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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教育的因材施教是體現在音樂教育大綱上,針對不同基礎的學生給予不同程度的教學內容。比如,學習美聲唱法的同學,教師要根據學生的音樂基礎、演唱技能和嗓音條件來判斷學生長期學習美聲唱法的先決條件,教師根據學生的特點實施教學,對程度不同的學生給予不同的教學內容,才能更好地調動學生學習熱情,才能更好地發揮學生潛在的機能。興趣是人類潛能的原動力,教師要根據學生的愛好和特長來進行有針對性的教育,這樣,才能達到事半功倍的教學效果。
音樂教育中要達到教與學的統一
所謂教學就是教師的教與學生的學的統一,是學生和老師之間的教學互動。在孔子的教學體系中,教與學的關系是一種互動、融洽和統一的關系,是在動態的交流過程中相互轉換的過程。這是一個不斷學習深化的過程,教學工作者應真正地做到在“教”中“學”,在“學”中“教”,老師與學生有著共同的學習目標。所以,在學習課堂中,教與學是一種師生之間雙向作用的關系,只有這樣才能真正的實現了“教學相長”,在課堂上增加師生之間教與學的交流。我們在學習音樂的過程中有很多需要活學并且活用的技法,是需要學生去親自嘗試,親身體會才能學會的技能。理論知識是我們學習音樂學科的基礎,學生只有掌握了扎實的理論基礎,才能更好地完成實踐內容。在音樂課堂上也許有很多音樂理論的內容學習起來很枯燥,需要學生去反復記憶認真學習,作為教師在教的過程中,也應發揮主觀創作性,把枯燥的理論變為有趣的知識。所以說,在音樂教育中,教師的教和學生的學的雙向統一是非常重要的一方面,我們要多吸取儒家教學中的優秀理念,來充實到我們當代音樂教學中,教師關注并正確處理好教與學之間統一關系。
重視音樂的心靈教育功能
音樂具有強大的心靈感知力,美好的音樂作品能夠觸動人們內心深處,提高大眾內在精神境界,給人以美的享受和奮發向上的精神力量。《樂施篇》記載:“樂也者,圣人之所以樂也,而可以善民心。其感人深,其移風易俗,故先王著其教焉。”這正是中國儒學思想在音樂教育中的宗旨與升華。《論語》記載:“盡美矣,又盡善也。謂武,盡美矣,未盡善也。”儒家的音樂美學觀對中國傳統音樂的形成和現代音樂的發展都有重大而深遠的影響,孔子不僅重視音樂中所傳達的美的感受,更重視音樂中傳達的善。孔子所指的善不僅體現在中國古時杰出圣賢的一言一行中,也表現在新生嬰兒的純凈目光中。孔子曾把嬰兒純樸的心靈美比作他最敬愛的韶樂。孔子所推崇的音樂是達到善與美和諧統一的境界,音樂是可以傳達很深的精神內涵,這種音樂能使人的心靈受到啟示。“人而不仁如禮何?人而不仁如樂何?”由此可見,儒家文化“禮樂思想”的核心是禮樂中美與善升華達到和諧統一。孔子認為如果沒有仁,那么禮樂就失去了本源的意義。禮樂思想是以人的內部修養為基礎的,這種禮樂是一種高層次的直達人心,升華人們思想的樂章,這正體現了好的音樂對大眾的心理教育功能。古時儒家曾以禮樂教育為主,通過正統的禮樂教育,人們提高心靈境界并培養了理想健全的人格。孔子把育人作為音樂教育的本源目標,來實現音樂教育的目的。音樂教師所從事的教育工作是一項艱巨的創造勞動,需要全面的知識、美學修養和職業奉獻精神。音樂教學中,教師不僅要做到傳道授業解惑這一基本要求,在教學內容上還要關注升華學生的精神思想。
音樂教育中也要關注教師的作用
教師對學生的主要教育方法是言教與身教,比較而言身教顯得更為重要。《論語•子路》記載:“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這里孔子提到了身教與言教的辨證關系,強調了身教的重要作用。因此在我們音樂教學中,作為教師應正確處理好言教與身教的關系。博學是專精的基礎,只有博學才能求精。音樂教育中教師的素質體現在除了掌握本專業的歌唱、器樂、舞蹈、樂理、音樂史論等扎實的音樂專業外,教師還應對哲學、美學、文學、教育心理學等文科也要有所了解。音樂教師除了做到對本專業深入研究還應了解其他知識作為課堂教學的補充,博學才能在音樂教學中運用自如,才能改變單調的課堂教學形式,喚起學生對音樂學習的廣泛興趣。孔子教育思想博大精深,我們在音樂教育中應更多的應用和創新,無論是對儒學優秀教育思想的傳承,還是對我國音樂教育理論的完善,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本文作者:曹晏修 單位:秦皇島技師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