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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體系,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是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的技術支撐。文章闡述了鎮沅縣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體系建設的現狀,分析了檢測體系運行中存在的問題,提出了加快檢測體系正常運行的對策。
關鍵詞: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體系;現狀;對策
農產品質量安全問題關乎人們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而農產品檢測是農產品安全管理中重要一環,通過對農產品檢測剔除對人們身體傷害較大、不合格農產品,可避免其進入市場造成對人們身心傷害;另外,通過對檢測結果分析可指導農產品生產,還可以根據檢測結果為農業監管部門提供相應的技術支持,開展農業執法。因此,加大資金投入力度,完善檢測體系建設,大力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服務于農產品生產安全,確保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意義重大。
1鎮沅縣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體系建設現狀
1.1檢測機構
根據國家、省、市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建設的要求,鎮沅縣于2017年、2018年分別建成了縣、鄉2級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站。縣級站實驗室面積635.4㎡,配備了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計、氣相色譜儀、原子熒光光度計等高端檢測設備66(臺)套,具備了農藥殘留和重金屬等有害物質定量檢測能力。9個鄉(鎮)和2家農貿市場也配備了蔬菜農藥殘留速測設備、設施,并正常開展檢測工作。
1.2人員構成情況
農業環境保護監測站(加掛“鎮沅縣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于2009年9月經縣編制委員會批準成立,隸屬于縣農業和科學技術局的股所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2013年編制達到10人,現有8人。引進化學分析研究生1人,取得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農產品質量安全機構考核的“雙認證”內審員證2人。9鎮1鄉共配備兼職檢測人員20人。
1.3檢測工作開展情況
從2018年來,全縣每年完成不低于3000個蔬菜、水果有機磷及氨基甲酸脂類農藥快速檢測,合格率98%以上。每年配合完成省、市例行監測和風險評估、定量檢測及監督抽查抽樣4期,不定期深入蔬菜種植基地告知禁止使用禁限用農藥,指導合理使用農藥,嚴格執行農藥安全間隔期,并督促建立完善田間生產記錄臺賬。同時完成80個土壤重金屬銅、鋅、鎘等原子吸收法測定,完成210個農產品敵敵畏、樂果、甲胺磷等9種有機磷和DDT、百菌清、三唑桐(粉銹寧)等11種有機氯農藥殘留定量測定。
2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體系運行中存在問題
2.1農產品檢測認識不到位,質量安全意識淡薄
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工作,從中央、省、市各級政府都十分重視,下到地方只從文件到文件,層層下達,流于形式,無具體行動;其次,農產品生產標準化程度底,多數為千家萬戶承包經營戶,經營管理粗放,忽視農藥安全間隔期等違規現象普遍存在;第三,在例行抽檢過程中,部分農戶和生產企業不配合抽檢工作,甚至拒絕抽檢樣品,更談不上自行檢驗檢測;另外,消費人群中不少人員忽視農產品質量安全問題,對產品檢測不檢測一個樣、一個價。
2.2檢測技術力量薄弱,滯抑檢測工作正常運行
縣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機構隸屬于農業環境保護監測站,實行“一套人馬,三塊牌子”,人少事多,工作量大,一人多職,業務繁雜。檢測人員無法全身心投入到檢測工作中。且檢測人員所學專業大多不是農產品質量檢測或相關專業,對于農產品質量檢測的標準、方法、原理、風險評估、儀器操作等知識缺少系統培訓,技術力量薄弱,鄉(鎮)級檢測人員不固定,滯抑了檢測工作的正常開展。
2.3檢測機構不完善,檢測工作難以正常運行
雖然鎮沅縣農業部門建立了縣級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站、鄉(鎮)級檢測室,成規模的企業有自己的檢測室;縣級市場管理局也有檢測室,但是由于種種原因檢測工作無法正常開展。根據國家認監委《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和農業部令《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考核辦法》要求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經考核和計量認證合格(簡稱“雙認證”)后,才能提供有證明作用的檢測數據和結果,進一步對安全生產起指導作用。目前,各級政府對“雙認證”重視不夠,大大延緩了“雙認證”工作進度,投資建立的檢測體系項目未能發揮效應。
2.4檢測資金短缺,檢測工作滯后
