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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管理工作是整個高校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做好學生管理工作對于維護學校良好的學習、生活秩序,促進和諧校園建設,實現高校的教育目標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促進作用。常言道“管理上水平、制度要先行”,就高校學生管理來說,最根本的就是建立起一系列合法、科學、規范、系統的規章制度來加強對學生的教育引導、規范約束。學生管理制度建設是做好學生工作的基礎和根本保障,也是影響高校可持續發展的核心要素。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四中全會精神,將依法治國的理念與學生管理工作有機結合起來,全面推進學生管理制度建設,是做好高校學生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確保工作成果的重要手段和方法。
一、制度建設在學生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對于學生的管理主要依靠教育引導和制度規范。教育引導的目的在于提高學生的素質,增強學生對管理的認識,從內心認可、接納學校的管理;制度規范的作用在于建立一系列的規章制度,明確學生什么樣的行為是鼓勵的,將受到何種獎勵,什么樣的行為是禁止的,將受到何種懲戒。管理制度中包含有教育引導,相比于單純的教育,制度更具有穩定性、規范性和長期性。實踐經驗證明,建立一套管用的制度對于教育教學工作的管理,保持學校的高效運作和健康發展都具有重要作用。制度是社會組織存在和壯大的必要條件,一個組織沒有制度的規范和約束就無法正常運行,具體到學生管理來說也同樣如此。制度建設是學生管理工作的依據,它強制性地將學生的行為納入到一個明確的軌道,并且不會因為人的主觀行為而改變,學生管理制度的建設水平直接關系到學生管理的效率和質量。同時,制度建設是依法治國、依法治校理念在學生管理層面的延伸和落實,加強制度建設是依法治校的基礎,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是促進依法治校的保障。加強制度建設,利用制度的力量來引導、規范、約束學生的日常行為,對于培養學生良好的行為習慣、形成積極向上的風氣、規范學生管理辦法等都具有重要的意義[1]。加強學生管理制度建設是做好學生管理工作的基礎,也是實施學生管理工作的必要條件。
二、學生管理制度建設中存在的問題
目標是導向,制度是保障。高校要想實現育人目標,科學合理的制度體系是不可或缺的。學院依據學校規定和已有學生管理制度的基礎上,結合本學院實際制定了一系列規章制度。這些規章制度對于學生管理工作起到了很好的助力作用,但是在梳理落實的過程中也發現了許多的問題。
(一)學生管理制度的不完善和不落實
各個高校都有自己的一系列學生管理制度,但是有些制度沒有真正變成為學生自覺遵守的“法律”,究其原因一是制度本身的不完善,再是空有制度而沒有認真地去落實。隨著時代的發展、社會的進步,高校的育人模式和管理策略也在不斷變化,學生管理制度也在不斷的修改,即使所有的變化都盡力進行了修改,總有些制度存在一定的欠缺,特別是一些不太頻繁使用的制度更是難以與時俱進,只有在用到的時候才想起完善,脫離了實際的制度常常被束之高閣。此外,在學生管理過程中,人為因素的影響往往要大于制度,忽視了制度的基礎性和決定性作用,這就使得一些詳盡可行的制度往往難以落到實處。
(二)制度的制定程序缺乏科學合理性
制度的生命在于其制定程序的科學性、合理性和規范性,某項制度的制定必須按照嚴格的制定程序,在最大程度上減少創立程序的不足和消極影響。當前,缺乏科學合理的制定程序是高校學生管理制度面臨的癥結。這樣造成的結果是有些制度改動頻繁,缺乏必要的穩定性;面對具體問題時往往摻雜一些人的主觀因素,使制度喪失了嚴肅性;某些條文中用語不規范,相互之間缺乏邏輯性,常常使人對制度規定產生誤解,也不利于進行操作。同時,學生管理制度的制定缺乏學生參與,制定的主體往往是少數管理者,缺乏民主聽證程序,很少聽取學生的意見,忽視了學生作為被管理者在制度建設中應發揮的作用。
(三)學生權利救濟程序的缺失
在法律基本原則中涉及一條是“有權利必有救濟”,然而我國的很多教育法規中很少涉及到學生權利保障和救濟的問題。在學生管理制度中,往往注重的是對學生的管理,如何處理違紀行為,如何讓學生服從管理等,很少有制度明確規定學生如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利,既使有規章表明了學生享有的權利也很難讓學生享有權利救濟的途徑。在高校的管理規章制度中缺少學生陳述、申辯程序,沒有確立起完善的告知制度和學生重大處分聽證制度[2]。即便是某些高校制定了相關的制度,其規定也比較抽象,沒有具體明確學生申訴的部門、時間、條件等,在實際中難以行使這項權利。
