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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貸資產信息失真
信貸資產信息失真首先表現在貸款分類不準確,這也是當前各銀行業金融機構會計信息失真中最突出的一個問題。貸款分類不準確將會帶來撥備計提不準、利潤不實等一系列影響。有的銀行為了掩飾自身信貸資產質量不高,風險大的問題,或為完成上級行下達利潤指標,不按規定分類標準來準確劃分信貸資產,隱瞞信貸資產的真實風險狀況。目前各類銀行業金融機構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此類問題,其中信貸資產分類比較準確,偏離度相對較小的是大型國有商業銀行,偏離度最大的是農村合作金融機構,有的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實際信貸資產不良比例比賬面比例高出近50個百分點。信貸資產信息失真還表現在通過一些違規放貸行為掩飾資產質量。有的銀行為完成考核任務,存在違規辦理借新還舊、展期,或以貸還本、以貸收息等行為,故意隱瞞貸款真實風險狀況。
(二)抵債資產信息失真
部分基層銀行業金融機構存在未經評估接收抵債資產的現象,其賬面價值與實際價值不符;抵債資產已毀損,但銀行未做賬務處理,造成賬實不符的現象。同時,賬齡超過兩年以上且處置困難和保管不善的抵債資產,處置難或處置收入與原賬面價值存在較大差異,銀行為不影響自身經營利潤,長時間不處置該類資產。
(三)固定資產信息失真
一是歷史形成的賬外基建、“小金庫”基建、無計劃超計劃基建等形成的賬外固定資產,未完全消化處理,造成賬實不符。二是亂用會計科目,在“在建工程”、“低值易耗品”科目列支固定資產,或鉆“電子設備租賃費”、“固定資產融資租賃”等科目的空子,采取以租代購、以租代建的方式,隨意擴大自用固定資產核算,致使固定資產信息反映不實。
(四)負債業務信息失真
一是期末存款余額不實。特別是在月末、季末和年末的考核期限,各種目的性派生存款、搬家存款等導致存款基數虛增,存款信息反映不實。二是存款科目反映不實。有的銀行將高息攬入的儲蓄存款,通過“發行債券”科目核算,以逃避利率檢查;有的銀行將“活期存款”通過財政性存款科目核算,或轉系統內核算,逃避存款準備金管理;還有的銀行為達到特定目的,存在公款私存或私款公存現象。
(五)損益信息失真
有的銀行為了完成上級銀行下達的利潤指標,或出于管理者的需要,不認真執行權責發生制核算原則和賬務處理手續,賬面利潤不實。一是撥備計提不實。主要是因貸款分類不準、隱形不良貸款的存在引起貸款損失專項準備計提不足,從而導致利潤虛增。二是費用核算不實。如采取少提應付利息或將當年的基建等重大財務支出遞延到以后年度的辦法,虛增利潤;有的銀行通過年底虛列費用、支出,達到“藏利潤”的目的;在營銷費用中列支員工津補貼等薪酬支出,以逃避上級行指標控制。三是收入核算不實。目前銀行開展的中間業務越來越豐富,其種類、收費標準繁多,結算方式也各不相同,有現金收入,也有銀行轉賬,因對應關系不清,容易出現問題。四是竄用會計科目。如有的銀行在超額完成上級行布置的利潤目標的情況下,為了不給以后年度造成更大壓力,年底通過下級行上存資金記支出,上級行不記收入記“在途資金”的做法來隱藏部分利潤。
二、銀行會計信息失真的根源
(一)管理層經營思路存在一定偏向
一方面,個別銀行高管為了追求個人業績,謀取單位或個人私利,急功近利,指使會計人員對會計信息進行粉飾,以突出其經營業績;或利用失真的會計信息掩蓋其截留收入,逃避稅收等違章違紀行為。另一方面,目前商業銀行管理層普遍存在“重前臺操作會計信息,輕后臺核算管理會計信息”的認識偏差,商業銀行綜合應用操作系統推廣后,對前臺會計操作人員要求嚴格,會計數據錄入也比較準確規范,但對后臺會計核算和管理卻有所忽視,不少調賬調表行為都是通過后臺核算完成的,給會計信息失真提供了平臺和機會。
(二)銀行內部考核機制不合理
