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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劉楊、吳孔勇 單位:中南民族大學公共管理學院、中南民族大學財務處
問卷調查采取隨機抽樣方法,在通道縣走訪了3個鄉鎮,涉及到21個村的122份農戶資料,在芷江縣走訪了4個鄉鎮,涉及到25個村的120份農戶資料,剔除信息不全的樣本,有效樣本量為202份。輸入所有數據,運用SPSS進行描述統計,可以了解到以下內容。
1農戶人均收入少,文化程度低。首先,根據2010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報告,芷江縣和通道縣的農民人均收入為3513元[11]和2501元[12],尤其是通道縣,農民的生活狀況更讓人擔憂。關于問卷“依據當地生活水平,你認為一個60歲以上的老人養老最低需要花費多少?”一題中,得出平均值為291.88,接近300,一年下來約為3600,這是一個比較合理的生活水平,對于60歲以上的老人養老是必須的。然而,當地一些老人如果僅僅依靠自己和家庭養老,是無法達到上述水平的,并且,繳納最低檔次一年100元的保險費對于他們來說也是一筆巨大開支。這造成了貧困農民需要依靠養老保險養老,卻又沒有足夠的錢去繳納保險費的尷尬境況,同時也使養老保險有了保富不保貧的“壞名聲”。其次,在被調查者中,僅有1.5%的人有大專及以上文化,16.8%的人具有高中或中專技校文化,而擁有初中及小學文化的人比例高至44.6%、30.8%,其他沒上過學的比例為5.6%,可以看出,通道、芷江縣農民的文化程度普遍偏低,而較低的文化程度極易造成貧困的境況。
2老齡化問題嚴重。無論是通道縣還是芷江縣都面臨著嚴重的老齡化問題,造成此現象的主要原因有:計劃生育帶來的出生率降低;醫療水平提高,死亡率下降;很大部分青中年人外出務工,空巢化現象突出。調查數據顯示,兩地老齡化比例的平均值為19.54%,其中麥園村19.58%、新華村21.93%、芋頭村29.71%、五一村高達40%,因此,完善民族貧困地區的新農保,是對于緩解人口老齡化,消除老年貧困和保障他們基本生活水平的積極回應。
3家庭養老保障有所弱化,集體補助未能充分發揮作用。首先,民族地區的農民長期存在著的傳統家庭養老觀念,是國家社會養老保障制度的重要補充。根據問卷結果顯示,盡管仍然有52.8%的人選擇將家庭養老排在首位,但是與之前相比,這一數字已經大大下降,很多人也表示依靠子女養老具有不確定性,原因可能是:城市化進程加快,養老觀念淡化,以及越來越多的年輕人外出務工,忽視了對老年人的物質和精神上的照顧。其次,集體經濟薄弱,集體補助形同虛設,《指導意見》表示“有條件的村集體應當對參保人的繳費給予補助”,對于民族貧困地區農村這種“應該”因為沒有能力也就變成“不必”了。
4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日趨重要。在202個被調查者中,有188個人參加了新農保,另外14個人沒有參加新農保(屬于參保對象但沒有參保的),參保人數較多,表明兩縣的新農保得到了一定程度發展,日益為當地農民所接受。這主要表現在兩方面:首先,在最需要政府提供的社會保障一題中,有32.5%的人選擇將養老保險排在第1位,24.5%的人選擇將扶貧開發排在第1位,還有17%的人選擇把合作醫療排在首位,可見,貧困、疾病、養老仍是最重要的3個問題。其次,有52.8%的被調查者選擇將子女養老排在首位,32.3%的人選擇將養老保險排在首位,還有12.8%的人選擇將個人儲蓄排在第1。究其原因主要有:一是受傳統思想的影響,認為子女養老是最有保障的;二是在一個相當時期內家庭仍然是農民生產生活的基本單位,家庭有義務也有責任承擔家中老人的養老;三是收入較低,少有存款,無法靠自己儲蓄養老;四是養老保險保障程度較低,僅依靠每月55元的養老金是不可能的,而且每個月也沒有多余的錢選擇更高層次的養老保險。
1宣傳力度不夠
