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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當前地質調查項目質量管理主要存在以下問題:項目質量監管責任落實有難度,項目考核質量指標權重小,個別局屬單位超能力承擔項目,項目質量存在薄弱環節,項目設置碎片化,部分項目野外工作不夠規范。建議:(1)明確項目辦為中國地質調查局派出機構,承擔地質調查項目監管職責;(2)修改完善項目(負責人)的考核指標體系和考核辦法;(3)局組織對各直屬單位承擔項目能力評估;強化業務推進體系質量管理責任;(4)嚴格合理進行項目任務分解;進一步修訂完善技術標準。
關鍵詞:地質調查;項目管理;質量提升
質量是地質調查事業發展的生命線,全面提升地質調查項目質量,是深化地質調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主要任務。中國地質調查局在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建立人才評價標準樹立正確價值導向、以目標責任為抓手落實各項決策部署方面取得了重要進展和顯著成效,但在全面提升地質調查項目質量方面還存在很多不足。本文針對地質調查項目管理實踐中遇到的問題,剖析產生問題的原因,在此基礎上提出全面提升項目質量的對策建議。
1全面提升地質調查項目質量面臨新機遇
1.1質量提升行動是中央做出的重大戰略部署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開展質量提升行動的指導意見》(中發〔2017〕24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標志著質量提升行動成為國家戰略。《指導意見》后,各地區各部門各方面積極開始行動,一場全國性的全面提升產品和服務質量攻堅戰已經啟動[1]。
1.2“質量提升年”是自然資源系統的積極響應
2018年原國土資源部確定在全系統開展“質量提升年”活動。在2018年度全國地質調查工作會上,原國土資源部黨組書記孫紹騁要求:根據經濟社會發展規律、地質工作規律,牢固樹立質量第一、效益優先理念,落實“質量提升年”要求[2]。中國地質調查局局長鐘自然提出要推進地質調查質量變革、效率變革和動力變革。副局長王研強調要加強地質調查管理,著力提高地質調查工作質量和效率。
1.3質量提升是地質調查工作再上新臺階的迫切需要
2015年以來,中國地質調查局以目標、需求和問題為導向,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取得重要進展。堅持“五問”“五不唯”的成果及人才評價標準,樹立正確價值導向;以目標責任為抓手落實各項決策部署,改革成效顯著[3]。但在全面提升地質調查項目質量方面還存在薄弱環節,需要順勢而為,利用“質量提升年”的契機,促進地質調查項目質量再上新臺階。
2地質調查項目質量管理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2.1實施地質調查項目質量提升具有良好的基礎
經過幾年的改革探索,中國地質調查局基本形成全方位全過程的項目質量管理體系主體框架,為全面提升地質調查項目質量奠定了堅實基礎。
2.1.1基本構建項目質量目標責任管理機制。一是項目管理質量責任體系,按照“地調局—大區項目辦—項目承擔單位”三級管理分解落實;二是項目業務推進責任體系,按照“計劃協調人—工程首席專家—項目負責人”三級推進分解落實[4]。2.1.2基本形成全方位地質調查項目質量管理體系。已形成項目負責人質量保證、項目承擔單位質量管理、大區項目辦質量監管、地調局質量監督、質量事故處理、獎懲六個方面的體系[5]。2.1.3基本建立全過程項目質量管理體系。廣義上講包括“地調局—大區項目辦—承擔單位”三級項目管理體系、“計劃—工程—項目”三級業務推進體系以及“地調局—局屬單位”兩級預算財務管理體系[6];狹義上包括項目立項論證、組織實施、項目監管、評審驗收、成果管理五個環節的具體管理。
2.2項目質量管理關鍵環節問題分析
