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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養老保險這一話題近幾年在我國一直都是熱門話題。目前事業機關單位的養老保險和養老保險會計的發展一直都不完善,對于養老保險的改革也一直處于探索之中,但在企業單位的養老保險已步入正規,存在的問題基本上都得到了解決。研究事業機關單位的養老保險問題有助于社會公平的實現和妥善解決民眾訴求,同時也有助于事業單位保險體系的建設,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會計的改革是十分有必要的。
【關鍵詞】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研究分析
早在2008年,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就引起了我國的關注,提出了對其進行改革,政府正式提出了對其的改革試點。發展到現在已經歷經了長達十年之久。由于改革過程中的進程太過于緩慢,問題較多,導致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仍舊處于試點階段。養老保險一旦改革勢必會影響到我國在事業機關單位工作的數千萬個職員,所以導致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改革問題備受關注。目前,我國正在往健全“和諧”的經濟市場體制發展。我國目前正在對原有的經濟體制的計劃事業單位退休養老機制進行改革,原先的機制已不適應于國家提倡的養老保險“并軌”的要求。這也大大的加大了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的必要性。
一、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會計改革的必要性和存在的問題
(一)籌資結構單一
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采用的方法是,事業單位本身進行管理和發放,但是目前我國企業單位的養老保險已實現“社會化”的管理方法。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等同于“單位保險”,單單只是由單位本身予以籌集,籌集的結構過于單一。比如,只要有事業單位的離退休人員,不管是生病或是去世,都是由機關事業單位予以負責。由于籌資的結構太過于單一,只要是機關事業單位出現了問題,離退休人員的生活會被機關事業單位出現本身的問題而嚴重影響。這就是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化”程度很低的根本原因。
(二)機關事業單位財政壓力重,財務風險無法降低
我國現在已逐漸進入“老齡化”社會,離退休人員每年都在增加。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人們的工資水平也在不斷的往上發展著,這就擴大了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正是因為如此,機關事業單位承受的財務風險十分巨大,因為養老保險供款的壓力太大。據調查,某三線城市,2007年全市的離退休人員的數目為2034人,在2017年,過了十年人員增加至5250人。在此期間機關事業單位的年度養老金支付金額也大幅提高,由2007年的2260元增加到了2017年的13870元。這些數據說明了我國機關事業單位在養老金方面承受著巨大的壓力,財務風險也大大提高。正是由于這些原因,必須讓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生活方式逐漸向“社會化”邁進了。
(三)養老保險待遇不平等
企業單位與機關事業單位的人員退休金情況大致相同還是在我國改革開放初期的時候。企業單位與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水平不一致,兩個單位采用的是不一樣的體制。企業單位要求所有人員統一參加社保,其實人員的工資水平上漲也不會影響到養老金的水平,企業單位的養老金水平比較合理與穩定。但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單位完全不同,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金是由財務和自身“分包”,所以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金普遍高于企業單位。據調查顯示,在某一年企業單位的養老金為8500每人,但機關事業單位卻已高達16000每人。即使政府在對企業單位的養老金進行上調卻也還是低于機關事業單位,造成了不公平與不穩定的現象。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金會計也難以處理。
二、我國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會計發展的建議與策略
(一)確保養老金發放的籌資機制健全
按規定,養老保險費是機關事業單位和其工作人員應該及時足額繳納的。養老保險費的繳納一直都不夠及時,加強基金征繳是特別有必要的,把應該繳納的繳納金全數收回。社會保障資金的投入應該加大,各級政府也應該積極的調整和優化支出結構。建立職業年經制度提供相應的經費保障,同時也要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發放,保證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推進。
(二)社會化管理的實現
實行基本養老金社會化發放和普遍發放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障卡有助于提高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化管理的服務水平。為退休人員提供更方便快捷的服務,比如,建設老年服務設施與老年服務網絡、建設加強街道、社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工作的平臺,以上都對實現社會化管理有所幫助。
(三)社會保險經辦的提高
根據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實際需要加強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能力的建設,提供必要的經費和服務設施,還要適當的充實工作人員。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應做好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參保登記、繳費申報、關系轉移、待遇核定和支付等相關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質量,統一集中管理數據資源,實現規范化、信息化和專業化的管理。
(四)確定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繳費比例與基數
做到公平公正才能創造出和諧的社會。在我國機關事業單位的財政管理機制和人事管理機制有相同之處的基礎上國家應該對養老統籌范圍規定明確:要求全體員工進行統籌。在崗位工資、津貼工資和績效工資等具體明確的事項加入繳費基數中,明確單位的繳費基數。企業繳納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等與單基數繳費方式的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繳納相同。加大養老金融資的渠道,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的高低和退休高峰期資金壓力的大小會被加大養老金籌資的渠道所影響。針對這一對策,政府可以對比如電力、通訊這樣的大型項目進行投資,使用統籌的資金。投資資金的比例問題和頭哦子的管理流程必須進行嚴格的界定,對統籌資金的安全性與穩定性也要有保證。我國應該逐步構建起政府財政資助,針對養老基金的社會捐贈行為也應給予優惠政策。在現代社會制度改革的趨勢下,養老保險成為了必須經歷的制度改革,但由于這項工程太過于復雜,政府也意識到了這個問題,所以必須一步一步的得以實現,不同的情況按不同的方式處理,各個問題都應該全面的考慮。
(五)新型養老保險
根據《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規定個人和單位共同負擔基本養老費用,單位工資總額的兩成必須要高于單位負擔的部分,如有特殊的原因必須由國家財政部進行審批,個人工資的8%為個人負擔的部分。單位繳費部分進入社會統籌基金,個人繳費部分則劃入個人的養老金賬戶。個人繳費年限達到十五年則滿足領取養老金的條件,基本養老保險由社會統籌基金提供的基礎養老金和個人繳費賬戶存儲的養老金兩部分組成。職工退休是是基礎養老金的標準,繳費每滿一個年度多發1%是在當地的在職職工每月的平均工資和個人指數化的每月平均繳費金額的平均數為基數的基礎上,遇到工資增長和物價情況上漲的情況,在計算時應將其情況考慮在內。
三、結束語
總而言之,對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會計的改革是十分有必要的,我國社會保險的管理制度還不夠完善,比起西方發達國家還存在著較大的差異。改革是有必要的,但這次對原有的養老金制度的大幅度改革也是一個大膽的嘗試與突破,改革的過程中一定會遇到各種各樣的問題與阻礙,但我們不能安于現狀,止步不前,新的嘗試能讓我們不斷的發展與進步,只有勇敢的嘗試才能更好的發展,相信那些問題與阻礙都會迎刃而解。望這些研究與分析對于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會計制度的改革有一定的幫助。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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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張俏 單位:遼寧省凌海市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