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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教育小學化是指幼兒教育脫離了學齡前兒童的身心發展規律與特點,在教育內容、教育方法、教育評價等方面向小學階段的教育標準看齊.[1]該問題困擾幼教領域已久,且有愈演愈烈之勢.如果單從幼兒教育本身來講,這是一個顯而易見的愚蠢之舉.但如果從復雜的社會背景觀之,該問題則千頭萬緒,難于解決.筆者試圖從博弈論的視角,分析幼教主體在幼兒教育選擇中深陷入難以自拔的“囚徒困境”,并探索其深度根源,試圖尋求走出困境之途徑.
1博弈論的“囚徒困境”:理論闡釋
“囚徒困境”是博弈論的一個經典案例:兩名竊賊被警方抓獲,由于證據不足無法將二人定罪,于是警方將二人隔離審訊.警方為二人提供的選擇條件是,如果二人都招供,則二人同時被依法判處6個月監禁;如果一方招供,另一方拒不招供,則招供的一方因立功表現將被釋放,而拒不招供的一方則因妨礙司法公正而遭重判,被判入獄9個月;如果二人都拒不招供,則導致證據不充分,二人皆被判入獄1個月.囚徒雙方在信息不完全的情況下,皆選擇了對自己來說最安全、利益最大但并非最優的決策即雙方均選擇了供認不諱.這是典型的非合作一次性博弈.在非合作一次性博弈中,兩個自利的、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個體將忽視他人利益,而選擇一個對雙方來說都陷入低效的結局———非合作戰略均衡.[2]博弈論是關于策略相互作用的理論.它是關于社會形勢中理性行為的理論,其中每個局中人對自己行為的選擇必須以他對其他局中人將如何反應的判斷為基礎[3].博弈最重要的基本要素包括局中人(player)、局中人的策略集合(strategies)以及各局中人的收益(payoff).博弈論的基本假設是,博弈中的局中人都是理性的,他們在決策中傾向于選擇自己的最佳策略以最大化自己的收益.博弈的基本特征是,博弈中每一個局中人的收益不僅取決于自己選擇的策略,而且取決于所有其他局中人選擇的策略.同時,每一個局中人在決策前,將理性分析給定的博弈規則或信息集合.給定的博弈規則決定著局中人的收益矩陣.局中人所獲取的信息以及由此而構建的對博弈規則的理解,決定著局中人主觀上最優的決策選擇.另外,在博弈分析中,需加以注意的是,局中人的收益是局中人真正關心的東西.由于現實中每一個局中人的價值觀念是不同的,所以他們主觀上認可的收益也是不同的.因此,在現實的博弈分析中,局中人的價值理念必須考慮在收益分析之中.
2幼兒教育小學化:博弈論視角的分析
幼兒教育領域中的小學化現象正是這樣.幼兒教育小學化問題中,存在著多個利益相關者,其中主要包括幼兒家長、幼兒園和幼兒教師.在幼兒家長之間、幼兒園之間以及幼兒教師之間未達成合作意向,即并非所有參與博弈的幼教主體均選擇科學合理幼教方式的情況下,一旦有人選擇小學化的幼兒教育,就會導致其自身利益受損.
(1)幼兒家長的“囚徒困境”.每一個幼兒家長都希望選擇最有利于孩子發展,能夠使孩子獲得最大競爭力,幫助孩子爭取最多教育資源的幼教方式.而目前我國教育資源的分配方式主要通過考試,在考試中取得優異學業成績的孩子將為自己爭取到讀重點中學、重點大學的資格和權利,因此,孩子的學業成績將成為家長最重要的關注點.選擇小學化的幼兒教育從短期效益來說,的確能夠滿足家長對孩子學業成績的訴求,而這短期內學業成績的提升有可能為孩子獲得較為優質的教育資源,接下來優質的教育資源又可能為孩子潛能的開發創造良好的條件,從而促進孩子更好的發展.雖然,在這一過程中,家長要承擔孩子非智力因素如人格發展、心理健康等方面受損的風險.通過以上分析可知,如果任一幼兒家長選擇科學化的幼兒教育,而其他參與博弈的幼兒家長選擇了小學化的幼兒教育,那么該家長的孩子將在以學業成績為衡量標準的教育資源競爭中處于劣勢.學業成績競爭的失利,可能導致孩子無法享受到優質的教育資源,從而致使孩子潛能開發受阻,無法得到充分發展.在幼兒教育小學化問題中,幼兒家長已深處“囚徒困境”.只要參與博弈的其他幼兒家長仍然堅持小學化的幼兒教育,無論哪個幼兒家長選擇放棄小學化的幼兒教育,都將冒使孩子在教育資源爭奪中處于劣勢的巨大風險.
