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寫出一篇引人入勝的文章?我們特意為您整理了防范鄉鎮財政風險的思考范文,希望能給你帶來靈感和參考,敬請閱讀。
一、鄉鎮財政風險成因分析
(一)區域性財政政策的制定和執行有所偏差
這些偏差主要體現在鄉鎮財政管理體制實施辦法、稅收征收管理政策、年度預算的編制與執行等方面。在鄉鎮財政體制辦法的制定上,要突出防范性,防止財政資金游離于財政監管之外;在稅收征收管理政策方面,對零散稅收管理存在多重標準,鑒定稅負、稅收減免和優惠上存在自由裁量權過大的情況,從而讓從事征收管理工作的人員有權錢交換的可能。在招商引資過程中存在盲目性減稅的情況,造成國家稅收流失。年度預算的編制與執行,沒有真正實行零基預算,從預算公開的數據來看,一些強勢部門的預算安排,可調控的財力遠遠大于一些相對弱勢的部門,有失財政公平。
(二)資金分配、使用、管理、監督管理機制不夠健全
1、在資金分配上,最突出的問題是上級轉移支付資金的分配。目前大多采用的是因素法,但因素法所選取的因素是人為確定的,其科學性、合理性、公平性還值得商榷。同時,存在“資金戴帽”現象。切塊資金從省到市、再到鄉鎮,層層戴帽,使鄉鎮的自主分配權受到影響。究其根源,就是在分配過程中講關系打招呼,體現領導意志。
2、在資金的使用上,主要體現在項目資金管理方面。項目資金管理最重要的是項目實施主體的確定。不少貪官收取巨額賄賂或資金來源不明,其灰色收入的取得一般都與項目的操控有關,必須通過規范的政府采購來進行預防杜絕。在采購環節,要防止串標、圍標等行為的發生,還必須從體制機制上去解決根本問題。
3、資金的管理與監督。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后,鄉鎮財政資金的管理得到加強,但仍有部分資金游離于財政監管之外。比如天門市鄉鎮財政從2004年下放至鄉鎮政府管理,某些專項資金由鄉鎮長親自管理,資金實行單獨建賬核算,造成財政監管不到位、不及時、不完全,存在較大的財政風險。鄉鎮財政所對強農惠農資金的管理并不理想,審計中經常出現虛報、冒領、截留、挪用等現象。
(三)采購管理體制不能貫徹實施
在大部分鄉鎮,既沒有政府采購預算,又沒有堅持實施政府采購。鄉鎮領導和干部普遍對政府采購認識模糊。在對鄉鎮的調研中發現,大部分鄉鎮財政支出的采購項目,特別是支農項目等大宗支出項目,應該實施政府采購管理,但現實中卻依然游離于政府采購管理之外,降低了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違背財政體制改革的初衷。而對物資采購管理的不規范,導致鄉鎮機關財政財務支出管理也不規范,容易滋生腐敗。推行鄉鎮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以后,由于支出原始憑證不合規、合法,許多開支無法通過審核。
(四)財政干部隊伍素質有待加強
鄉鎮財政干部綜合素質普遍不高,文化程度偏低。全日制學歷的少,復退軍人多,鄉鎮財政管理和專業人才缺乏和斷層。由于綜合素質不高,很多鄉鎮財政干部在貫徹落實相關財政制度過程中,不能正確掌握工作方法、不能及時熟悉財政政策,基礎工作還有待加強,與鄉鎮財政精細化管理要求還有一定距離。
二、防范鄉鎮財政風險的對策
一是鄉鎮財政由市財政局垂直管理。一方面,便于人員的縱向與橫向流動,合理調整人員結構,激發財政人員的工作熱情,使之更好地開展財政工作;另一方面,能有效減少鄉鎮政府干預,有利于加強鄉鎮財政資金的監管。二是加強政策制度建設。首先,完善用人制度,真正做到任人唯賢。選拔道德好、專業性強、有執行力的復合型人才,擔任管理崗位。其次,規范操作流程和步驟,對經常性工作,可制定出臺《內部崗位權力約束辦法》,陽光公開透明化操作,自覺接受群眾監督和管理。三是加強反面警示教育。對與財政領域相關的案例,要進行歸集整理,廣泛宣傳,讓財政上下都認識到腐敗應承擔的后果。同時,對內部案例,不能包庇縱容、姑息遷就,該嚴肅查處的一定要嚴肅查處,該移送法辦的要堅決移送法辦,做到殺一儆百,讓干部職工時刻保持對法律法規、道德紀律的敬畏之心。四是加強干部素質教育。建立長效培訓機制,不僅要通過舉辦培訓班來培訓人,更需要通過崗位來鍛煉人。會計工作崗位可以一人一崗、一人多崗或者一崗多人,但應當符合內部牽制制度的要求,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會計人員的工作崗位應當有計劃地進行輪換,以促進會計人員全面熟悉業務;積極探索聘用制,招用一批有學歷、有能力的年輕人進入鄉鎮財政,補充鄉鎮財政新鮮血液。
作者:嚴朋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