盡管目前項目質量管理制度基本健全,但在實施過程中,項目管理體系和業務推進體系兩大體系關鍵環節仍存在可待提升的空間。通過對這兩個體系中存在的問題及原因開展調研與討論,梳理歸納為以下六個方面。2.2.1項目質量監管責任落實有難度。主要是監管機制存在缺陷:項目辦主任一般由大區中心主任兼任,內部人事安排也由單位掌控,因此項目辦對大區中心自身承擔的項目質量監管難以達到應有的效果。2.2.2目標責任制落實不到位。對項目(負責人)考核的指標體系主要包括目標任務、主要實物工作量、經費使用及預算執行、解決資源環境和地球系統科學問題、成果轉化應用和有效服務、促進科學理論創新和技術方法進步、促進人才成長和團隊建設以及下一年度工作部署等完成情況,缺少質量指標,僅在等級的說明條件中有一條“質量檢查等級為合格及以上”,弱化了質量監管。2.2.3個別局屬單位超能力承擔項目。承擔單位出于增加績效工資來源或鞏固擴大工作領域等目的,在單位項目負責人和業務團隊條件不足的情況下超能力承擔項目[7],導致預算執行難,外協比例大,質量保障難等問題。2.2.4業務推進體系中項目質量管理存在薄弱環節。一是計劃協調人、工程首席專家在項目質量管理方面責任不明晰;二是外協項目監管薄弱,部分外協工作不能支撐完成項目、質量不過關。2.2.5項目設置碎片化。部分項目設置時,未按照“計劃—工程—項目”層級進行目標任務分解,仍然存在打包現象,尤其是部分項目規模過小,導致項目不整裝。2.2.6部分項目野外工作不夠規范。有些科研人員不嚴格按照規范進行操作。如部分項目鉆井工程的井位部署依據不充分,缺乏有效論證;野外填圖、剖面測量等工作過于簡單,尚停留在巖性描述階段;物探采集方法不規范,處理解釋不細致,造成結果不夠精準。
3提升地質調查項目質量的思考與建議
針對質量管理關鍵環節存在的問題,需要進一步健全完善項目管理體系和業務推進體系,在強化項目質量管理方面采取措施,保障項目質量和成果水平提升。
3.1明確項目辦為地調局派出機構,承擔地質調查項目監管職責
項目辦主任的任命與工作考核由局承擔,對項目質量存在的問題等監管結果直接報總工室。也可采用大區項目辦質量監管回避制或質量監管過程專家匿名制來對各大區承擔的項目進行監管。
3.2修改完善項目(負責人)的考核指標體系和考核辦法
在考核指標中增加質量指標,并給予足夠權重。加大質量抽查力度,對檢查和考核質量不合格的實行一票否決制。
3.3局組織對各直屬單位承擔項目能力評估
能力評估因素包括以往年度單位項目經費總量和預算執行率情況,單位人員規模、業務人員結構、質量檢查記錄、設備和資產情況等,根據評估結果合理分配任務和項目。
3.4強化業務推進體系質量管理責任
進一步明確計劃協調人、工程首席專家在質量管理方面的職責,并納入考核體系中。加強對外協項目的監管。
3.5嚴格合理進行項目任務分解
各計劃、工程要嚴格按照目標任務進行分解,確保設置的二級項目符合計劃(一級項目)績效目標的要求。
3.6進一步修訂完善技術標準
將甲類項目、乙類項目按照不同質量準則進行管理:甲類項目強化標準應用與野外驗收,確保項目組嚴格按照技術標準和規范要求開展地質調查工作;乙類項目則強化成果轉化應用及滿足用戶需求等。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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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佟方.對新財政體制下地質調查項目預算管理工作的探討[J].中國礦業,2016,25(S2):43-45.
[3]黃金國.地質調查項目委托業務管理研究[J].中國國土資源經濟,2016,29(10):65-69.
[4]魏鐵軍.描繪中國地質調查事業的法治藍圖[J].國土資源情報,2016(9):9-15.
[5]黃育群.中國地質調查局人才隊伍建設研究[D].北京:中國地質大學(北京),2016.
[6]劉忠業,王紅星.地質調查項目預算與財務管理問題及對策:基于行業地勘單位實際需要[J].中國國土資源經濟,2015,28(4):70-72.
[7]張恒,羅曉玲,程波.加強地質調查項目預算管理的對策研究[J].中國國土資源經濟,2015,28(3):66-69,12.
作者:魏翔 葛佐 王英超 劉佳 賈音傳 鄒毅平 單位:中國地質調查局發展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