(2)幼兒園辦園者的“囚徒困境”.目前,我國幼兒教育正處在教育資源匱乏,公辦幼兒園發展緩慢的階段.據2013年國家統計局的《中國兒童發展綱要(2011-2020年)》實施情況報告顯示,我國公辦幼兒園數量不到全國幼兒園總數的1/3.大部分幼兒園的辦園經費來源于園費收入,因此,生源多寡不僅關乎幼兒園的發展,更決定著幼兒園的存亡.面對激烈的園際市場競爭,幼兒家長訴求將成為幼兒園辦園方式選擇的重要導向.如前所述,幼兒家長已陷入“囚徒困境”,小學化的幼兒教育已成為他們最安全最有利的選擇.因此,受到幼兒家長訴求的引導,辦園者為了謀求幼兒園的生存和發展,傾向于為迎合家長訴求,爭取生源,放棄辦科學合理幼兒教育的決策,而選擇小學化的辦園方式.而一旦大多數幼兒園選擇了小學化的辦園方式,幼兒園辦園者也將陷入幼兒教育小學化的“囚徒困境”.辦園者們的決策已構成了幼兒園之間博弈的納什均衡,一旦有幼兒園改變決策,就意味著該幼兒園將極有可能在園際競爭中處于劣勢,從而導致生存堪憂.
(3)幼兒教師的“囚徒困境”.幼兒教師在幼教方式選擇上,同樣面對科學合理幼教方式和小學化幼教方式的抉擇.當前,我國幼兒教師隊伍從整體上來看,綜合素質不高,仍然存在無證上崗、學歷水平偏低、專業素養不高等問題.而對于許多幼兒教師來說,采用科學合理的幼教方式的難度已遠遠超出其最近發展區,難度過高,難以達到.相對而言,小學化的幼教方式易于把握,教學效果容易量化,能立竿見影地實現幼兒家長的教育期待,致使大多數幼兒教師傾向于選擇簡單易行、成效顯著的小學化幼教方式.如此,選擇小學化幼教方式的教師迅速獲得了幼兒家長的認同,從而贏得幼兒園領導的認可,為幼兒園爭取到了生源,進而使其在幼兒園和幼兒家長的心目中贏得了較高的聲譽,并由此為自己獲得了相應的優厚待遇,如與生源掛鉤的獎金、快速的晉級機會以及領導的賞識等等.在此種情況下,即便存在科學教育觀念堅定,專業素養較高的幼兒教師想要選擇科學合理的幼教方式,也會由于科學合理幼教方式的難于踐行,遠期成效無法在短時間內顯現,因而受到幼兒家長的指責,遭到領導施壓,而無法堅持下去.因此,只要幼兒教師專業發展狀況不能有所改善,小學化幼教方式仍然在市場競爭中占據優勢,幼兒教師也將無法走出幼兒教育小學化的“囚徒困境”.
3公共改進:擺脫幼兒教育小學化“囚徒困境”之路
基于英國經濟學家亞當•斯密的“理性經濟人”假設,人們在從事經濟活動中往往傾向于在理性思考、精明計慮后,選擇能使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決策.然而,由于人的理性是不完全的,所以往往出現在所有個體都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情況下,卻損害到集體的利益,從而使每一個個體利益受損.在幼兒教育小學化問題的“囚徒困境”中,寄希望于每個局中人都能出于大局意識、集體利益而放棄自己的最優決策是不現實的.因此,擺脫幼兒教育小學化問題“囚徒困境”的最優策略只能通過公共改進即通過政府或相關教育行政部門的宏觀調控、積極治理方可實現.
