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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鄉村法治建設是鄉村振興戰略實施的重要內容,也離不開具有較高法治意識的農民的積極參與。而農民普法教育既是鄉村法治建設的重要組成,也是農民法治意識形成的重要途徑。通過湖南省華容縣實地考察,可以看出,農民普法教育在增加農民積極性、增強村活力、保障鄉村振興戰略全面實施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也還存在著針對性不強、生動性不夠、認同度不高有待提升的方面,需要結合鄉村產業建設實際情況,針對不同年齡階段、文化水平和勞動群體,選擇不同內容和采取不同措施來進行普法教育,以更進一步有效促進鄉村振興戰略的全面實現。
關鍵詞:法治意識;農民普法;鄉村振興
農民普法宣傳教育既是鄉村振興戰略的重要組成內容,又能為鄉村振興提供良好法治環境,并對鄉村社會、經濟、文化建設發揮重要作用。湖南省華容縣在這方面就表現出突出成績。2019年6-9月期間,我們通過對該縣司法局、法院、檢察院等相關單位的調研,并深入治河渡鎮、三封寺鎮等地鄉村,對村鎮干部、農民進行了深度訪談,既了解到其在農民普法教育上所取得的經驗,也思考到如何進一步提升農民普法教育,以全面促進鄉村振興戰略的實現。
一、鄉村振興戰略中農民普法教育的華容經驗
湖南省華容縣位于我國中部地區,一共有鄉鎮14個;2017年末全縣總人口72.15萬人,其中農村人口53.93萬人,耕地面積81萬畝,農業產值62.25億元,占總產值的%,農民平均年收入21187元,農業機械總動力121.1萬千瓦,擁有各級各類學校所,居于全國中上水平,是我國以農業農村為主的典型縣。探究其農民普法教育如何推動農村向鄉村轉變,如何促進鄉村法治建設和鄉村振興戰略實施,對于全國鄉村振興戰略的全面實施,具有啟示與借鑒作用。該縣的農民普法教育體現為如下經驗特征:一是農民普法教育體系健全。第一,健全組織領導體系。該縣領導干部帶頭研究解決存在的困難和問題。鄉鎮、部門均成立了由“一把手”負總責的普法領導機構,在全縣成立一百多個普法依法治理領導小組,形成“七五”普法組織領導體系。第二,健全監督考核體系。該縣把普法工作納入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與全縣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檢查、同落實。第三,健全隊伍保障體系。將每年5月確定為農村法治宣傳教育月,組建普法講師團和普法志愿者隊伍,進行專門針對農民的普法宣傳活動,并在9月確定農村青少年法治宣傳教育周,加強農村學校普法教育與農民普法教育的聯動銜接,使學生與家長形成普法的整體氛圍,并奠定新時代農民法治素養和鄉村法治建設的良好基礎。二是農民普法教育內容豐富、形式多樣。該縣向廣大農民普法宣傳主要內容有憲法、農業法等法律法規,并且針對不同的內容,采取靈活多樣的形式進行宣傳教育。比如,用法治宣傳展板的形式教育其法律援助、農村土地承包等方面內容,用普法讀本主要有《法律知識手冊》《工作宣傳冊》等。該縣面向農民的普法教育培養了具有較高法治意識水平的新時期農民,促進了縣、鄉鎮、社區、村的四級公共法律服務體系的完善和鄉村法治文化氛圍的營造,并進而促進了鄉村法治、鄉村治理體系的完善。
二、鄉村振興戰略中農民普法教育需進一步提升的方面
(一)普法內容缺乏針對性普法工作是農村法治建設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有針對性的普法內容是提高普法工作有效性的核心。通過與華容縣若干農戶的訪談,筆者了解到,為貫徹“七五普法”,華容縣司法局開展了一系列普法宣傳活動,但高頻率的普法活動并未達到預期效果,原因在于普法內容涉及廣泛且無側重點,而農民法治素養和文化水平普遍偏低,不能較好篩選并吸收對其有用的法律知識,導致農民參與積極性較低,普法進程遭遇瓶頸,導致普法難以取得明顯成效。
(二)普法形式缺乏生動性1.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動實效不明顯。在走訪的過程中,筆者發現如下問題:各類學校普法形式單一并且不符合其年齡和現實的需要,取得的成效不明顯;同時,家長忽視對青少年的法治教育,并慣于采用傳統的方式。2.對青壯年的普法教育方式大多是“一點而過”。青壯年是農村發展的主力軍,筆者發現了如下問題:第一,大多青壯年常年在外。第二,青壯年對法律知識的了解缺乏自主性,對于用法律手段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缺乏主動性。3.中老年傳統的思想導致普法教育難以推進。農村人口的現狀是中老年占比較大,筆者發現了如下問題:第一,大多中老年滿足于現狀,對村里所采取的普法活動漠不關心。第二,傳統的思想束縛普法活動的靈活開展。村委會有限的普法方式與中老年人對法律較低的接受程度,導致普法工作難以有效推進。
