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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性質上,科技銀行是創新型的商業銀行,但由于其業務的特殊性,完全的商業化、市場化也很難生存和發展,因此需要政府必要的政策引導和支持。在世界范圍內,最著名的科技銀行當屬美國的硅谷銀行(SiliconValleyBank)。硅谷銀行1983年成立于美國加州地區,當時注冊資本只有500萬美元,現已發展成為硅谷銀行集團,并在納斯達克上市。硅谷銀行以為科技創業企業提供金融服務著稱,現在已服務過3萬多個美國和世界各地的創新企業。硅谷銀行從所支持過的高科技企業的快速成長中獲得了較高的收益率,并率先擺脫了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的影響。2010年硅谷銀行躋身福布斯美國銀行前5位。截至2011年6月末,硅谷銀行集團總資產已達194億美元。硅谷銀的成就得益于其特有的經營模式:從資金來源來看,硅谷銀行不吸收社會公眾的儲蓄存款,以吸收公司和風險投資基金的客戶存款為其主要資金來源。專業化的資金來源渠道使硅谷銀行比一般的商業銀行具有更高的控制風險能力。硅谷銀行的客戶定位明確,主要定位于科技型中小企業。加州的硅谷地區云集了超過350余家的各類銀行,包括美洲銀行、巴黎國民銀行、渣打銀行等大型跨國銀行。硅谷銀行之所以能生存并且獲得較快發展,就是它把自己的目標客戶定位在技術創新領域、被其他銀行認為風險太大而不愿意提供融資服務的中小高科技企業。這些企業一旦獲得市場的認可,將會給硅谷銀行帶來巨額的投資回報,并且只要合理的控制風險,硅谷銀行就可以獲得穩定的投資回報率。l993年以來,硅谷銀行的平均資產回報率是17.5%,遠高于同期美國銀行業l2.5%的平均水平。
經過多年的發展,硅谷銀行形成了一套獨特而成熟的盈利模式,即股權投資與信貸業務相結合,采取“股權+債權”的模式,除了如一般商業銀行發放貸款獲取債權投資收益之外,股權投資收益是硅谷銀行的重要利潤來源。股權投資主要以兩種方式進行,一種是直接投資科技型中小企業,購買其股份,一旦科技型中小企業成功上市或股票升值,就能給硅谷銀行帶來巨大的收益;另一種是將資金投入風險投資機構,由風投或私募對科技型中小企業進行投資。與風險投資機構的緊密合作,使硅谷銀行在客戶選擇、產品服務和風險控制等方面都具有較強的競爭力。因此,硅谷銀行的盈利收入不僅來自高于普通商業貸款的利率收入,還來自于其持有的眾多企業的股權,分享與高風險匹配的高收益。
硅谷銀行擁有熟悉科技專業的服務團隊,他們精通相關領域的專業知識,熟知各個發展階段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在經營中會面臨的諸多風險。他們的專業知識有助于科技銀行控制融資業務風險,為客戶提供切合需求的金融服務。硅谷銀行根據客戶的成長階段將服務劃分為3個系列,包括硅谷銀行集團加速、硅谷銀行集團成長和硅谷銀行集團公司金融,每個系列都包含了適合于不同企業發展階段的一攬子金融服務和產品。
一方面,硅谷銀行只為那些已經獲得風險投資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服務,因為對硅谷銀行來說,得到風險投資基金認可的科技型企業一般都風險較低,而且具有良好的發展前景,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硅谷銀行的風險。另一方面,硅谷銀行也把資金投入風險投資基金,再由風險投資基金完成投資。硅谷銀行的貸款對象大多是處于初創期的科技型中小企業,規模小,資產結構中無形資產比例較高,可用于抵押的有形資產不足,因此硅谷銀行采取靈活的貸款擔保,如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貸款。硅谷銀行將風險投資業務與一般銀行業務分割開。硅谷銀行的風險投資資金主要來源于股市募集,少部分來源于基金項目,并不從一般銀行業務中提取資金,而一般銀行業務的資金也不會從風險投資業務中挪用,彼此的資金互相獨立,也互不影響。
我國科技銀行的發展現狀
