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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關于警察文化與公安文化概念的異同
狹義的警察文化專指以警察核心價值觀為靈魂的警察群體的思想觀念及其精神生活方式。具體來說,在我國現代,警察文化就是在警務實踐中產生的以公安隊伍為主體,貫穿于公安機關隊伍建設和公安工作以及其他相關活動中的價值觀念、思想理論、優良傳統、職業道德、文明禮儀、文學藝術、文體活動、精神風貌等。目前我國公安機關開展的警察文化建設主要就是從這種精神層面來把握和操作的。
二、關于警察文化的本質和功能
目前,關于警察(公安)文化的概念或定義有若干種。在警察文化研究與建設的起步階段,每個單位和個人都可以有自己的探討和理解,不必強求統一或硬性規范。但不管怎樣表述,其中最為關鍵的是準確把握警察文化的本質。要弄清警察文化的本質,首先需要從如何理解文化的本質說起。從本質上講,文化是人類生存和發展的基本方式,或者說,“文化是人類在基本活動方式上告別自然界,區別于其他動物的根本標志”。沒有文化,就不會發生具有世界歷史意義的“人猿相揖別”。文化進步是人的自由和全面發展的重要尺度,如果沒有文化潤物細無聲地啟蒙和教化,就不會有人的綜合發展,正如恩格斯所言:“文化上的每一進步,都是邁向自由的一步。”用哲學的語言概括,文化的本質內涵就是“人化”和“化人”。所謂“人化”,就是“自然的人化”,指的是人類以自身的智慧和力量,按照人類生存、發展的需求去適應、利用、改造自然世界,使任何事物都帶上人文的性質,滿足人類生活的需要。人類所創造的各種“人化”成果,便是文化。所謂“化人”,即“以文化人”,用今天的話來說,就是用人類創造的文化成果反過來教育人、熏陶人、感染人、提高人,讓文化以潛移默化的方式影響人的思想意識和言行舉止,從而提升人的思想覺悟、道德修養、精神境界和綜合素質,促進人的全面發展。總之,人類創造了文化,文化哺育著人類。“人化”是文化的本源和本質,“化人”則是“人化”的功能和境界。以此為鑒,從本質上理解,警察文化對于全體警察成員來說,就是他們所共有的警察職業生活方式和精神家園。它表現為警察個體及其群體以什么樣的理想信念、價值取向、精神風貌、行為方式生活著、工作著,體現著警察個體及其群體的文化素養、生活品位和職業操守。于是,先進的警察文化就是文明的警察生活方式和工作方式。對于各級警察組織的領導者來說,警察文化則是一種新型的警察管理戰略和領導方式,體現著警察管理的文明程度及警察領導藝術的文化境界。它要求警察領導者在不斷提高自身文化修養和文明素養的同時,學會以文化的方式去帶隊伍、抓工作,努力追求和實現以文化人、文化強警的價值目標。也就是要善于用文化的形式創新思想政治工作,用潤物細無聲的人文方式加強和改進隊伍管理。警察文化的功能是指警察文化對于警察隊伍建設與管理、警務改革與發展所起的作用、功效。警察文化作為一種軟實力,是警察戰斗力生成的重要因素,在凝聚警心、激勵斗志、陶冶情操、展示形象,推動警察隊伍建設和構建和諧的警民關系方面發揮著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公安部《關于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精神,進一步推動公安文化大發展大繁榮的實施方案》(2012年1月)要求各級公安機關要堅持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引領文化建設,充分發揮文化育警、勵警、律警、悅警和強警的功能,進一步形成共同理想的信念、強大的精神力量、基本的道德規范。