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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經過多年的探索、實踐、發展,2014年,我國新農保和“城居保”合并為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可以說實現了歷史性的跨越,但農村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運行到今天,仍面臨重重困難,鑒于此,我們有必要深入研究破解農村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現實困境的重大問題,立足我國國情,探索出適合我國國情、具有中國特色的、與鄉村振興戰略對接的農村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為國家相關管理機構及地方政府就農村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優化決策提供參考,從而促進我國鄉村振興戰略目標的實現。
【關鍵詞】鄉村振興戰略;農村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困境;對策
一、引言
在黨的作報告中指出,要“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加快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要“加強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按照兜底線、織密網、建機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蓋全民、城鄉統籌、權責清晰、保障適度、可持續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全面實施全民參保計劃。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盡快實現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完善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大病保險制度。完善失業、工傷保險制度。建立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并同時指出:“必須清醒看到,我們的工作還存在許多不足,也面臨不少困難和挑戰——民生領域還有不少短板,脫貧攻堅任務艱巨,城鄉區域發展和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較大,群眾在就業、教育、醫療、居住、養老等方面面臨不少難題——這些問題,必須著力加以解決。”經過多年的探索、實踐、發展,2014年,我國新農保和“城居保”合并為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可以說實現了歷史性的跨越,但農村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運行到今天,仍面臨重重困難,鑒于此,我們有必要深入研究破解農村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現實困境的重大問題,立足我國國情,探索出適合我國國情、具有中國特色的、與鄉村振興戰略對接的農村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為國家相關管理機構及地方政府就農村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優化決策提供參考,從而促進我國鄉村振興戰略目標的實現。
二、我國農村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面臨的困境及其成因剖析
經過多年的探索、實踐、發展,2014年,我國新農保和“城居保”合并為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可以說實現了歷史性的跨越,但農村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運行到今天,仍面臨重重困難,面臨的困境及其成因主要如下:(一)保障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我們按農村養老保險養老金計算公式進行測算,選擇繳費檔次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按繳費15年計算,滿60歲每年領取養老金額分別為828.35元、970.79元、1113.24元、1255.68元、1398.13元、1540.58元、1683.02元、1825.47、1967.91元、2110.36元,就算選擇1000元檔次繳費,滿60歲每年領取的養老金額也低于我國最新的貧困線標準,并且在貧困地區農村,有些家庭連最低檔次的繳費都存在困難,在我國鄉村振興戰略背景下,這是必須突破的現實困境;(二)現行繳費標準有待改進。一方面收入水平低、家庭人口多的農村居民無錢繳納養老保險費用,另一方面家庭相對富裕的農民的較高水平的養老需求,現行繳費標準又無法滿足;(三)區域發展不平衡,部分地方政府籌資困難。在地域分布上,東部地區經濟發達,農民收入高,其繳納的保險金占到整體的一半以上,而中西部地區相對較低;(四)制度覆蓋面很大,但人群覆蓋率尚有待進一步提升,停保退保率相對較高。部分農民參保意識不強,對政策穩定性和連續性存在懷疑,再加上養老金領取水平過低,導致繳費動力不足,對農村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采取消極的心態;(五)部分地方政府財經補貼不到位。部分地方政府并沒有進行實地調查,不了解生活困難的農民的實際收入;(六)中央和地方財權與事權責任劃分不合理,主要原因是農村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組織管理體系有待優化;(七)財經的資金支持具有明顯的不穩定性,主要原因是農村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財經支持的法律體系不完善;(八)養老資金被貪污、挪用的現象時有發生,主要原因是監督管理機構不健全;(九)經辦機構管理服務水平較低,挫傷了農民參保的積極性,主要原因是對經辦機構的管理與辦事人員的培訓及激勵措施不力;(十)養老基金保值增值能力差,部分地區養老基金投資方式僅限于存入銀行和投資國債,雖然有很好的安全性與流動性,但收益率低。
三、突破我國農村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現實困境的對策
針對我國農村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現存問題,我國學術界已提出了一些具有建設性的對策,但已有的研究大多基于現有的頂層設計下,抽取某一制度細節進行分析,重微觀層次,宏觀層次研究相對較少,再就是過分強調現實困境,前瞻性、系統性思考不足,筆者認為,要突破我國農村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現實困境,從根本上解決問題,需要實施以下對策:首先,必須從我國農村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頂層設計著手,因為保障水平低、現行繳費標準、部分農民參保意識不強退保率相對較高等問題都說明我國農村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頂層設計有待優化、推進途徑有待優化,所以必須設計出農村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頂層設計及推進途徑的優化方案;其次,要加強與農村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配套的激勵機制建設,激勵農民參保的積極性、激勵農村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相關管理機構的管理與辦事人員的積極性、主動性與創造性,完善監督管理體制,杜絕養老資金被貪污、挪用的現象;再次,要拓寬養老資金籌資渠道,大力發展綠色產品和生態農業,提高農民的收入水平,增強農民參保繳費能力,同時加大國家對農村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財經支持力度;最后,要做好基金的保值增值工作,在養老基金安全保值的基礎上實施多元化投資方式,實現養老基金增值最大化,還要完善農村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財經支持的法律體系,保障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健康運行。
參考文獻:
[1]報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
[2]國家應對人口老齡化戰略研究、人口老齡化與養老保險制度可持續發展研究課題組.人口老齡化與養老保障制度可持續發展研究[M].北京:華齡出版社,2014.
作者:徐進 單位:華東交通大學理工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