我國的科技銀行起步相對較晚。2003年,科學技術部開始著手制定科技開發銀行方案。2007年,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向中國人民銀行和銀監會提交《關于在高新技術開發區內設立科技銀行的建議案》,闡述了我國設立科技銀行的必要性、相關制度安排,以及科技銀行的盈利模式、風險監控等。2008年,在科技部、人民銀行和銀監會的共同推動下,省市地方科技部門積極與地方銀監會和金融機構合作,推動國內商業銀行設立為科技型企業提供金融服務的科技支行。2009年1月,四川成都市率先設立了兩家科技支行:中國建設銀行成都科技支行和成都銀行科技支行。隨后,深圳、無錫和蘇州等地也成立科技支行。截至2012年6月,全國共設立科技支行21家,不同程度地緩解了當地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盡管科技銀行這種新型的金融機構目前正在我國興起,但從已經成立的商業銀行科技支行的實際運轉情況來看,科技銀行在扶持科技型中小企業方面還遠沒有起到如硅谷銀行一般的作用,存在的障礙較多。具體如下:
1尚未設立具有獨立的法人地位的科技銀行
如前所述,我國的科技銀行是以商業銀行科技支行的形式組建起來的,不具有獨立的法人地位,這種組建方式具有現實必要性:一方面可盡早開展科技銀行業務,有利于解決當下科技型中小企業科技貸款難的問題;另一方面可積累科技貸款業務經驗,提高科技貸款的風險控制能力,為以后設立科技銀行奠定基礎。但是這種設立模式存在缺陷:商業科技支行沒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因此也就無法做到自主經營、獨立核算和自負盈虧;另外,科技支行屬于商業銀行,要遵循“安全性”原則,經營理念和管理技術不能適應科技創新活動的高風險性。
2科技銀行對風險的控制水平不高
科技型中小企業從事科技項目研發,具有高風險、高成長的特征,由于其自身規模小、信用級別低、抵押擔保不足,加之信息不對稱,銀行難以準確衡量企業的風險度,導致科技銀行貸款業務面臨著較大的風險。解決信息不對稱問題,有效控制貸款風險,對于科技銀行持續穩定經營至關重要。從國內科技銀行來看,科技銀行對風險的控制水平不高,不能做到在貸款前對目標企業管理層的盡職調查,全面了解目標企業的經營管理、市場前景等狀況;放貸時抵押擔保方式單一;在貸款后未能對貸款對象的財務狀況進行有效監控等,從而導致科技銀行的經營風險不斷擴大。
3科技銀行的盈利能力不足
目前我國科技銀行盈利能力不足主要體現在:科技銀行對科技型中企業貸款要承擔較大的風險,但由于沒有利率定價權,科技銀行得到的收益卻是固定的低收益,產生了風險收益不對稱;由于科技型中小企業信息搜集成本高,單筆貸款規模小,風險大,信貸資產綜合管理成本要大于對大型企業貸款成本,出現了成本收益不均衡;受《商業銀行法》限制,科技銀行只能通過債務投資的方式獲取收益,無法通過股權投資分享科技型中小企業高成長帶來的高收益。盈利能力不足致使科技銀行在銀行業競爭中明顯處于弱勢。
4存在法律制度方面的限制
按照硅谷銀行的做法,科技銀行具備信貸與投資雙向功能。而我國現行的《商業銀行法》與銀行股權投資存在矛盾。根據我國《商業銀行法》中第四十三條的規定,商業銀行“不得向非銀行金融機構和企業投資”。此外,目前科技銀行最大的金融抑制來自于中國現行的銀行利率政策:《商業銀行法》第三十八條、第四十七條規定,“商業銀行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利率的上下限確定貸款利率。”“商業銀行不得違反規定提高或者降低利率以及采用其他不正當手段,吸收存款、發放貸款。”這些規定的存在意味著中國科技銀行的業務模式和利潤來源與普通商業銀行并無多少差異,但卻要承擔科技型中小企業較高的風險,這顯然不利于科技銀行的持續經營。
5缺乏必要的政策支持
政府作用機制對于科技貸款市場的發展起著重要的作用。對于科技銀行,政府作用機制應主要體現為政策支持。國外科技銀行的成功運用表明,政府的政策支持在科技銀行的發展過程中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而目前中國對于設立科技銀行還缺乏必要的政策支持。
發展我國科技銀行的對策建議
科技銀行作為一種“舶來品”,它的產生與發展是以美國等西方發達國家的發展歷程為背景的。硅谷銀行的經營模式雖然可以為中國的科技銀行提供必要的借鑒,但由于兩國在金融體制、創業文化、創業風險投資機構發展程度等方面尚存在顯著差異,因此在引入科技銀行時,就必須要對國外科技銀行模式進行必要的修改和完善,使之適應我國的國情和發展現狀。
1設立具有法人地位的科技銀行