人民政府承諾每年正常給予的農產品質量安全運轉經費,由于縣級財政經費困難,每年度投入資金有限,只能滿足農藥殘留快速檢測的開展,而定量檢測所需運轉成本高,所需的檢測樣品、試劑、耗材等購買資金缺口仍然很大,制約檢測能力提升,加之沒有檢測機構“雙認證”經費,不具備提請“雙認證”的條件,沒有“雙認證”資格就無法提供有證明作用的檢測數據。鄉(鎮)連最基本的農藥殘留快速檢測經費都無法保證。
2.5檢測范圍小,代表性差
農產品安全檢測涉及到全縣的農業企業、合作社、種植大戶等生產基地及千家萬戶的分散戶,檢測面廣,雖然縣級、9個鄉(鎮)、縣城2個農貿市場配備了快速農藥殘留檢測儀,日常檢測過程中采取隨機抽取駐地周邊的農產品進行快速檢測,沒有對全部種植戶的上市農產品進行抽檢,限制了監測范圍。
2.6監測手段單一,監管能力弱
依據現有條件,鎮沅縣目前在大面積農產品生產中,只能進行有機磷及氨基甲酸脂類的農藥殘留快速檢測,其檢測結果又無法作為執法依據,監測手段單一,監管能力弱。現有的檢測手段難以承擔檢測任務,嚴重制約農產品安全監管工作的開展。
3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體系運行對策與建議
3.1加強宣傳教育,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意識
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宣傳,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意識。一方面,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宣傳平臺,廣泛宣傳《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國家禁限用農藥清單》、農業標準化等知識,從源頭上控制農產品質量安全。另一方面,充分發揮農業部門在農產品生產前沿工作的區位優勢,向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多宣傳、多匯報、多請示,爭取得到上級部門的大力支持;與此同時,通過廣泛宣傳農產品質量安全,切實提高廣大農產品生產者和消費者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意識。
3.2加強檢測隊伍建設,增強檢測能力
為了有效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工作質量,獲取精準可靠的檢測結果,應著力打造一支高素質的檢測人員隊伍,定期組織工作人員參加教育培訓,在實踐工作中積累豐富經驗的同時,提升檢測技術人員、質量控制人員和管理人員專業素養,對農產品進行定性、定量分析檢測,為最終檢測結果可靠性提供保障。
3.3建立和完善檢測機構,順利開展農產品檢測工作
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是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工作的主體,也是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在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推進農業產業發展、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在原有縣級農產品安全檢驗檢測站、鄉(鎮)級檢測室的基礎上加以健全和完善,最迫切的是把農產品檢測機構通過“雙認證”工作,使其檢測結果合法化,更好的指導生產和執法工作,使農產品安全檢測工作走上正常化。
3.4爭取財政支持,加大資金投入
鎮沅縣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機構均為非營利性的公益性事業單位,承擔的是涉及千家萬戶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任務,要確保運行正常,多渠道爭取政府、財政部門的資金支持,加大資金投入,把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加大經費投入,用于檢測試劑、樣品、耗材等購買,加強全縣監測能力。
3.5加強檢測力度,擴大抽樣檢測范圍
推行農產品基地準出和市場準入制度,是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加強農產品檢測力度,擴大對農產品生產基地農產品上市前的抽樣檢測范圍,同時,開展檢測機構、生產基地、各大超市、市場監管和農業執法部門的聯合行動,逐步建立和完善農產品準入準出制度,建立完善農產品質量安全承諾的食用合格證及檢測合格制度,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可追溯,強化生產者的安全意識。不合格的農產品堅決不能入市銷售,對檢測發現重大質量問題的農產品要及時上報政府和農業主管部門處置。
3.6加強檢測能力建設,加大農業執法和監管力度
加強檢測能力建設,推進檢驗檢測站“雙認證”工作,使檢測結果具有法律效力,為農業執法監管提供依據。力爭對于采摘上市的農產品中檢測發現農藥殘留超標的情況,農業綜合執法部門嚴格按照《農產品質量安全法》應當責令停止銷售,以及未建立生產記錄和農藥使用記錄等違法違規行為的農產品生產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要依據違法事實,立案查處。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體系建設與運行,事關百姓“舌尖安全”,也是促進社會穩定、確保農業可持續發展的重要保障。進一步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體系建設和管理,建設是基礎,管理是關鍵,經費、人員、制度是運行的保障。就目前而言,鎮沅縣檢測體系建設已取得一定成就,為有效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水平,加大資金投入力度,通過“雙認證”刻不容緩。
作者:趙寅西 單位:鎮沅縣農業環境保護監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