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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教異化論文:中國宗教異化論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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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教異化論文:中國宗教異化論探討

        本文作者:曾廣樂 單位:福建農林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

        費爾巴哈的“宗教異化論”是指人把自己的本質從內部抽象、分離出來,并通過自己的想象力把自己的本質對象化為一個獨立于人的精神實體———神、上帝。神不是別的,神就是人自己的本質,神的本質就是人的精神本質,神的全知全能無非就是人的理性、意志的無限擴張的結果,神的道德完善性就是人的道德理念的神化,神對人的愛就是被神化了的人的自我之愛,屬神的活動就是屬人的活動。神是人的本質、人的心理、人的活動、人的道德、人的希望與追求等的對象化了的綜合體。

        當然,費爾巴哈在揭示宗教的人本根源、強調神與人的一致性的同時,也指出了神與人也存在對立的一面。他說:“我們的任務,便正在于證明,屬神的東西跟屬人的東西的對立,是一種虛幻的對立,它不過是人的本質跟人的個體之間的對立;從而基督教的對象和內容,也就完全是屬人的對象和內容了。”②他還說:“一個精神的即抽象的東西或神,被人拿來當作人生的法則,其結果必然造成殘身和禁欲等現象。可見,基督徒世界的物質災害,歸根到底只是他們的精神的神或他們的理想。”(《費爾巴哈哲學著作選集》下卷,第758頁)但是,費爾巴哈在這里所說的神與人的對立,是指作為人的普遍性本質的抽象化產物的神與個體人之間的對立,是指作為人類的精神理想的神在“被人拿來當作人生的法則”之后,作為具有普遍性的精神理想的神與信仰個體的具體信仰行為和欲望之間的對立,而不是指人格化的神的本質與普遍性的人的本質之間的對立,更沒有認為奴役人、強迫人和束縛人是神(上帝)的本質。相反,他認為,“上帝愛人”,上帝的本質就是愛。他說,“愛就是上帝本身,除了愛以外,就沒有上帝。愛使人成為上帝,使上帝成為人”。(《基督教的本質》第85頁)“上帝之愛人———當他愛人的時候———乃是為了人,也即為了使人善良、幸福、福樂。”(《基督教的本質》第91頁)他認為,上帝對人的愛,其實質是人對自己的愛。“上帝對人的愛———這是宗教之根據和中心點———,毫不含糊地和毫不矛盾地證明,人在宗教之中把自己直觀成為屬神的對象、屬神的目的,換句話說,在宗教之中,人只跟他自己的本質、只跟‘自我’發生關系。”(《基督教的本質》第95—96頁)上帝對人的愛也喚起人對上帝、人對人的愛。“上帝的愛驅使我也去愛;上帝對人的愛,是人對上帝的愛的根據:屬神的愛導致、喚起屬人的愛。‘我們愛,因為上帝先愛我們’。”(《基督教的本質》第96頁)“可見,既然上帝愛人,那么,人就是上帝的心,人的幸福就是上帝最關心的事。”(《基督教的本質》第96頁)

        馬克思、恩格斯的宗教異化論思想

        馬克思、恩格斯認為,宗教是自然力量、社會力量和人的本質的異化的產物。馬克思指出:“只是由于一切宗教的內容是以人為本源,所以這些宗教在某一點有些理由受到人的尊敬。”③恩格斯指出:“神是什么?德國哲學這樣回答問題:神就是人。”④恩格斯還指出:“是人創造了神,而不是神創造了人。”⑤“在原始人看來,自然力是某種異己的、神秘的、超越一切的東西。在所有文明民族所經歷的一定階段上,他們用人格化的方法來同化自然力。正是這種人格化的欲望,到處創造了許多神;而被用來證明上帝存在的萬民一致意見恰恰只證明了這種作為必然過度階段的人格化欲望的普遍性,因而也證明了宗教的普遍性。”⑥“在歷史的初期,首先是外部的自然力在人們頭腦中獲得了幻想的反映,而在進一步的發展中,在不同的民族那里又經歷了極為不同和極為復雜的人格。……但是,除自然力量外,不久社會力量也起了作用,這種力量和自然力量一樣,對人來說是異己的,最初也是不能解釋的,它以同樣表面上的自然必然性支配著人。最初僅僅反映自然界的神秘力量的幻想的形象,現在又獲得了社會的屬性,成為歷史力量的代表者。”⑦馬克思還說:“一切宗教都不過是支配著人們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們頭腦中的幻想的反映。在這反映中,人間的力量采取了超人間的力量的形式。”⑧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識形態》一書中指出:“在宗教中,人們把自己的經驗世界變成一種只是在思想中的、想象中的本質,這個本質作為某種異物與人們對立著。”⑨恩格斯在論述基督教的神時指出:“這個神本身是長期的抽象的產物,是以前的許多部落神和民族神集中起來的精華,與此相應,這個神所反映的人也不是一個現實的人,而同樣是許多現實的人的精華,是抽象的人,因而本身是一個想象的形象。”⑩

