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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國農民工健康狀況堪憂,部分原因在于健康教育主體、介體和客體的角色缺失,核心在于缺乏一個承接農民工健康教育的教育載體。基于職業教育的視角,闡釋職業教育功能和農民工健康教育的現實需求,聯結二者形成耦合推進的職業健康教育模式。基于職業教育基本規律,形成以政府—企業—社會組織為三級主體、以培訓機構—企業工會—職工小組—家庭為四級介體、以農民工為首要客體、以公益組織為全方位環體的職業健康教育體系,最終實現基于職業教育服務農民工健康教育的聯動路徑。
關鍵詞:職業教育;農民工健康教育
近年來,我國農民工職業健康教育總體呈現“現實緊迫需求,但是開展難度較高”的現狀:一是教育者組織單位(主體)缺失;二是教育體系(介體)不健全;三是主體受教育(客體)意識淡薄;四是教育環境不良。因此,基于職業教育活動探索農民工健康教育路徑顯得尤為重要。
一、職業教育功能與農民工健康教育現狀
職業教育是指通過一定的專業培訓,讓行業新入門者獲得一種或者多種崗位或生產勞動所必須具備的崗位常識、技能手段和從業道德的教育活動,其中,崗位常識包括業務規范、行業法規、職業危害以及健康預防等知識,這就決定職業教育不僅具有教會人“如何做”的功能,還有教會人“如何防”的功能,而且是大眾健康教育的主要內容之一。由此說明,職業教育具備教育行業從業者進行健康管理和防護的功能。然而,在社會生產過程中,農民工健康教育卻在制度、法律甚至生產規范中被遺忘。在生產過程中,開展農民工職業健康管理工作是近年來我國政府推行的一項重要安全生產政策,2014年,國務院的《關于進一步做好為農民工服務工作的意見》將加強農民工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保護作為重點工作內容。但是在實施農民工職業健康管理和職業健康保護工作的同時,卻將管理與防護的基礎———教育忽略不計,致使農民工職業健康教育成為行政管理體系中被遺忘的角落[1]。以至于制度和政策缺失下的學界研究,也將農民工健康教育忽視。農民工健康問題雖然一直是學界關注的重點問題,但是歸納總結學界對農民工健康問題的關注要點,卻更愿意將職業健康問題設想為職業活動必然結果,從而竭力從完善醫療體制、改善農民工醫療條件等方面來解決[2][3][4],難道不是亡羊補牢嗎?而對于通過教育來提前預防農民工健康問題的“扎緊籬笆”措施研究相對匱乏。基于上述論點,結合職業教育所具有的“如何防”功能,通過職業教育對農民工進行防護性的健康教育具有可行性,二者可以在實踐中實現耦合聯動。
二、職業教育與農民工健康教育的耦合推進
在我國,職業教育活動中的農民工健康教育相對匱乏,構筑農民工抵御職業健康風險的預防體系的基礎薄弱,就連我們法定政策中提出“保障農民工的身心健康”的目標,即“以人為本、綜合進步、持續發展”,都難以有效地實施。尤其是在現代企業開展職業健康管理和教育工作是現代經濟發展的新趨勢,開展農民工職業健康教育已成為企業管理制度一項重要的組成部分,其目的就是為了預防和控制工作場內職工受到職業健康危害,建立“健康的工作場所”。但是,由于技能相對較低,同時缺乏在城市里的關系網絡,農民工進城之后以從事臟、苦、險的工作為主[5]。在起初階段,由于此類工作對勞動者體魄要求較高,一般情況下剛進城打工的農民工往往具有健康的體魄,他們還能夠透支生命資本來維持生產。但由于這些工作需要付出更多的體力勞動,面對更惡劣甚至危險的工作環境,所以隨著時間的推移,他們的健康優勢也就逐漸消失。因此,隨著我國工業化進程的不斷推進,第一代進城農民工年齡逐漸衰老,經歷過惡劣生產環境洗禮的農民工呈現職業病危害的現象越來越突出。在全國粉塵行業從業人員調查中,從事金屬礦山、隧道施工、建筑、硅酸鹽等行業的農民中超過80%患有塵肺病,尤其是近年來群體性發病事件不斷出現,“農民工已成為職業病主要高發群體”,已經成為影響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發展戰略的重要因素,推進職業教育與農民工健康教育耦合聯動已經勢在必行。