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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機農業的起源及發展
1.1有機農產品的營養價值和安全性
科研人員在一項長達十年的有機食品與普通食品的研究中,通過比較結果發現有機西紅柿中一種被稱作類黃銅的抗氧化劑的含量是普通西紅柿中的兩倍。該研究小組認為,西紅柿中類黃銅含量的差異源于有機種植過程中沒有使用化學肥料。最近歐洲的一項研究也表明,有機西紅柿中維生素C、B胡蘿卜素和類黃銅含量比普通西紅柿高,并且有機桃子和蘋果中抗氧化劑含量更高。另外,2012年美國兒科學會在一份名為《有機食品:健康及環境優勢和劣勢》的報告中指出:有機食品的農藥殘留水平明顯低于普通食品。施用天然成分的農藥不僅減少了對環境的污染,也減少了農場操作工人化學藥劑灼傷中毒事件的發生。有機方式飼養的畜禽感染耐藥性細菌的可能性也較低,因有機畜禽在飼養過程中,只有當采用多種預防措施仍無法控制疾病或傷痛時,才能在獸醫指導下使用抗生素,并要有相應時間的休藥期才能銷售。有機農產品生產、采集、加工、包裝、貯藏、運輸的要求標準嚴于普通農產品,從根本上保證了產品的安全。
1.2我國有機農業生產執行標準
我國有機農業生產按照國家標準GB/T19630—2011執行。有機生產基地要求所在地有比較好的環境質量,但并沒有提出過高的指標。種植業產地環境要求如下:(1)土壤環境質量應符合GB15618中的二級標準。有機農業不使用化學肥料,避免了化學肥料帶來的氮磷流失及因此而引起的地下水的污染。通過合理的有機耕作方式,有效防止了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問題。通過秸稈還田和人畜糞便的綜合利用,有效防止了農村廢棄物的不合理利用帶來的環境污染。(2)農田灌溉水環境質量標準應符合GB5084的規定。有機農業標準中灌溉用水只需要達到最基本的農田灌溉水質標準即可,是由于水中的某些物質如凱氏氮含量高于農業生產時并沒有不利的影響,相反而是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作物生長。檢查員現場檢查時對重金屬污染等的要求方面,應根據農場耕作類別來評估農場用水水質的標準符合性。(3)環境空氣質量應符合GB3095中二級標準和GB9137的規定。如果農場的有機生產區域受到鄰近的常規生產區域污染的影響,應在有機和常規生產區域之間設置緩沖帶或物理障礙物。跟水一樣,空氣具有很強的流動性,有機農業基地周圍的上風方向如有污染源,則有可能流動到有機生產區域內,因此通過利用緩沖帶和提供天敵棲息地來形成一定的保護空間。
1.3我國有機農業發展現狀
有機農業在我國經過20多年的發展,目前,在標準制定、生產技術、加工技術、市場培育、產品認證、和質量控制等方面,經驗日趨成熟,但依然存在諸多問題。
1.3.1生產布局不合理目前,我國有機農產品生產區主要集中在東北和東南部及沿海地區,其中東北以生產豆類、谷物、畜肉奶制品和野生采集產品為主,東南部及沿海地區以生產蔬菜、茶葉、淡水魚、海產品、水果為主。西北地區以生產谷物、水果為主。從區域分布空間上看,我國有機農業發展存在區域不平衡的問題,東部沿海地區原有的經濟發展潛能和對外聯系的區位優勢得到了發揮,而中西部地區經濟持續增長的基礎比較脆弱、自我發展能力不強,一些遠離城市生產條件良好的地區雖然適合有機農業的發展,由于地理位置偏僻,當地有機產品的生產、加工和銷售市場尚未建立,以及缺乏政策支持,造成有機農業發展滯后。
1.3.2國內市場成長緩慢,但未來成長可期我國有機產品主要用于出口,近幾年來我國有機農產品所占農業出口創匯的份額大幅度增長。在國際市場上,有機農產品的消費國主要是發達國家,但其產品基本靠進口,有機農產品正成為發展中國家向發達國家出口的主要產品之一。我國有機農產品主要出口到日本、韓國、美國、加拿大、歐盟、臺灣、香港等國家和地區,在亞洲,有機農產品需求主要集中在日本、韓國、新加坡等發達國家。日本是亞洲最主要的有機農產品消費市場,也是我國有機農產品出口的主要目的地之一。相比之下,我國有機產品市場形成較晚,于2000年后才真正出現。且主要集中在北京、上海、廣州、南京和伸展等各大城市。如北京,已成為我國國內最大的有機產品市場,占國內有機產品市場份額的1/3左右。隨著我國經濟不斷發展,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和健康意識的逐漸形成,有機產品市場將在未來一段時間內快速發展,成為下一個朝陽產業。
1.3.3加工產品比例低我國有機農產品市場上,初級有機產品占80%,且多以原糧為主,加工產品僅占20%,而像德國、瑞士、美國、丹麥等一些有機農產品生產國家,80%為加工產品。加工農產品的附加值要遠遠高于初級產品,有機農產品的價格高于普通農產品50%至幾倍,農民可以從較高的農產品價格和較低的現金投入中獲得收益。所以這也是我國有機農業今后的發展方向,為此國家應重點扶持一批科技含量高、市場前景廣闊、能夠擴大出口和提高農副產品深加工水平的有機食品工業項目,對提高農副產品附加值,帶動農民增收,意義十分重要。