        從馬克思、恩格斯的這些論述,我們可以看出,馬克思、恩格斯的宗教異化論的基本思想是:宗教的本質在于,“一切宗教的內容都是以人為本源”、自然、社會和人都是宗教的源泉。宗教是“外部力量在人們頭腦中的幻想的反映”,“是人創造了神,而不是神創造了人”。宗教既是自然力量的反映,又是社會力量的反映(包括幻想的、歪曲的、顛倒的反映等)。神是許多現實的人的精華與抽象。“神就是人”———神是人的人格化、對象化,神的本質就是人的本質。

        當代中國宗教異化

        當代中國的宗教異化論繼承了費爾巴哈、馬克思、恩格斯的宗教異化論的基本思想,認為:宗教是自然力量、社會力量和人自身的反映,神是人的本質的異化———神是人的本質的對象化。但是,中國學者在吸收和繼承費爾巴哈、馬克思、恩格斯的宗教異化論的基本思想的同時,也“發展”了來自于西方的宗教異化論思想。當代中國的“異化”概念來自于馬克思的“異化勞動”概念。馬克思的“勞動異化論”認為,在資本主義私有制條件下的工人生產商品的勞動是一種異化勞動。異化勞動的一個重要表現就是,勞動產品反過來統治、支配和奴役人———勞動者,即“產品支配著生產者,物支配著主體,已實現的勞動支配正在實現的勞動”。在馬克思看來,人的勞動作為人的類本質活動,從深層次上說是“自由自覺”的活動。但是,在資本主義私有制條件下,工人的勞動不僅沒有實現“自由自覺”的本質,反而產生了異化———工人降低為資本家生產商品和占有剩余價值的工具和手段,工人成了自己所生產和創造的商品轉化而來的資本的奴役對象。

        可見,馬克思的“異化勞動”中的“異化”概念包含這樣三層意思:第一、該東西是人們有意識地創造的;第二、人們有意識地創造的東西的作用違背了創造者原來的本意即目的;第三、該東西反過來反作用于其創造者———支配、奴役或者危害它的創造者。這三個方面是構成“異化”的必要條件。在這三個必要條件中,核心是“人們所創造的東西反過來支配、奴役或危害創造者”。也就是說,如果人們所創造的東西雖然反作用于其創造者,但這種反作用有益于(至少是無害于)其創造者,或者與創造者原來的創造目的是一致的,那它就沒有發生異化。只有在被創造物不僅反作用于創造者,而且這種反作用對其創造者產生了嚴重的危害性的情況下,我們才說它發生了異化。事實上,我們現在正是這樣理解和應用“異化”這一概念的。例如,我們現在說“科技異化”就是指科學技術作為人的創造物,已經在很多情況下以某些方式奴役人、危害人類,人類很多很嚴重的問題都源于現代科技。比如,環境污染、水污染、核威脅等。再如,我們說“權力異化”就是指政府權力本來是公民為了自己的利益而把自己的權利“讓渡”給政府、賦予政府官員的,為的是讓政府、政府官員利用自己手中所掌握的公共權力為公民提供公共服務。然而,在很多情況下,政府官員卻利用公共權力為自己謀取私利,嚴重侵犯公民的人身、財產等各種權益。可見,我們現在所說的“異化”基本上是馬克思的“異化勞動”意義上的“異化”,不同于費爾巴哈的“宗教異化論”中的“異化”概念。正因為如此,當代中國人所說的“宗教異化”自然也就包含三層意思:第一、以上帝為代表的各種神靈是人所創造的;第二、人所創造的神靈(如上帝)反過來作用于人;第三、人所創造的神靈(如上帝)反過來統治人、支配人,甚至奴役人、危害人。現舉例如下:

