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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鄉鎮管理缺失的原因
1.鄉鎮政府缺乏專業的管理方面的知識與觀念不能及時更新。
現在的鄉鎮管理者的管理知識不能滿足當前鄉鎮居民委員會對鄉鎮管理工作人員的能力要求,在這些情況下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管理方面不能很好解決鄉鎮居民的問題,不能與各級管理者有良好的溝通導致與鄉鎮居民出現矛盾糾紛等問題。而已經存在的問題也不能持續追蹤問題解決進程,其政府都不知道通過怎樣的途徑來反映鄉鎮居民的問題難題,并沒有及時反饋問題的結果,很難為鄉鎮居民的合法權利給予有力維護,這樣不能有效地解決與管理好鄉鎮。
2.鄉鎮管理中鄉鎮治理模式的問題是鄉鎮管理缺失的關鍵因素。
在實際調查中,現有的各城市居委會中,79%的居委會都是由街道來領導和管理的指導關系,而且只有43%的鄉鎮居民委員會是具有自我服務、自我教育的鄉鎮居民自治機制,可見他們的管理功能十分有限,很難帶給鄉鎮居民較多的行政管理。另外50%的鄉鎮管理者認為目前本鄉鎮政府存在的主要問題是現在治理模式下是被治理的角色,造成管理者參與的淡漠和個人主觀能動性受到行政力量的壓制。
3.鄉鎮管理中鄉鎮委員會財務管理上存在不可調和的矛盾。
鄉鎮經費上的制約,由于鄉鎮管理的自身特點,以及鄉鎮居民多是農轉非的人口和多為經濟上靠小吃部、自行修理部等小本經營的特征,這便直接決定了鄉鎮管理在進行鄉鎮管理中具有一定的經費特殊需求,但是由于街道辦不愿意放棄經費的管理權導致這種難度被放大,導致街道辦一些日常事務不能正常開展,使鄉鎮管理者在管理過程中經費問題不能得到保證,不利于工作的開展。在矛盾產生后,不應該回避,鄉鎮管理者應該公開對抗,取得經費的管理權和支配權。
二、解決鄉鎮管理中存在問題的有效對策
1.加強居委會的組織制度建設,逐步實現鄉鎮管理工作的職業化。
政府要通過對鄉鎮居民委員會和鄉鎮管理者的選派、直選等招聘方式,為調整居委會的管理工作建設起一個專門的管理隊伍,這個隊伍要體現知識化、年輕化的特點,也可根據形勢發展的需要來建設,可以讓工人、青年、婦女定期定時去鄉鎮進行工作;在鄉鎮管理上可以由上級政府出資進行組織選派,居委會可以定期進行聘用或者直選,從而使居委會管理工作的組織制度建設得到加強。
2.科學地界定政府和居委會各自的職能權限,對自己的事務管理行使一定的權力。
90%的鄉鎮政府以及65%的鄉鎮居民認為,給鄉鎮居民委員會自治權,給予相應的各級職責和相應的明確的職權范圍是一個較利好的事情,鄉鎮居民希望管理者能為自己解決問題,而鄉鎮管理者希望自己是主動的,另外是鄉鎮管理者相對于街道辦是不敢公開反抗,沒有支配權,沒有管理權的矛盾是不容回避的,經費的不足,滿足不了街道辦工作的開展,不具有相應的支配權與經費的管理權,這也是不利于鄉鎮管理的。
3.調動居委會管理的積極性與主動性,建立一個針對居委會的明晰的財務制度是關鍵所在。
在調查結果中針對鄉鎮居民委員會的明確清晰的財務制度是影響鄉鎮管理的直接因素,鄉鎮管理組織經費的不足,這種不足主要表現在鄉鎮的管理經費不斷增加,而許多職能都要由鄉鎮來落實,他們很難抽出足夠的經費去劃撥到鄉鎮委員會,因此造成管理上的難度加大,鄉鎮管理能夠提供經費,這種資金上的壓力解決了,以及科學界定了職權,能有效促進鄉鎮的有效管理。
三、結語
鄉鎮管理體制改革的問題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中的關鍵一環,鄉鎮政府是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的組織者和引導者,又是新農村建設政策的具體實施者,對提高人們生活水平的質量有著積極影響,對鄉鎮居民的難題進行持續的追蹤并及時反饋,給予一定的經費管理權和支配權,對于鄉鎮管理權有一個科學地界定,從而使公民鄉鎮管理參與積極性的提升,改變傳統被動的治理模式,調整重組管理居委會的人員,建立一支知識化的鄉鎮管理隊伍,從而促進鄉鎮管理的體制改革。
作者:張思琪 單位:沈陽師范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