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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文化生活中,韓國文化產業有電視、電影、音樂、動畫、卡通形象、游戲、出版漫畫等。伴隨數碼科技的興起和流行范圍不斷擴大,文化產業的行業范圍延伸至電子書籍、手機內容和網絡信息等高速增長領域。《2012年土地統計年報》顯示,韓國國土面積為10.01482萬km2[3],可以說其國土面積非常狹小,而且資源匾乏,韓國原為農業國,直到在20世紀60年代之前,韓國還是一個以農業為主的國家,經濟還很貧困。20世紀60年代中期至80年代中期,韓國用了20年進行工業化建設,實現經濟較快發展,成為和香港、臺灣、新加坡齊名的“亞洲四小龍”。韓國在工業化建設后才開始實施與文化有關的發展戰略,在1986年韓國制定的第六個五年計劃中,“文化的發展與國家的發展同步化”這一具有奠基意義的文化戰略被提出。1990年,韓國政府出臺《文化發展十年規劃》,提出“文化要面向全體國民”的理念;1993年政府提出“文化繁榮五年計劃”,把文化產業的開發當作一個重要的目標。在1994年,韓國文化觀光部設置文化產業政策局,該局的設立意味著強調文化產業對于發展國家經濟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在1997年發生的亞洲金融危機之中,遭受嚴重打擊的韓國經濟急需政府采取有效的措施,脫離金融危機陰霾,快速調整了國內的產業,加快向文化產業大舉進軍的腳步,設立“文化產業基金”,提供給文化企業創業貸款。1998年,金大中上任總統后,認為文化是新世紀國家經濟發展的戰略性支柱產業,并提出“文化立國”的文化發展戰略。1998年開始陸續頒布了《文化產業發展五年計劃》《國民政府的新文化政策》《21世紀文化產業的設想》《文化韓國21世紀設想》《電影產業振興綜合計劃》等政策、法規,同期制定了《文化產業振興基本法》《設立文化地區特別法》《出版與印刷基本法》等法律。力爭自2001年起用5年時間,使韓國文化產業產值占世界市場份額的5%,到2007年達到100億美元[4]。
韓國實施文化發展戰略采取的措施
(一)設立文化產業機構,保證規劃實施到位
韓國政府自提出“文化立國”戰略之后,在很短的時間內制定了《文化產業發展5年計劃》等四個發展計劃,再一次強調從國家的戰略高度明確文化產業發展戰略,細化文化產業發展階段性規劃。正確可行的文化發展戰略需要專門的機構真正實施,加以實現。韓國在1997年爆發的亞洲金融危機之后,為了減輕政府財政負擔,進行了眾多政府部門的人員裁減,但是文化部門的政府工作人員沒有被裁減,反而增加了。1994年設立的韓國“文化產業局”,其職能由原來的主要管理文化產業拓展至文化產業的方方面面。1999年,隨著游戲產業的不斷發展和壯大,“游戲綜合支援開發中心”在產業資源部、信息通訊部和文化觀光部均有設立。2000年,“韓國文化產業振興委員會”設立,其主要負責國家的文化政策的制定方向、來自于振興委員會的基金營運方案,檢查和監督政策實行狀況等。2001年,負責文化產業的實際執行狀況的“文化產業振興院”設立。2002年7月,文化觀光部組建“文化產業支援機構協議會”,針對原來較為分散的組織活動進一步進行統籌、協調,從而避免重復業務、浪費資源現象的發生,提高文化產業整體工作效率。這些文化產業專門機構的設立,為各項規劃的實施提供了強有力的保證,同時各方面的主要力量得以集中起來,推動文化產業不斷向前發展。
(二)完善法律法規,使文化產業發展有法可依
韓國政府十分看重文化產業法律、法規的完善和建設,為韓國的文化產業發展制定了相對完善的法律、法規,創造了較好的外部條件。如《文化產業振興基本法》在“文化立國”戰略提出不久便得以出臺,在《文化產業振興基本法》中文化產業的定義及發展的方針政策得以明確規定。針對新世紀數字化信息發展的特點,韓國政府先后對《廣播法》等六部法律作出全面或者是部分修改,原內容的70%被廢除或修改。
(三)政府加大財政投入,積極拓寬融資渠道
為了給韓國文化產業發展提供充足的資金,韓國政府通過各種途徑,積極完善投資、融資機制。同時,韓國政府在文化事業上財政投入不斷增加。2000年,文化事業的財政投入達到國家總預算的1%;2001年上調了9.1%,達到1兆元以上;2003年則達到了1兆1673億韓元。同時,政府設立多個與相關產業發展的基金,用于支持其順利發展。比如文藝振興基金、文藝產信息化促進基金、電影振興基金、廣播發展基金等。除此之外,韓國積極使用稅務、信貸等經濟杠桿作用,實施各種各樣的優惠政策。如提供長期而且低息的貸款給風險高的游戲、動畫等企業,減少甚至免收賦稅以減輕企業負擔。
(四)全力拓展國際市場,積極參與國際競爭