所謂育警,是指通過警察精神文化建設,積極培育警察核心價值觀念,以科學的理論武裝警員,以高尚的精神塑造警員,以正確的輿論引導警員,以扎實的教育訓練造就警員,以深入細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警員,也就是以教育明其理;所謂勵警,就是以遠大的理想和先進的英模事跡激勵警員,以科學的警察管理和公正、公平的用人機制以及從優待警的各項措施去激勵警員,也就是以激勵促其進步;所謂律警,就是要以完善的警察職業道德規范警員,以嚴明的警察法紀約束警員,也就是以規則導其行,以監督防其變,以懲戒警其迷;所謂悅警,就是要繁榮、發展警察文學藝術,廣泛開展豐富多彩、積極向上的群眾性警察文體活動,努力做到以優良的警察人文環境熏陶警員,以優秀的警察文藝作品鼓舞警員,以多樣的警察文體活動豐富警員生活、愉悅警員情趣、陶冶警員情操;所謂強警,就是通過警察文化建設,提高警察組織的軟實力,實現文化育警與政治建警、依法治警、科技強警、從優待警的有機統一,從而促進警察戰斗力生成模式的提升與轉變。
三、關于警察文化建設的核心理念
核心理念一般是指一個政黨、企業、警察組織及其警察群體等關于自身存在與發展的根本觀點和看法,是規定其發展方向,體現其價值觀、使命、愿景、宗旨的基本觀念和思維方式。在管理學的發展歷程中,“人”始終是一個最基本的概念。人既是管理活動的主體,又是管理活動的客體。因此,任何管理思想的產生,都離不開對于人類本質的認識,都是依據對人性的一定假設而提出來的。各種管理理論的區別,歸根到底是由于對人性的理解不同。人類不同時代對于自身本質的認識,則標志著那一時代管理活動的著重點及核心理念所在。質言之,對于人類本質的認識,是我們劃分一定管理時代的依據。人類對于自身本質的認識,同人類社會生活的領域有直接關系。眾所周知,“政治”“經濟”“文化”是人類社會生活的三大領域;與此相聯系,“政治人”“經濟人”“文化人”則是人類對自身本質的三種認識。人類社會兩千多年的管理史,先后經過了“政治人”管理時代和“經濟人”管理時代,進入21世紀之際,人類已經進入高揚“以人為本”旗幟的“文化人”管理時代。不僅如此,“以人為本”還是科學發展觀的核心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首要原則。“以人為本”是對各行各業具有普適性的管理要旨,自然也應當成為警察管理和警務工作的核心理念。正如美國刑事司法學者霍爾登所言:“執法是一項以人為主、人服務于人的工作。”先進警察文化的功能主要體現在用文化思維和文化建設來改善、提升警察管理境界和警務工作水平。它對內可以增強警察隊伍的凝聚力和執行力,對外可以提升警察組織的感召力和影響力。因此,把“以人為本”的核心理念具體落實到警察文化建設中,要求做到以下兩個方面:一是在警察文化建設和警務改革的社會服務價值取向上,應當堅持和踐行“立警為公、執法為民”的宗旨,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公共安全利益。我國公安機關堅持以人為本,就是在執法目的上要以維護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為本,在執法標準上以人民群眾滿意為本,在執法方式上充分依靠人民群眾,實行專門機關和群眾路線相結合。近年來,一些公安機關提出的“民本警務”“民意警務”“民心警務”等,都體現了這一宗旨要求。二是在警察組織的內部管理價值取向上,必須始終堅持“以警為本,凝心聚力”的原則,充分尊重廣大警員的主體地位,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促進警員的全面發展,激發民警隊伍的潛能,調動其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對于中國公安機關來說,就是要求把政治建警、依法從嚴治警和文化育警、從優待警有機結合起來,全面營造理解人、尊重人、關心人、培養人、發展人、激勵人、服務人的濃厚警察人文環境。