三、學生管理制度建設遵循的原則
無規矩不成方圓。做好高校學生管理工作必須建立起一套完善合理的學生管理制度,這對于保障學生的健康成長,建設和諧校園都具有重大的意義。在制定學生管理制度的時候要遵循一定的原則,加強制度創新才能制定出較為合理的制度來促進學生的管理工作。
(一)合法合理原則
制度的設立必須是在符合國家法律規定的基礎上制定的,即制度要合法。學生管理制度的制定是依托國家相關的法律來完成的,例如《教育法》、《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等。制度的合法性既體現在制度內容上,也體現在制度的執行過程中。在制定制度過程中要選派管理經驗豐富、理論水平高的人來執行,并且要在充分的前期調研后,再進行制度的制定,起草后要應當采取書面征求意見、座談會、聽證會等多種形式來論證制度的合法合理性。近年來高校學生狀告母校的案件時有發生,其結果往往是以高校失敗告終,究其原因無外乎是高校的一些學生管理制度與上位法律之間存在著矛盾,加之現在人們的法律意識逐漸增強,學生認為某些處罰決定是符合法律要求的,從而使得狀告學校的案件不斷發生。因此,高校在制定管理制度的時候一定要有法可依、依法建章,制度的合法化主要體現在制度依據的合法化,制度內容的合法化和制度運行的合法化。
(二)以生為本原則
以生為本的教育理念不是偶然產生的,它是隨著歷史的進步和崇尚個人、解放個性思想的發展而逐漸形成的。早在19世紀,德國柏林大學校長洪堡就提出了“大學必須尊重學生的自身發展,堅持自由教育”。1998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明確提出了“以學生為中心”的理念。以生為本來指導學生管理工作,•44•研究大學生的特點,準確把握大學生成長成才過程中各種正當合理需求,根據學生的本性特點,對大學生進行人性化的教育管理,關心學生、理解學生、寬容學生、引導學生。建立以生為本的學生管理制度是尊重學生的主體性,最大限度地發揮學生的主動性與創造性,能夠讓更多的學生參與到學生管理中來,強化學生管理的自主性,提高管理的有效性。確立起“一切為了學生、為了一切學生、為了學生一切”的基本管理觀念,想學生之所想、急學生之所急、把服務學生、關心學生、培養學生、激勵學生、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作為學生管理工作的根本目的。將以生為本的理念寫進制度,體現在管理中,引導學生進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提高管理的效率和質量。
(三)獎懲結合原則
獎勵和懲罰都是學生管理的重要內容,是對學生進行教育、實施管理的重要手段。學生管理制度的設立必須包含有獎勵和懲罰的內容。獎勵是激勵和調動學生積極性的重要措施,懲罰是嚴肅紀律和遵守規則的必要手段。通過獎勵來肯定學生思想、行為中的積極因素,根據有關規章制度給予精神或者物質上的正面刺激,起到鼓勵先進、發揚正氣的目的。懲罰則是從反面否定學生思想行動中的消極因素,給予不良行為一定的教育或者處理,以達到明辨是非,糾正錯誤,促進轉化的目的。獎懲是學生行政管理中的重要手段,是對學生行為管理的一種強化手段,不僅可以激勵學生,調動學生的積極性,而且可以規范或者強化學生的行為。獎懲是做好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一種基本方法,其目的在于使學生增強法紀觀念,明確是非界限,當把思想政治工作與獎懲工作緊密結合起來的時候,就會大大增強教育效果。
(四)可持續性原則
高校制度建設的可持續性原則是指制度建設的整體性、協調性、效率性、科學性、穩定性等系統要素的有機統一。高校是一個有機的整體,一項新的制度的設計必須注意到制度建設的可持續性,必須考慮到相關事務的結合點,制度之間不能有沖突,要能夠持續地運行下去。高校制度建設的可持續性需要包含科學性也可以稱為可操作性,制定的制度要有粗有細,粗的地方符合原則性管理要求,細的地方則符合操作性管理要求,基本的管理制度條款盡量是原則性的,具體管理規定、辦法、細則、流程等要細化到可具體操作[3]。此外,還需要保持學生管理制度的穩定性、牢固性,經過長期的實踐使得學生管理制度觀念深深扎根于學生的心中,穩而不亂、固而不散。制度建設的可持續性是效率與公平的有機統一,制度的運行必須遵守事先設計的程序,不能跨越式發揮作用,這是制度的公平性,同時制度的高度程序化又是實現制度效率的良好途徑。
四、做好學生管理制度建設的對策
(一)依法建章立制,突出學生主體地位