(三)農民法治意識較為薄弱1.農民文化水平的制約。中國農村普法教育已進行了三十多年,但是大部分農民的法律意識仍然淡薄,這與農村落后的文化環境和農民知識文化水平較低的現狀密切相關。農村的普法形式普遍是“張貼宣傳欄”和“派發普法宣傳冊”,但農民知識水平限制其對書面化法律語言及法律專業名詞的理解。農村普法宣傳中大多只強調農民應該如何履行義務,卻不注重教育農民保護自己的權利。農民是弱勢群體,他們有濃厚的義務觀念,但權利意識卻很淡薄,許多農民難以分清權利和義務的具體界限。2.農民的普法意愿不強。目前,農村里完全以種田為生的農民大幅減少,新時代的農民種田只是為了滿足自己家庭的日常生活需求,大部分農民都有其他的收入來源,農村的治安也越來越好。農民滿足于現有的生活方式和物質需求,對改善生活環境和普法的內容鮮少關心,缺乏學習法律的熱情。在普法教育和自身經濟利益發生沖突時,農民更關注自己的經濟利益,缺乏對普法教育產生的間接經濟利益的客觀認識。3.農民缺乏對法治的認同感。雖然目前我國正在開展法治農村的建設,但是農民在較深層次上對法治的崇尚觀念還沒有完全轉變。同時,在農村中輕法治重人情的現象較為普遍,農民習慣于按照中國農村特有的宗法習俗辦事。受到鄉土文化的感染,農民在遇到矛盾糾紛時出于對人情和面子的維護,一般會選擇私下解決或依賴村委會幫助解決,而不是運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權利,對法律缺乏信任和認同感。
三、鄉村振興戰略中中農民普法教育應進一步提升的路徑
(一)針對不同群體調整普法內容為解決華容縣普法內容方面存在的缺陷,應采用求同存異的普法方式。憲法是一國根本大法,憲法精神必須深入人心,是普法宣傳工作必不可少的內容,而其他法律法規可根據不同群體相關聯的利益進行側重性普法。1.面對小商戶群體,側重民間借貸方面內容的普法。由于普法過程中對民間借貸方面的不重視,農民對借貸缺乏法律認識和理性分析,嚴重時甚至構成非法集資,導致近幾年來民間借貸案件數量高居不下。因此,針對小商戶群體進行民間借貸方面法律法規內容的普法,既可激發此類群體學習法律的積極性,達到普法目的,還可提高普法成效,有效解決民間借貸問題。2.面對務農專業戶群體,著重普及土地管理法相關內容。長期的務農生活,使農民偏重關注土地問題。對于此類群體,應著重普及土地管理法等方面的法規,讓農民了解土地的多種用途,盤活農村土地,拉動經濟發展的同時,也增強了務農人員的法律素養,達到普法目的。3.面對務工職業群體,普及法律權利義務的教育。新興工業園工人數量的不斷增加,務工人員要求維護其合法權利的訴求也隨之增長。但面臨著利益沖突時,大多工人對自己救濟的途徑不甚了解,這樣就導致工人權利與義務相互沖突。因此,搭建職工普法平臺,明確基層工會自身發揮的重大作用,增強工人自身的維權意識,了解多種救濟途徑,通過提高工人自身素養,推動普法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對不同年齡段進行分層次的普法1.鋪蓋“學校”“家庭”和“社會”三方位網絡,搭建普法多元化平臺。學校領導、教師等開設專門“法治課堂”并納入學生日常課程中。培養專業的教師團隊并鼓勵教師學習法律,聘用資深的法律人士來學校進行定期授課。在加強學校普法教育的同時,社會和家庭的作用也不可忽視。社會和家庭要弘揚正氣,引導青少年形成正確的價值觀和人生觀。一方面加強社會和家庭的知識培養輔助作用,另一方面也要加強社會和家庭的人生導向的主導作用。2.收集村中青壯年的普遍問題,進行集中普法。收集青壯年遇到的工作和生活問題,建立資料數據庫,開展針對性普法,大多青壯年都會以沒有時間或者沒有興趣為由而拒絕參加普法教育活動。村委會可以定期收集青壯年所遇到的生活或者工作上的問題,進行資料匯總,建立數據庫,再根據每家每戶所遇到的問題進行針對性普法。3.加強對中老年的幫扶,加大監督力度。經濟發展水平也是束縛普法教育開展的一個重要因素。筆者走訪調查發現許多中老年人經濟條件較差,家中子女外出打工且又不滿足低保條件的老人,每月生活拮據。他們目前最關心的是自己的生活狀況,對法律漠不關心。及時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完善組織結構,加大農村普法和扶貧監管力度。首先確保農民生活得到保障,再促進法律逐漸融入農民生活。
(三)發展教育事業,培育法治環境,保護農民權益1.大力發展農村文化教育事業。教育是提高人民綜合素質的重要途徑。通過文化建設帶動農村文化的發展,建設“鄉村圖書館”和“鄉村電影放映室”等多樣化的文化設施。筆者在實地調查中發現華容縣許多農村文化廣場的實際利用率并不高。經常組織開展多種多樣的法治文化活動,農民才能更加容易理解和接受國家法律法規,體會法律的精神,提高自身的法治意識。2.培育良好的法治文化環境。法治環境是社會管理趨向文明過程中所形成的制度化特征和必不可少的客觀基礎。中國法治環境是在權力的合法運行中建立起來的,是自上而下建立的。國家權力機關在行政、執法和司法中要嚴格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自覺維護法律的尊嚴,營造一個良好的法治環境。只有建立起公民對法治強烈的尊重、崇敬和信仰,才能促進法治的健康發展。3.尊重農民的權利,保護農民的利益。在農村進行普法,必須喚醒農民的權利意識,樹立法律至上的權威,營造全社會信奉法律、遵守法律的良好氛圍。清除農民頭腦當中“權大于法”“法即政策”的錯誤思想,培養農民的法治意識。只有提高農民參與政治的積極性,讓農民認識到通過參與確實能夠改變自身的環境、維護自身的利益,才能實現民主的擴大化,從而改變農村的法治面貌,加快農村的法治化進程。
作者:李金霞 王若丹 肖雅文 單位:湖南理工學院政治與法學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