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寫出一篇引人入勝的文章?我們特意為您整理了鄉村振興下發揮農民主體性三維分析范文,希望能給你帶來靈感和參考,敬請閱讀。
摘要:要想真正實現鄉村發展,就要立足鄉村本位、保留鄉村本色,而從生活場域和情感歸屬雙重考量來看,農民必然要發揮起建設鄉村的主體性作用。在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時代背景下,鄉村發展亟待農民作為,充分發揮農民主體性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筆者嘗試從內涵闡釋、困境反思和實現路徑三個維度對鄉村振興進程中農民主體性的發揮進行探討和分析,以鄉村振興總體要求為切入點,以堅持農民主體性為邏輯主線,提出要促進農民在經濟主體性上的“自立自強”,政治主體性上的“自主自謀”,社會主體性上的“自為自律”,文化主體性上的“自覺自信”,以破解當前農民主體性發揮的各項難題,從而有效全面地推進鄉村振興進程。
關鍵詞:鄉村振興;農民主體性;內涵闡釋;困境反思;實現路徑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明確提出了“堅持農民主體地位”的基本原則,要求“充分尊重農民意愿,切實發揮農民在鄉村振興中的主體作用”[1]。農村要實現真正的發展,關鍵在農民群眾的參與,在鄉村振興進程中,將農民的積極性和力量調動與凝聚起來是至關重要的。要將廣大農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轉化為推動鄉村振興的內生動力,就必須要充分發揮農民主體性。只有充分發揮農民主體性,才能真正實現其在鄉村振興中的自主性和能動性,農民在鄉村振興中的主體地位,將直接影響鄉村振興的成敗,而在鄉村振興的具體推進過程中,農民主體性的相對弱化正在不斷消解農民的主體意蘊,使鄉村振興戰略實施面臨一定的困境。因此,作為鄉村振興的主體,農民自身需要強化主體意識、提高主體能力,并圍繞鄉村“五大振興”目標,積極發揮主體作用,自覺成為鄉村振興的內生動力,實現自身的全面發展,從而促進鄉村的全面振興。
1鄉村振興中農民主體性發揮的內涵闡釋
關于農民主體性的內涵,學者王春光認為“農民的主體性,就是農民在鄉村經濟、社會、政治、文化等各方面建設都具有主導權、參與權、表達權、受益權和消費權等”[2]。由此,我們可以得出鄉村振興中的“農民主體性”,主要是指農民作為鄉村振興的主體,能夠正確認識自己的主體地位和應發揮的主體作用,在實現鄉村產業興旺、生活富裕、生態宜居、治理有效、鄉風文明的總要求過程中所表現出來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等內在能動性。
1.1農民是鄉村振興的主體
厘清“誰來振興鄉村”是新時代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邏輯起點[3]。廣大農民群眾是鄉村振興的參與者和受益者,同時也是鄉村振興戰略實施效果的評價者,這是鄉村振興進程中必須堅持農民主體性的內在規定。農民群眾是鄉村振興的參與者。進入新時代,我國比以往任何時候都需要農民參與到鄉村建設中來,新形勢面臨新任務,新發展提出新要求,鄉村振興的總要求和總目標都強調要充分發揮農民作為鄉村振興主要參與者的作用,不能讓農民成為農村發展和改革的旁觀者,而應讓其有切實的參與,將農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向往轉化為推動鄉村振興的內生動力,農民的積極參與是鄉村振興取得實質性進展的必要條件。農民群眾是鄉村振興的受益者。鄉村振興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本質是實現人的發展,實現鄉村的全面振興。