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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標準是會計人員進行會計確認、計量、記錄與報告等必須遵循的基本原則,其具體內容包括會計準則、原則和制度。中央銀行會計標準是指中央銀行適用的會計準則、原則和制度的總稱。《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以及國家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財政、金融政策構成了我國中央銀行會計工作的指導性文件。同時,我國中央銀行會計工作經過多年的發(fā)展,建立了較為完善的會計管理制度,《中國人民銀行法》、《中國人民銀行會計基本制度》、《中國人民銀行財務制度》等法律、法規(guī)對人民銀行的會計行為進行了規(guī)范。與國際會計準則以及國外許多央行正在執(zhí)行的會計標準相比,我國中央銀行會計標準還存在一定差距,有待改進。
(一)缺乏有關會計標準的制度。目前,人民銀行會計核算主要依據《會計基本制度》等規(guī)章制度,這些會計制度側重于會計核算管理和會計實務的操作,層次相對較低,缺乏統(tǒng)領會計核算的原則或準則?,F有會計制度經歷幾次修改和完善之后,會計核算手段發(fā)生改變,核算方法得到優(yōu)化,但執(zhí)行的會計標準卻基本保持不變,內容粗放,對一些具體的業(yè)務沒有實際操作性標準,已不能滿足中央銀行業(yè)務對會計確認和計量的需求。
(二)會計核算基礎落后。人民銀行的會計核算主要以收付實現制為基礎,僅對外匯儲備運營業(yè)務采用權責發(fā)生制進行核算。收付實現制與人民銀行作為國務院組成部門、實行由政府主導的財務預算管理體制密切相關,能夠實現財務收支與年度預算安排的有效配比。以收付實現制進行會計核算和編制會計報告,簡單方便,易于操作。但收付實現制只能反映預算收支執(zhí)行情況,在當前央行資產種類多樣化,市場交易頻繁的情況下,收付實現制已無法滿足準確、完整、真實地反映央行資產狀況的要求。
(三)會計計量屬性單一。我國央行的會計計量基礎是歷史成本法,外匯儲備、黃金、有價證券等各種金融資產價值以歷史成本計價,不受金融市場波動影響,實際上,這些資產的價格受國內外市場的綜合影響,波動較大,按照歷史成本計價,致使央行資產負債表賬面反映的儲備資產價值和有價證券價值偏離了市場價值,會計信息的決策相關性大打折扣。
(四)謹慎性原則未充分運用。中國人民銀行會計基本制度規(guī)定,央行只在年末時從實現利潤中按一定比例計提總準備金作為資本之用,并無計提資產減值準備的規(guī)定?,F階段,央行對謹慎性原則的運用還需加強。例如,央行對金融機構再貸款沒有按貸款分類標準進行分類管理,也沒有根據再貸款的可收回程度計提相應的減值準備;對固定資產的折舊在表外核算,在表內以固定資產原值進行反映;對外匯儲備、黃金、有價證券等市場敏感性較高、市價變化較大的資產,沒有按照謹慎性的要求計提資產減值準備;對或有事項,如央行潛在負債等也沒有披露要求。這些問題使央行資產管理存在一定的風險隱患。
(五)會計信息披露不充分。我國央行的年度會計報告沒有對外披露,其編制的會計報告只向內部相關部門及財政、審計等政府部門提供。目前,人民銀行每年接受國家審計署、財政部的審計監(jiān)督,這種審計是一種非獨立的政府審計。從審計內容看,審計署、財政部對人民銀行的審計監(jiān)督大同小異,審計的重點集中在預算執(zhí)行情況和對財經紀律的遵守上,并未對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開展審計。
二、完善我國中央銀行會計標準的建議
(一)制定和完善統(tǒng)一的央行會計標準
人民銀行應在借鑒國際會計準則、我國企業(yè)會計準則和發(fā)達國家央行會計標準的基礎上,制定一套適合我國國情又與國際接軌的央行會計標準制度或準則。具體包括以下幾個方面:一是采用權責發(fā)生制作為人民銀行會計核算的基礎,準確衡量和計算各期間的成本和收益情況;二是將配比性和實質重于形式等原則增加到央行會計核算原則中;三是根據持有資產的目的不同,采用歷史成本、可變現凈值、重置成本、公允價值等多種計量屬性;四是建立健全會計信息對外披露機制,保障會計信息披露的質量。
(二)逐步引入權責發(fā)生制,提升會計信息質量
權責發(fā)生制能夠實現財務收支的期間配比,如實反映會計主體在各會計期間的經營成果,提高會計信息的相關性,已被世界各國中央銀行廣泛采用。但引入權責發(fā)生制涉及的面較廣,對央行的會計工作影響較大,如果處理不當,將導致嚴重后果。因此,在引入權責發(fā)生制時應采取逐步推行的方式,根據會計科目的特點,選擇一些合適的會計科目采用權責發(fā)生制進行確認,其他科目仍執(zhí)行收付實現制,確保會計和預算系統(tǒng)正常運行。
(三)完善會計信息披露機制
人民銀行職能定位于制定和執(zhí)行貨幣政策、維護金融穩(wěn)定和提供金融服務,其政策業(yè)務變化直接影響金融參與者和其他利益相關者。以合理的會計標準編制會計報告并及時、準確、完整、有效地披露會計信息,有助于外界認識和理解中央銀行的各項政策行為,也有助于滿足內外部信息使用者的需求。逐步實現向社會按月、按季、按年度公布央行會計信息,并擴大披露報表的種類。進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質量,對再貸款計提風險準備;對黃金、外匯儲備計提資產減值準備;對固定資產計提折舊并在表內以固定資產凈值(固定資產原值-累計折舊)反映;對可能發(fā)生的損失的或有事項,在表內確認損失和負債。引入外部的獨立審計機構對央行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開展有效審計,提高我國央行會計信息的可信度。
(四)加強對發(fā)達國家中央銀行會計標準的調查研究
隨著經濟金融的全球化與一體化,我國中央銀行參與國際經濟、金融活動日益頻繁,與外國中央銀行、商業(yè)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的交流日益緊密,在我國,中央銀行會計標準改革是必然趨勢。要密切跟蹤國內外會計準則動態(tài),認真研究國際會計準則在不同國家中央銀行的運用,借鑒發(fā)達國家會計標準改革的成功經驗,深入探索我國央行運用國際會計準則的范圍和差距,結合我國經濟金融業(yè)發(fā)展的內在規(guī)律和人民銀行的實際情況,明確我國央行會計標準的發(fā)展方向和具體內容,并將研究成果積極運用到中央銀行會計實踐活動中,最終制定出符合我國央行自身特點的會計標準。
(五)加強學習,建設高層次會計隊伍
人民銀行會計標準與國際會計標準趨同的形勢下,加強會計人員的學習和教育培訓,提高會計人員的業(yè)務素質,為人民銀行改進會計標準儲備專門人才。開展對金融資產的分類、公允價值的應用、價值變化的評估、實際利率法的運用等新業(yè)務新知識的培訓,提高會計人員的專業(yè)知識和價值判斷能力。引導會計人員不斷學習和研究國際會計準則和我國企業(yè)會計準則發(fā)展的新動態(tài)、新成果,利用新知識、新理論來解決新的會計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