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報》創刊于1949年,由江西省人民政府主管主辦,創刊名《江西政報》,于2012年1月起更名為《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報》,《江西政報》編輯部更名為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報室。本刊為半月刊,主要刊登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本省地方性法規、省政府規章,國務院、國務院辦公廳和省政府、省政府辦公廳的非密級普發性文件,并選登部分省級部門文件。同時還圍繞省政府中心工作,辟有“政務信息、政策動向、領導論壇”等欄目。曾用名:《江西政報》。
卷首語、中共江西省委文件、省政府文件、省政府辦公廳文件、政務信息、政策動向、領導論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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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正文結果:在正文和圖表中按邏輯順序描述結果,緊扣主題。正文不得重復圖表中的數據,僅需強調或概述重要的觀察結果。
2.作者姓名的漢語拼音應姓前名后,姓氏全部字母為大寫,名字的首字母大寫,雙名中間不加連字符不間隔;漢語拼音的作者姓名寫在英文表示的工作單位之前;多位作者的署名之間以逗號隔開;不同單位的作者姓名右上角加注序號。
3.應簡明、確切,概括文章的要旨,一般不超過20個漢字,小三號黑體字。
4.文獻按作者姓氏的第一個字母依A-Z順序分中、外文兩部分排列,中文文獻在前,外文文獻在后。
5.本刊審稿周期為1個月,逾期未收到用稿通知者,可自行處理。
前三季度全省經濟運行穩中有進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規范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布局調整的意見
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江西省電力發展“十二五”規劃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建立贛南等原中央蘇區和特困片區統計調查制度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建筑產業發展的若干意見
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實施意見
贛南等原中央蘇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調研報告
2012年江西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
江西省規范行政處罰裁量權規定
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森林旅游發展的意見
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推進九江沿江開放開發的若干意見
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苗木花卉產業發展的意見
對提高我省工業園區土地集約利用水平的思考
推進保障房建管模式改革加大民生保障和改善力度
江西固定資產投資在轉型發展中平穩增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