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民族研究》創(chuàng)刊于1981年,經(jīng)國家新聞出版總署批準,由甘肅省民族事務委員會主管,甘肅省民族研究所主辦的學術性季刊。創(chuàng)刊以來,始終堅持正確的辦刊方針和宗旨,立足甘肅,兼顧西北,面向全國,積極反映民族科研成果,開展學術交流。在民族研究領域,尤其是對回族史、中國伊斯蘭教及甘肅省裕固、東鄉(xiāng)、保安三個特有民族方面的研究有鮮明的特色和重要成果。經(jīng)過近二十年的努力,本刊質(zhì)量不斷提高,影響日益擴大,受到省內(nèi)外有關專家、學者及讀者的廣泛關注和重視,在學術界具有較大的影響,已成為民族研究領域的一個重要園地。
本刊以馬列主義、思想和鄧小平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為指導,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和“雙百”方針,立足甘肅,兼顧西北,面向全國,積極反映民族科研成果,開展學術交流,促進民族研究事業(yè),為民族地區(qū)社會實踐服務。
民族理論、民族經(jīng)濟、民族教育、民族歷史、民族宗教、民族文化。
地址:甘肅蘭州市南濱河東路479號甘肅省民族研究所,郵編:730030。
1.文章標題:一般不超過300個漢字以內(nèi),必要時可以加副標題,最好并譯成英文。每篇文章須附200字左右中文摘要,概述主要論點、過程和結果等;并附3~6個關鍵詞。文章題目、作者署名及關鍵詞譯成英文。
2.作者姓名、工作單位:題目下面均應寫作者姓名,姓名下面寫單位名稱(一、二級單位)、所在城市(不是省會的城市前必須加省名)、郵編,不同單位的多位作者應以序號分別列出上述信息。
3.提要:用第三人稱寫法,不以“本文”、“作者”等作主語,100-200字為宜。
4.關鍵詞:3-5個,以分號相隔。計量單位一律采用法定計量單位,易混淆的復合單位中間加黑圓點。
5.正文標題:內(nèi)容應簡潔、明了,層次不宜過多,層次序號為一、(一)、1、(1),層次少時可依次選序號。
6.正文文字:一般不超過1萬字,用A4紙打印,正文用5號宋體。
7.數(shù)字用法:執(zhí)行GB/T15835-1995《出版物上數(shù)字用法的規(guī)定》,凡公元紀年、年代、年、月、日、時刻、各種記數(shù)與計量等均采用阿拉伯數(shù)字;夏歷、清代及其以前紀年、星期幾、數(shù)字作為語素構成的定型詞、詞組、慣用語、縮略語、臨近兩數(shù)字并列連用的概略語等用漢字數(shù)字。
8.圖表:文中盡量少用圖表,必須使用時,應簡潔、明了,少占篇幅,圖表均采用黑色線條,分別用阿拉伯數(shù)字順序編號,應有簡明表題(表上)、圖題(圖下),表中數(shù)字應注明資料來源。表格采用三線表;插圖線條粗細均勻、字跡清楚,照片畫面清晰;表格和圖統(tǒng)一用阿拉伯數(shù)字編號,有表名和圖名。
9.注釋:是對文章某一特定內(nèi)容的解釋或說明,其序號為①②③……,注釋文字與標點應與正文一致,注釋置于文尾,參考文獻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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