(一)職業教育能夠推動農民工健康教育快速發展由于勞動力資源較為豐富、整體自我保護意識薄弱、社會保障制度不健全以及各類信息不對稱等原因,我國農民工健康教育開展較晚、發展較慢且相對匱乏。改革開放初期,由于長期城鄉二元分隔機制長期約束,農村地區蘊藏著大量廉價勞動力資源,加之長期受貧困的肆虐,第一代農民工群體向城鎮的轉移是盲目的、激進的,無任何自我保護意識,能在城鎮找到彌補家庭開支的工作崗位比什么都重要,多數農民工連工作合同都不簽,更談不上要求企業提供勞動安全保障設施等。由于第一代農民工大多在工礦、建筑等高污染行業干活,往往得不到最起碼的生產防護條件,無任何保護措施作業是常有的事。無保護作業在短期內無職業疾病征兆,但是長此以往導致其職業亞健康甚至惡性職業病問題不斷產生。但是由于信息不對稱等原因,農民工往往選擇自認倒霉不去追求企業責任,企業也抓住這一點頻繁更換作業人員來降低自身責任。正是農民工的自認倒霉、企業的自保行為以及社會信息不對稱等認知障礙因素,職業健康問題一直未受到國家和政府的關注,農民工職業健康問題并沒有在社會矛盾中得到激化。進入21世紀以來,我國職業教育得到快速發展,以職業教育為主的第二代農民工群體整體職業素養較高,自我維權意識增強。特別是第一代農民工回到家鄉后各種職業疾病逐漸在他們身體上顯現,產生21世紀之初塵肺病高發,也導致產生第二代農民工群體的健康恐慌,“剖胸驗肺”等職業疾病的隱疾逐漸在沉寂中爆發出來。針對“民工潮”后期所產生的農民工職業健康問題,我國制定并頒發一系列衛生安全法規,譬如200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至此,我國農民工職業健康保護才逐漸開始得以重視。很顯然,我國農民工職業健康保護法規體系的確立相對較晚、發展較慢,而且內容較為匱乏。不過值得關注的是,農民工職業健康教育被提上日程,《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明確規定,“用工單位應加強生產場所職業健康的宣傳教育,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組織對員工進行職業健康法規、知識、職業病防治等方面的教育培訓”[6]。由此可見,教育在職業健康保護中起到重要載體作用,此后我國開展的職業教育活動中均將職業安全教育作為重要內容,極大推動職業健康教育的快速發展。(二)職業教育促進農民工健康防護機制日漸完善21世紀以來,我國根據職業健康發展狀況頒發一系列職業健康的防護性規定,但均是從管理學角度開展,農民工職業疾病的安全防護措施、管理制度建立很多,似乎均是將農民工職業疾病看成必然結果,而缺乏從應然因素出發建立農民工職業疾病的預防機制,呈現一個“重管理、輕預防”的狀態。一個完整的防護機制應是“預防—管理—治理”等三個環節,側重管理而忽視預防顯然是不適應的。因此,農民工職業健康防護機制首要考慮的是預防,預防的前提是有防護意識,防護意識來源于教育,職業教育就要起到關鍵作用。(三)農民工職業健康教育是職業教育的時代使命由于我國農民工職業疾病防護工作一直由企業負責執行,企業為追求過高盈利而忽視職業健康教育,將職業疾病防護工作放在次要位置,不利于構建真正意義上的職業疾病防護機制。同時,企業也沒有構建職業健康教育體系的動機,更不用說確定教育者、教育介體,甚至教育客體都無法確定,致使農民工職業健康教育一直處于主體、介體、客體缺失的狀況,最后形成農民工職業健康教育“組織載體不明確且缺乏教育路徑”的窘狀[7]。如何改變這一現狀,作為培養農民工基本技能的職業教育恰能承接這一任務,成為農民工職業健康教育載體是職業教育的時代使命。
三、職業教育服務農民工健康教育的聯動路徑