        邢賁思先生在其《費爾巴哈論神是人的本質的異化》(原載《哲學研究》1965年第1期)一文中說:“這就是說,人創造了神,而人則成為自己的創造物的奴隸、俘虜。上帝是人的本質的異化,這種異化出來的精神實體轉而成為人的存在的統治者。”他還進一步指出:“神是人的自我分裂,是人的本質的異化,神和人的矛盾是人和自己的精神創造物的矛盾,人的精神創造物反過來成為鉗制甚至奴役人的力量。”(《哲學研究》1965年第1期)隨后,邢賁思先生還指出:“戕害自己的肉體的情形不僅在基督教中存在,在其他一切宗教中也都存在。”“狂熱的宗教徒對于自己的否定達到了超越常情的地步。有些教徒除了接受洗禮以外,終生不沾水,他們聽任虱子的噬,他們把虱子竟然叫作‘上帝的珍珠’。有些教徒發愿終生維持一個困難的姿勢,如緊握拳頭始終不放,直至指甲穿破手掌,或者雙臂交叉放在胸前,直至殘廢不能使用。有些教徒用鐵鏈把自己固定地拴在一個地方,終生不離開一步。有些教徒甚至躺在路上,讓載著神像的大象踏過自己的身體。可見,宗教狂熱達到頂點時,人的自我否定不僅表現為壓制自己的欲望、塵世生活的要求,而且直接表現為肉體上的自我摧殘、自我舍身。這樣,人不僅成了神的工具、附庸,甚至成了向神獻祭的犧牲品。”(《哲學研究》1965年第1期)顯然,在邢賁思先生眼中,“神”已經不僅僅是人的本質與人的分裂,不僅是人的本質的抽象化、對象化,而完全成為一種“鉗制人甚至奴役人”的力量。神與人的關系已經衍變成了一種奴役與被奴役的對立關系了。

        又比如,王海明、孫英老師在其《宗教異化論》一文中說,“作為人道主義概念的宗教異化,指人們按照神靈意志而非按照自己意志進行的行為,是自己所進行的不是服從自己意志的、屬于自己的行為,而是服從于神靈意志的、屬于神靈的行為”。他們認為,類似于經濟異化起因于資本家握有資本這強制力量,宗教異化起因于神靈握有禍福這種強制力量。他們以《圣經•申命記》里的摩西所說的一段話來說明人為什么會遵從神靈的意志,并以之作為宗教異化的根源。這段話是這樣的:“你若不聽從耶和華你神的話,不謹守遵行他的一切誡命律例,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這以下的詛咒都必追隨你,臨到你身上:你在城里必受詛咒,在田間也必受詛咒;你的筐子和你的摶面盆都必受詛咒;你身所生的、地所產的,以及牛犢、羊羔都必受詛咒。你出也受詛咒,入也受詛咒。耶和華因你行惡離棄他,必在你手里所辦的一切事上,使詛咒、擾亂、責罰臨到你,直到你被毀滅,速速地滅亡。耶和華必使瘟疫貼在你身上,直到他將你從所進去得為業的地上滅絕。耶和華要用癆病、熱病、火癥、瘧疾、刀劍、旱風、霉爛攻擊你,這都要追趕你,直到你滅亡。”作者還進一步指出,遵從神靈意志行為的被強制、受奴役、不自由之性質,充分體現在這段話里。