從根本上講,以警察核心價值觀為靈魂的警察文化建設的基本目標,就是通過“內聚警力,外塑形象”,實現民本與警本的有機統一。當前,中國公安機關全面推動警察文化建設,必須從內外文化建設兩個方面共同破題:對內,塑造人民警察的精神氣質和崇高品格;對外,樹立人民警察在人民群眾中的良好形象。內外相輔相成,互為補充。一方面,大力營造和諧警營文化,滿足全體警員精神文化生活需求,進一步提升隊伍素養,塑造良好的執法形象;另一方面,注意發揮警察文化在融洽警民關系中的獨特作用,促進警民關系和諧。只有這樣,才能在警察文化建設過程中,把“以民為本”的合目的性與“以警為本”的合動力性有機結合起來,達成警民和諧與警營和諧的統一。
四、關于警察文化建設的靈魂與載體
任何一個健康生存的人都是“魂”與“體”的統一,“魂”指其意識、信仰、情感和智慧等精神要素,“體”指其體魄,即健壯的血肉之軀、健全的生理機體。一個人失去了“靈魂”,無異于行尸走肉;沒有血肉之軀,就無法承載“靈魂”。同樣,警察文化也有自己的“魂”與“體”。警察文化之“魂”是其所蘊含的精神價值,是其文化之“體”的“主心骨”,是全體警員共有的精神家園。它決定著其文化之“體”的支撐力和生命力。警察文化之“體”是承載其精神價值的物質基礎和傳播形態,是警察文化實現以文化人功能的基本途徑。它決定著警察文化之“魂”的傳播力和影響力。警察文化有其“魂”必有其“體”,“魂”與“體”相伴而生、相隨而行,不可分離。因此,警察組織必須按照強“魂”健“體”的辯證法則推進文化建設。在中國公安機關的警察文化建設中,人民警察核心價值觀作為民警精神價值的集中反映和體現,理所當然應成為警察文化之“魂”。人民警察核心價值觀是指人民警察對自身存在意義、價值追求的根本看法和態度,對民警的思想道德和行為方式起著主導作用。人民警察核心價值觀是一支公安隊伍具有強大戰斗力、能夠有效履行使命任務的精神支柱,是警察文化的靈魂,是廣大民警的“精氣神”“主心骨”,決定著公安工作和隊伍建設的發展方向。從這個意義上講,警察文化之“魂”是警察文化建設的生命所在,不管以什么形態承載、傳播警察文化,都必須保持其崇高的精神價值。在重視鑄造警察文化之“魂”的同時,要把強健警察文化之“體”擺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警察文化之“體”有多種形態,包括警察教育訓練體系、警察文化服務體系、警察文化傳播體系以及各種形式的警察文化產品,更包括文明的警察執法管理和社會服務行為方式。沒有警察文化之“體”的強健多姿,警察文化之“魂”再崇高、再偉大,也難以走進警員頭腦,難以積極影響社會。當前,公安機關開展警察文化建設,應當糾正兩種傾向:一是“魂不附體”。在以往的思想政治工作中,我們習慣于對民警空對空地進行理論說教和不間斷地搞教育整頓活動,但是始終不能真正貼近民警思想、工作和生活實際,更沒有提煉出一組高度概括和簡明扼要的民警核心價值觀貫穿其中,無法使民警感同身受和提高自身的精神境界。二是“體不支魂”。我們必須看到,當代中國警察文化之“體”還遠遠不夠強健,民警核心價值觀的傳揚因受某些條件制約展開得還不夠充分,甚至面臨著多種文化思潮的嚴峻挑戰。因此,大力強化警察文化之“體”對傳揚警察文化之“魂”的作用,是警察文化建設的一項重要任務。目前,公安機關在文化建設中普遍存在缺乏對一種明確的、科學的文化理念一以貫之以及文化載體單薄、傳播方式單調的現象,甚至有的把文化建設僅僅理解為或等同于少數人的琴棋書畫、吹拉談唱、蹦蹦跳跳、自娛自樂的淺層次文體活動,沒有廣泛利用現代傳播載體和手段,全方位支撐和傳播民警核心價值觀念。我們必須以積極培育民警核心價值觀為靈魂,逐步把警察文化提升到全面提高警察人文素質和警察管理整體文明水平的深層次上來。只有讓魂守舍,讓魂附體,以體支魂,以體揚魂,警察文化建設才能有所著附,有所依靠,才能真正見到實效。