農民是鄉村振興發展成果的直接受益者,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與農村發展和農民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息息相關,產業發展態勢、生態保護實踐、鄉風文明傳承、社會治理效能、鄉村人才建設等等,農民都將直接從中受益。鄉村振興是從總體上解決“三農”問題的根本戰略,而“三農”問題的核心是農民問題,只有真正解決農民的生產生活之需,真正發揮農民在鄉村建設和振興進程中的主體性作用,才能真正實現農業強、農村美、農民富的美好愿景。3)農民是鄉村振興戰略實施效果的評價者。鄉村振興戰略實施的目的在于全面提升鄉村發展質量,在城鄉二元分化愈加嚴重的緊要關頭,為鄉村發展提供方向引導和實踐指導。鄉村振興評價體系應該具有綜合性、系統性、復雜性,涉及眾多方面,但其評價主體應該是身處于鄉村生產生活實踐和鄉村建設中的廣大農民群眾,農民是鄉村振興過程切切實實的見證者。因此,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效果首先要以農民的滿意程度作為衡量尺度,評價鄉村振興實施效能需要更多關注發展成果是否普遍惠及全體農民群眾。
1.2鄉村振興中農民主體性的具體表現
1)農民是鄉村產業興旺的受益主體。產業興旺,不僅能促進農民增收,更是鄉村發展所必備的物質基礎。鄉村的經濟發展狀況直接決定了農民的生活水平狀況,而農民要想提高生活水平,就必須充分發揮自主性和能動性,不斷提升自身的技能,在基層黨組織的引領下積極謀求發展,成為鄉村產業發展和振興的依靠力量,實現個人生活富裕和村莊產業興旺的目標。2)農民是鄉村宜居生態的保護主體。良好的自然生態環境和農村人居環境需要農民群眾的共同保護和愛護,綠色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也是打造安居樂業的美麗家園所必不可少的要求,農民的生產和生活實踐都在鄉村這一特定的場域展開,而農民的實踐活動也同樣依賴于鄉村這一天然空間。花草樹木、農田水利以及清新的空氣,無一不是農民賴以生存和生活的自然基礎,因此,生態宜居的實現必然要以農民的主體作用發揮為前提條件。3)農民是鄉村文化與教化的傳承者和守護者。優秀的農耕文明在農業生產勞作以及農村傳統習俗等各方面都蘊含著豐富的精神內涵,約定俗成的村規民約、勤勞儉樸的家風家訓、熱情淳樸的民風仍然是農民世世代代生活在這里的精神依托,而農民群眾也早已是這些優秀傳統文化的傳承者[4]。隨著社會變遷和發展,鄉土文化逐漸衰落,鄉村開始向空心化演變,厚重的鄉土文明在快速發展的時代浪潮中也日益邊緣化。全面推進鄉村振興背景下,更要喚起農民對鄉土社會以及鄉風文明和鄉村文化自覺傳承的責任擔當。4)農民是鄉村治理有效的參與主體。村民自治是農村工作取得重要進展必須堅持的準則,只有保證農民群眾充分地參與其中,農村基層社會治理才能更加長久有效、和諧有序和充滿活力。進入新時代,社會主要矛盾的轉變也使得鄉村社會的發展出現更多棘手難題,而要破解基層治理難題,就更需要農民群眾充分發揮其主體性作用,使村民自治真正落到實處,真正取得成效。5)農民是鄉村生活富裕的衡量主體。農民的生活富不富只有農民自己才能說了算,農民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評價鄉村經濟發展效能和鄉村生活富裕程度的重要依據。生活富裕不僅僅是生活水平的提高,更多的是一種從容舒適的生活狀態的體現,農民最關心的除了溫飽問題的解決還有更長久的生活質感的提升。今后一段時間,鄉村發展的重點在于促進脫貧攻堅成果與鄉村振興的有效銜接,生活富裕是進一步實現鄉村高質量發展的一個考量維度,在此過程中,農民的生活水平是否得到有效的提高、農民的生活狀態是否達到了衣食無憂,都應該以農民的認可度和滿意度為衡量標準。
2鄉村振興中農民主體性發揮的困境反思
