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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互聯網+”時代為各領域企業提供了更多的發展機遇,同時也增加了信用風險。本文首先對企業信用風險形成的原因進行分析,再通過提升企業信用管理風險意識、加強資信調查、完善信用管理控制過程、采用信息化技術管理、提高法律意識等五點策略的探討對“互聯網+”時代企業信用風險管理提出可行性建議。
關鍵詞:互聯網時代;風險管理;信息化管理
引言:在當前市場經濟的環境下,信用風險管理對企業的可持續發展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由于一些企業內部控制體系不完善,信用管理風險意識淡薄,信用管理不善等原因,使得企業信用風險加大。因此,在企業經營過程中,企業應不斷進行內部完善,降低信用風險;相關法律部門應針對法律法規加以完善,助力企業健康發展。
一、“互聯網+”時代企業信用風險形成的原因
1.信用管理風險意識淡薄
在社會經濟不斷發展的過程中,信用管理為企業帶來了新的發展契機。一些企業在發展過程中,往往因過于重視發展速度與效益,而對企業內部的管理機制、體系的建立沒有太多的重視,對企業信用管理風險防范的必要性沒有足夠的認識。企業內部欠缺完善的信用風險控制體系,缺少專業的信用管理人才,致使企業無法對經營、合作過程中存在的信用風險進行提前規避,在遇到信用問題時難以做出及時且專業的應對,為企業帶來經濟損失。而一般中小企業由于抗風險能力較弱,一旦遭遇風險,往往帶來的是致命打擊。
2.資信評級體系有待完善
我國大部分企業資信評級體系并不健全,由于信息流動不對等、信息獲取渠道有限等原因,在進行資信調查時,往往依靠交易對象提供自身的信用信息,其信息的可信性無法得到保證。而由于我國當前市場監管的力度較為薄弱,有關信用違約的法律法規不夠完善,對于違約行為欠缺相應的懲罰力度,對于一些存在經營風險的企業來說,信用違約所需要付出的成本較低,一些中小企業為了獲得信貸資質,通過對財務報告、數據進行粉飾,對企業的實際經營狀況進行隱瞞,為資信評級工作帶來難度。
3.信用管理仍處于事后監督階段
由于缺少完善的信用管理體系,部分企業往往欠缺提前發現風險、防范風險的能力,面對信用風險的應對措施和處理經驗不夠,事中控制、反饋的管控機制較弱,往往在交易對象出現違約行為后,才采取行動進行維權和追討。加之企業在內部管理中,對相關合同、交易有關的材料缺少妥善的保管,加大了企業自身維權的難度。而最重要的是,事后監督這一措施存在很強的滯后性,一旦違約問題出現,企業的損失往往已經形成,通過法律手段進行維權也需要一定的時間,企業無法及時挽回損失。
二、“互聯網+”時代企業信用風險管理優化對策
1.提升企業信用管理風險意識
企業在經營過程中進行內部控制與管理的主要目的是為了保證在業績增長的同時,對企業潛藏的風險控制進行控制,使二者之間達成協調一致,確保最終利潤。在信用管理風險機制建立初期,暫時沒有專業的風險管控人員的情況下,可以賦予財務管理、銷售、辦公室等部門信用管理的職能,對企業交易項目進行風險的識別、評估、決策和管理。與此同時,企業在經營管理、交易的過程中,需要提高管理層、普通員工對信用管理風險的重視,根據企業的經營情況與未來的發展方向,制定人才培養計劃,對專業的信用管理人才進行高薪聘用或內部培養。通過公司領導人、中層管理人員、企業員工共同構建出一支適合公司發展的信用管理隊伍,通過定期的專業培訓提升信用管理團隊的專業能力,對企業信用風險進行全面分析,促進內部控制體系的完善。
2.加強資信調查管理
企業在經營過程中,通過交易來獲取資源、為企業帶來效益的增長,但同時由于企業內控機制的不完善,獲取信息的渠道與方式有限,如果遇到對方刻意隱瞞經營狀況、粉飾財務數據的情況,對合作對象更加難有全面的判斷,無疑會使交易過程中的風險加大。針對這一問題,企業可以利用互聯網技術的便利性,對消息渠道進行拓展,對合作、交易對象公司的經營情況、企業信譽狀況進行全面的了解以及分析。并根據合作對象的信用狀況如信用標準、信用期限等信息來建立檔案,根據合作的期限,有必要針對銀行記錄、商業記錄等進行全面的考察,對其履約能力進行判斷。在本企業調查能力有限的情況下,可以通過第三方資信機構收集信息,借助互聯網的便利性,對所在區域內工商局的信息、政策做到實時了解,對有價值的信息加以利用。例如,2018年,淄博市工商局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措施,對全市金融、醫療美容、教育培訓、知識產權、環保等領域140戶企業展開定向抽查,聯合質監局、食藥監局等相關部門,對食品生產企業、大型商場、餐飲企業等商戶開展檢查,并將調查監管的結果進行公示。企業或市民可以通過國家企業信息公示系統查詢該企業是否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是否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等,從而獲取權威信息。
3.進行信用管理事前、事中的控制
企業在進行信用風險管控的過程中,首先應對合同簽訂的這一節點進行重視,以執行中的合同為管控對象,從合同簽訂開始前就進行風險的評估與管控,避免在資金實際收付時才發現風險,為企業帶來損失。在合同履行的過程中,企業需要根據所得的信息對交易對象進行信用分級管理,對其信譽情況進行跟蹤調查;了解資金流動往來的動態,對比合同,針對執行出現偏差的情況,采取相應的防范及預警措施;對應收賬款的回收情況要做到實時了解,一旦對方出現無法償還的跡象,應采取措施對賬款進行催收。除此之外,企業可以對合作和交易中的企業進行信用信息分級管理,通過對合作過程中對方的表現和狀態進行分析和評價,為后續的信用風險管理工作提供參考依據。對存在經營困難、有過違約行為的交易對象可以進行針對性的防范管理。
4.信息化技術管理
“互聯網+”時代,企業可以借助現代化的信息技術手段對信用管理進行實時的管控,建立科學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統,在系統中對合同信息加以記錄和顯示,同時對每一筆合同的執行進展進行跟蹤。系統可通過預設的標準對整個流程進行分析,識別項目的風險點。通過信息管理系統,可以實現對交易流程的事前、事中與事后的可視化管理,對可能存在的風險進行預警。以2019極客公園創新大會為例,京東集團副總裁鄭宇教授闡述了智能城市的理念。其中,城市信用智能監測系統,可以通過數據歸集、信用監測、信用評分等操作,提供全市企業信用的總體展示、信用預測、風險監控等功能。突破傳統僅針對個體的獨立信用模式,為個人、企業、城市管理部門這三大城市信用主體提供智能信用解決方案。
5.提高法律意識
從法律層面來講,企業應加強自身的法律維權意識。聘請專業的法律顧問或專業的法律相關工作從事者,在企業內部針對員工展開法律知識的培訓,提高企業員工乃至管理層的法律與維權意識,提升其風險預防、預警能力。企業還可以通過與多家企業共享信息,對有違規行為、信用不良的客戶進行聯合抵制,有效降低信用風險為企業帶來的損失。
三、結束語
綜上所述,企業在“互聯網+”時代中,需要共同維護信用信息管理平臺,借助互聯網及信息技術的便利性,拓寬信息獲取渠道,進行信用信息共享。同時采用先進的信息管理系統,對交易過程的事前、事中、事后中的風險進行管控,提升法律維權意識,最大限度地避免信用風險給企業造成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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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喬璐 單位:河南大學經濟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