(1)加大教育宣傳力度,提高幼教主體理性水平.幼教主體教育觀念的扭轉是擺脫幼兒教育小學化“囚徒困境”的思想前提,只有幼教主體的觀念得到徹底改變,才能促使他們選擇正確的幼教之路.因此,重視對幼教主體理性水平提升的教育和宣傳至關重要.首先,對辦園者資質審核做到嚴格把關,保證幼兒園的辦園水準和專業水平.對于不具備辦園資質,條件不具備,幼兒園管理者素質不過硬的幼教機構,堅決不允許其招生辦園.其次,加大力度提升幼兒教師的專業發展水平.在幼兒教師的職前培養上,應提升幼兒教師的學歷層次,嚴格遵守持證上崗的幼兒教師管理制度,保證上崗幼兒教師的專業素養和專業發展水平.同時,幼兒園及相關幼兒教育管理機構應為幼兒教師的職后專業發展提供機會和資源,促進幼兒教師進一步的專業發展.另外要提升幼兒教師的工資和待遇,保護和提高幼兒教師專業發展以及對科學合理幼教方式進行探索和實踐的積極性和熱情.最后,加強對幼兒家長的教育宣傳,如開辦社區家長學校,加強家園溝通,邀請幼兒家長參與幼兒園活動,誠懇聽取幼兒家長對幼兒園發展規劃的意見和建議.充分尊重信任家長,提高幼兒家長學習幼兒教育理念的熱情和積極性,引導家長對幼兒教育方式作出正確的選擇.
(2)建立“選擇性激勵”機制,引導幼教主體決策方向.除了在觀念層面為科學合理幼兒教育制度的實施奠定基礎外,應建立“選擇性激勵”機制,改變原有幼兒教育的支付結構.所謂“選擇性激勵”即指有選擇性地對主體行為進行強化和激勵,以使預期行為出現的概率增加.在幼兒教育中,通過相應主管部門政策制度的制定和實施,選擇性地將優質資源、競爭機遇、發展便利等傾向給予選擇科學合理幼兒教育的幼教主體,以此改變原有博弈的支付結構,即減小合作行為的支付成本,并增加該行為的收益.在幼兒教育小學化問題中,針對幼兒家長、幼兒園辦園者以及幼兒教師應選取恰當的“選擇性激勵”辦法,引導他們選擇科學合理的幼兒教育.針對幼兒園,國家應加大對幼兒教育的財政投入,保障廣大幼兒園生存和發展必備的教育資源,消除其生存困擾.同時,對于采納科學合理幼教方式的幼兒園,政府及相關教育主管部門應加以獎勵,并提供相應的政策扶持及專業咨詢,充分發揮政府和相關教育主管部門的服務職能.對于幼兒教師,幼兒園應加強對幼兒教師的管理.在充分尊重幼兒教師教育自主權的同時,對于進行科學合理幼教方式探索和實踐的幼兒教師給予支持和幫助.改變幼兒教師傳統的評價方式,以科學的評價標準對幼兒教師的工作業績加以評估.重視對幼兒教師的支持和鼓勵,為他們的進一步專業發展提供機會和資源,促進他們自我提高,激勵他們的專業發展動機,將幼兒教育和其自身發展有機融合,建設高素質的幼兒教師隊伍.對于家長來說,應大力提倡小學進行零起點教學,盡量使接受小學化幼兒教育的投機取巧者的優勢弱化,使其所預期的優勢無法實現.總之,“選擇性激勵”機制建立的目的旨在,改變各幼教主體的博弈支付矩陣,將利益導向科學合理幼教選擇的一面,從而引導各幼教主體的決策方向.
(3)制定相應法令法規,調控幼教主體行為.各幼教主體之所以陷入幼兒教育小學化的“囚徒困境”,就是因為小學化幼兒教育對于他們來說是最安全且最有利的選擇.要改變這一局面,唯有改變支付結構,成為各幼教主體在幼兒教小學地過程中支付遠遠大于收益.也就是說,改變支付結構除了可以運用“選擇性激勵”,減少合作行為的支付成本,增加其收益之外,也可以通過增加不合作行為的支付成本,減少不合作行為的收益,來減少機會主義,改變博弈結果.[4]目前,我國對于幼兒教育小學化現象主要通過地方性政策和規定對其加以限制和制約,導致各地規范力度存有較大差異,難以實現全局性、徹底性擺脫幼兒教育小學化的局面.因此,在面對幼兒教育小學化問題上,政府及相關主管部門應加大規范力度,將禁止幼兒教育小學化的重視度和執行力提升到立法的程度.德國《基本法》第七條第六款規定,禁止設立先修學校,即不允許教授幼兒園的孩子寫作、計算等專業知識,也不準社會開辦此類培訓班.匈牙利也立法規定,嚴格禁止教授幼兒園期間的孩子學習寫作、閱讀、計算等.以立法形式加大懲戒力度,增加違約成本,杜絕幼兒教育小學化現象的發生.我國立法及有關教育主管部門也應針對幼兒教育小學化問題制定相應的法令法規,對投機者加大懲戒力度,增加違約成本,令選擇小學化教育和管理模式的幼教主體懼怕懲罰而不敢越雷池一步.
作者:李虹 單位:吉林師范大學教育科學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