在職業教育范疇內開展農民工職業健康教育,就要求遵守職業教育的客觀規律,制定符合農民工健康教育現實的實施路徑,形成以政府—企業—社會組織為三級主體、以培訓機構—企業工會—職工小組—家庭為四級介體、以農民工為首要客體、以社會組織為全方位環體的教育體系,最終實現職業教育與農民工健康教育相耦合的聯動路徑。(一)明確主體范疇,形成“政府—企業—社會組織”等三級教育主體職業教育由國家分配任務且承擔一定的社會功能,首先應確定主體、介體和客體。將職業教育基本規律拓展至農民工健康教育,首先應確定教育活動的組織者,即主體。從職業教育的分層來看健康教育的學習層次[8],職業教育分為技能初次教育和就業再教育,職業健康教育也不例外,技能初次教育則以政府為主體,就業再教育以企業為主體,輔助教育以社會組織為主體,逐步形成“政府—企業—社會組織”等三級教育主體。以政府為主體組織初次教育。政府作為農民工職業健康教育的首要主體,憑借政府資源和社會管理者身份組織農民工職業健康初次教育,突出農民工職業健康教育的強制性和不可抗拒性,保障農民工職業健康教育的順利開展。以企業為主體組織就業再教育。雇主企業針對農民工的具體工作崗位開展職業健康教育,既能保證農民工作業活動的安全,又能保證企業有用之不竭的人力資源。以社會組織為主體組織維權教育。譬如,一些社會專業團體、職工工會等組織,能夠有效補充農民工職業健康教育遺漏之處,幫助農民工職業健康的宣傳、資助已受職業疾病折磨的農民工治療工作(見圖1)。(二)搭建教育橋梁,確立“培訓機構—企業工會—職工小組—家庭”等四級教育介體教育介體是教育主體作用于客體的“橋梁”。在教育活動中,如何實現教育主體、客體之間的聯結,需要教育介體的介入。教育介體一般包括教育內容、教育手段和教育方式等載體要素,往往體現在教育承載空間、物體和組織,譬如,教育機構、學習小組以及家庭等。具體到農民工職業健康教育上,教育介體就應包括培訓機構、企業工會、職工小組和家庭等。培訓機構作為農民工職業技能學習的場所,在提供技能教育同時,強調職業健康教育也是可行的,要將培訓機構作為農民工健康教育的重要場所。企業工會是企業聯系廣大工人群眾的橋梁和紐帶,利用工會開始各類職業健康培訓、實踐活度以及競賽,是以企業為主體開始農民工職業健康教育的主要路徑。職工小組是緊密聯系農民工之間關系的重要組織,既可以是朋輩關系,也可是老鄉關系,由他們組成的職工小組相互提醒、相互監督、相互借鑒、相互扶助將會非常有益于農民工職業健康教育。家庭是農民工職業健康教育的最后堡壘,配偶與孩子的期盼是對農民工注重安全的重要提醒。基于此,在農民工職業健康教育中,各類介體充分發揮橋梁作用,將有助于形成“培訓機構—企業工會—職工小組—家庭”等四級教育介體體系。(三)劃定教育對象,確定農民工為首位教育客體教育活動是由于社會需求而產生,那么哪個群體的需要是首要闡釋的問題,即劃定教育對象(客體)的問題。農民工職業健康教育毫無疑問是針對農民工群體開展的教育活動,那么教育客體就很明確為農民工。但是,在目前的農民工職業健康活動中,農民工的客體角色往往是隱性的,一方面,由于我們的教育體系不健全,另一方面,農民工擔心影響生產活動而規避教育活動。然而,正是由于農民工客體角色的缺失,導致一個個悲劇的產生。因此,在農民工職業健康教育體系中,必須明確農民工的客體首要地位,絕不能夠任意篡改。同時,制訂農民工職業健康教育的學習計劃,規定職業安全教育學時與作業時間存在正比例相關關系,即在完成一定課時的職業健康教育后,才允許其參加生產活動。(四)優化教育環境,形成公益組織為全方位教育環體教育存在的社會環境對農民工職業健康教育活動產生極大的影響,需要優化基本環境,明確農民工職業健康教育的環體。環體是指影響教育活動以客體認知和發展的一切外部因素的總和,它的分布具有廣泛性、動態性、可創性等顯著特征,它的存在對教育活動具有充分的感染、約束、促進作用。公益組織不僅具有教育主體的作用,還有教育環體的作用,能夠有效承擔起對農民工職業健康教育工作開展的監督作用,尤其是媒體和NGO等公益組織。因此,優化農民工職業健康教育環境,應形成以農民工個體、媒體和其他社會組織為主的環體體系范疇,形成監督態勢,及時將監督信息反饋至農民工職業健康教育管理機構和農民工職業健康監測機構(疾病預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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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劉峰 單位:鄭州工業應用技術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