        再比如,四川大學陳麟書、陳霞兩位老師主編,2003年出版的作為全國高校文科教材的《宗教學原理》一書也明確地說:“這種神在階級社會里,實質上是代表地上的統治者來統治人,加強世俗現實統治者對于現實人的統治。”“宗教之所以能通過神來統治人和壓迫人,從認識論的原因來說,就是因為神是一種不可被人所感知的和不可捉摸的神秘力量。”

        幾十年來,這種認為神強制人、束縛人、奴役人,人則受神的奴役、強制、束縛,從而屈從于神的意志而不自由的思想一直是我們的宗教觀念中的一種主流思想,成為我們的宗教異化論的主要內容。在當代中國的宗教異化論者看來,宗教中的各種神靈不僅是人的本質的對象化,而且是一種鉗制人的發展、取消人的自由意志、剝奪人的樂趣的力量,是一種束縛人、強制人、奴役人的力量,甚至成了階級社會統治人與壓迫人的力量,成了階級社會的統治階級統治和壓迫人民的一種工具。這就是當代中國的宗教異化論與費爾巴哈、馬克思恩格斯的宗教異化論之間的一個重大的區別。

        當代中國的宗教異化論何以不成立

        宗教是人們在漫長的歷史發展進程中創立的一種信仰體系。上帝是人創造出來的一個精神實體。上帝何以能夠鉗制人的發展、取消人的自由意志、剝奪人的樂趣?何以能夠束縛人、強制人、奴役人呢?從以上舉例我們可以看出,我國的宗教異化論者認為,上帝強制人、奴役人,所依憑的是上帝握有禍福強制力量。即:“你若留意聽從耶和華你神的話,謹守遵行他的一切誡命,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他必使你超乎天下萬民之上。你若聽從耶和華你神的話,這以下的福必追隨你,臨到你身上:你在城里必蒙福,在田間也必蒙福;你身所生的、地所產的、牲畜所下的,以及牛犢、羊羔,都必蒙福;你的筐子和你的摶面盆都必蒙福。你出也蒙福,入也蒙福。”(《圣經•申命記》(28:1—6))相反,“你若不聽從耶和華你神的話,不謹守遵行他的一切誡命律例,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這以下的詛咒都必追隨你,臨到你身上……”。

        我們認為,當代中國的宗教異化論者的這種論證很有代表性。因為,第一、很多宗教徒約束自己的欲望、遵從上帝的意志行事,的確是因為相信上帝的這類善的承諾或惡的詛咒。其次,這種類型、這種模式的訓導,無論是在基督教的《圣經》中還是伊斯蘭教的《古蘭經》中以及其它宗教經典中都很普遍。尤其是《圣經》經常采用這種方式來教化人。現在我們來看看,這段很有代表性的話,到底能不能作為當代中國的宗教異化論的觀點———神是鉗制人的發展、剝奪人的樂趣,束縛人、強制人、奴役人的力量的依據。這段話是摩西所說的。這段話的本意是要“你”聽從上帝———耶和華神的話,謹守遵行耶和華神的“一切誡命律例”“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于你的”。那么,首先我們看,“我今日所吩咐于你的”都是些什么內容呢?“當日摩西囑咐百姓說:‘你們過了約旦河,西緬、利未、猶大、以莎迦、約瑟、便雅憫六個支派的人,都要站在基利心山上為百姓祝福。流便、迦得、亞設、西布倫、但、拿弗他利六個支派的人,都要站在以巴路山上宣布咒詛。’利未人要向以色列眾人高聲說:‘有人制造耶和華所憎惡的偶像,或雕刻,或鑄造,就是工匠手所作的,在暗中設立,那人必受咒詛!’百姓都要說:‘阿門!’‘輕慢父母的,必受咒詛!’百姓都要說:‘阿門!’‘挪移鄰舍地界的,必受咒詛!’百姓都要說:‘阿門!’‘使瞎子走差路的,必受咒詛!’百姓都要說:‘阿門!’‘向寄居的和孤兒寡婦屈枉正直的,必受咒詛!’百姓都要說:‘阿門!’‘與繼母行淫的,必受咒詛!因為掀開他父親的衣襟。’百姓都要說:‘阿門!’‘與獸淫合的,必受咒詛!’百姓都要說:‘阿門!’‘與異母同父或異父同母的姐妹行淫的,必受咒詛!’百姓都要說:‘阿門!’‘與岳母行淫的,必受咒詛!’百姓都要說:‘阿門!’‘暗中殺人的,必受咒詛!’百姓都要說:‘阿門!’‘受賄賂害死無辜之人的,必受咒詛!’百姓都要說:‘阿門!’‘不堅守遵行這律法言語的,必受咒詛!’百姓都要說:‘阿門!’”(《圣經•申命記》(27:11—26))由此可見,摩西所吩咐于“你”的———“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于你的”都是一個社會里必不可少的,是每一個人都必須要遵守的最基本的人倫道德規范。