五、關于“后春晚”時代的警察文化建設
戰略改革開放三十多年來,公安部黨委在建警治警方面先后做出了一系列重大的戰略部署,形成了許多理性認識和實踐經驗,集中地體現為明確并實施了政治建警、依法從嚴治警和科技強警、文化育警“四位一體”的建警治警方針和戰略。加強警察文化建設需要樹立戰略眼光和做出長遠打算。一方面,要糾正僅僅將警察文化建設等同于宣傳工作或文體活動的片面認識和警察文化建設上的急功近利行為,著力從精神文明與物質文明相結合、制度規范與行為養成相結合的戰略高度來全面認識和提升公安工作隊伍建設的文明水平。要堅持圍繞大局、服務中心的原則,把警察文化建設作為加強公安軟實力建設的戰略途徑,主動滲透、結合到公安工作和隊伍建設的各個方面、各個環節中,切實解決長期困擾公安機關的文化建設與業務工作“兩張皮”的現象。另一方面,要搞好警察文化建設的科學規劃和系統推進,注重文化傳統積累。目前,我國公安機關的不少領導者的文化“自信”有余,文化自覺明顯不足。雖然文化活動搞得喧囂熱鬧,但是文化“碎片”多,缺乏科學理念和系統規劃,特別是存在一個領導、一屆班子一套觀念和口號的短期行為和“人走政息”的現象,文化建設無法實現傳統累積,提出的觀念和口號無法落地生根。這是需要竭力克服的。在中國二十多年來的春節文化史上,公安部春晚與雙擁晚會、文化部春晚和央視春晚曾被稱為“春節四大晚會”。為了深入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倡導熒屏節儉之風,2013年8月等五部門下發《關于制止豪華鋪張、提倡節儉辦晚會的通知》。除了具有廣泛影響的中央電視臺春節聯歡晚會繼續舉辦以外,由文化部、公安部、民政部等部門承辦的春節晚會,自2014年起不再舉辦。隨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文藝晚會也紛紛停辦,導致從事公安文藝宣傳工作的不少同志對今后如何開展警察文化建設感到無所適從。這就必然要求各級公安機關積極適應“后春晚”時代的文化背景,及時由運動式、活動式、“碎片”化的文化建設向與公安民警生活、學習和工作緊密貼近、廣泛滲透和高度融合的常態化、系統化、可持續性文化建設轉型,特別是由少數人的自娛自樂向廣大民警的積極參與、普及提高和促進良好的警民互動轉變。
六、關于警察文化建設的管理價值取向和機制
從提升警察管理水平的層面看,警察文化建設的理想境界是對警察隊伍實施價值觀管理,實現全體警員高度的價值觀認同。有學者指出:“價值觀管理,或者基于價值觀的管理、領導,是文化管理的重要內容之一,其核心在于培育企業的共同價值觀。”“可以毫不夸張地講,價值觀管理正在迅速變為如何建立可持續、有競爭力和更人性化文化的主要動力。價值觀管理既可以定義為一種管理哲學,也可以定義為一種管理實踐。其主要作用體現在能維持一個組織的核心價值觀,并讓其與組織的戰略目標結合起來。”在警察文化建設中實施價值觀管理的終極目的,就是培育警察隊伍的共享價值觀,實現警營內部及警民之間的和諧互動。在警察文化建設中,對警察隊伍實施價值觀管理的前提或基礎是科學提煉警察群體的核心價值觀。在提煉形成警察核心價值觀的過程中,一是充分體現警察的職業性質及特征;二是把警員所渴望的美好未來形象化,以終極價值觀的形式描述和表達出來,并與警察組織的愿景及使命融合在一起;三是采用警員廣泛參與討論的形式,集合眾智,取得共識;四是定義明確,表述生動,易記易懂。2009年以來,公安部組織開展“人民警察核心價值觀大討論”,最后將民警核心價值觀的基本內容確定為“忠誠、為民、公正、廉潔”,并組織開展了相應的宣傳教育實踐活動。對于民警核心價值觀的基本內容,筆者有兩點看法:一方面,民警核心價值觀的上述基本內容是以當時中央政法委確定的政法干警核心價值觀為依據并與其完全一致。現在看來,這種表述并不能全面反映和充分體現人民警察的職業性質及精氣神。筆者認為,除此之外,“奉獻”“智勇”“榮譽”等體現警察價值追求的內容也應該納入其中。