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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人為本”理念的踐行不足
“以人為本”是對“見物不見人”、以及“一手硬一手軟”的否定和超越,是對建國后我國社會發展和建設經驗的反思和總結。“以人為本”是上世紀80年代起對人道主義討論的必然結果,是“人道主義將人本身視為最高的價值和尊嚴,從而主張善待一切人、并使之不斷發展和完善、實現其最高價值”含義的拓展和延伸,被視為“馬克思主義人道主義的當代形態”。以人為本肯定人的主體地位和核心價值,把人視為一切活動的依據,是“社會發展對人的生活世界及人本身生存和發展命運的關注”,強調“尊重和關懷人性發展的需求”、要求人們“在分析、思考和解決一切問題時,要樹立起人的尺度,實行人性化服務”。毫無疑問,人是各項生產要素中最重要的元素,所謂“皮之不存毛將焉附?”近年來,在“以人為本”的理念下,政府各個部門及各級行業雖然對安全生產的認識不斷加深,也在實踐中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著“重視程度不夠”、“做法表面化”等踐行不足情況。同志曾經指出:各級黨委和政府要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的觀念,關注安全,關愛生命,進一步認識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的極端重要性,堅持不懈地把安全生產工作抓細抓實抓好。而目前涌現出來的各種各類安全問題則反映出我們的安全監管、安全管理和“以人為本”之間仍有一定的差距。這種差距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各級政府和相關機構、監管人員缺乏以人為本的理念,或者不能正確理解以人為本理念所造成的。例如工作中的事后處理重于事前預防,監管過程中出現的互相推諉,甚至官商勾結、腐敗等問題都是沒有做到以人為本的體現。
2.重生產輕安全思想仍十分嚴重
不可否認的是,在我國一些政府部門和生產企業中,甚至是執法者本身重生產輕安全的思想仍十分嚴重。目前企業往往對生產任務確定了比較詳細的各類指標,而對于安全問題則沒有很好的考核指標,即使在煤炭行業有百萬噸死亡率等指標的制約,但由于煤礦生產的復雜性,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的現象仍然時有發生。而對于沒有指標制約的中小企業來說,由于違法成本較低,安全問題更是成為生產的附屬產品。對于很多企業來說,安全不是發展的要素,而是為了生產的繼續才不得不關注安全問題。而且,由于長期的“生產第一”思想的存在,導致目前對于事故的防范主要依賴教育,沒有注意工作中對事故預防措施的認真執行;此外,企業往往重視物質安全文化的建設,規章制度的建設,對于精神層面的安全文化建設則較易忽視,這種現狀則導致安全職業道德沒有生成的土壤;同樣,由于執法者特別是企業內部的監督管理人員也存在著類似的思想,也有部分安監人員存在安全是為了生產,強調安全對生產的依附性,不能從更高層次理解生產必須安全的涵義。導致部分監管人員服務于地方GDP,企業服務于生產指標,安全問題持續得不到解決。
3.安全監管工作缺乏有效制約
從近幾年煤礦事故所引發出來的安監局長、官員的腐敗案例可以看出,我國的安全問題頻發,和安全監管者自身存在的問題有很大的關系。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國家行政機關應對各級人大負責。目前,各級人大對政府部門的監管主要體現在政府報告或情況匯報等形式。由于長期以來,一些地方的人大并沒有發揮有效的作用,導致安全監管、特別是對干部的監督管理處于空白。沒有外部條件的制約和監督,安全道德的產生土壤也就不具備。如斯金納所言“:人類不是作為道德動物開始其進化過程的,相反,人類在其進化過程中達到了創造出道德文化的程度。”目前,安全職業道德之所以沒有很好的發揮其作用,甚至沒有很好的建立起來,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監管部門自身。一方面,在擁有監督和管理公共事務權力的安監部門,作為監督者,其權力的行使也應滿足合法、合理、公平、公正的基本要求,即監督者本身不出現違法亂紀的問題。但現實情況是在沒有有效的制約機制下,監督者行駛權力的過程全憑自覺,即使有較為合理的監管程序,往往也都流于形式。另一方面,由于我國安全監管獨立開展工作時間較短,由于各種原因的影響,內外制約機制還不十分完善,執法過程中彈性較大,安監人員在沒有良好的職業素養和職業道德約束的條件下,一些小隱患不被重視,積少成多,就有可能釀成大事故。因此,在我國執法環境不能快速提升的前提下,加強安全職業道德的建設顯得尤為重要。
