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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是當前推動鄉村振興戰略實施背景下、現代農業發展過程中出現的農業經營體制的重要創新,也是實現農業現代化生產和農民致富奔小康的堅實保障。為更好的促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健康、快速發展,文章從農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面臨的專業性人才匱乏、經管意識不強、農業保險產品研發與發展需求不匹配、融資渠道單一、政府的扶持力度亟待加強等五個方面的困境著手,提出了相應的對策。
關鍵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鄉村振興;困境;對策
1前言
我國大部分人口在農村,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最艱巨的任務與最大的潛力也在農村,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不僅是提升農民幸福指數的重要途徑,也是我國社會經濟實現跨越式發展的關鍵舉措、更是達成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必然選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主要是指具有一定規模適度經營的、物質裝備條件較好的、具有較好的生產經營管理能力的,把商品生產和交換作為主要目標的農業合作經營組織,主要包括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等。[1]新形勢下,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面臨哪些困境,如何抓住機遇、規避風險、戰勝挑戰并實現快速發展,成為我國農業轉型與發展的領頭羊與示范區。
2面臨的困境
2.1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專業性人才匱乏
專業人才是最稀缺的戰略資源。鄉村振興視野下,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專業性人才匱乏態勢明顯,究其原因,首先是種糧大戶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人數在年齡比例上五十周歲以上者居多,他們對土地依然具有一種難舍的情節,但他們的子女絕大部分不愿意子承父業,希望在城市。當這批經營者老至年邁,新型農業化的后繼乏人問題勢必更加突出。其次是目前農村的發展雖今非昔比,但整體來看,在交通與資源配置等方面與城市差距依然明顯,在政策傾斜力度不夠的情況下,農村對涉農專業大學生的吸引力不足,尤其是那些年輕化既懂技術又會管理的涉農專業人才,這也導致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難以獲得自身發展亟需的各類人才。受多種因素的制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中面臨的人才匱乏問題,短時間內難以得到有效的緩解。
2.2經營管理意識不強
走訪調研發現,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多以家庭農場為主、經營模式上也多是傳統的種糧或養殖農戶。他們勤儉樸實,過著春耕秋收的傳統生活與生產方式,基本上都擁有一定的生產種植或牲畜養殖經驗,投入與收入也多以家庭為單位,在沒有外來合伙人的情況下,多采用秋季核算純收入,次年春季核算投入成本的自負盈虧模式,經營管理意識普遍較差,忽略了流程管理。此外,他們對農產品與養殖市場供求信息捕捉不夠敏銳,同時也缺乏現代科學的理財理念,當市場飽和,農產品遭遇自然災害、養殖產品遭遇瘟疫病毒襲擾之時,由于受經營主體日常經營管理水平的制約,他們風險抵御能力較差,規避風險意識也較為薄弱,就會導致經營狀況出現惡化,就會付出慘重的代價,甚至多年有限的原始積累走上了血本無歸之路。
2.3農業保險產品研發與發展需求不匹配
農業保險在減少自然災害對農業生產的影響,穩定農民收入,促進農村經濟發展中的作用不可替代。現代農業生產的新型經營主體,包括種植大戶、家庭農場、專業經營大戶等,其涉及的農業內容從農機、設施等生產農業生產設備到水稻、油菜、畜禽類等農產品,范圍廣、內容多,且被保險主體為單個,而現有的農業保險是針對不同農業風險設置相應的險種,需一般采取一對一、點對點的對不同產品險種進行投保。這樣會造成一方面投保險種多、辦理手續繁瑣,加上保險公司宣傳和解讀不到位,導致無從選擇的尷尬場面;另一方面,又容易造成投保險種遺漏帶來相應的經濟損失;最后,由于新型經營主體在確定種植與養殖品種時會依據個人傾向、專長與市場行情導向會進行調整,變動頻繁往往會導致保險公司產品研發方面跟不上節奏,出現與市場需求不匹配的短板。因此,農業保險產品的設計和研發需要緊貼新型經營主體的發展,提供切實滿足對農業現代化生產要求實際的新型綜合農業保險產品。
2.4融資渠道單一