另一方面,除了公安部提煉形成的全國統一的民警核心價值觀外,各地公安機關也可以從本單位、本地文化傳統及實際情況出發,組織廣大民警討論形成既能體現全國公安隊伍統一要求又具有本單位本地特色的民警核心價值觀念。只有反映公安工作性質、體現民警職業精神特質、集合民警智慧形成的核心價值觀,才能為廣大民警所認同并自覺踐行。一般說來,價值觀只有讓人們在社會中處處感知它、時時領悟它,使它融入社會生活,才能真正被人們接受、踐行。因此,警察組織改善和提升警察管理水平的文化機制,就在于實現警察核心價值的“內化于心、固化于制、外化于行”。所謂“內化于心”,就是警察組織領導班子和全體警員通過科學論證和廣泛討論,提煉形成明確的警察核心價值觀,并通過宣傳教育和榜樣示范,幫助警員深刻理解和逐步認同警察核心價值觀,使其真正入心、入腦;所謂“固化于制”,就是把培育警察核心價值觀的要求,融入警務工作和隊伍建設的政策制度、法律法規、決策機制、警務流程、職業道德規范和執法規范等,用制度規范加以固定、提供保障;所謂“外化于行”,就是抓好警察核心價值觀的實踐養成,引導全體警員在警察執法服務行動和警察文體活動中深化理解、增進認同。
七、關于警察領導者的文化角色問題
關于領導者在組織文化建設中的角色,被譽為“全球第一CEO”的美國通用電氣(GE)前任CEO杰克•韋爾奇說:“我的主要工作就是培養人才,我不斷地為每一位員工提供富有挑戰性的工作,由此造就了了不起的通用電氣員工,然后,由他們造就了了不起的產品和服務。我是一個‘園丁’,為750名經理人員提供水分和養料。當然,我也不得不除去一些雜草。”“如果把每天都看成培養人的過程,那又該是怎樣一種心情?實際上,請把自己當做一名園丁好了,一手提著灑水壺,一手提著肥料桶。偶爾,你需要去除一些雜草,但是大多數時候,只要澆水施肥、細心呵護就可以了。”韋爾奇說:“確立使命始終是企業高層管理人員的職責。除了最終需要對此負責的人外,企業使命的確立既不可能,也不應該授權給其他任何人。”“實際上,確立企業使命是考驗公司領導能力的關鍵時刻。”海爾集團首席執行官張瑞敏被人稱為海爾的“首席文化官”。張瑞敏說:“目前,我在企業中只做兩件事,一是抓企業文化建設,這是一個企業的靈魂,另一件事就是抓企業內部的組織模式建設。”美國一家報社記者采訪張瑞敏時問道:“你在這個企業中應當是什么角色?”他回答:“第一應當是設計師,在企業的發展過程中使組織結構適應于企業的發展;第二應是牧師,不斷地布道,使員工接受企業文化,把員工自身價值的體現和企業目標的實現結合起來。”警察文化是以警察領導者為骨干而創造、培育和倡導起來的。因此,警察領導者自身的文化素養、領導風格、領導藝術和對警察文化建設的態度等,對警察文化建設具有決定性的作用。在中國現行公安領導體制下,文化建設能否取得實效,同其他各項工作一樣,關鍵在于警察領導層特別是“一把手”是否真正懂得和真正重視。警察組織的“一把手”無疑是本單位警察文化建設的總設計師,應當扮演警察文化建設的“牧師”和“園丁”角色。作為警察文化建設的“牧師”,警察組織的“一把手”應當不斷地為警察文化建設“布道”,帶頭探索、宣講和踐行其所倡導的警察文化理念。作為警察文化建設的“園丁”,警察領導者應當不斷采取有效措施積極培育警察文化,經常為其“澆水”“施肥”,并適當加以修剪,以確保其健康發展。從警察文化建設的組織領導來說,不僅要把警察組織的領導班子建設成為領導警務工作和隊伍建設的堅強戰斗集體,還應將其建設成為高素質的警察文化建設領導團隊。要讓廣大警員認同警察文化建設的理念,首先必須在警察組織領導班子層面實現集體文化認同。否則,如果班子成員都秉承單純的業務觀點,在工作指導和落實上只是“各吹各的調”,警察文化建設就無法深入推進和落實,無法得到廣大警員的認同。
作者:張兆端 單位:吉林警察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