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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國社會發展逐漸進入到新階段、新時期,在鄉村振興的背景下,人才的供給側結構改革要適應當前社會發展規律,最大限度的解放農村生產力,以創新和改革為第一驅動,推動社會產業結構調整。鄉村教育人才是鄉村教育振興的核心要素,針對鄉村音樂教育人才供給數量錯配、城鄉人才供給質量不優、人才供給方向不匹配、人才激勵制度不優厚等突出問題,通過一系列改革研究,最終實現鄉村教育人才能實現“精準供給、多元供給、優質供給、有效供給”,從而激發鄉村振興發展的人才紅利。優先發展農村教育事業,為鄉村振興注入更多發展動能,認真落實好《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下大力氣解決鄉村音樂育人才的供給問題。
[關鍵詞]鄉村振興;供給側;音樂教育人才
推進和實施鄉村振興,根本要靠深化改革,樹立農村新發展理念,必須要圍繞著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主線。供給側結構改革能引導和推動更多資源、技術、人才要素向農村流動,保障農村各個方面的精準有效供給,提高農村各類資源要素的配置和利用效率,促進農民持續較快增收,調動廣大農村的積極性、創造性,保持農業農村發展的旺盛活力。國務院辦公廳于2020年10月15日頒布《關于全面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學校美育工作意見》中指出,“健全面向人人的學校美育育人機制,縮小城鄉差距和校際差距”,“著力改善美育辦學條件,配齊配好美育教師”。這一政策意見嚴格貫徹了黨的教育方針,將美育工作擺在了新時代教育工作的重要位置,為全面推動美育教育工作的開展指明方向。著力解決農村美育師資的供需問題,對于推動農村美育工作的有效開展與落實,縮小農村美育教育的城鄉差距起到積極推動作用。音樂課程是農村基礎美育教育課程比重最大的科目,音樂教育人才是農村基礎教育中占比最大的人才隊伍。所以開展對農村音樂教育人才的課題研究,構建新時期農村優秀音樂教育人才隊伍,激發鄉村振興人才動能,實現鄉村振興人口紅利轉變人才紅利,促進農村經濟、農業、人才各個方面的精準有效供給,對于推動農村美育教育,實現鄉村振興提供重要理論思路。
1河北省農村音樂教育人才供需調查情況
針對河北省某高校2021屆音樂專業的畢業生發放的20份就業調查問卷,發放20份在2020年工作直至現在已工作一年農村小學和城市小學音樂教師的工作現狀調查問卷,發放20份工作5年以上音樂教師的調查問卷。主要圍繞著以下問題進行調查:農村音樂教育人才的畢業院校和招聘途徑、人才使用情況;對城區兩所中小學現有音樂教師的師生比例和農村音樂教師的師生比例統計;對農村音樂教師的年齡分布、學歷層次、專職兼職情況;對農村音樂教師的專業知識和能力運用進行問卷調查;對農村音樂教師的工資收入、職稱評聘、職業發展等情況。本次問卷在調查過程中,有效問卷是60份,調查的地點河北省,對象是音樂畢業生、城鄉小學音樂教師。此次問卷調查通過縱向對高校音樂教育人才輸出總量的統計和中小學就業率的調查,以及橫向對農村基礎教育音樂教師的工資收入、招聘途徑、畢業院校、知識能力的運用、后期個人發展等調查,對調查數據和情況進行對比分析出,音樂教育人才在農村的供需方面出現了數量、方向、質量等錯配問題。如:總體音樂教育人才的儲備充足,但農村音樂教育人才卻顯示供給短缺;城市和鄉村的音樂教育人才的供給不平衡;農村音樂教育人才引進渠道較為傳統、單一;農村音樂教育供給人才的技能與職業所需匹配度不高;農村音樂教育人才整體學歷不高、年齡結構不合理;農村音樂教育人才引進難、流動不暢、流失嚴重。高校畢業生去農村從事音樂教育工作意愿不強烈。
2農村音樂教育供給與需求困境