4.安全職業道德教育無實質內涵
安全職業道德是約束安監人員以及相關人員的職業規范,但是從本科的專業教育到安全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來看,目前沒有任何針對安全工作者職業道德教育的相關內容。在我國,目前只有醫學、師范專業教育培養中存在制度性的職業道德建設,其他專業的職業道德教育往往與思想政治教育、哲學課程等結合在一起,以課堂教學的方式實現,側重于意識形態培養。目前,我國關于職業道德基本內容主要包括“熱愛本職工作、忠于職守;鉆研業務、精益求精;為民服務,熱情周到;顧全大局,團結互助;正直廉潔,克己奉公”,強調道德的約束和規范性,內容寬泛、普適性有余,但行業的針對性明顯不足。就安全職業道德的內涵來說,雖然在《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等規范中對安全職業道德的內涵有一定的體現,但普遍存在著規范性不足,重視程度不夠等狀況。加上我國傳統的道德教育往往將職業道德教育簡化并限定于“知識的傳授與考核”、內容單調籠統,且道德教育方式過于形式化和說教化,在道德教育的過程中往往脫離實際“、硬性灌輸”、進行生硬的規范訓誡,不但使道德教育本身喪失了活力、收效甚微,同時也使得職業道德教育被嚴重地“邊緣化”,形成“口頭上重要,實際工作中忘掉”的尷尬局面。
二、提倡安全職業道德的必要性
1.社會發展的需要
改革開放30多年來,伴隨著市場經濟的迅速發展,我國的經濟社會結構發生了深刻的變遷與轉型。十四屆六中全會決議中指出“:我國的實踐已經證明,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有利于解放和發展社會主義社會的生產力,增強社會主義國家的綜合國力,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也有利于增強人們的自主意識、競爭意識、效率意識、民主法制意識和開拓創新精神,使社會主義的優越性進一步發揮出來。同時,市場自身的弱點和消極方面也會反映到精神生活中來。”市場經濟的逐利本性,在最大限度地調動人們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的同時,也誘發和激活了“人性的弱點”,導致拜金主義、功利主義、利己主義的泛濫與盛行。許多地方“一手比較硬、一手比較軟”“、以GDP為綱”“、見物不見人”。不但造成了道德發展的困境與滑坡,同時也阻礙了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順利進行。安全職業道德屬于道德文化建設的范疇,因此,隨著社會的發展,必然對廣大勞動者、特別是管理者的安全職業道德提出更高、更廣泛的要求。從而形成講誠信、講責任、講良心的良好氛圍,滿足維護正常生產、生活和社會秩序的需要。
2.人民生活、生產的需要
不可否認的是,我國目前正處于由低收入國家到中等收入國家發展的快速通道中,然而快速發展的往往是經濟,而文化的發展滯后于經濟發展也是現實。在這種狀況下,依賴制度體制的快速變革來實現安全生產是不切實際的,而安全技術的進步、發展和應用也需要時間;同時,即使是體制的改革和技術的發展,同樣需要高素質、有責任心的人來完成監督工作。2011年全國安全生產繼續保持了總體穩定、持續好轉的發展態勢,但是,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的安全生產狀況仍不容樂觀。2011年全國發生各類事故347728起,死亡75572。據統計,近幾年,我國每年因安全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高達2500億元,相當于當年GDP的2%左右。每年因安全事故導致的傷亡人數加起來有100萬人,也就是一年有100萬個家庭因安全生產事故造成不幸,按照一個家庭3人計算,20年中就牽涉6000萬人。由此對社會和諧穩定的負面影響更是難以用數字來統計。在全體國民迫切需要安全的生活、生產環境的現實狀況下,提倡安全道德、發展安全職業道德則變成了迫切的需要。
3.企業發展的需要
企業要想健康發展,首要任務是必須保障職工的生命安全。在生產領域貫徹安全職業道德原則,政府起著指導作用,企業是實施的基礎和根本。隨著社會的發展,越來越多的勞動者都傾向于待遇較好、生產條件好、安全有保障的企業,而且隨著中國老齡化社會的逐步逼近,高危行業特別是煤礦企業有可能面臨沒有合格勞動者可招的局面。而不合格的勞動者則可能進一步導致事故的高發,使整個行業面臨發展困境。所以,除了在薪酬方面提高待遇吸引勞動者,創造安全的生產環境也將成為這類企業吸引人才的重要因素。而創造安全的生產環境,就要求企業的自律和嚴格的監管,也必然要求其成員和監管者承擔其相應的責任,如果沒有良好的職業素養和職業道德,這些也就很難實現。