        再看上帝的其它誡命律例。上帝的其它誡命律例有很多。比如,“不可殺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證陷害人;不可貪戀他人的妻子;也不可貪圖人的房屋、田地、仆婢、牛、驢,并他一切所有的”。(《圣經•申命記》(5:17—21))上帝的一切誡命律例的基本價值追求是人與人之間要相親相愛,要“愛鄰人”,要“愛人如己”,要多做善事,要行善避惡、揚善抑惡、獎善罰惡,要行公義,主持公道,伸張正義。要像他的獨生子耶穌一樣,為了救贖人類而不惜付出自己的生命。“耶和華說:‘從我眼前除掉你們的惡行;要止住作惡,學習行善,尋求公平,解救受欺壓的,給孤兒伸冤,為寡婦辯屈’。”(《圣經•以賽亞書》(1:10—11))“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什么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圣經•彌迦書》(6:6—8))我們前面所介紹的,即王海明、孫英兩位老師在其合寫的《宗教異化論》一文中作為其宗教異化論依據的那段話中,要求“你”聽從的就是諸如此類的“話”,即以道德教誨為核心內容的“一切誡命律例”。那些咒詛所針對的就是那些違背上帝的以道德教誨為核心內容的誡命律例的人,即是那些“不謹守遵行他的一切誡命律例”、“行惡離棄他”的人。上帝的一切咒詛的目的是促使人們努力行善避惡、揚善抑惡,多行善事,多行公義。其結果也必然是有力地促使很多人(主要是那些基督教徒)努力遵守上帝的“一切誡命律例”,聽從上帝的道德教誨,從而大大地提高信仰者的道德行為水準。所以,上帝的咒詛完全是一種促使人行善避惡、揚善抑惡的一種手段。實際上,諸如此類的各種神靈(如佛教的佛、伊斯蘭教的真主安拉等)的咒詛、警告乃至脅迫等,其目的都是為了促使信仰者遵循以上帝、真主等名義頒示的道德教誨。這是宗教實現其“神道設教”功能與目的的一種行之有效的獨特的方式。事實證明,宗教的這種獨特的教化方式的效果是很好的。就猶太民族來說,“回首民族歷史,他們發現百姓何時信守上帝的價值觀和行為方式,國運就亨通;當人們把上帝正義、仁愛的命令忘在腦后的時候,國家就遭厄運”。對于猶太民族的這種信仰的經驗教訓,在《圣經》中也有記載。《圣經•士師記》教導的就是這一課題。其基本思想就是,“以色列對上帝忠心的時候,國家就興旺;以色列在背離自己的真神耶和華去拜假神的時候,就無力抵抗周圍的仇敵;當他們發現自己因此遭受苦難的時候,又回過頭來投靠上帝,上帝便憐憫他們,賜下拯救者(士師)”。(《舊約概論》第70頁)所以說,上帝(或上帝的代言人如摩西)的咒詛、警告甚至脅迫等完全不是對人的奴役,而是對人的警示,是敦促人們接受和遵行其道德教化的一種有力的方式。如果說,這是對人的強制與束縛,那也是束縛人們那些不道德的邪惡的行為,強制人們避惡行善;如果說,它取消和剝奪了人的意志與樂趣,那么,它取消的的是人肆意妄為、危害他人的自由意志,剝奪的則是不應有的侵害他人的樂趣。所以說,上帝等神靈的諸如此類的咒詛、警告甚至脅迫等根本不是宗教神靈奴役人以及(一般意義上的)強制、束縛人的依據和表現。

