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寫出一篇引人入勝的文章?我們特意為您整理了談包商銀行信用風險問題范文,希望能給你帶來靈感和參考,敬請閱讀。
摘要:包商銀行因出現嚴重信用風險被接管,這對我國金融市場產生了一定的影響,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尤其引發了人們對中小商業銀行發展現狀的思考。本文通過分析包商銀行信用風險產生背景及原因,探討我國中小商業銀行經營管理過程中存在的信用風險,進而針對這些信用風險提出防范措施。
關鍵詞:包商銀行;信用風險;改革重組
2019年5月24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告,包商銀行因出現嚴重信用風險依法被接管,包商銀行的業務委托建設銀行進行承接,對包商銀行行使經營與管理權,接管時間為一年[1]。包商銀行是我國首個因嚴重信用風險而由司法程序完成市場退出的商業銀行案例。因此,包商銀行的信用風險問題值得社會各界進行思考,探討以包商銀行為代表的我國中小商業銀行發展問題具有重大的理論意義和實踐意義。
一、包商銀行被接管經過
(一)包商銀行簡介包商銀行是一家總部設立在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的區域性股份制商業銀行,前身是包頭市商業銀行,該行于1998年12月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成立,注冊資金為47億元,主要從事商業銀行的業務經營與管理。包商銀行先后設立了16家分行,共130多個營業網點,還發起設立了27家村鎮銀行。根據包商銀行2016年年報數據,包商銀行資產總額為4183億元,各項存款余額1821億元,各項貸款余額1448億元。包商銀行曾經獲得多項榮譽,被評為“全國中小企業金融服務先進單位”。
(二)包商銀行風險處置方式及進展包商銀行事件發生后,由中國人民銀行和銀保監會組建接管組,對包商銀行的資產、負債各項業務實施接管。建設銀行及時組建托管工作組,依法在接管組的指導和安排下,按照托管協議開展工作[2]。1.穩妥做好債權承接兌付工作商業銀行是一種特殊的金融機構,任何一家商業銀行經營管理出現問題,尤其是信用風險出現時,會影響到千千萬萬的個人、家庭和大量的法人機構。包商銀行經過十幾年的發展,服務的小微企業數量達到60萬戶,累計發放小微企業貸款4000億元,同時支持了400多萬人就業和創業。經過深入研究,中國人民銀行和銀保監會作出決定:對于全部的個人存款、5000萬元以下的對公存款和同業負債,本金和利息全額兌付;對于金額在5000萬元以上的大額債權,實行分段計算,為同一客戶債權債務軋差后的債權凈額提供先期保障,基本全額保障的比率達到了90%[3]。2.深入全面了解資產、負債情況為了解和深入分析包商銀行資產、負債情況,建設銀行聘請了中介機構,客觀、公允地對包商銀行各項涉及對公、對私的賬目進行清理,對實際資產價值進行重估,對各項資本逐一核實。這樣一來,接管組對包商銀行的“家底”就有一個全面的了解,對包商銀行的信用風險也有一個充分的認識。通過接管組的全面核實,事實證明包商銀行已嚴重資不抵債,存在巨額的資金缺口,如果不能及時注入公共資金,包商銀行的一般債權人受償率將低于60%,將會對經濟和社會產生不良的影響。3.積極推進包商銀行改革重組經過對包商銀行資產、負債的全面清查,估量其因信用風險造成的損失,中國人民銀行和銀保監會決定對包商銀行進行改革重組。在厘清包商銀行的資產、負債后,新設立蒙商銀行的股東認購了股份并重新開展商業銀行業務,原包商銀行內蒙古自治區外的4家分行被徽商銀行并購。至此,包商銀行的改革重組告一段落,蒙商銀行和包商銀行的各項商業銀行業務平穩運行,包商銀行的接管工作基本順利完成。
二、包商銀行信用風險問題產生的影響