隨著社會主要矛盾的轉變,農村社會結構發生巨變的同時,農村的發展也進入了新的歷史階段。鄉村振興內生動力塑造的關鍵在于對農民利益訴求的關照,而農民的利益訴求是否得到了回應和解決,則主要體現在其主體性作用是否能夠充分發揮。在社會轉型背景下,農民主體性發展呈現出多維度、不平衡和動態化并存的特點[5]。不可否認的是,盡管已經總體上達成了全面脫貧的目標,但鄉村的發展和建設仍有許多問題亟須解決,在此過程中,農民主體性的發揮依然存在一定程度的缺失。在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進程中,如何破解困境、重塑農民主體性是農村實現接續發展的重要議題。
2.1鄉村振興中農民主體性缺失的主要表現
1)農民主體性中的經濟屬性尚未完全開發。農民的經濟主體性主要表現為對增收致富的期待,而對鄉村產業規劃以及產業融合等缺乏關注,在土地流轉中也處于被動的狀態,大多數農民并不關心村莊整體的經濟發展,對村委組織的農業產業創收知識科普和農業技能培訓參與度不高,欠缺產業發展的自主性和能動性。2)村民自治趨于形式化,農民的政治主體性沒有充分發揮作用。隨著鄉村社會結構的變化,村民自治活動中共同利益的聯結日益弱化,村民對村級事務的管理關心程度大幅減弱,農民參與村民自治中“走過場”行為增加[6]。農民在村民選舉、村莊公共事務決策等村莊治理過程中表現得較為消極,參與村民會議也不夠積極主動,農民對政治生活的忽視,致使其民主政治權利不能得到正確行使。3)農民對鄉土文化的傳承和保護的自為性遠遠不夠。農民雖然對農村文化活動的參與意愿較高,也能自覺參與村莊的傳統節日慶祝活動等,但農民對鄉土文化的傳承和保護的自為性遠遠不夠,更多認為鄉村文化建設是政府和村委的任務,另外,農民在鄉風文明建設中的自覺性和能動性也有所欠缺。4)村莊環境與“生態宜居”的要求還有較大差距,村民的環保意識還較薄弱,垃圾分類、河道保護、節約資源、美化環境等各方面行動還很不到位,農民對人居環境治理中的積極性和參與熱情也亟待提高。
2.2鄉村振興中農民主體性缺失的原因分析
1)在自上而下的壓力型體制和嚴格的績效考核要求下,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成為政府主導下的政策性行為,部分村干部在傳統官本位思想的影響下,利用職權左右公共決策而忽視村民的公共利益,無論是制定鄉村產業發展的規劃還是具體計劃的實施都是政府自上而下開展,并沒有切實關注農民的真實訴求,導致鄉村產業發展過程中形式主義和精英俘獲現象嚴重,挫傷了農民發展鄉村產業的熱情和積極性。2)村民自治呈現出遠離農民經濟需求和政治訴求的趨勢,村民自治逐漸成了“代名詞”,加之農民自身受教育程度不高,對自身應有的政治權利缺乏了解,且主體意識相對淡薄,在治理過程缺乏主動性,其利益訴求也不能準確有效地表達,因此使得農民有序政治參與受到影響,部分村莊甚至出現農民“集體失語”的情況。3)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城鄉差距正以不可逆轉的趨勢不斷拉大,鄉村社會結構發生巨變的同時,鄉村唱衰論此起彼伏,鄉土文化支離破碎,農村人口大量外遷,鄉村逐漸空心化和原子化,農民的文化主體性缺位,對村莊文化關注度不夠,農民群眾對鄉村文化的保護和傳承的意識和行動還很不到位。另一方面,農民群眾的“離場”也使得其作為農村文化主體在傳承優秀鄉村文化中的作用大打折扣。4)農民在生態振興中的主體缺位,農村自然生態破壞嚴重,“小橋流水人家”的美好景色也早已不復當年模樣,同時,農民的大量外遷致使農民很難在鄉村生態振興中發揮真正的作用,基層政府在環境治理中占據主導地位,農民生態環保意識相對較弱和參與環境治理能力不足,也致使農民群眾在生態治理中的積極性和參與度不高。
3鄉村振興中提升農民主體性的實現路徑
農民是鄉村振興的主體,是鄉村振興的內在動力源。鄉村振興戰略的順利實施,既取決于各級政府和社會各界的支持,也取決于農民自身的自覺性、主動性和積極性。鄉村振興中農民主體性的提升要以基層黨組織為支點,夯實農民主體性重塑的制度基礎[7],充分發揮農民主體性的多維屬性功能,激發農民建設鄉村和振興鄉村的內生動力,將農民對美好生活的需要轉化為鄉村發展的動能支撐,實現鄉村的永續發展。
3.1促進農民在經濟主體性上的“自立自強”