謀發展,資金鏈非常重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融資渠道主要依靠地方農商行等金融部門。農業貸款是我國銀行貸款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但在實際操作中,由于農業種植、養殖與農莊經營本身存有一定的風險,再加上個別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誠信問題、固定的財產做抵押等現實問題,受諸多問題的影響,金融服務部門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重視與認可程度相對偏低,在農業金融貸款服務方面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門檻兒相對較高,導致我國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難以正常獲得相應的金融服務,融資渠道受限,使我國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發展進一步受困。
2.5政府的扶持力度亟待加強
農村由于受傳統的種植、養殖模式的影響,結構轉型與經濟提速還需要很長的路要走。一方面,廣大農民文化基礎薄弱,計算機信息技術操作領域幾乎是剛接觸,與外界信息溝通渠道不暢。互聯網與大數據等為特征的新媒體時代的來臨,需要政府發揮引領作用,加大對廣大農村地區進行政策性護持。眾所周知,我國區域積極發展不平衡,部分地方政府財政主渠道多依靠國家的轉移支付與地方的財稅收入,為實現地方的全面發展,較少的收入來源難以覆蓋多方位的支出,地方財政很難拿出專項資金來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發展。近年來,我國部分農村貧困地區在精準扶貧過程中獲得了一定的專項扶貧資金,但這些扶貧資金不僅有限,且多與貧困戶捆綁使用,加之政府又不能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進行指令性投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發展在一定程度上只能依靠天氣與個人運氣。由于缺乏政府的政策性引導與扶持,在一定程度上也影響了農民經濟的轉型,也影響理論鄉村振興戰略的縱深推進。
3對策
3.1建立新型農村人才培育與引進體系
農村要獲得和諧可持續發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必須發展壯大,然后發揮輻射效應,帶領廣大農民走上共同富裕之路。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首要解決問題就是專業人才問題,首先應建立新型農民培育體系。一是對傳統農民進行培訓和教育,全面提高勞動者思想道德素養與涉農專業技能,土地流轉之后,特別讓失地農民掌握種植、養殖、加工等技術,從而打造出一批適應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新型農民;二是對農業種植、養殖與農莊經營的創業人員進行經管培訓,通過培訓,使他們既能懂種植、養殖與加工技術,同時也懂經濟與管理,還能通過互聯網了解外域供需信息,能正常開展網絡營銷活動等;三是制定相關的優惠政策,提高人才待遇水平,積極鼓勵高校學涉農專業的大學生畢業后到農村施展自己的才華,使其能夠長期扎根于農村,致力于三農事業的發展。同時也對廣大新型農民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進行種養技術、經濟管理與市場營銷等方面的指導,切實推進農業經濟實現又好又快的發展。[2]
3.2引導農民學會經營與管理
加強政府與農科所、金融機構、高校之間的常年展開合作,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進行系統培訓,培訓內容涵蓋種植業、養殖業、加工工業、財務管理、市場營銷及現代信息技術操作等,引導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樹立新觀念,學習新知識、新技術、新方法,加快他們的職業成長,將他們培養成為一批批會技術、懂管理的新型農民。同時,政府部門加大政策宣傳與傾斜力度,鼓勵大中專院校涉農專業和經管理與營銷專業畢業的青年學子,到農村從事與本專業相關的專業領域大展宏圖。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進行系統培訓,重點是加強經營管理規范化培訓,因為若不是天災,在黨的好政策支持下,他們的豐收是有保障的。可由政府牽線,聘請財會管理人員與銀行工作人員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經營者進行金融管理(包括財務流程管理、投資管理、融資管理)方面的專題培訓,通過對資產、負債等財務信息來及時了解自身的生產經營狀況和經營過程中問題,并及時調整生產經營規模和發展方向。同時也幫助他們積極了解當前國家對農民的財政補貼和貸款扶持政策,引導他們學會充分利用國家政策來提高自己的生產經營狀況。并在政策扶持和保險部門引導下積極購買農業保險產品,學會規避投資風險。[3]
3.3加強農業保險,構建全方位的風險管理體系
引導農民購買農業保險產品是護持三農發展的重要舉措之一。保險企業要優化農業險種和流程,提高參保率,對未列入補貼目錄的農作物和養殖物,甚至農機具、農房等都可納入風險保障。地方保險企業可依托自身狀況開展新型險種和研發特色農產品保險,調整保費補貼比例和結構,健全多元化風險分散、補償基金和巨災預警防范機制。此外,保險企業應該培養、配備更多的農業保險專業人才,以更豐富的經驗、更先進的技術,針對具體的風險狀態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供更全面的風險管理服務。為提高投保險率,保險企業工作人員可隨時根據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需要,順便舉辦保險之外的農科知識講座,例如國外先進的集約化種植、農作物的防災防蟲技術,畜牧養殖與疾病防治等等等,不僅能夠能拉近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之間的心距,還能夠提高保險公司的信譽和聲望。[4]