(一)引發金融市場流動性風險在包商銀行被接管以后的一段時間里,金融市場信用收縮現象較為明顯。金融市場信用收縮促使監管層不斷出臺政策,穩定市場參與者的預期,以緩解市場信用收縮的現象。由于風險對沖工具的發展需要一定時間,所以短期內央行需要通過擴大資金投放范圍和規模來緩解這一事件的沖擊。雖然風險對沖工具的發展是從根本上解決問題的關鍵,但市場的發展需要時間。短期內,在金融機構依然缺乏風險對沖工具的情況下,緩解非銀等機構流動性困難問題依然需要央行擴大資金投放范圍和規模。
(二)加大央行貨幣政策信用擴張包商銀行信用風險事件打破了同業存單的剛性兌付局面,導致同業存單發行成功率快速下降。中小商業銀行實際發行和計劃發行的同業存單比例,由包商銀行之前的80%以上下降至包商銀行事件后當周的40%左右,同時各期限評級同業存單利率普遍較包商銀行事件之前上升40bps(比特率)左右。考慮到同業存單是中小銀行重要的資金來源方式,同業存單市場收縮可能在很大程度上會影響中小銀行資金來源,因而央行很快出政策來穩定同業市場。2019年6月10日,央行為錦州銀行發行的20億元同業存單提供民營企業債券融資支持工具用于信用增信,直接為中小銀行提供信用支持。為了應對因包商銀行事件產生的同業存單發行難的現狀,我們預計央行將繼續加大貨幣政策信用擴張。
(三)打破金融機構的剛性兌付中國人民銀行及銀保監會對包商銀行的接管和處置方式,體現了我國金融供給側改革的推進。包商銀行被接管事件,促使中小銀行調整經營管理理念,不再一味追求規模增長,而是注重發展質量以及信用風險的控制,并專注于以區域性信貸為主的金融服務,引導行業穩健發展。由于我國商業銀行絕大部分是政府出資或控股,商業銀行經營管理通常是享受政府的隱性擔保,中央銀行代表政府履行“銀行的銀行”的職能,對商業銀行的資產、負債業務進行兜底。從《商業銀行法》和《企業破產法》來看,商業銀行“重要而不能倒”。但如果所有商業銀行的經營狀況全部由政府兜底,就會引起經營管理層、大股東等利益相關者為了自身利益而損害公共利益。因此,包商銀行被接管后的處置方式在整個金融市場乃至社會各界打破了“銀行不會倒閉”的固化觀念[4]。
三、包商銀行信用風險產生的原因
(一)貸款業務經營存在較大風險包商銀行曾經喊過這樣的口號:“沒有擔保能不能貸款?”“能!”“沒有抵押能不能貸款?”“能!”這對于有資金需求的小微企業來說,無疑充滿了巨大吸引力。也正是這樣的風險管理意識和激進的業務擴張模式,終于把包商銀行“拖下了泥潭”。包商銀行早在2005年的時候,就已經瞄準了小企業這片藍海,凡是2萬元以下的貸款,都可以由支行審批,但結果是全軍覆沒。后來引進德國IPC公司的小企業信貸技術,這套技術的核心就是通過信貸員對客戶的訪談和檢驗,為“三無”即無資產、無人員、無賬冊的企業做出資產負債表,再放貸。此外,包商銀行也多次出現了違規放貸問題。公開信息顯示,包商銀行兩名員工曾在貸款辦理過程中收受賄賂,并因違法發放貸款造成銀行損失2億元且未能收回被判刑。這說明包商銀行的信貸人員風險意識淡薄,風險審批較為粗糙,對很多貸款沒有進行實地調查,也很少到現場調研抵押品的實際情況,貸后跟蹤不到位等,導致包商銀行貸款業務存在較大風險。
(二)公司治理不健全包商銀行因嚴重的信用風險而經營失敗,公司治理不健全是其中非常重要的原因。明天集團是包商銀行的第一大股東,合計持有包商銀行89%的股權。明天集團通過多家公司聯合對包商銀行進行持股,繞開銀監會對商業銀行股東持股的限制,實際上控制了包商銀行。包商銀行又通過注冊大量的皮包公司,套取了約1560億元的貸款資金,這些貸款本金都形成了不良資產,且高達百億元的利息也未收回。通過分析包商銀行的股權結構以及包商銀行套取貸款資金的手段可以看出,包商銀行公司治理失效集中表現為大股東違法操縱和內部人違規控制,埋下了包商銀行出現嚴重信用風險的隱患,成為導致包商銀行被接管的最重要原因。