關于新農保政策了解程度的調查中,有33.7%和9.5%的人表示對新農保政策不太了解或者不了解,有15.8%和41.1%的人表示對政策非常了解或者比較了解,這說明隨著政府對新農保的大力宣傳,農民開始漸漸認識新農保這樣一個新事物,但是仍然存在很大一部分人對新農保政策不夠了解,這直接影響了農民對新農保的支持和信賴,制約了新農保的進一步推進和國家關于養老保險目標的實現。
2繳費水平低
在繳費檔次的選擇上,絕大部分農民都選擇了最低檔次100元,而且普遍表示不愿意再提高繳費檔次。究其原因,主要有:首先,收入水平較低,限制了其提高繳費檔次的意愿;其次,盡管《指導意見》里明確表示對選擇較高檔次標準繳費的,給予適當鼓勵,但是由于當地政府財力有限,制約了其進一步推進新農保的動力;最后,由于對舊農保的不信任,或者擔心政策不穩定,致使農民害怕現在承諾的養老金無法兌現,影響了積極性。
3養老金待遇低
在參加新農保原因調查中,70.7%的人選擇覺得挺劃算,這說明了農民參加新農保的意愿絕大程度取決于新農保政策是否“劃算”,只有真正讓農民感受到“實惠”、“有利可圖”,農民才愿意去參加。根據問卷調查結果,絕大部分被調查者都認為待遇比較低,這也是阻礙他們參保的原因之一。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為每人每月55月,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準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之前提到了當地很多農民在繳費檔次上都選擇了最低檔次100元,以此標準計算,如果一個農民45歲開始繳納養老保險,60歲后獲得的養老金連70元都不到,這與按照當地目前生活水平,60歲以上老人養老最低需要花費300元的標準是相差甚遠的。雖然說《指導意見》已經表示根據經濟發展和物價變動等情況,適時調整基礎養老金的最低標準,但是在目前這個通貨膨脹嚴重、錢越來越不值錢的時期,養老金顯得略微“單薄”了。
4統籌層次低
主要是縣級統籌,缺乏科學有效的管理,經辦業務機構力量薄弱,失范現象嚴重?;鶎由鐣芾淼摹叭酥位币约稗r村地區“熟人社會”的社會關系模式,使得優親厚友、信息不透明、操作不規范的現象廣泛存在。盡管《指導意見》規定試點地區新農保經辦機構和村民委員會每年在行政村范圍內對村內參保人數繳費和待遇領取資格進行公示;新農保工作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不得從基金中開支,但是真正執行起來還是缺乏透明度,群眾監督機制不完善,不能讓農民信服。
完善民族地區新農保制度的對策建議
通過對湖南省芷江縣以及通道縣農戶參加新農保情況的調查研究,主要可以了解到:第一,少數民族貧困地區種植環境較差、經濟落后、生活水平很低,當地老人僅僅依靠自身或者家庭養老已經不夠,養老保險愈發受到重視;第二,絕大部分當地農民在繳費檔次的選擇上都選擇最低檔次100元,而且普遍不愿意再提高繳費檔次;第三,隨著政府對新農保的推進,越來越多的人開始接受這項新事物,參保率不斷提高,但是“剩下的骨頭往往最難啃”,表明在推進過程中,有些矛盾變得明顯、亟待解決;第四,農民是最講實際的,新農保是否“劃算”是影響農民參保意愿的關鍵因素;第五,仍有一半左右的農民表示對新農保政策不了解或者不夠了解,有必要繼續加大對新農保的宣傳;第六,家庭養老和集體補助對農村養老保障有重要意義,但是作用發揮不明顯;第七,新農保統籌層次低,缺乏科學有效的管理。
從以上研究結論出發,可以提出以下對策建議:①政府應加大對新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宣傳力度,提高農民認知能力。②進一步完善繳費補貼配套政策,建立新農保公示制度。③加強新農保信息系統的建立,健全新農保工作服務體系。④中央及省政府加大對民族貧困地區的政策傾斜,加大扶持力度。⑤促進當地經濟發展,積極幫助農民創收,增強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物質基礎。⑥創造各種有利條件吸引外出打工農民返鄉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