002) | 2 |
江蘇省社會科學基金(11FXA002) | 1 |
國家軟科學研究計劃(2013GXS48064) | 1 |
國家社會科學基金(11BZZ029) | 1 |
國家社會科學基金(06BSH033) | 1 |
國家社會科學基金(12CSH009) | 1 |
國家社會科學基金(無) | 1 |
國家社會科學基金(12CFX005) | 1 |
資助項目 | 涉及文獻 |
國家社會科學基金 | 22 |
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基金 | 10 |
博士科研啟動基金 | 3 |
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重大課題攻關項目 | 3 |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業務費專項資金 | 3 |
江蘇省社會科學基金 | 2 |
美國福特基金 | 2 |
中國法學會部級法學研究課題 | 2 |
河南省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項目 | 1 |
北京社會科學基金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