商業銀行科技支行的設立模式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科技銀行經營的自主性和靈活性。因此,應設立我國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科技銀行。在實際操作中,有兩種設立途徑:一是由商業銀行牽頭發起,其他投資者參與的方式成立股份制科技銀行。相關立法部門、銀行監管部門應及時制定專門的《科技銀行法》、《科技銀行管理辦法》等法律規章,來規范科技銀行的運營。國家應出臺政策,對設立科技銀行在注冊資本、資金來源、業務范圍等方面給予必要的扶持,尤其是允許科技銀行從事股權投資等創新性金融業務。為使科技銀行的投資主體多元化,要鼓勵社會資本參股科技銀行,如引進國外戰略投資者、鼓勵國內的工商企業參與科技銀行的創建等,以完善科技銀行的組織構架。在這方面,浦發硅谷銀行為我們做出了有益的探索。2010年12月,浦發銀行與硅谷銀行簽署《發起人協議》,擬在中國設立一家專門為科技型中小企業服務的銀行。2011年10月獲銀監會批準浦發銀行與美國硅谷銀行在上海市籌建中外合資銀行“浦發硅谷銀行有限公司”。該銀行注冊資本為10億元人民幣,上海浦發銀行與美國硅谷銀行各持有該合資銀行50%股權。浦發硅谷銀行將于2012年8月正式成立。二是商業銀行科技支行轉型為獨立的科技銀行。隨著現有的科技支行科技貸款業務的不斷擴大,風險控制能力提高,并逐漸開發出了較為成熟的盈利模式,科技支行可從原商業銀行中分離出來,設立科技銀行,即由科技支行轉化為獨立的科技銀行。
2加強科技銀行的風險控制
風險控制制度的完善是科技銀行實施有效風險控制的前提。包括制定適合科技銀行的經營準則,制定科技銀行內部控制制度,建立適合高新技術企業的評估方法、風險評價標準和管理規范等方面。貸款客戶行業的多元化可以減少市場波動和行業周期性變化對科技銀行的影響,降低科技貸款的風險。在發放科技貸款前,要加強對科技型企業的審查、盡量收集科技型企業信息、減少信息不對稱程度,要建立科學完善的科技型企業信用風險評估系統,對科技型企業進行科學的風險評估,以確定是否發放科技貸款和貸款的利率水平。發放貸款后,科技銀行要跟蹤監督科技型企業的運營狀況,適時評估科技貸款的風險,對不同風險的科技貸款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創業風險投資是科技型企業的重要股權融資來源。風險投資機構對所投科技型企業的了解,可以幫助科技銀行降低信息不對稱程度。同時,創業風險投資機構還具有專業的風險識別和控制能力。通過加強與創業風險投資機構的溝通和合作,將會大大降低科技貸款的風險。
3創新盈利模式,體現科技銀行的專業化優勢
科技貸款具有高風險的特點,科技銀行應開發有別于傳統商業銀行的盈利模式。科技銀行應立足于所處地區的科技創新優勢產業,確定服務對象的范圍。通過深入了解科技型中小企業不同成長階段的資金需求,為客戶提供獨特而靈活的金融解決方案。由于我國實行分業經營和分業監管,可采取金融控股公司的形式,仿照硅谷銀行設立股權投資公司,專門從事科技銀行對新興產業中的創新成長型企業的股權投資業務。科技銀行應綜合考慮科技型企業的規模、運營狀況、信用記錄、管理層誠信及創業風險投資或私募股權投資的支持力度和科技貸款的供給等因素,對科技貸款進行差別定價。實行差別化定價的前提是利率市場化,在目前我國商業銀行存貸款利率還未完全市場化的情況下,國家應考慮擴大科技銀行的利率浮動區間,體現專業化優勢。
4對科技銀行給予政策扶持
稅收優惠政策。政府對科技銀行的稅收優惠可以體現在3個方面:一是減少稅基,二是降低稅率,三是直接減免。比如,目前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的營業稅稅率為5%,可以考慮降低科技銀行的營業稅稅率,由目前的5%降到4%或3%;再如,根據現行稅法的規定,對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l5%的所得稅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可以考慮對科技銀行以同樣的優惠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金融支持政策。一是建立風險補償機制。由于科技型中小企業在其發展過程中具有的高風險性,決定了為其提供貸款的科技銀行也承擔了較高的信貸風險,因此,政府應建立針對科技銀行科技貸款的風險補償機制。如政府可以以財政出資,按照科技銀行向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科技貸款余額的一定百分比,建立風險準備基金,作為為科技銀行科技貸款提供風險補償的資金池。二是加大金融改革力度。在目前的分業經營的體制下,科技銀行的創新業務很難開展。政府相關部門應加大金融體制改革的力度,允許科技銀行可以從事股權投資等業務。法律支持政策。完善的監管法律、法規是保證科技銀行能夠健康發展并成功運營的重要外部環境,政府部門可以考慮針對科技銀行的運營特點,盡快制定出“科技銀行法”等法律、法規,為科技銀行的健康發展提供法律保障,營造良好的法律環境。(本文作者:張亞欣 單位:沈陽大學經濟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