首先是音樂教育人才供、需信息不暢通。在供給和需求之間,雙方沒有最快速、準確的方式尋找到各自所需。另外對需求的職位要求(方向、專業能力)信息不明確。供給方對人才信息掌握不全面,對人才的專業特長、職業期望、工資需求等方面沒有得到最全面的信息。據調查絕大多數高校人才招聘,除了現場招聘會、網絡招聘會、各個事業單位的招聘為主要的人才招聘渠道,高校畢業季有專門負責招聘信息通知的發布,但是幾乎很好關于音樂教育專業對口較多的工作崗位。除此之外,高校畢業生很少主動了解相關專業的人才扶持政策,導致很多符合政策畢業生卻沒有享受到政策的實惠,就造成了人才優惠政策的一種無效供給,所以人才信息和需求信息渠道不暢通致使供需效能低。其次,扶持農村音樂教育人才政策供給優勢不足,表現在引進門檻高、工資收入不夠吸引人、人才流動代價大等方面。音樂教育人才是以音樂特長為主要優勢,文化課等方面稍顯劣勢,但如教師資格考試、編制考試、“三支一扶”“特崗計劃”“公費師范生”等政策都是對大量文化課學習考量,勢必造成音樂教育人才的入職通過率低下。還有,供給人才的質量不高、方向不匹配、導致無法激發人才動能、發揮人才最大效能。供給方、人才、需求方三方沒有做到點對點一致培養標準、需求標準、工作標準。再次,從制定政策到實施政策、再到發揮作用,中間的宣傳環節至關重要。人才政策宣傳力度不夠致使政策不能落第實施,降低了政策的使用效能。最后,人才評價、激勵制度不完善,增加人才引進難和流失嚴重的幾率。
3對農村音樂教育人才的供給側改革研究
3.1利用互聯網搭建區域供需人才大數據平臺,實現供需信息良好對接
首先,鄉村圍繞著自身音樂教育事業的發展特色,對所需音樂教育專業人才的崗位、數量、專業知識、能力要求進行科學規劃,并明確人才需求質量標準,以及需求滿足的路徑、策略和措施等,形成區域間鄉村音樂教育人才需求信息庫。另外,做好音樂人才資源調研,收集區域間音樂演繹企事業單位需要掛職優質人才、高校在讀和畢業生、高級職稱退休音樂教師、民間音樂傳承人等多種類型人才信息,充分挖掘豐富優質的人才資源,建立鄉村人才供給儲備信息庫。同時,不斷更新信息庫數據,還要促使供給和需求信息庫的有限銜接、合理匹配,使得鄉村人才雙方能及時準確的掌握所需信息,避免人才待業與鄉村人才短缺并存,供給過度與供求不足并存,實現供需平衡。
3.2加大人才政策普惠力度、健全人才供給管理機制
(1)持續優化高校人才供給普惠政策,為音樂教育人才供給創設綠色通道。落實特崗計劃和公費師范生、三支一扶政策,可給與更多針對農村音樂教育的普惠政策,防止特崗教師在城市被截留,真正做到國家惠民政策惠及農民;關注區域間高校助學貸款和建檔立卡的音樂師范生,為品學兼優、有服務情懷的畢業生提供一定的政策幫扶和制定綠色通道。政府、單位與高校簽訂就業協議,凡畢業后在農村中小學任教3年實踐符合上述政策規定的學生,可免去高校四年的學費同時解決教師編制問題的政策,為家庭貧困的優秀藝術畢業生解決還款和找工作壓力;工作單位可優先考慮,在工作單位進行音樂藝術實踐、頂崗實習的同學。(2)健全縣域企事業單位音樂教育人才統籌管理制度,建立精準、靈活、有效的人才供給制度。統一調配區域間城鄉音樂教師資源供給管理,制定城市藝術事業單位定期志愿服務鄉村的工作制度,推動城鄉音樂教育人才供給的流動,優化農村音樂教育人才的結構,統籌供給人才的調劑,解決偏遠農村音樂教育師資結構性缺編問題,推進“縣管校聘”音樂教育人才統籌管理供給模式的有效開展。
3.3構建人才政策供給宣傳體系,提高供給效能
政府出臺惠及百姓的每一項政策,需要宣傳與信息反饋的過程,讓更多的人才受眾在權衡自身條件待遇的基礎上,作出流向選擇。所以構建政策宣傳體系是建立政府引導、崗位吸收、人才供給三方聯動體的紐帶,有效促使人才供給政策有效落地,并發揮政策的最大效能,推動政策的執行。由主管人力資源單位牽頭組建一支助力鄉村振興農村音樂教育人才惠民政策宣講隊伍,由市級人力資源單位宣講到縣級到區再到村鎮,從“進音樂企事業單位、進高校、進社區、進村鎮”,縱向和橫向拉網式開展政策宣講,以主題會議宣講形式、宣傳冊、網絡平臺、手機短信覆蓋等形式進行宣傳,也可依托招聘會中音樂教育人才招聘信息條件里,提高企事業需求方對音樂教育人才的知曉度、讓更多人了解農村就業惠民政策,更多符合條件的人們享受就業惠民政策,進而有效整合音樂教育人才資源,打通農村音樂教育人才政策落地的實施之路。全面推動政府、企業、人才的三方聯動機制。