3.4強化金融機構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服務能力
金融機構是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供金融服務的主要渠道,既包括融資也涵蓋存款獲利。但是隨著我國現代化農業種植結構的升級與農業種植與養殖規模的擴大,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對融資需求的總量也在不斷增大。為滿足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日益增長的資金需求和助力鄉村振興戰略的需要,這就需要地方金融部門或機構在政府協作下,參照當地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發展現狀,因地制宜的研制出適合本地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的融資產品,加大對農業經營方面的放款力度,為農村經濟的快速轉型與綠色發展提供資金來源。一方面金融部門或機構可在轄區農村地域開展“融資結構試點”,在實踐與摸索中提供多樣化的金融產品。嚴格按照我國政策要求,適當的降低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財產抵押門檻限度和借貸利率,另一方面,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也要提高自己的誠信度,嚴格履行相關手續,并按時還款,與金融服務部門合作共贏。[5]
3.5做好相關政策的落實工作
地方政府在鄉村振興戰略實施過程中責任重大,應做好相關政策的落實與監督工作。一是建立災害天氣的預警機制,及時向農村,幫助農民對大限度減少自然災害帶來的損失。二是在資金、信貸、項目等方面要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適當傾斜,針對發展較好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一方面給予表彰與獎勵,以此營造農村經濟蓬勃發展的良好氛圍,另一方面要加強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職業培訓,引導他們在懂技術、會管理的基礎上,依據市場規律調整種養殖結構與品種,并勇于開拓市場,用創新思維與誠信打造鄉村特色品牌。三是對已形成一定規模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政府在財政撥款、稅收減免等優惠政策方面要向其傾斜,同時引導他們進行技術推廣與分享,帶領當地群眾實現共同富裕。四是積極培養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保險意識,引導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與保險公司的聯系和交流,加快新型農業保險產品的研發和推廣,借助農險產品加強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風險規避能力。五是引導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在種植與養殖的基礎上向精深加工方向邁進,積極迎合市場多方位的需求,逐步擴大經營的產業鏈,不斷壯大。同時,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之間也要強強聯合,走集團化發展道路,實現種、養、加工三位一體規模化、專業化與品牌化的美好愿景,達成利益共享、雙向互贏的有利局面。[6]
參考文獻
[1]梁冰倩,等.經濟新常態背景下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的障礙與破解[J].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學院學報,2019,9:94-98.
[2]王國軍,等.基于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需求導向的農業保險供給側改革研究[J].農村金融研究,2018,6:21-26.
[3]吳成浩.河南省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金融政策研究[J].農村金融,2019,8:100-105.
[4]王華蕾,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困境與對策[J].安徽科技學院學報,2019,33(4):96-99.
[5]黃鸝.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成長存在問題與對策[J].農村經濟與科技,2019,4:132-133.
[6]應海芬.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產業化發展的困境與對策研究[J].農業經濟,2019,3:62-64.
作者:王輝 單位:保險職業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