三、應采取的對策措施
1.加快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標準的建設與完善
道德和法律都是對人的行為的規范、約束和限制。“但法律僅規范具有重大社會效用的行為,而道德規范一切具有社會效用的行為”。這個道理被耶林概括為一句名言“:法是最低限度的道德。”與法律相比,很多沒有違法的事情是違背道德準則的。而現在很多安全方面的問題,與其說是監管人員的道德淪喪,而不如說是監管人員缺乏監管的依據,監管人員沒有相應的行為規范、不清楚管理的準則、范圍和標準,不知道懲罰和獎賞、表揚和譴責、允許和不允許人們做什么的界限,“管理者就會無所遵循、各行其是,隨心所欲地濫用職權,而被管理者也就無所適從、糊里糊涂、亂成一團”,也就失去了安全道德形成的基礎。因此,應加快相關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標準的建設,主要應體現在法律法規的細致完整,可操作性的增強,標準的更新性等。只有安全法規的快速完善,才能促使安全道德的進一步發展;同時,安全道德的進步,也必將促進安全法規的進一步健全。
2.加強對監管部門的監管和問責
實質就是對安全監管部門的內外部約束。因此,必須加強對安監部門的工作監管,通過改進監督方式,使安監人員能夠正在體會到身上所肩負的重大責任和嚴重后果,使其在工作中逐漸建立符合監管要求的職業道德素養。例如針對有些執法監督部門作風不深入,工作不扎實,不能逐一排查事故隱患等問題,應加強對執法人員的問責,增加其違法的成本;而針對目前經常發生的以罰代法、以罰代管等問題,應深入研究其發生原因,理清其中的體制缺陷,增加政府財政投入,杜絕以罰款彌補財政投入不足,導致監管人員對罰款的根本職能發生誤解;此外,為防止安監人員和企業形成利益的共同體,應參照國外經驗,對高危行業的監管定期調換監管人員,形成有效的監管模式。只有對監管部門和監管人員的有效制約,才能使其真正體會安全監管的神圣使命,自覺養成良好的職業道德。
3.加強安全文化的提倡和建設
安全文化對企業員工的意識和精神具有導向、激勵、凝聚和規范行為的巨大作用。同樣,安全文化對全體社會成員包括安監人員也具有良好的約束性。隨著社會和企業安全文化的逐步養成,安監人員在此基礎上也會努力創新安全環境,形成上下同欲,齊心協力抓安全、保安全的濃厚氛圍。目前的安全文化建設似乎針對企業文化建設的較多,而全社會的安全文化建設還僅僅是起步階段,因此,需要政府大力提倡和發展全社會的安全文化,以促使安全職業道德的發展。
4.加強安全職業道德的制度建設
安全職業道德的形成和提升,還必須發揮各級黨校、行政學院、高校和各級安全生產培訓中心的重要作用。對于安全監管和管理人員應該在其培訓過程中,增加安全生產倫理和安全職業道德等內容,提升他們的自身道德修養。而國家、社會則應增加對安全職業道德的研究、投入,形成安全職業道德的核心內容,并在目前的安全工程人才培養計劃中增加安全倫理和安全職業道德的相關課程。此外,還應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與責任追究制度,對于違反職業道德的從業人員,加大其“失德”所造成的經濟成本和道德成本。使提倡安全職業道德,學習安全職業道德,內化安全職業道德成為從業人員的內在要求。
5.理順各部門關系,實現和諧有效多頭管理
從目前安全問題比較嚴重的煤礦行業和食品行業來看,我國的安全監管存在極為嚴重的多頭管理問題。煤炭行業現在分屬國土資源部、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商務部、工商總局、環保總局、安監總局等部門分頭管理。而食品行業分屬農業部、質檢部、工商部、衛生部、食品藥品監管部等管理。從表面上看,多頭管理有利于對安全問題的全程監管,實質上各部門行政隸屬關系復雜,條塊分割,部門職能交叉、利益交錯,造成“有利益關系則互相爭搶,出了問題則互相推諉”,難以形成“綜合治理”的監管局面。此外,由于安全生產監管量大面廣、環節多,涉及部門多,部門間的協同尚未有效實現,造成部門重疊,重復執法,大大地降低了安全生產監管工作的統一性、有效性和嚴肅性。最近沈陽出現的“四個大蓋帽管不住一顆豆芽”就是最典型的例子。造成這種問題的出現,從表面上看是制度的不健全所造成的,而實質上是監管部門監管人員的道德滑坡的體現,是在制度的外衣下掩蓋了職業道德的缺失問題。依法行使職權,避免各部門在利益上爭奪,在事故上相互推諉,有必要成立一個專門機構協調各部門的資源,強化各部門的協調配合,執法部門應加強相互溝通,密切配合,分工明確,各自擔責。
作者:王亞軍 李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