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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徐延君 單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社保中心
準確把握發展環境關于“十二五”時期社會保險經辦體系建設的發展環境,可以從以下三個方面來把握:
第一,關于發展基礎。《社保規劃》充分肯定了“十一五”時期社會保險經辦管理服務體系建設取得的重要進展。指出:“社會保障管理服務體系初步建立,形成了以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主干、以銀行及各類定點服務機構為依托、以社區勞動保障工作平臺為基礎的社會保障管理服務組織體系和服務網絡,并逐步向鄉鎮、行政村延伸。‘金保工程’一期建設任務順利完成,建立中央、省、市三級網絡,并全部實現聯網”。具體表現,一是經辦機構和工作人員穩步增加。截止到2011年底,全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達到8109個,比2010年增加474個;工作人員16.18萬人,比2010年增加1.14萬人。二是基層服務網絡不斷壯大。截止目前,街道、社區、鄉鎮、行政村建立基層服務站所超過19萬個,配備專兼職工作人員達37萬人。三是銀行和定點服務機構分布廣泛。目前全國共有醫保定點醫院9.7萬家,定點零售藥店13.6萬個,二級以上醫保定點醫療機構醫保管理人員超過16萬人。四是管理服務手段不斷提升。信息技術廣泛應用于各級各項社會保險管理服務業務,社會保障卡已發放2.29億張。
第二,關于存在的問題。《社保規劃》實事求是地分析了社會保障管理服務體系建設現存的問題,指出:“社會保險統籌層次低,信息化建設發展不平衡,管理服務體系不健全等問題尚未得到根本解決,在一定程度上成為完善社會保障體系、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發展的制約因素”。信息化建設發展不平衡主要體現在:信息化建設分散化問題突出;受經濟發展水平制約,東中部地區明顯好于西部地區,省市發展明顯快于縣及縣以下基層服務平臺。管理服務體系不健全則突出表現在:經辦機構職能定位不清晰,究竟是單純的服務性機構,還是具有一定行政執法權限的管理服務機構,各方面認識尚不統一。管理體制不順,經辦機構是逐步實行垂直管理還是實行屬地管理,是五險合一還是按險種分設機構,是實行社會保險費統一征收還是由各機構分別征收,這些問題在實踐中是五花八門。尚未形成科學合理的人員和經費保障機制,工作人員不足,經費保障不均衡等問題十分普遍。基礎設施薄弱,依賴金融機構解決辦公和服務場所、開發信息系統的情況依然存在,基層管理服務手段還比較落后。
第三,關于發展條件。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管理服務體系建設。總書記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體學習時指出:“要加強統籌協調和政策銜接,推進各類社會保障制度整合,抓緊制定實施全國統一的各種社會保險關系轉移辦法,完善社會保障公共服務平臺。”總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指出:“加強社保服務能力建設,有條件的地方可對各類社保經辦機構進行整合歸并,有些服務可委托銀行、商業保險機構代辦。加快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障卡發放。”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提出,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必須逐步完善符合國情、比較完整、覆蓋城鄉、可持續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提高政府保障能力,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根據中央五中全會要求,國務院下發了《關于印發國家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十二五”規劃的通知》(國發〔2012〕29號),提出了供給有效擴大、發展較為均衡、服務方便可及、群眾比較滿意的發展目標。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不斷加大基礎建設投入。可以說,“十二五”時期是社會保險經辦管理服務體系建設的重大戰略機遇期。
《社保規劃》并未單獨闡述社會保險經辦管理服務的指導思想。縱覽全文,我們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把握:一是務必要把社會保險經辦管理服務體系建設作為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的重要內容給予足夠重視。《社會規劃》在基本要求里專門強調要更加注重優質高效服務。要充分考慮經辦管理服務體系建設的基礎性、穩定性和長期性特征,提前謀劃、系統安排、加大投入。二是要堅持方便、安全、高效的發展原則。三是要以提高公共服務的可及性和便利性為目標,理順社會保障管理服務的體制機制,建立全國統一的社會化管理服務體系,推進標準化、信息化和專業化。
今年5月2日《人民日報》刊發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社保規劃》的新聞稿中,提出要“形成比較健全的管理服務體系”,明確了“十二五”時期社會保險經辦管理服務體系建設的根本目標。同時,《社保規劃》提出了四個方面的具體發展目標:一是覆蓋全社會的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公共服務網絡基本形成,全國所有街道、鄉鎮和社區、行政村基本完成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基層服務平臺建設,行政村普遍實施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協管員制度。二是縣級以上(含縣級)普遍建立布局合理、功能齊全、信息聯網的社會保障服務設施。三是國家統一標準的社會保障卡持卡人數達到8億人。四是納入社區管理的企業退休人員比例達到80%。前三個目標都涉及到服務體系建設,歸納起來就是三個“到位”:服務網絡建設到位、基礎設施建設到位和信息化手段到位。
《社保規劃》確定了社會保險經辦管理服務體系建設五大任務。第一大任務就是確保完成各項擴面任務。《社保規劃》提出,“十二五”期間,要實現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覆蓋人群基本覆蓋。具體說,就是: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數要超過8億人,基本醫療保險要力爭實現應保盡保,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要分別增加5000萬、3000萬、3000萬人。應該說,擴面任務十分繁重。各級經辦機構要依靠政策優勢,切實加強宣傳,不斷改進服務,全面完成《社保規劃》確定的各項任務。
第二大任務就是要確保各項待遇按時足額發放。“十二五”時期,預計領取養老金的人員將超過2億,享受醫療保險的人員也會有較大幅度增加。各級經辦機構要加強資金調度,加強預警和監測,全力確保各項社會保險待遇按時足額發放。
第三大任務就是加強管理,改進經辦服務。《社保規劃》提出了三個方面主要任務:一是要健全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管理制度,規范基金收支,明確政府投入責任。二是要進一步加強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管理。三是要改進和加強社會保障管理服務。
第四大任務就是要健全社會保障公共服務體系。《社保規劃》將健全公共服務體系作為支撐條件,放在了基礎保障部分,提出了遵循方便、安全、低成本原則建設公共服務網絡,按照精簡、高效、統一的原則完善社會保障組織體系。同時要求開展大規模的專業培訓,全面提升經辦人員的業務素質。
第五大任務:實施重大工程項目。《社保規劃》確定了8個重大項目,其中有5個直接涉及經辦管理服務體系建設:一是基層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綜合服務平臺建設項目。2010年國家發改委開始立項,三年共投入資金19億,補助中西部地區630個縣和2373個鄉鎮開展試點。二是社會保障服務平臺建設項目。2006年開始試點,先后確定了9個中央補助試點單位和91個自費試點單位。三是社會保障信息化工程項目。主要由規劃和信息管理部門負責,經辦機構要積極參與,特別是提好業務需求。四是社會保險標準化工程項目。“十二五”期間要制修訂38項社會保險通用標準。五是實施社會保障人才隊伍建設工程,即社會保險經辦管理“百千萬”人才隊伍建設工程。實施重大項目也是《社保規劃》的一大亮點,必將對全面完成“十二五”規劃確定的各項目標任務發揮有力的支撐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