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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首先從增值稅、企業所得稅以及環保稅三個方面介紹了當前污水處理廠經營過程中涉及到的稅收優惠政策,著重分析了環保稅實施后企業財務管理面臨的主要困境以及問題,然后結合污水處理企業的經營實際制定了有效的優化策略,希望能為污水處理企業相關人員提供一定的借鑒與參考。
關鍵詞:稅改政策;污水處理廠;財務管理
一、最新稅收政策改革情況
近年來,環保行業競爭加劇,為了更好地引導環保產業良性發展,我國適當調整了相關的環保稅收政策。包括撤銷了一些免征優惠政策,統一實行“即征即退”政策,將增值稅優惠與企業環保達標情況相掛鉤、實施新環保稅法等。在增值稅方面,污水處理企業通常是按照提供污水處理勞務、污水防治服務以及銷售再生水三項業務為主,根據現行政策,如果企業屬于小規模納稅人,稅率為3%,若企業為一般納稅人,勞務以及銷售業務稅率為13%,污水防治則屬于現代服務業務,稅率為6%。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印發的《關于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和勞務增值稅優惠目錄的通知》(財稅〔2015〕78號)的相關規定,污水處理勞務可享受“即征即退70%”的優惠政策,即企業先全額繳納污水處理勞務費用增值稅,然后在獲得環保部門出具的處理達標確認的檢測報告后,可退回70%的增值稅額,也就是說最終只繳納了30%的增值稅額。而對于再生水的銷售,根據該文件規定,先全額征收增值稅,若企業的原料資源符合限制標準范圍內,且產品符合相關技術要求,則即征即退50%。另外,對于污水處理廠代收的污水處理費用可免征收增值稅。在企業所得稅方面,對于污水處理企業的符合條件的項目收入所得,可享受“三免三減半”優惠政策,即第1-3年免征、第4-6年可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再生水銷售收入可按90%計入總收入。對于符合環保專用設備名錄的新購置設備,抵免設備總投資額的10%,不足部分可在五年內進行結轉抵免。按照財政部、稅務總局以及生態環境部等多部門聯合的2019年第60號文件規定,2019年1月1日到2021年12月31日,對于符合條件的第三方污染防治企業可減按15%稅率進行企業所得稅的征收。在環保稅方面,2018年1月1日起我國開始正式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簡稱“環保稅”,該稅主要是以“污染者付費”為基本納稅原則,納稅人主要為向環境排放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生產經營人員。納稅額度為由污染物排放量折算的污染當量數,按照1.4-14元/每污染當量進行計算。在實施環保稅后,污水處理廠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主要表現在:污水處理廠需要按照規定安裝污染物監測設備,而且由于部分指標無法通過設備監測得到,因此企業還需單獨地聘請第三方機構進行監測,另外環保部門也需進行采樣檢測,再加上環保稅法中列出的指標項目較多,這使得污水處理廠在確定污染物的種類以及排放量上缺乏統一、明確的標準,加大了企業稅費核算的難度。污水處理廠通常會與政府簽訂協議,會規定幾個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標準,如果企業僅僅滿足政府的排放要求而忽視了環保稅法規定,相應的也會承擔違法風險,而且這些協議雖然會限制上游的污染物濃度,但政府部門并未對其進行監管,上游水質超標全部由污水處理廠承擔,會極大地加大企業的成本壓力。企業違法成本增加,違反環保稅法的企業或人員三年內不允許享受即征即退稅收優惠,并且如果污水處理廠水污染物超標,那么將會撤銷其已經享受的環保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
二、稅改政策背景下污水處理廠財務管理優化策略
(一)加強稅改政策學習,降低稅收風險隱患企業要及時整理增值稅退稅資料,縮短退稅周期。如在辦理“即征即退”退稅手續時,提前準備好相關材料,及時上交申請退稅,避免資金大量滯留,增加資金時間成本。企業要根據最新的政策要求對污水處理項目標準進行調整,確保污水處理結果滿足環保政策。企業要強化稅收風險管理,由于企業納稅人一旦違反了相關的環保稅收法規,則三年內都不允許企業納稅人再享受即征即退等優惠政策。考慮到進水水質超標、設備老化等會導致企業污水處理結果不達標,處理結果不確定性風險較大,因此建議企業采取建立“單項目-法人單位“運營模式,即成立多個分公司分別承接不同的項目,以此來有效避免連帶的風險隱患。
(二)加強稅收籌劃,充分利用“三免三減半”優惠政策通常污水處理項目前期投資較大,并且投資周期較長,項目資金回籠慢,此時企業需要慎重考慮是否申請“三免三減半”優惠。以某污水處理廠為例,其在項目運營第一年的應稅額為200萬元,非稅優惠為800萬元,若企業申請“三免三減半”,則應繳稅200萬元,若企業不申請該優惠政策,則需繳稅(200+800)*15%=150萬元,在這種情況下,企業不申請“三免三減半”獲得的優惠力度更大。因此,企業在納稅前,需要測算相關稅收金額,防止稅額不降反增。由于“三免三減半”通常是針對同一法人主體實行的,為了更加享受該項政策優惠,企業要改變傳統的多項目混合核算的財務管理模式,獨立地進行各個項目的收入及成本核算,按照一定的配比原則合理地分攤各項管理費用,清晰地界定各個項目的應納稅所得額,在最大程度上享受稅收政策優惠。
(三)關注設備購置稅收政策優惠,加強同有關部門的協調企業要加大環保設備投入,一方面要積極促進技術創新,通過加大技術研發,優化污水處理流程,更新和升級技術設備,提高企業的污水處理水平,有效防范水質超標風險。另一方面在購置環保設備時,要盡量選擇購置《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2017版)中的專用設備,幫助企業獲得相應的稅收優惠。同時注意在購置合同中要明確規定設備的相關參數要滿足政策優惠標準。必要時企業可委托第三方機構進行檢測,將其所出具的監測報告提交給稅務及環保部門以供參考。企業要同政府部門加強協商,就新環保稅法的相關內容對目前實行的污染物排放協議進行修改,使其符合新環保稅要求。同時,要在協議中明確進水質污染物超標責任歸屬,通過加大補償力度或者調整水價來彌補污水處理企業的損失。企業要在稅改政策實施后,對污水處理價格作出適當的調整,在簽訂合同時需要注意提前寫明允許進行價格調整的情形,同合作單位積極進行合作交流,確保在雙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確定新的收費價格,避免給企業造成較大損失。
三、結束語
綜上所述,在稅收政策改革背景下,污水處理企業管理人員一定要積極地學習和了解政策改革內容和政策改革趨勢,充分利用稅收政策優惠,降低企業稅收負擔,從而促進企業實現可持續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1]陳曉靜.污水處理企業稅收優惠政策研究[J].現代經濟信息,2019.
[2]胡杰.污水處理企業稅收優惠政策運用策略[J].管理觀察,2018.
作者:楊丹 單位:北控水務集團蘇皖業務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