實行現代公司治理,追求利潤最大化,是現階段我國銀行業金融機構經營的主要目標之一。但由于銀行長期受計劃經濟體制等因素的影響,目前各項業務經營指標仍自上而下層層分解、下達,基層行不能根據自身的資產負債狀況及實際經營情況來自主確定業務經營計劃,往往是上級行下達的高指標無法完成,而匹配的費用指標太少不能滿足業務經營的需要,一定程度上誘發了會計信息失真。最典型的實例是各行為了完成年底時點數考核需要,存款搬家、存款互存等現象屢見不鮮。
(三)新業務快速增長與相關管理制度不匹配
隨著金融市場開放程度的不斷擴大,銀行業金融機構面臨更加激烈的競爭環境和更加復雜多樣的風險。有些基層銀行受利益驅動,片面強調發展,搶占市場,擴大市場份額,忽視監督管理,單純追求發展速度、經營業績,導致了會計信息的失真和經營風險的產生。如銀行電子銀行業務、個人理財產品、基金等新業務發展很快,但相應的配套管理制度和辦法往往滯后,而且在對新制度、流程的培訓、貫徹執行上沒有跟上步伐,存在一線員工對新流程理解不透,出現操作盲點的現象。
(四)會計內部控制存在薄弱環節
一是目前銀行內控制度不盡完善,存在部分“真空”和“盲點”,如集中核算的綜合操作系統不能覆蓋所有的業務和操作流程,導致一些新業務的手續費不在系統內核算,這些核算環節的操作漏洞給會計信息造假提供了可趁之機;二是內控制度執行不嚴,制度落實不到位,會計人員違規越權操作、有章不循、內部控制流于形式的現象時有發生;三是會計事后監督乏力,會計管理部門自律監管意識不強,不僅不能及時對所屬單位會計業務進行監督,反而自身根據業務工作需要和單位領導要求,調表調賬,致使會計信息失真。
(五)監督體系不健全
對銀行會計信息質量的監督可分為內部監督和外部監督。內部監督由于機構和人員缺乏足夠的獨立性,往往流于形式,特別是當前銀行普遍采取分級管理的分級會計核算模式,各級會計人員有時為了局部的利益,不能完全按銀行一級法人的要求執行會計核算,總行的會計監督職能不能有效履行。外部監督目前主要是由銀行監管部門實施的監管和獨立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而目前,銀行監管部門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經營的合規性、風險及操作層面監管較多,對會計核算監管較少;會計師事務所對銀行的會計監管則主要體現在對銀行會計報表及其他業務的審計上,尤以會計報表審計為主要方面,各自側重點不同,難免存在疏漏,而二者之間信息共享機制尚未建立,也給銀行逃避外部會計監督帶來可趁之機。
(六)會計法規不完善,問責不到位
作為約束銀行會計信息真實性的《會計法》、《金融企業會計制度》、《商業銀行信息披露暫行辦法》、《金融違法行為處罰辦法》及《中國人民銀行法》和《商業銀行法》等,對懲治提供虛假會計信息的行為責任劃分不夠明確,處罰標準不夠統一規范,以致在實際工作中對會計信息失真的問題很少追究責任,或根本無法追究責任。即使在實際執行中想查處,但常常因難以找到責任人的證據或受各種因素干擾,往往嚴查輕處,執法不嚴,違法不究,助長了會計信息的虛假行為。
(七)銀行工作人員主觀職業判斷偏差
目前,銀行實行的貸款五級分類方法是建立在動態監測基礎上的,信貸工作人員通過對借款人現金流量、財務實力、抵押品價值等因素的連續監測和分析,判斷貸款的實際損失程度。這種方法雖然較以前的“一逾兩呆”分類法更為科學,但也更依賴于信貸人員的主觀職業判斷,因此客觀上造成貸款分類不準確。如大型國有商業銀行對不良貸款的認定由省級分行統一進行,有專人負責,其分類相對準確,而一些地方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信貸人員對貸款五級分類的標準把握、理解程度不一,造成分類不準,從而影響會計信息真實性。
(八)某些歷史政策因素導致會計信息失真
一是地方政府的攤派行為,迫使會計信息失真。尤其是經濟不發達地區的地方政府,由于財力不足,實行強行攤派,銀行無奈只能經過變通處理,其結果體現在會計核算中變成虛假信息。二是某些政策失誤造成人為會計信息失真,如調研中發現,在央行票據集中兌付前夕,突然提高了兌付條件,要求計算資本充足率時扣除呆滯貸款的40%,抵債資產的50%,導致資本充足率大幅下降,農村信用社為達到要求指標,不得不進行“倒貸”等不實行為,提供虛假會計信息,隱藏了大量不良貸款。三是歷史包袱過重導致會計信息失真。如目前基層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執行不良資產由法人機構自行負擔核銷的政策,但在實際執行過程中,有的法人機構因其歷史包袱重、不生息資產比重較大、盈利能力較低等原因,無力核銷;有的歷史不良貸款因手續不全,不符合當前核銷條件而無法核銷,而迫于管理部門“達標升級”的需求,提供虛假會計信息。