2我國有機產品的認證及監管
2.1啟動有機產品防偽追溯備案系統
國家認監委是我國有機產品認證監管部門,為解決我國有機產品標志不防偽、不可追溯等問題,切實做到保障獲證企業及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國家認監委信息中心于2012年3月1日啟動國家有機產品認證標志備案管理系統。系統上線的運行使社會公眾和相關監管部門對有機產品及其標志的查詢、辨識更加便捷。該系統標志信息的備案由各認證機構上報,獲得有機產品認證證書的企業其產品必須加施防偽標志才能上市銷售。對于國外進口到我國的產品,也必須經過我國認證機構的認證后并在產品最小銷售包裝上加貼或印刷有機防偽標志才能以有機產品銷售。
2.2通過有機防偽標志辨識真偽
為保證我國有機產品認證標志的可防偽與追溯,防止假冒獲證產品的發生,國家認監委要求各認證機構在向獲證企業發放認證標志時,要求每枚認證標志編碼的唯一性,編碼應由認證機構代碼、認證標志發放年份代碼和認證標志發放隨機碼組成。有機防偽標志是通過印刷或加貼方式附在產品上。防偽標志圖案是由國家有機產品標志和認證機構標志以及身份碼(明碼)、有機碼(暗碼)和查詢網址組成。印刷的有機碼只在有機碼數字前注明有機碼字樣。消費者在購買有機產品后,刮開有機防偽標志涂層得到17位有機碼,可登陸到中國食品農產品認證信息系統網進行查詢。有機防偽追溯碼的使用保障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除此之外,消費者還可撥打查詢網站上公布的認證機構的電話進行咨詢、核實或投訴。
2.3通過質監局的“新辦法”進一步加強認證監管
2014年4月1日,質監總局正式實施新的《有機產品認證管理辦法》,與原辦法相比,新辦法由原來的46條增至現在的63條,設立了“有機產品認證目錄制度”,認證標志統一編號制度、檔案記錄制度,保證獲證有機產品具有可追溯性;明確了未獲得有機產品認證的產品或者產品包裝及標簽上不能標注“有機”等字樣;增加了罰則條款,加大行政執法力度,解決了以往有機產品認證行政執法中執法依據不足的問題;取消了有機產品認證轉換標志,便于消費者識別有機產品,杜絕了獲證產品的認證委托人利用有機轉換認證冒充有機認證的行為。
2.4認證監管存在的問題
根據國家認監委監督管理委員會2012年第2號公告稱,截至2012年6月,我國有機產品認證機構為23家,有效認證證書為10478張,獲證企業為7266家,分布在全國1614個縣,有機農業生產面積已經達到200萬公頃,位居世界第三,有機產品國內貿易額約800億元,年出口約4億美元。從通過的認證企業數及產品數量可看出,我國有機產品行業呈現出快速成長和發展趨勢,但一些不法企業在經濟利益驅動下,鉆認證監管的漏洞,因有機碼在有機標志備案查詢系統中可多次查詢,沒有預警措施,給不法企業提供假造防偽標志的可趁之機,只要獲取一批有機碼就有重復印制的可能,目前市場上已出現加貼防偽標志的假有機產品,其圖標色彩不正,但消費者難辯真偽。還有防偽標志的超范圍、超期使用問題,一些企業不嚴格按照所申請包裝規格加貼,申請1公斤產品的標志加貼到5公斤產品上使用,超出監管系統自動審核所允許的訂購產量。以及上年度防偽標志未使用完下年度繼續使用,如果發生不但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還有可能外購普通產品冒充有機產品。在消費者不投訴的情況下很難發現。盡管有機產品監管機構對獲證企業的市場監管手段不斷加強,調動地方質監部門積極配合,不斷加大有機產品抽查抽檢力度。對認證機構提出新要求,嚴把關,備案監管系統功能也在不斷升級,在企業認證審核和證后監管上下了不少功夫,但認證監管工作依然面臨挑戰,需要我們監管部門和認證機構對獲證企業不僅要進行監管約束,還要加強誠信自律的培訓,做到“管、控、防”即有機產品可追溯,上市銷售能控制,防范措施能跟上,才能效遏制這些問題的出現。
3結論
發展有機農業對農民增收,出口創匯,促進我國農業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我國地域遼闊,傳統農業基礎好,勞動力資源豐富,又有生態農業、生態建設的基礎,加之越來越多的消費者認可和接受有機農產品,有機農業發展恰逢其時。但應加大證后監管力度,保證認證標志與產品安全性的統一。堅持和完善有機產品質量定點跟蹤檢測制度,推廣速測技術,在生產基地、批發市場、農貿市場開展有毒、有害物質檢測,公布檢測結果,確保消費者知情權。進一步加強有機產品標準及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度建設,完善有機產品認證制度,強化標識管理,杜絕標識濫用亂用現象,積極培育市場化的有機產品認證體系,才能為我國的有機產品市場營造一個健康有序的環境。
作者:王二平 單位:北京中綠華夏有機食品認證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