鄉村產業發展要以農民為主體,重視農民主體地位,實現農民自身的發展,以農民為主體提升新能力,最終實現鄉村振興推動農村經濟持續發展[8]。產業振興是實現鄉村全面振興的首要前提和物質基礎,鄉村產業發展要想取得長足進步,就必須進一步推動鄉村產業的提檔升級和提質增效。基層黨組織要做好產業規劃和部署,立足當地實際情況,挖掘鄉村特色產業資源,因地制宜謀發展,培育農業產業新業態,形成“一村一品、一村一特”的鄉村產業發展模式,著力打造供產銷一體化發展的全產業鏈條發展格局。農民群眾要積極參與到鄉村產業發展進程中,在基層黨組織的引導下,充分激活農民推動產業興旺、促進增收致富的內生動力,著力實現其經濟屬性上的“自立自強”,同時要注重不斷提升自己的技能,積極參與培訓,努力將自己培育成新型專業化農民,打造鄉村產業新優勢,以實現鄉村產業興旺和農民生活富裕。
3.2促進農民在政治主體性上的“自主自謀”
鄉村治理的成效關乎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實現進程。農村基層社會治理要逐步實現善治的目標,就要在堅持全過程民主的原則下充分貫徹村民自治準則,在村莊選舉、村民大會、村莊公共事務決策等方面充分發揮農民在鄉村社會中“人熟、地熟、事熟”的優勢,構建“村事民議、村事民治”的共建共治共享的鄉村治理體系,以四治融合推進鄉村治理現代化。農民在鄉村治理中要充分調動其身份屬性的政治自主性,自覺主動地參與到村莊治理各項議程中,不斷提高其村莊治理的意愿和治理能力,保障其自身政治權利的行使,拓寬農民政治參與渠道,提高政治自主性,積極發揮農民的主體性作用,促進其實現政治屬性上的“自主自謀”,以推動鄉村治理有效。
3.3促進農民在社會主體性上的“自為自律”
實現生態宜居是鄉村振興的重要任務之一,打造宜居鄉村有利于更好地提升農民對鄉村生活的滿意度和獲得感。良好的農村生態環境是農民賴以生存發展和生活的自然地理空間,抓好農村人居環境整治也是實現生態宜居的關鍵,而要有效開展整治活動必須充分發揮農民主體作用。當前,農村改廁改廚等一系列活動正開展得如火如荼,這些活動不僅是持續推進美麗鄉村建設的必要之舉,更是新時代推動鄉村宜居生態塑造的必由之路,而活動的順利開展以及所取得的成效離不開農民群眾的積極配合和自覺行動。農民的生態保護意識和環保行動更要體現在日常生活中,自覺踐行綠色生活方式。持續推進美麗鄉村建設要充分挖掘農民在社會屬性上的“自為自律”,農民在鄉村良好生態塑造過程中要充分發揮其主體性,使得鄉土本色得以保留,以實現鄉村生態宜居。
3.4促進農民在文化主體性上的“自覺自信”
梁漱溟曾指出,中國的鄉土社會,是以鄉村為根基,以農民為主體,發育而成的高度鄉村文明[9]。農民文化主體性是指農民在農業生產生活過程中形成的文化自覺、文化自信與文化創造等自主能動性行為。隨著鄉村人口大量外流,鄉村社會結構已經發生顯著變化,而鄉土文化則是當地農民群眾和外遷農民群眾對鄉村和鄉村生活的感情羈絆。農民群眾對鄉村文化的傳承與保護具有不可推卸的主體責任。鄉土文化的消逝與鄉村人口的削減并非完全同步,鄉村社會仍可保持其自身的社會活力,但鄉村社會趨向原子化也使得鄉村文化的保護刻不容緩。鄉村要振興,文化必先行,實現鄉村文化的振興與繁榮關鍵在于充分調動農民對鄉村文化的保護和傳承的自主性,積極推進農村文化供給側改革[10],切實增加有效供給,從農村社會內部激活農村的文化資源與活力,以豐富鄉村文化供給來滿足農民主體需求。不斷提升農民在傳承和保護鄉土文化過程中的認同感、參與感和獲得感的同時也要開展多種形式的鄉風文明建設,喚起農民對鄉村文化的自覺自信,保護好鄉村文化,以重塑文明鄉風[11-14]。
4結語
農村的發展和建設離不開農民主體性的發揮。而在鄉村振興進程中,農民主體性的充分發揮遇到諸多困境。為破解難題,要從農民在鄉村社會中的多維屬性著手,促進農民在經濟主體性上的“自立自強”,政治主體性上的“自主自謀”,社會主體性上的“自為自律”,文化主體性上的“自覺自信”,從而有效全面地推進鄉村振興進程。
作者:胡笑笑 單位:湖南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