三、提高銀行會計信息真實性的治理對策
(一)強化銀行會計信息質量意識
首先,銀行管理層應高度重視銀行會計信息工作,充分認識銀行會計信息失真的危害性,認真研究并切實解決會計信息失真的問題;自覺維護銀行會計信息的真實、準確和完整,為發揮會計職能,提高會計信息質量創造良好的環境。其次,要加強銀行會計人員的專業知識培訓和職業道德教育,進一步提高會計人員的思想和業務素質。一方面要增強會計人員法律法規意識,使其自覺抵制各種違規、違法行為,維護會計信息真實性;另一方面要對會計人員開展企業新會計準則、新業務處理流程和核算的培訓,使會計核算與金融創新相適應。再次,要加強對信貸人員貸款分類的相關培訓,使其正確掌握分類標準、參考特征等,提高貸款分類準確性。
(二)建立科學合理的銀行考核機制
銀行的考核機制應立足于“效益性、安全性、流動性、依法獨立自主經營、保護存款人利益”的經營原則,堅持以市場為導向、以效益為目標的基礎上,建立自下而上的銀行管理考核機制,擴大基層行的經營自主權力,允許下級行在授權范圍內依法合規地開展業務經營。在制定經營目標計劃時,應把綜合指標全盤考慮,既要考慮總量的變化,也要考慮比率的變化,采取自下而上層層綜合制定,而不能從上到下層層加碼,硬性下達;精簡一些硬性考核指標,選取更科學的指標考核基層行業績,如部分銀行已采取存款余額日均數替代過去的時點數,對基層行在考核期末突擊增加存款,起到了一定抑制作用。
(三)加強會計內控制度建設
一是強化預算控制,加強各環節的管理,及時分析和控制預算與實際執行差異,嚴格控制預算外不合理支出。二是強化授權批準控制,應明確規定涉及會計相關工作的授權批準的范圍、權限、程序、責任等內容,銀行內部的各級管理者必須在授權范圍內行使職權和承擔責任,經辦人員也必須在授權范圍內辦理業務。三是實施職責分離管理,按照不相容職務相分離的原則,合理設置會計及相關工作崗位,確保不同機構和崗位之間權責分明、相互制約、相互監督、形成相互制衡機制。四是落實崗位責任制度,使管理層及所有會計人員均有明確而具體的職權范圍工作和責任。
(四)強化銀行會計監督體系
對銀行內部來說,可嘗試會計主管委派制度,即由上級行對下級行層層委派會計主管,對下級行的業務經營活動和財務核算情況進行直接監督管理。委派會計主管在行政和待遇上都隸屬于上級行管理,不與派駐行發生直接經濟利益關系,以增強其獨立性和超脫性。對外部監督來說,一是銀監部門應強化會計監督職能,對銀行業金融機構會計制度的健全性、科學性等進行監督和檢查;二是要充分發揮中介機構的作用,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銀行報表數據等會計數據實施獨立審計,并與銀行內部審計部門建立溝通機制,實現信息資源共享。
(五)加強立法,加大銀行內外執法監督力度
進一步完善《會計法》等各項金融會計法律法規,增加確保銀行會計信息真實性、懲治會計制假造假行為責任的補充條款,增強法律法規的嚴肅性。銀行要自身加大內部審計、監察執法力度,對各操作環節和對會計部門的管理及核算情況要定期進行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糾正。銀監部門對銀行違反各項會計法律法規、弄虛作假的行為,一經發現,也應嚴厲查處,并要從嚴追究有關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
(六)提供政策扶持,幫助銀行擺脫歷史包袱
目前,不良資產占比高等問題已經成為當前制約地方法人金融機構,特別是農村合作金融機構改革發展的瓶頸。因此,對于某些特定因素形成的歷史包袱,地方政府應予以政策扶持,放低核銷門檻,幫助其擺脫歷史包袱,減少其會計信息造假的主觀誘因,改善經營環境,使其走向健康良性的可持續發展道路,為地方經濟發展做出更大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