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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閩臺高校藝術設計人才聯合培養存在問題
目前,閩臺高校藝術設計人才聯合培養大多還處在課程合作、學生聯合培養和師生交流等有限層面,尚未“無縫銜接”。究其原因,閩臺兩地間政策法律層次的障礙是為關鍵因素。
1.閩臺合作缺少法律保障
在閩臺合作培養藝術設計人才的過程中,面臨著臺灣方面所持有消極態度。目前,臺灣只承認少數在閩高校的學歷,對陸生赴臺高校就讀仍有不公正的待遇,“學分互認、學歷互采”的雙向認同還有很長的路要走。臺部分政黨在兩岸交流中過分要求其所稱的對等與尊嚴,肆意阻撓兩岸間各項合作,特別是高校間的辦學合作,阻撓相關法律法規的通過,最終導致合作辦學協議在臺灣高校均面臨政策法律層面缺失的問題。兩岸高校的合作協議多是以交流為主要內容的高校自主行為,辦學主體也以高職院校和私立大學居多,研究型大學、綜合類院校間多以師生互訪和學術交流等方式合作。法律保障的不足也造成閩臺高校間聯合培養的局限性,給本已具有差異帶來新的難題,諸如聯合培養過程中的雙向認同、閩生在臺的公平待遇、臺灣高校所提供的教育保障等都是未來所要面對和解決的。目前福建省與臺灣合作辦學的依據主要有《中外合作辦學條例》和《福建省教育廳關于推進閩臺合作辦學的幾點意見》;而臺灣則沒有明確的政策法規。在世貿組織框架內,臺灣地區并未履行對大陸地區平等開放教育服務的承諾;福建省的相關政策也只限于對陸生的培養。因此,閩臺高校間合作辦學和聯合培養只能停留于初步的、最簡單層次的合作,無法深入發展。
2.人才培養無法很好融合
閩臺高校高等教育發展背景、發展階段和發展模式的差異,在人才培養過程中出現培養目標、課程設置、教學方法方式等環節會出現無法完全融合的問題。藝術設計類人才培養的特殊性主要體現在招生過程中對學生專業基礎考察、教學環節以實踐為主、課程設置具有系統性、動手能力要求較高、教學與實踐緊密結合等方面。而目前的合作模式導致雙方只能以“拼盤式”的課程教學、“分段對接”和“交換生”等為主,無法滿足藝術設計人才的特殊需求;聯合培訓師資等形式由于時間、規模、地域條件所限,雖對老師素養普遍提高有較大幫助,但無法起到立竿見影的效果,并且也無法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二、閩臺藝術設計人才合作培養解決方案
近年來,兩岸關系向和平方向發展的重大積極變化,激發了兩岸文化教育交流的巨大內在需求和潛力,閩臺高校合作培育途徑來培養福建文化產業人才是提升福建文化人才培養能力的重要途徑,面對難得的歷史機遇,突破種種障礙,使閩臺高校間藝術設計合作辦學實現合作辦學機制的規范化、常態化發展,需要著重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1.加快教育合作立法進程
從兩岸高校合作辦學的實踐看,政策的缺失、政策出臺緩慢、雙方人才流動手續繁雜和政策不完善等問題仍是亟需解決的重大問題。當前應充分利用兩岸關系積極向好發展的優勢,通過協商溝通,進一步加快教育合作立法進程,把兩岸合作辦學通過法律固定下來,并通過充分調研和協商,使政策法規的制定、執行和監督符合科學規律;并盡量避免出現立法滯后,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等情況,以保證閩臺間合作培養高素質藝術設計人才工作的健康發展。
2.加快消除閩臺學歷壁壘
目前,大陸已經形成一套較完整的臺生赴陸求學的政策體系,福建省也出臺了地方性的鼓勵政策。但臺灣當局在招收大陸學生、承認大陸高校學歷方面還存在不少障礙。臺灣方面人為設置的學歷壁壘主要是不承認大陸大部分學校的學分、學歷、學位,這種歧視性的政策極大地限制了兩岸教育交流與合作長效機制的建立,這些具體問題亟待兩岸有關部門加強溝通磋商解決。為了合作培養的深入發展,福建省需積極與教育部門溝通制定閩臺高校合作辦學條例或更具體的實施辦法,對合作雙方權益和高校合作辦學質量等內容進行詳細規定,以便在實際工作中進行具體操作;國家教育部門也應與臺灣地區的教育部門加強溝通協調,則應盡快制定出鼓勵兩岸學歷互認和發展高校合作辦學的政策或措施。
3.吸收引進先進教育理論
對于參加閩臺合作培養的高校及院系,應鼓勵其參照臺灣高校相關專業培養模式設置,結合本地特色構建一套完備的聯合培養質量評估體系。結合藝術設計人才培養的特殊性,使參與該項目的高校合在教學目標設置、課程安排、教材選用、教學方法、教學效果等內容分門別類地針對合作培養的模式進行重新設計;同時構建合作培養內部質量保障體系對高校在合作培養的執行方面進行監管,通過對管理過程、專業和課程設置、實施過程、結果評價及學生學習成果的評鑒等方面監管,盡量提高合作辦學質量,確保合作的可持續發展。
4.創新閩臺高校聯合模式
由于地緣關系,閩臺高等教育合作交流具備巨大的地緣優勢,雙方合作模式及合作內容走在全國前列。福建省政府還從制度層面保障閩臺合作得以順利推進,在專門制定有關推進閩臺合作辦學的實施意見,并提出推動兩岸高校校際及教育協會間的合作的新模式。目前,閩臺已協調成立海峽兩岸職業教育交流合作中心,適時啟動了兩岸教育合作試驗園區、兩岸職業教育師資培訓基地和兩岸職業教育教學資源基地等一系列新交流模式的建設。要實現閩臺兩地高校人才培養高度融合發展,還需再進行教育合作模式創新。首先可利用兩岸教育合作試驗園開展各層次學歷教育,為兩岸高校藝術設計學生創辦二級學院或者設學分班,并自主調整設置和單列招生計劃;在現有聯合基礎上,鼓勵在閩高校藝術設計類專業充分發揮內地高校理論教學優勢,利用臺灣教學實踐方面優勢資源,按照培養需求在培養目標不變的基礎上靈活安排兩地學生課程,并與臺灣高校合作的知名藝術設計單位建立合作激勵和保障機制,打造優秀藝術人才培養平臺;鼓勵充分利用閩臺高校充分利用雙方的比較優勢,包括優勢專業、生源、師資、設備、社會環境等,通過構建學校間協調機制,發揮兩地高校的自主性和創新性,構建適宜本領域高端人才快速成長的環境,使藝術設計學生的培養更加適合時展的需要,適應當地社會經濟發展需求;通過靈活開展兩地具有比較優勢的課程體系,培養出服務于兩岸藝術領域合作交流等方面的優秀應用型高級人才;鼓勵閩臺高校從服務學生、培養人才的理念出發,全方位從學生(學歷互認)、教師(雙師制度)、課程(學分互認)、研究(建立長期的研究交流平臺)等關鍵點全面推進兩岸教育合作。
三、結論
針對閩臺高校藝術設計人才培養模式差異和雙方聯合培養人才存在問題的分析,閩臺高校間藝術設計人才聯合培養存在局限性。為了閩臺高校藝術設計人才聯合培養順利進行,兩岸應就教育合作立法、學分學歷壁壘消除、教學理念交流共享及加強合作模式創新方面進行總體突破,以打造閩臺高校藝術設計人才合作培養的升級版。
作者:林欣 單位:莆田學院工藝美術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