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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國鄉鎮行政管理中暴露出較多的問題,主要表現在:功能被削弱、職能分界不明、資金及公共產品欠缺。分析鄉鎮行政管理的問題,有利于針對當前鄉鎮行政管理體制的弊端,探討有效的改革對策。
1.功能被削弱
目前,鄉鎮一級政府的組織結構欠缺完整性,法律權威得不到統一執行,實際操作中鄉鎮政府發揮功能只體現出高一級政府部門的意愿,而欠缺自主性。這種情況必然導致鄉鎮政府的職能被分解,各個工作部門之間協調性差,統籌力低下,由此降低了鄉鎮政府的職能,也不利于公共服務職能的履行。
2.職能分界不明
我國法律賦予了鄉鎮政府較強的組織管理職能,以便在農村發展進程中有效貫徹和執行各項政令。但是相關法律規定卻僅體現出了原則性,而并未將鄉鎮政府的職權范圍落實到具體操作性規定上,以至于職權劃分不明確,鄉鎮政府的公共管理職能缺失。這必然給紛繁復雜的鄉鎮行政管理工作帶來諸多不便,也不利于鄉鎮一級市場經濟的發展。
3.資金及公共產品欠缺
首先,資金欠缺。鄉鎮政府的財政赤字現象較為普遍,資金匱乏必然會阻礙政府機構的運作。而當前鄉鎮一級政府機構臃腫、人員膨脹、預算體系不健全、管理不規范等問題,也加劇了資金上的危機。其次,公共產品欠缺。鄉鎮政府具有為農村提供公共產品的職能,但限于長期以來的以農補工政策,當前我國農村公共產品在供給上出現了嚴重不足的現象。這種情況主要表現在:公共衛生事業、公共基礎設施、農村教育以及社會保障等的缺失及落后。具體來說,農村公共衛生事業和基本醫療條件落后,醫護人員匱乏,醫療服務水平低,尤其是許多農民因病致貧的現象仍較突出;農村公共基礎設施狀況根本不能夠滿足當前的經濟發展與農民生活需要,鄉村交通條件差,許多地區飲水困難,各種設施老化,尤其是不合理的開發與建設導致多種自然災害,而農村地區抵御災害的能力不強;農村基礎教育經費不足、籌資途徑有限,當地農民的教育負擔仍未得到緩解,同時農村教師資源不足,師資隊伍和教育質量均無法保證;農村社會保障制度落后,在我國處于薄弱環節,即使有五保供養、農村低保、優撫及安置等政策,也無法覆蓋較廣的范圍,而且標準低,無法解決現實中的農村貧困問題。
二、鄉鎮行政管理的對策
鄉鎮是我國的最基層政府,其承擔著建設新農村的各種任務。面對當前鄉鎮行政管理中存在的現實問題,采取積極對策,有利于消除制約新農村建設的障礙,進一步提高鄉鎮行政管理的水平。
1.合理利用鄉鎮公共資源
只有整合鄉鎮公共資源,才能使其得到最大程度的利用。這就要求鄉鎮各個職能部門明確適當的條塊分割,保證鄉鎮體制的完整性,明晰各自的職責與權限,并加強協作,從而保證鄉鎮政府的經濟、政治及社會職能有效發揮,確保鄉鎮公共權力行使的完整與統一。
2.轉變政府職能
要在明確鄉鎮政府職能的基礎之上,讓政府決策反映出農村大多數人的意愿,這有利于政治權威牢固樹立在農民心中。政府工作人員要樹立正確的政府行政管理理念,運用手中的公共權力,促進政府與公眾的良性溝通,逐步建立起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服務型管理體制,讓人民群眾從公共利益中提升滿意度。
3.推進鄉鎮財稅管理體制改革
鄉鎮政府的財政制度應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相符,鄉鎮政府要有自己獨立的財政,完善分稅制是其中的一項重要內容。要按照稅收分類的原則,明確財政稅收的范圍及劃分標準,確保鄉鎮財政收入的穩定來源并不斷提升組織財政的能力,同時還要加大財政轉移支付力度,擁有更高的轉移支付才可以向農村公眾提供令人滿意的服務。因此,要推進鄉鎮財稅管理體制改革,統一財務管理,實施全面預算,在控制開支的基礎上統籌城鄉發展,不斷縮小城鄉差距。
三、小結
鄉鎮行政管理水平的提高,有利于引導我國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實現鄉鎮深化改革,促進社會的和諧進步。分析目前鄉鎮行政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建議合理利用鄉鎮公共資源、轉變政府職能、推進鄉鎮財稅管理體制改革,從而明確了提升鄉鎮行政管理水平必須遵循務實可行的原則,穩步前行,不斷提高行政效率、管理水平以及服務質量。這是一項長期的工作,各方面協調配合才能真正促進農村的發展,推動我國的新農村建設。
作者:雷正超 單位:中共金沙縣委黨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