        至于說,宗教信仰導致一些宗教信徒對自己的身體進行自我摧殘,對自己的欲望進行過分的壓抑與禁欲等,那只是極少部分的宗教信徒的一種不正確的信仰方式。況且這樣的信徒畢竟只是極少數。我們不能依據極少數信徒的不正確的宗教行為方式而說“宗教結果必然造成殘身和禁欲等現象”,更不能依據這些作法作為宗教異化的依據。上帝的本質是人的本質的對象化,是人的本質的一種理想化的升華。人的本質對象化為上帝的本質之后,雖然使人們對其敬畏與崇拜,但是其目的和結果是促進和激發人的一些優良道德品質———仁愛、寬恕、信實、自由、平等、公義等的形成,是有利于國家和民族的。所以,如果說“異化”是指人所創造的東西反過來支配人、控制人和奴役人,認為宗教是奴役人、壓迫人、強制人、束縛人的力量,宗教鉗制人的發展、取消人的自由意志、剝奪人的樂趣。那么,這樣的“宗教異化論”就是不成立的,是站不住腳的。

        當代中國宗教異化論的影響

        當代中國的這種歪曲與夸大宗教與宗教信仰的負面影響的宗教異化論所產生的不良社會影響是很大的。第一、當代中國的“宗教異化論”丑化了宗教的社會形象。在現當代中國社會,“異化”一詞所表達的往往是事物的消極屬性、負面影響。那么,“宗教異化”一詞使那些不真正了解宗教的而且數量眾多的人在心中產生一種對宗教的不良印象,使其一想到宗教,心里就產生一種陰影,認為宗教是一種不好的甚至有害的東西,從而對宗教產生一種反感與抵觸情緒。這就很不利于人們的宗教信仰。中華民族原本就是一個缺乏強烈的宗教情結,缺乏宗教信仰傳統的民族。宗教異化論的負面影響進一步弱化了國民的宗教情結與宗教信仰。正如許多人所認為的那樣,當代中國人缺乏信仰,并由此而衍生出了一系列的不良的民族屬性與社會問題。我認為,“宗教異化論”難辭其咎。第二、當代中國的“宗教異化論”為批判與否定宗教提供了依據與“口實”。當代中國的宗教異化論強調宗教是一種異化力量,這種異化力量鉗制人的發展,剝奪人的意志,摧殘人的身體,是一種奴役人的力量。于是,人們就有了足夠的理由對它大加韃伐。近幾十年來,特別是“”期間,對宗教的大力批判與徹底否定,這種偏離了馬克思恩格斯的宗教思想的“宗教異化論”為其提供了理論基礎。第三、當代中國的“宗教異化論”妨礙了我們的社會道德建設。自古以來,宗教就是人們進行道德教化的一種很重要的且行之有效的獨特方式,宗教信仰、宗教活動乃至整個宗教生活都是個體實現社會化、學習和接受社會道德的一種重要途徑。即使是世俗文化與教育高度發達的現代社會,宗教對于社會的道德教化依然具有十分重要的輔助作用。但是,宗教的道德教化效應是以人們對宗教的虔誠信仰為基礎的。如果信仰宗教的人很少或者不虔誠,那么,宗教的道德效應就無從產生了。然而,當代中國的“宗教異化論”妖魔化了宗教的社會作用,丑化了宗教的社會形象,使人們從心理對宗教產生排斥心理,妨礙人們的宗教的虔誠信仰。這就勢必最終影響、減弱宗教的道德效應。

        “宗教異化”這個概念在費爾巴哈、馬克思恩格斯以及當代中國的部分學者眼中,有不同的內涵。因此,對于費爾巴哈的宗教異化論、馬克思恩格斯的宗教異化論以及當代中國的宗教異化論,我們應該要深刻理解,區別對待,準確把握,不可混淆。只有這樣,我們才能深刻準確地把握宗教異化的內涵,正確地認識宗教,對宗教的本質與社會作用、社會影響有一個準確的社會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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