3.4擴大人才供給團隊,建立多元化人才供給主體
打造一批以高校音樂教育人才長期供給為主,培育鄉土自有人才為穩定補給,短期調配音樂企事業單位人才,社會各界音樂團體依據國家政策輪流幫扶的多元人才供給體系。利用國家幫扶政策,打好人才供給“組合拳”,避免人才供給過度和人才匱乏的局面。發揮各自優勢特長,推進人才承接轉化,發揮人才的優勢互補、高效協作,促進區域間人才的共享共用、人才互通互惠,促進人才供需的靈活匹配,保障音樂人才持續良好的供給,實現城鄉區域音樂人才均衡發展,讓多元供給主體靈活服務于鄉村音樂教育事業。
3.5重構人才的培養體系,提升人才供給質量,優化農村音樂教育人才隊伍
(1)構建“訂單式”高校人才培育計劃。按照人才定向培養、目標培養,重構人才培養體系,提高高校人才培養質量,減少供需方向、質量的錯配。高校要堅持“以人為本、市場導向、校企共育、產教融合”的人才培養原則,調整原有不適宜的專業結構,構建音樂“多專多能”創新性技能型人才成長的育人方式,探討校、研、企、行、職五位一體的協同人才培養模式,推動人才成長與職業變革同步發展。制定以實踐為導向,滿足職業需求的音樂教育人才的培養方案,改革音樂教育教學體系和職業考核評定標準,重視音樂教育校內、校外藝術實踐、實習,促進人才培養的目標與供給、需求高度匹配,為社會培養高質量的音樂教育人才。(2)建立“自有”穩定的人才梯隊,培育農村“鄉土”轉型音樂教育人才隊伍。一方面,加強農村自有骨干音樂教育人才的專業培訓力度,挖掘有音樂愛好和特長超編的基礎教育教師,對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進行專業培訓和學歷提升,堅持“缺什么,補什么;用什么,學什么”的原則,培養一批優質的農村音樂教育人才隊伍。另一方面,吸納農村當地的民間非遺音樂傳承人到音樂教育人才隊伍中來,將民間藝人通過轉型職業教育培訓,作為特色(民間傳統)音樂教育人才引進教育崗位。精準識別民間非遺傳承人在職業教育能力所缺,通過農村成人教育和職業教育對其進行針對性的知識培育和能力的提升,將民間藝人的音樂技能優勢與音樂教育理論充分溶解,從而實現鄉土人才的定向培養和穩定供給。
3.6破除人才發展體制機制障礙,強化人才激勵政策
供給的有效實施,優化留才環境,種好“引才”的梧桐樹,激發鄉村音樂教育事業振興的人才紅利首先,深化農村教育綜合改革,完善縣域財政保障政策,優化財政支出結構,提高音樂教育人才隊伍建設的財政保障水平。其次,為鄉村的音樂教育人才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提供完善的政策支持“軟環境”、良好的人才成長發展“硬環境”,更大程度的激發人才活力,發揮人才動能,激發人才紅利。再者,健全音樂教育人才的待遇保障機制,改革其收入分配激勵機制,根據專業特性,特設“崗位”留人工資制度,推動人才工資長效聯動機制的形成。破除人才流動固壘,促進人才積極、流動,向好向上,實現供給有效果。激發社會、政府、市場、個人多方的積極性,構建人才公平、合理、順暢有序的人才流動新體制機制。最后,學校要為音樂教育人才安排固定經費,支持人才教師開放型教學實踐活動的培訓,提升學校教師教學實踐能力。
4結語
人才是興國之本,解決教育人才供需問題是鄉村教育振興首要問題。通過研判音樂教育人才結構性失衡的原因,搭建供需大數據互聯網平臺實現供、需方信息的良好對接,制定優勢人才供給政策并加強宣傳體系促進政策有效實施,重構人才培養體系優化人才供給質量和保證穩定精準供給,政府引導社會力量發展多元化優質供給主體,實現農村人才無論從供給的數量、方向、質量都能夠得到滿足,發揮人才動能,收獲人才紅利,從而振興鄉村教育。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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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張曉娜 單位:石家莊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