高校管理制度的制定是學校有關職能部門起草,經校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后公布實施的。制度的制定程序涉及到起草、審查、審議、決定與公布等諸多環節,為保證制度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要認真抓好每一個環節,確保依法建章立制,符合國家法律要求,具有合法性和合理性,制定出來的制度在正式頒布之前要經過充分的醞釀和試行,確保公平公正。高校全面施行教育管理要以學生為本,制度的設立要突出學生的主體地位。制定一定的規則引導學生進行自我管理,使學生的社會交往能力、獨立處事能力、組織管理能力等得到全面的訓練,為走向社會必要的社會經驗、處事能力等方面做準備。而實現學生自我管理,必須以學校的服務管理為前提,為學生自我管理提供必要的空間和條件,進行必要的引導,從制度的層面規定好學生的權利和義務,突出學生在制度建設中的主體地位。
(二)注重育人功能,變管理學生為服務學生
高校學生管理制度以育人為本,根本目的在于最大限度地發揮學校教育功能,以管理育人,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高校管理育人是老師在執行規章制度,開展管理活動的過程中,對學生進行思想政治教育,培養學生良好的思想作風和道德行為的方法。高校學生管理制度是對學生進行日常管理和教育的指導性文件,對于學生的教育意義在于通過規定學生的行為,讓學生明白什么是倡導的行為,什么是反對禁止的行為,引導學生向著正確方向前行。并且在日常的管理過程中要發揮出管理過程的育人功能,通過公平地對待每個學生、公正地處理各種矛盾,公開地接受每個學生的建議和意見,建立起學生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同時要把單純的管理學生轉變為服務學生,將管理者與學生放到平等的位置上進行交流,坦誠相待,在服務中管理,讓學生易于接受教育管理。
(三)提高管理者素質,加強學生工作隊伍建設
管理者是制度的制定和執行的主體,管理者素質的高低直接影響著制度的制定和落實。提高管理者的素質可以促進管理者在制定制度時注重尊重和保護學生的各項權利,可以促進制度的程序落實。為提高管理者的素質,高校可以專門對學生管理人員進行思想意識的疏導和引導,使得他們在職業道德方面有所提升,在必要的時候可以提供一些培訓機會。在管理制度的建設當中,學生管理工作隊伍是主力軍,是學生工作最相關、最具體的落實人員,制度建設的好壞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學生工作隊伍的建設水平。因此必須大力加強學生工作隊伍建設,樹立起整體建設的思想,切實加強政治理論學習,積極探究和創新學習教育長效機制,保持奮發有為、昂揚向上的精神狀態。加強業務培訓,不斷優化隊伍結構,使得學生隊伍建設走專家化、專業化、專職化的發展道路,真正建造一支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追求卓越、熱愛學生工作的隊伍,將學生管理制度建設不斷推向深入[4]。
(四)積極宣傳引導,嚴格監督確保制度落實
制度的作用最根本的是教育學生,想充分發揮出制度的作用,就必須積極地進行制度的宣傳,這也是落實制度的第一步。我們要明白制度的執行過程不是管理者單方面的行為,而是一個需要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之間良性互動的動態過程。在高校管理中就要充分發揮學生的能動性,努力通過有效的宣傳教育使他們對制度條文以及內涵深入了解,讓學生在知道的基礎上出于對制度的認同而自覺遵守。因此不論是在制度的制定過程中還是出臺以后都要經常組織大家學習和討論,讓大家熟悉制度條款,分清是非界限,清楚違紀的危害性和嚴重性,從而達到教育的目的。制度重在建設,貴在落實。如果制度不能夠落到實處,那只能是一紙空文。落實制度要經常總結執行情況,肯定遵守制度的學生,批評懲罰違反制度的行為,結合平時學生的表現對一些現象進行分析,提醒同學們哪些需要注意和努力。執行制度時要加強監督、愛嚴結合,維護制度的權威性,制度一旦制定就必須嚴格執行,無規矩不成方圓,有了規矩不用或者亂用,還是成不了方圓[5]。不遵從制度和濫用制度都是錯誤的,就破壞了制度的權威性失去了執行原則,要想發揮出制度的作用必須嚴格落實。五、結語加強和改進高校學生的管理工作,培養一批又一批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可靠建設者和接班人是高校的光榮使命和重要責任。了解制度建設對高校發展的重要作用,掌握管理制度建設的基本原則,認真分析當前制度建設存在的問題,在以生為本的基礎上建立嚴格的管理制度,加強監督保證制度的落實,提高管理制度的建設水平,促進制度建設的科學化、規范化和系統化,不斷推動高校學生管理工作向前發展。
作者:劉鵬 孫慧敏 單位:山東農業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