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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知識管理對區域創新體系的作用
知識經濟時代,創新系統呈現出區域創新主體要素集聚的特征。通過自主創新和加強知識產權保護而提升區域創新能力成為支撐地區經濟增長的關鍵性要素。首先,知識管理有利于提高區域內部企業技術創新能力。技術創新過程是隱性知識再現的過程,技術創新過程中知識管理體現在知識的有序化、反饋的監控和保持競爭優勢等3個主要方面。加強企業知識管理,并通過創新實現企業的可持續發展,保持競爭優勢。其次,知識管理強化區域創新體系中知識鏈接。通過對知識在流動過程中有效引導、反饋,可以提高知識吸收和應用能力來優化創新過程,有利于創新主體增強知識創造能力,提高“知識溢出”效應。政府通過及時獲得最新科技資源,強化區域創新體系知識鏈接。第三,知識管理有利于區域創新能力和競爭優勢的提高。大量研究表明,創新過程中知識的存量與分布、知識流動的規模和效率、知識收集與處理能力都直接影響著區域創新體系的結構和運行效率。區域創新體系的運行效率還取決于知識配置力(KnowledgeDistributionPower),即一個系統向創新者及時提供渠道,使其獲得相關知識配置的能力。系統的知識配置力比知識生產更為重要,區域創新體系的知識配置力影響創新者獲得知識的速度以及社會資源浪費的程度,進而影響到系統的創新績效和創新能力,影響到知識在各創新組織之間的配置,從而最終提高區域的創新能力和創新優勢。
(二)基于知識管理的區域創新體系運行機制分析
大學、企業、科研機構是區域創新體系的3個基本要素,它們以知識流動和配置作為紐帶而組成一個整體。一般來說,知識管理包括知識創造、知識共享和知識應用3個基本階段。科研機構和大學是企業技術創新的重要知識源,企業同樣是科研機構和大學知識創新的信息源。政府是區域創新的宏觀管理者,為創新主體的知識創新提供良好的創新環境和基礎設施。區域創新體系中知識管理是以知識的創造為起點,以知識共享為傳播方式,同時以知識應用為目的。知識創造是知識管理的起點,通過技術知識市場向創新組織提供原材料;知識共享是促進區域創新的重要過程,也是知識應用的必經階段;技術知識市場是知識應用的交易平臺,是運用區域創新體系創新要素進行創新的必要手段。
二、基于知識管理三階段的區域創新體系的運行機制
(一)知識創造階段的運行機制
區域創新體系的知識包括顯性知識和隱性知識,其中隱性知識是知識創新的前提。在區域創新體系中,創新主體在知識創新以及使知識的載體————科研成果進行轉讓或產品進行銷售過程中,會發生知識外溢現象,從而創造出新知識。組織知識創造過程涉及組織內部員工與企業團隊層次的互動,最終形成區域層次的知識互動與反饋。對于區域創新體系而言,知識在個體層次組織層次和區域層次被創造出來,在各個層次都存在隱性知識和顯性知識的相互轉化,存在知識創造的螺旋。區域創新體系的知識包括個體、組織與區域3個層次。個體層次的創新主要體現在個人知識的增加、個人新思想的出現以及個人發明或技術改造,創新個體是知識創造的來源。組織層次的知識包括已經形成文字的顯性知識,也包括存在個體之中的隱性知識。隨著組織個體知識不斷積累,知識增加到組織知識庫當中。創新組織的知識創造行為一旦導致知識溢出效應,組織的知識就會擴充到其他創新主體之中。知識創造以區域形式表現出來,形成以多個創新組織知識庫為基礎的區域知識庫。區域知識庫是一種整合性、結構優化的知識庫,使得區域內任何創新組織都可以共享區域層次的知識庫資源。因此,區域創新體系知識創造機制是一個螺旋式上升的過程。它不僅增加了社會知識量,同時也是區域持續創新的根本。
(二)知識共享階段的運行機制
區域創新系統各要素之間的相互聯系與互動是知識共享的基本途徑,創新主體能夠通過這種共享機制來獲得創新所需知識。區域創新體系的知識共享機制包括開放的信息交流機制、互動的學習機制以及基于效益的激勵機制3個方面。其中,組織之間通過區域知識庫、網絡等技術來交流,使區域創新體系中創新組織之間的知識交流機制化,它是實現知識共享的前提和基礎;組織間的互動學習是區域層面的學習,可以通過組織之間的知識合作,或者是科研院所的科研成果向企業的轉移等等;區域知識共享的效益來自于各創新組織最大程度利用知識所獲得的價值,企業通過知識共享獲得重要創新資源,科研院所通過知識與信息共享了解企業技術創新需求,政府通過知識共享有針對性地協調區域創新的發展。組織之間的知識共享既包括個人與個人之間的知識交流和分享,也包括組織與組織之間的知識傳播與應用。區域創新體系的主要功能是推動區域內知識傳播與知識共享,在此,本課題構建區域創新體系的知識共享機制。
(三)知識應用階段的運行機制
知識作為生產要素意味著以一種價值的載體進行交易和擴散,也就意味著創新知識可以作為一種商品來參與市場交易,從而發揮知識在創新中的最大價值。區域知識應用機制保證創新知識在區域創新主體之間自由轉移。其中,政府制定有利于區域知識應用、技術轉讓的相關政策;企業是區域創新體系知識的使用者,也是知識的主要“購買者”,從相關知識的“供應者”處購買知識。下面分析知識市場的構成要素。
1.“知識購買者”、“知識出售者”與“中介組織”“知識購買者”通常是對知識存在需求的企業、組織或個人,它們從其他創新主體那里購買知識尋求能夠解決問題的辦法;“知識出售者”是區域創新體系中所有創新主體,它們需要通過知識資本的共享與交易來獲得收益,這主要包括大學和科研機構、企業等等“;中介組織”是連接“知識購買者”和“知識出售者”之間的橋梁和紐帶,例如專利事務所、審計事務所、法律咨詢機構、知識產權咨詢機構等,可以擴大知識的流通范圍,促進創新知識的流動速度。
2.知識庫知識庫作為區域創新體系中創新知識匯集和積累的場所,以充實知識市場的知識交易量。同時,它也是一種有效的市場微弱信號收集機制,作為創新組織來說是一種創新刺激因素,促使創新組織能做出有效的、及時的決策行為。
3.交易機制交易機制是知識市場必要的組成部分,買賣雙方都相信他們會在交易中得到某種形式的利益。研究表明,在熟悉市場中的交易信息后,買賣雙方能夠迅速找到交易對象,有利于價值積累較低的原始創意和創新知識技術迅速流動、繼承和集成。在此,本課題構建區域創新體系的知識應用機制。“知識購買者”在知識庫中進行查詢,找到它所需要的知識類型。查詢到需要的知識之后,向中介組織發出知識需求信號,通過中介組織與相關的“知識出售者”進行聯系。中介組織通過交易機制,委托談判機構與“知識出售者”進行交易談判,就技術知識的交易方式、價格等達成一致意見,并“知識購買者”簽署或由“知識購買者”自己來簽訂相關交易協議。最后“,知識購買者”履行協議進行資金支付“,知識出售者”將成果提交給“知識購買者”。
作者:陳威莉 單位:河北聯合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