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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與社會發展》雜志創刊于1995年,是由國家教育部主管、吉林大學主辦的法學學術刊物。該刊原為綜合性的法學學術刊物,從2004年起改為理論法學學術刊物。該刊主要刊發以法理學為龍頭的法學理論學科群的研究成果,包括法理學、西方法哲學、法律社會學、法律經濟學、法律文化學、比較法原理、立法學、司法學等領域的研究成果。同時,為了推動法學理論與部門法學的密切結合,該刊也要刊發理論研究深入、思想底蘊深厚的部門法學研究成果。為了鼓勵法學與其他學科的交叉研究,促進法學與其他學科的良性互動和共同發展,該刊還要刊發與法律研究相關的交叉學科研究成果。
《法制與社會發展》雜志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雙百方針”,鼓勵理論創新,支持學術爭鳴,促進思想解放,活躍和繁榮理論法學研究。該刊堅持以新世紀的時代精神和主旋律為其精神導向,以新時代的重大實踐主題為其現實坐標,努力推進法學理論認識的深化、法學理論內涵的豐富、法學理論體系的升華。該刊面向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實踐,努力學習組織、引導和支持具有重大實踐意義的課題攻關,為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發展提供科學而富有效益的智力支持和理論指導。
本刊主要欄目設有:部門法哲學、權利研究、法律文化研究、西方法哲學研究、司法學、立法學、理論縱橫、生活中的法理。
地址:長春市前進大街2699號,郵編:130012。
1.文章標題:一般不超過20個漢字,必要時加副標題,并譯成英文。
2.作者姓名、工作單位:題目下面均應寫作者姓名,姓名下面寫單位名稱(一、二級單位)、所在城市(不是省會的城市前必須加省名)、郵編,不同單位的多位作者應以序號分別列出上述信息。
3.提要:用第三人稱寫法,不以“本文”、“作者”等作主語,應是一篇能客觀反映文章核心觀點和創新觀點的表意明確、實在的小短文,切忌寫成背景交代或“中心思想”,100-200字為宜。
4.關鍵詞:3-5個,以分號相隔,選擇與文章核心內容相關的具有獨立性的實在詞。
5.正文標題:內容應簡潔、明了,層次不宜過多,層次序號為一、(一)、1、(1),層次少時可依次選序號。
6.正文文字:一般不超過1萬字,正文用小4號宋體,通欄排版。
7.數字用法:執行GB/T15835-1995《出版物上數字用法的規定》,凡公元紀年、年代、年、月、日、時刻、各種記數與計量等均采用阿拉伯數字;夏歷、清代及其以前紀年、星期幾、數字作為語素構成的定型詞、詞組、慣用語、縮略語、臨近兩數字并列連用的概略語等用漢字數字。
8.圖表:文中盡量少用圖表,必須使用時,應簡潔、明了,少占篇幅,圖表均采用黑色線條,分別用阿拉伯數字順序編號,應有簡明表題(表上)、圖題(圖下),表中數據應注明資料來源。
9.注釋:注釋主要包括釋義性注釋和引文注釋,集中列于文末參考文獻之前。釋義性注釋是對論著正文中某一特定內容的進一步解釋或補充說明;引文注釋包括各種不宜列入文后參考文獻的引文和個別文后參考文獻的節略形式,其序號為①②③……。
10.參考文獻:參考文獻是作者撰寫論著時所引用的已公開發表的文獻書目,是對引文作者、作品、出處、版本等情況的說明,文中用序號標出,詳細引文情況按順序排列文尾。以單字母方式標識以下各種參考文獻類型:普通圖書[M],會議論文[C],報紙文章[N],期刊文章[J],學位論文[D],報告[R],標準[S],專利〔P〕,匯編[G],檔案[B],古籍[O],參考工具[K],其他未說明文獻〔Z〕。格式與示例如下:
(1)圖書類格式:[序號]主要責任者.文獻題名:其他題名信息(任選)[文獻類型標識].其他責任者(任選).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頁碼.
(2)期刊文章格式:[序號]主要責任者.文獻題名[J].刊名(建議外文刊名后加ISSN號),年,卷(期):起止頁碼.
(3)報紙文章格式:[序號]主要責任者.文獻題名[N].報紙名,出版日期(版次).
(4)古籍格式:[序號]主要責任者.文獻題名[O].其他責任者(包括校、勘、注、批等).刊行年代(古歷紀年)及刊物機構(版本).收藏機構.
(5)析出文獻格式:[序號]析出文獻主要責任者.析出文獻題名[文獻類型標識]//原文獻主要責任者(任選).原文獻題名.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析出文獻起止頁碼.
(6)電子文獻格式:主要責任者.文獻題名[文獻類型標識/載體類型標識].出處或可獲得地址,發表或更新日期/引用日期(任選).
(7)文獻重復引用標記:同一作者的同一文獻被多次引用時,在文后參考文獻中只出現一次,其中不注頁碼;而在正文中標注首次引用的文獻序號,并在序號的角標外著錄引文頁碼。
11.基金項目:獲得國家基金資助和省部級科研項目的文章請注明基金項目名稱及編號,按項目證明文字材料標示清楚。
12.作者簡介:姓名(出生年-),性別,民族(漢族可省略),籍貫,現供職單位全稱及職稱、學位,研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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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其他:請勿一稿兩發,并請自留原稿,本刊概不退稿。
論作品的原創性
覆蓋與節制:一個有關“審判陰影”的悖論
社會轉型、法制化與法院調解
人心似鐵與官法如爐:“無文”視域下的清代司法審判
通過私法的社會控制——以近親婚姻的無效為例
立法語言的特點:從描述到分析及證立
中國傳統法文化的文化性狀與文化追尋──情理法的發生、發展及其命運
政府采購基本法律問題研究(上)
法學是一門什么樣的科學
論優先權同其他擔保物權之區別與競合
債權人代位權異點析
法定地上權探討
論我國企業法律制度的缺陷及其完善
內幕人短線交易收益歸入制度簡論
惡意透支型信用卡詐騙犯罪問題研究
淺談刑罰的寬和化──兼評貝卡里亞的刑罰觀
美國商事仲裁中仲裁協議對未簽字人的效力──以揭開公司面紗理論為中心
資助課題 | 涉及文獻 |
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重大課題攻關項目(10JZD0029) | 15 |
國家教育部“211”工程(無) | 8 |
國家社會科學基金(11ZD077) | 7 |
國家社會科學基金(11&ZD081) | 5 |
國家社會科學基金(08CFX003) | 4 |
國家社會科學基金(03AFX002) | 4 |
國家社會科學基金(12ZH017) | 3 |
國家社會科學基金(12zh017) | 3 |
國家社會科學基金(10BFX020) | 3 |
國家社會科學基金(13AFX023) | 3 |
資助項目 | 涉及文獻 |
國家社會科學基金 | 401 |
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基金 | 91 |
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度重大研究項目 | 62 |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業務費專項資金 | 34 |
中國博士后科學基金 | 31 |
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重大課題攻關項目 | 26 |
國家法治與法學理論研究一般課題 | 23 |
中國法學會部級法學研究課題 | 19 |
中央級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業務費專項 | 11 |
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 | 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