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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陳小京 單位:湖北省社會科學院
從C市“新農保”試點運行情況看,開局進展順利且取得了先期成績,初步構建起了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基本框架。但隨著C市試點面的擴大,問題、困難和阻力就逐步凸顯,尤其是農村居民參保的心理預期與其保費需求預期之間存在較大程度的差異。
農村居民個體的參保意愿
為了盡可能準確地了解農村居民個體的參保意愿,本研究采用統計調查法,利用問卷調查來獲取資料,共計向農村居民發放問卷300份,回收有效問卷262份,有效回收率為92.4%。調查內容主要包括參保心理預期(“是否擔心養老問題”、“養老經濟來源”)、參保行為(“是否參保”、“參保檔次”)等12個問題在“是否擔心養老”問題上:調查對象中,有26.48%人完全不擔心,22.53%比較不擔心,19.37%不確定,24.51%人比較擔心,7.11%人非常擔心。可見,超過50%的人對未來的養老問題還是有所擔心的。盡管有許多農村居民認為“新農保”使其步入老年人的生活更有保障,但就整體而言,他們對“新農保”的心理預期還是相對較低。
在“養老經濟來源”問題上:現在已達60歲的調查個體中,靠傳統兒女贍養來養老的人只占38.7%,自己賺錢或攢錢養老的高達42.7%,老伴兒扶養的占8%,養老保險的占17.8.%。同時,“養老經濟來源”與家庭子女數有著密切的關系,對農村居民的參保意愿有著明顯的影響。一般家庭子女數越少的越認為“新農保”對老年生活更有保障,而家庭子女數多的則認為“子女贍養”的養老方式更可靠。由此可見,政府有關部門對“新農保”的宣傳工作仍然存在許多未到位的地方。
在“是否參保”問題上:受訪者中,未參保占12.4%,參保占87.6%。未參保的原因主要是認為養老保障功能有限,“領取養老金太少,不夠養老”,新農保的保險金額低于他們的心理預期。許多農村居民對“新農保”政策的了解程度較低,對加入“新農保”的作用還不太理解。同時,受訪者的參保態度存在著“冷熱不均”現象,越接近養老金領取年齡的人群,參保率較高。由于60歲以上的農村居民無需要任何條件就可以獲得每月55元的基礎養老金,當然他們對“新農保”就非常熱情。而對中青年農村居民來講,惠及“新農保”政策利益的期待時間有些遙遠,他們多奔著有政府財政補貼而參保。
在“參保檔次”問題上:受訪者反饋的信息中,參與100元/年檔次的最多,占到67.9%,其次是1000元/年22%,500元/年6.4%,300元/年2.8%,800元/年最少,只占0.9%。可見,盡管參保率已經達到了87.6%,但近70%的農村居民參加的是最低檔次的繳費水平。這一檔次本是為了家庭經濟嚴重困難,無法支付較高水平的繳費額的人群設定的,出乎意料卻是最受歡迎的。不少的農村居民認為,按照目前物價不斷上漲的趨勢,現在即使是選擇最高的繳費標準,未來也不一定能完全滿足基本的養老需求。
結論及建議
通過以上對農村居民參與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意愿分析,筆者以為,至少可以得出以下結論:
一是“新農保”的實施,對于幾千年來“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老弱病殘都不能免于勞作的農民來說,標志著自古以來完全依賴家庭養老的模式將徹底轉變,具有里程碑的意義。作為解決廣大農村居民最關心的養老問題的這一“惠民工程”,理應受到所有農村居民的支持。然而,對這一重大“惠民工程”,農村居民的參保意愿表現得并不強烈,參保心理預期與需求預期間存在著一定的差異,而他們的態度和行動關乎“新農保政策”的成敗。
二是農村居民對這一新型的社會養老保險的需求很迫切,尤其是60歲以上的老人對“新農保”的期望較高。計劃生育背景下的持續低生育率和青壯年進城打工,致使農村人口呈現出老齡化,60歲以上的老年人負擔系數提高,傳統的家庭養老模式已經不堪重負。要適應農村人口和社會經濟形勢的這一變化,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就需要盡快調整和完善。
三是農村居民參保意愿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響,如年齡、收入和子女數等。為此,各級政府在設計與推進“新農保”時,必須要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到方方面面的因素,如農村居民的養老觀念、繳費能力等,盡可能兼顧到農村不同類型群體的需求,充分考慮到農村不同群體之間的差異性。
“新農保”是解決我國農村居民養老問題的一項有益探索,也是建設和諧社會主義新農村的一項重大舉措。農村居民作為“新農保”的參與主體,他們的參保意愿,在很大程度上決定著農村養老保險的實施效果。筆者以為,要解決好農村居民的參保意愿問題,當前應從以下三方面入手:
一是建立起鼓勵農村居民參保激勵機制,以提高農民總體的參保率。為了調動農村居民繳費參保的積極性和主動性,行之有效的辦法是建立參保激勵機制。如鼓勵長繳多得、多繳多得,繳費滿15年后,每增加1年繳費地方財政可考慮加發一定數額的基礎養老金;個人繳費標準每增加一個檔次,可以考慮增加一定數額補貼。又如,對不同年齡段參保對象,可考慮設計不同的個人賬戶基金收益率,距離領取時間超過10年的繳費按照5年期存款利率計息,距離領取時間10年以內的繳費按3年期存款利率計息。再如,參保人在生產或生活方面急需資金時,可考慮采用本人的《農村養老保險繳費證》作質押物,按照一定的規定程序,在指定的農村合作銀行辦理委托貨款。
二是加大“新農保”宣傳的力度,提高農村居民對“新農保”的認識。由于“新農保”實施從試點到普遍推開的時間很短,農村居民受益周期又較長,對“新農保”的認識存在著一些誤區在所難免。因此,應通過各種媒介(如政府網站、電視、報紙、印發宣傳冊、橫幅標語等)和組成“新農保”推廣工作組,“多渠道、廣角度”加大這一惠民工程宣傳力度,對老年群體、青年群體分別進行有針對性的宣傳,解除他們的思想顧慮,使這項政策能被他們充分接受和認同,從而變“要我保”為“我要保”。
三是完善“新農保”的制度設計,讓農村居民感到切實的受益。為了保證新農保試點工作的健康、有序、穩定的發展,有必要完善現行“新農保”的制度設計。如設計靈活的調節機制,將養老金支付與物價指數掛鉤,幫助他們算好“收益賬”,保證養老金待遇標準不隨物價的變動而受影響;又如,建立健全內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對“新農保”資金籌集、上解、劃撥、發放進行嚴格的監控和定期檢查,并公開透明的披露相關信息,接受參保人的監督。再如,優化工作流程和服務流程,使農村居民在享受到國家惠民政策的同時,也能感受到優質服務的溫暖。此外,在完善“新農保”的制度設計的同時,還要注重其他養老方式作用的發揮。構建起多支撐的農村養老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