(三)資本充足率較低根據公開信息,截至2017年三季度末,包商銀行總資產規模5762億元,資產負債率94.36%;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到第三季度實現營收90.64億元,歸母凈利潤31.95億元,凈利潤增速-21.06%。2016年公司不良貸款比率1.68%,撥備覆蓋率176.77%。另據新聞披露,“公司自2017年起,不良貸款率至少為3.25%”。2017年第三季度,公司資本充足率、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分別為9.52%、7.38%,均遠低于監管要求[5]。
四、包商銀行事件給中小銀行的啟示
(一)完善中小銀行公司治理股權結構在中小商業銀行公司治理中應該受到高度重視,股權過于集中和過于分散都會形成不合理的公司治理。過于集中的股權結構容易導致大股東違規違法干預經營管理,過于分散的股權容易形成內部人控制的局面,這兩種極端的股權結構都會對中小商業銀行的經營管理產生嚴重不良影響。對于商業銀行這種高負債經營貨幣業務的企業來說,股權結構更需合理,并形成良性的相互制約結構。中小商業銀行要想長治久安,必須要不斷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二)防止同業業務盲目擴張追求資產規模快速擴張是中小商業銀行的天性,不少商業銀行在發展過程中甚至把資產規模增長速度當做第一要務,于是本該堅守服務地方經濟、服務實體經濟的目標沒有得到貫徹執行,這也許與中小商業銀行管理層的發展理念有關,但無論如何其都沒有堅守中小商業銀行業務發展的初衷[6]。不恰當的目標導向使不少商業銀行業務激進,要么極力爭取跨區域發展,即在外地成立分支機構;要么大力發展同業業務,擴大自身資產規模;要么忽視信用風險,違規放貸。包商銀行就是其中之一,但其最終受到了盲目擴張弊端的影響。鑒于此,中小商業銀行應吸取包商銀行事件的教訓,避免盲目擴張。
(三)全面提升抗風險能力我國絕大部分中小商業銀行的控股股東是地方政府,這種經濟上的客觀現實導致在經營管理上,中小商業銀行的高級管理層大多出自地方政府機構,并且受到地方政府的干預較多。部分地方政府任命的銀行高管可能在商業銀行的業務經營管理上并不擅長,對商業銀行這種特殊金融機構的風險缺乏全面的認識。同時,一些中小商業銀行職員的年齡結構、專業結構相對老化,對商業銀行業務風險的識別和防控意識不強,與大型國有商業銀行存在很大差距。因此,中小商業銀行要從經營理念到業務發展、從高層管理到基層工作人員全面提升抗風險能力。
(四)培養中小銀行的核心競爭力中小商業銀行應堅守服務地方經濟的定位,培養出自身的核心競爭力。通過緊密協同區域經濟發展,以服務好廣大客戶為己任,同時加強對客戶的了解,以定性和定量的分析方法對每筆貸款進行分析和決策,保持應有的專業和專注的定力。此外,中小商業銀行應將中小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作為立足點,堅持以服務地方經濟為己任,追求發展質量而不是發展速度,同時采用先進的經營管理理念和技術,利用好金融科技,對客戶進行全面和深入的了解,緊密聯系客戶,嚴格執行各項信貸政策和法律法規,依法經營、依規經營,真正為客戶創造價值,從而不斷培養屬于中小商業銀行的核心競爭力。
參考文獻
[1]新華網客戶端.包商銀行接管組負責人就有關問題答記者問[EB/OL].(2019-06-16)[2021-01-20].
[2]中國人民銀行貨幣政策分析小組.中國人民貨幣政策執行報告[R].北京:中國人民銀行,2020.
[3]黃韜.包商銀行破產應該成為商業銀行破產的樣本[N].21世紀經濟報道,2020-08-12(004).
[4]邱宜干.包商銀行被接管的深層原因分析[J].現代營銷(經營版),2019(12):150-151.
[5]汪暉.包商銀行信用風險管理策略研究:基于信息不對稱視角[D].南昌:江西師范大學,2020:18-19.
[6]彭莉,喻思慧.從包商銀行被接管事件探討中小商業銀行發展之路[J].企業科技與發展,2019(10):221-222.
作者:夏登峰 單位:武昌理工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