韓國政府清楚地認識到本國國土面積小,相應的市場規模也相當有限,文化產業要進一步發展離不開廣闊的國際市場。韓國因地制宜,制定相應的國際市場策略:將與韓國文化相近的中國和日本等東亞國家作為拓寬市場的重點,走向亞洲其他地區,而后跨入世界文化產業舞臺,在國內市場將制作成本收回,主要的盈利來自于海外的市場。其主要措施有:第一,針對不同地區的特點,利用政府機構和企業辦事處進行產品調研,開發出適銷的文化產品。比如在歐美國家,先將動漫產品、游戲打入市場,在亞洲國家,則將影視劇和音樂作為主打,繼而推出動漫和游戲產品;第二,開發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名牌產品。《江南style》中的鳥叔、流氓兔等名牌產品為韓國的國家形象及其文化傳播發揮了舉足輕重的作用;第三,獎勵優秀文化產品出口企業和單位;第五,踴躍舉辦并參加具有國際性質的展銷宣傳活動。第四,與不同的國家合作,開發并制作新產品,這樣做一是可以解決資金不足的問題,二是可以同步了解、學習其他國家的先進技術。
(五)重視后備人才儲備,建立人才培養機制
隨著文化產業不斷發展和壯大,韓國政府重視人才后備力量的儲蓄并加緊腳步建立與時代相適應的人才培養機制。韓國政府在2000-2005年的五年時間里投入了2000多億韓元,主要用于電影、電視等文化產業的高端人才培養,除此之外還建構“文化藝術和文化產業雙贏”的人才培養機制。采取的措施主要有:第一,產、學、研結合,成立文化產業專門教育機構,實施統一教育機構認證,獎勵優秀人才并提供創業資金支持,建立文化產業專門人才數據庫;第二,大學院校及網絡設置文化產業相關的專業,培養文化產業專門人才;第三,在全國各地的院校和企業開展相關文化產業人員的資格培訓課程。
對我國文化大發展時期的啟示
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深化文化體制改革、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指出:“大力發展公益性文化事業、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權益,加快發展文化產業、推動文化產業成為國民經濟支柱性產業。”[5]中國在文化大發展大繁榮階段借鑒、學習韓國文化產業發展經驗是十分有必要的。
(一)建立健全促進文化產業發展的法律法規
中國有著五千多年的文明,悠長的文明史和極其豐富多彩的文化遺產,這是進行文化產業建設的雄厚基礎,擁有無可限量的發展前景。要進一步完善文化產業的相關法律和法規,形成完整有效的法律體系,切實保障文化產業建設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使得文化產業健康、順利發展。同時加大政策扶持,全面協調文化產業發展。
(二)增加資金支持,開辟多元化的投資渠道
文化產業的發展離不開雄厚資金作為發展的強大后盾。韓國的文化產業之所以能取得不凡成就與政府的財政扶植、基金支持等投資方式分不開。因而,我國政府需要增加財政支持,在確保發展資金來源穩定的同時鼓勵不同的文化投資企業和個人參與文化產業建設,制定靈活的優惠政策吸引國內外個人、企業投資。多元化的投資渠道必定會為我國的文化產業發展提供充沛的發展資金。
(三)健全文化產業管理體系,轉變服務方式
政府作為文化產業發展的引導者,不管是組織管理、資金支持、生產經營,還是人才培養都需要政府的指導。但是,中國的文化體制在改革開放以來的30多年里雖然進行了一些方面的改革,可是相對于經濟體制改革明顯滯后。我國政府習慣直接管文化、辦文化,這種管辦結合的方式帶來了諸多的問題,結果社會文化的發展遠落后于社會文化的需求,宏觀的審批管理制約了合法經營,發展速度趕不上消費增長,大大制約了文化產業發展。要解決上述問題,政府需轉變原來的“官辦結合”方式為服務引導。
(四)推動文化產業向國際化方向發展
文化產業的大發展離不開世界大舞臺,打開國際市場大門,占領國際市場是實現文化大發展的必由之路。第一,根據商業市場的運作規律,建立與數字化時代相適應的國內、國際銷售渠道。第二,積極參與有關文化的國際交流活動,拓展國際化視野,吸收國際文化優秀特點,在注重文化交流的同時增加國際先進技術和資金的引進。第三,支持國內企業向國際化方向發展,重點培養具有跨國性質的文化企業、集團。
文化產業作為發達國家經濟發展的支柱產業,是拉動經濟發展的最活躍動力。韓國在文化產業發展方面所取得的巨大成功讓我們清楚地認識到我國文化產業發展的急切性。分析韓國文化產業發展中政府的作用對于我國政府進一步完善文化體制改革,制定出科學、合理的文化發展戰略,促進我國文化產業對經濟發展的積極作用,促進我國經濟繼續穩步、快速發展有重要意義。(本文作者:郭蘭誼 單位:漳州師范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